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2、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1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量,有利于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3、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
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装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
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每日由专人负
责运送,2天内请运送清空。
4、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毁型后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决定成立来运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弃物管
理小组
1、医疗废弃物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万兴堂副组长:任鸿其
成员:万文王秀竹邹霞刘明子
2、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网络图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范围
组长:医疗废物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副组长:定期召开相关科室责任人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考评和监督检查;
组员:护理部供应室为低危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主要回收、转运部门。
疗废物安全管理监控部门。
预防保健科责任范围
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暂行规 www.shubaoc.com 定》预防保健科为医,制定医疗废物中转站及废物转运人员工作制度;
⑵监督指导医疗废物中转站工作人员和废物转运人员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⑶协助组织医疗废物中转站工作人员和废物转运人员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⑷负责采购和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具、容器和包装物。
⑸负责医疗废物转运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⑹负责组织并指挥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护士长责任范围:
⑴护士长负责所在科室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⑵负责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尤其是护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管理的培训工作;
⑶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本科室发生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并报告相关管理和监控部门。
⑷负责本科室有关一次性医疗用品领用和医疗废物回收登记资料的保存与管理。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要求和方法
1、医疗废物:是指我站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设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站,运各类医疗废物。产生的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内。
由专人管理,以安全贮存和集中转不得混合收集,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中。
5、黄色垃圾袋收集医疗垃圾,黑色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不得混放。利器以专用防刺、防渗漏一次性塑料利器收集桶外套黄色垃圾袋收集。
6、在采用卫生部标准利器盒以前,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针尖乳头必须毁形,针尖投入锐器收集桶内、其它部分投入黄色垃圾袋内。计数,利器部分经分离投入利器收集桶内、器盒以后,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不用毁形,离投入利器盒,其他部分投入黄色垃圾袋内。
一次性输液器使用后立即毁形,取下调节器保存。
其它部分投入黄色垃圾袋内。采用卫生部标准利直接投入利器盒内,废弃一次性输液器利器经分。
7、采血的一次性注射器、真空采血器及其它受体液、血液、分泌物污染的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不要套帽(以防引起锐器伤),不用毁形,直接投利器收集桶内收集。
8、其他能够引起刺伤、割伤人体皮肤的医用锐器废弃物,如针头、缝合针、手术刀片、解剖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针灸针等,直接投入利器收集桶内收集。
9、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青霉素瓶类废弃物、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及输液软袋等,不属医疗废物,可按生活废物处理。
9、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物品属感染性废物,使用后投入黄色垃圾袋内收集,如:
⑴棉球、棉签、纱布、引流棉条、石膏托、各种敷料等;
⑵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如一次性口镜、换药碗、灌肠器、镊子、导管、扩阴器、指套、压舌板、阴道窥镜、肛镜、吸痰管、洗手刷、擦手巾等;
⑶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如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垫布(纸)、手术衣、床单、防护隔离衣、防护眼罩等。
⑷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如供应室清洁区、无菌区及参观人员等使用的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不属于感染性废弃物,按生活垃圾处理。
⑹医疗废物盛装不能超过垃圾袋或容器3/4,转运前必须进行有效封口(垃圾袋扣死结,容器加盖),防止渗漏和遗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或容器表面必须附注警示标识和标签,标明废物名称、产生单位、类别、日期、签名和其他(需特别说明的内容)。
(7)临床工作人员在处理或接触医疗废弃物(垃圾袋封口、转运)时,应戴乳胶或橡胶手套,避免裸手直接接触废弃物,尤其是损伤性废弃物。医疗垃圾处理完毕应立即流水洗手和消毒双手。
三、医疗废物转运工作要求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要求;
1、我站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处置室应有统一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并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2、转运前的医疗废物应进行有效封口(塑料带扎口),并粘贴有文字说明的标签和标准的警示标识。检查垃圾袋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及时加套一层黄色垃圾袋,以防转运过程中渗漏和遗洒。
3、废弃一次性低危险性注射器、输液器回收,并按规定进行科室、废物名称、数量或重量、收集时间登记,交接人双签字或盖章。
4、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四、按要求做好职业安全防护:
(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规范更换工作服、裤、鞋,接触或处理废物时应戴乳胶或橡胶手套、口罩帽子,必要时戴防护眼罩,清洁消毒室内环境时应穿防水围裙和袖套。
