对于转发《对于组织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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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转发《对于组织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红包” 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 作者:

  日期:

 2014-07-25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 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对照方案抓紧落实。

  含山县卫生局

 6 月 23 日

 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 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党委、 人民政府, 县直各单位, 各经济园区管委会, 各指挥部:

  日前, 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开展吃喝风、 红包风、 赌博风、走读风问题专项整治。

 其中, 吃喝风、 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由省纪委监察厅牵头负责。

 根据省、 市纪委统一部署, 现将我县《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 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方案要求, 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含山县纪委

 2014 年 5 月 29 日

 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 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等有关规定, 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 市委、 县委有关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根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要求,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决定组织开展吃喝风、 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专项整治范围

 全县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和人员。

  二、 专项整治的内容

 (一)

 吃喝风重点整治内容

 1、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 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

  3、 违反规定超规格、 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

  4、 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5、 以举办会议、 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6、 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7、 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 企业、 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8、 其他违反规定公款吃喝的行为。

  (二)

 红包风重点整治内容

 1、 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 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等送的红包;

  2、 党员干部的父母、 配偶、 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与该党员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

  3、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送的红包。

  三、 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 2014 年 5 月下旬开始, 7 月下旬结束。

  四、 方法步骤

 (一)

 动员部署(5 月下旬)。

  各镇各部门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级各单位都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二)

 学习教育(6 月上旬)。

  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条例》 以及《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 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县委和省、 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

 通过学习教育, 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吃喝风、 红包风的危害性, 自觉遵守厉行节约、 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坚

 决反对和自觉抵制违规吃喝、 收送红包。

  (三)

 自查自纠(6 月中下旬)。

  1、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

 逐一对照需要 重点整治的问题, 深入查摆吃喝风、 红包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结合教育实践活动, 对照检查, 立行立改。

  2、 党员干部向党组织做出公开承诺。

 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组织下, 党员干部向党组织作出公开承诺,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 不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不接受服务对象请吃、 不收送红包等。

 已经接受的红包, 一律退回; 确实无法退回的, 主动上交。对个人上交的红包, 由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没有设立的, 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单独台账。

 承诺书应集中保管, 妥善存放, 乡 科级干部承诺书由所在单位组织填写后集中交至县纪委, 县处级干部承诺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集中交县纪委统一上报市纪委。

 3、 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各部门单位通过财务检查、 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 对所辖部门、股室、 站所吃喝风、 红包 风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情 况进行检查, 并就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接受群众和社会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

  (四)

 整改落实(7 月份)。

  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 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要注意总结经验教训, 建立长效机制。

 各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及《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 等, 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定期公开公务接待费用, 每半年至少公开 1次。

 7 月上旬前, 各部门单位应将 2014 年上半年公务接待情况予以公开。

 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对吃喝风、 红包风方面的问题, 立查立改,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务求实效。

 对顶风违纪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 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五、 工作要求

 (一)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要针对实际, 制定具体方案, 明确专项整治的具体范围和对象, 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 规定专项整治的责任和要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 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要及时公开举报方式, 接受群众监督。

 要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曝光, 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既要对当事人进行查处, 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

 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 层层传递压力, 落实工作责任。

 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的重要内容, 作为党员干部查摆问题、 对照检查、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通过立查立改, 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7 月 23 日前, 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相关统计表汇总上报至县纪委(径送县纪委党风室; 地址:

 县政务中心 812 室; 电话:

 4958123)。

  附件:

 1、 专项整治活动任务安排计划表;

  2、 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和抵制吃喝风、 红包风承诺书;

  3、 吃喝风、 红包风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专项整治活动任务安排计划表

 工作步骤

 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动员部署

 5 月 29 日前

 制定我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纪委

 5 月 31 日前

 下发专项整治工作通知, 并上报市纪委、 监察局

 县纪委、 县监察局

 5 月 31 日前

 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组织

 学习教育

 6 月 10 日前

 组织开展学习教育, 党员干部自查自纠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组织

 自查自纠

 6 月 20 日前

 组织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公开承诺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组织

 6 月中旬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县纪委、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等

 整治活动期间

 重点针对公款吃喝等违规行为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6 月 30 日前

 汇总统计公开承诺、 上交红包等情况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组织

 整改落实

 7 月上旬前

 公开上半年公务接待情况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组织

 7 月 20 日前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组织

 7 月 30 日前

 向县纪委报送整治活动工作总结及有关统计表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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