(1)下班前应先流水洗手,脱工作服、裤、鞋等防护用品,再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后离岗,废弃一次性卫生防护用品投入黄色垃圾袋内收集,工作服1-2天更换一次。
(1)尽量避免裸手接触医疗废弃物,尤其是损伤性废弃物,以防锐器伤。
(1)进行废物登记时应脱去手套。
(4)禁止在废物中转站内吸烟和饮食。
五、医疗废物院内转运及定点回收交接登记制度
1、为按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废物院内交接转运登记。
2、废弃一次性低危险性注射器、输液器与其他医疗废物及高危险性废物分开登记。
3、每次回收和转运交接双方均应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产生科室、废物名称、数量或重量、收集时间、交接双方签字或盖章。
4、所有医疗废物最终由苏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定时上门回收,并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转移联单,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持1联保存。
5、上述登记资料和转移联单保存时间至少3年。
六、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紧急处置措施
(一)在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中一旦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立即按要求采取如下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在48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汇报:
1、首先由发生科室尽快组织本科室人员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污染扩大。
2、立即汇报感染管理科、或护理部、或后勤服务中心,尽快确定流失、泄漏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以便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大范围泄露污染时,应尽快对污染区域进行封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立即清理现场泄漏废弃物,对污染的地面、物品以500~2000PPM含氯消毒剂喷洒、浸泡或擦拭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相应消毒处理。
4、对处置医疗废物意外事件的工作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5、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医疗废物管理专业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1、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措施、意外事件紧急处置措施等知识的培训。经过培训,要求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达到如下要求:
(1)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的安全防护知识;
(3)掌握发生医疗废物刺伤、擦伤后的紧急处理措施;
(4)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件情况下的紧急处置措施。
八、发生锐器误伤时,应立即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首先挤压伤口,让伤口血液流出;
(2)用无菌水(或清洁水、纯净水,无条件时用温自来水)彻底冲洗;
(3)再用安尔碘或酒精冲洗消毒伤口(可在所处科室或到保健科接受处理);
(4)报告预防保健保健科备案;
(5)采血进行HBV、 HCV、 HIV等血清标记物检测,阴性者接种乙肝疫苗;
(6)24小时内注射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
(7)接受医学观察45天,复测HBV、 HCV血清标记物,根据复查结果考虑是否接受相关治疗;
(8)明确为HIV污染的锐器刺伤者,应尽快进行AZT(齐多夫定)、贺普丁等治疗(最好2小时内,不超过24小时),疗程4~6周,并接受医学观察2年。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2
医院各临床科室:
近些年来,和万家为了规避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以及其他医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和投诉情况,下发过系列的规章制度和规定,这些规章制度和规定有效的规避了医疗风险,规范了医疗行为,促进了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的健康发展。在新的形势下,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根据上级公司有关防范医疗风险的文件精神,医院特将继往相关规定进行疏理,并结合当前医疗形势及医院实际情况,在征询有关专业专家的基础上作了必要的增补与修订。望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
一、 执业医师
1、 依法行医,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国家认可的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等重要的医疗规章制度。
2、 对需要手术的患者,必须在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详细追问既往史并如实记录,特别是手术史、高血压史、糖尿病史、心脏病史、传染病史等不能缺如。
3、 开具的B超、X线检查申请单应简要写明现病史、阳性体征、异常检验结果、临床初步诊断及需要检查的部位。属复查的,要特别注明(或电话通知)复查目的。
4、 开具B超申请单时,对处女要特别注明,不能开具阴超,只能开具腹部B超或肛超。
5、 对急危重症患者行B超、X线检查,科室应安排医师或护士陪同检查,以防在检查过程中发生意外。
6、 临床医师若发现B超、X线检查结果与自己的初步诊断有明显差异时,可要求B超室、放射科复查。
7、 门诊医师对当日接受手术的患者者要进行体温和血压测定,如有异常应告知患者,更改手术日期。
8、 所有门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谈话并要求患者签字同意,术后手术医师要填写简单的手术记录,留科室存档,月底交病案室保管。
9、 值班人员、抢救小组成员、科主任、护士长要保证电话24小时开通,接到急救通知,原则上10分钟内赶到现场,院外30分钟内赶到医院。
10、 夜间急诊,诸如醉酒、打架斗殴、自杀、中毒、中风、心梗、高血压危象等急危重症者,限于医院条件,建议转其它医院救治。
11、 所有手术后发生的并发症与后遗症等问题,科主任和主管医师要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12、 所有有创检查与治疗,必须使用不同方法进行病人身份二次确认,并要求患者签名确认。
13、 住院部必须建立缺陷/差错/事故登记本、业务培训记录本、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抢救记录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医院感控/感染病例登记本、新项目新技术开展登记本、术前讨论登记本等,各类登记本要安排专人保管,详细记录,要重视科室痕迹管理。
14、 为了保证医疗文书的及时性、真实性与科学性,减少应诉和鉴定的风险,任何医务人员必须认真规范书写医疗文书,服从医务科的安排,进行及时病历补记和重要内容核实工作。
二、 护 理
15、 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到不漏做皮试、不输错液、不漏做治疗、不打错针、不发错药;主班处理完医嘱后,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每日保证班班核对医嘱,如核对有误,核对人员必须及时与主管医师或当班医师核实更正。护士长每周必须核查二次。
16、 输液中心输液时必须注重滴数并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门诊内科当班医师,并配合处理,在医师未到达之前做好必要的救治准备(如:停用过敏药物换成空盐水或糖水,保持静脉通道通畅、吸氧、监护等)。不良反应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向经治医师反馈信息。
17、 病区对术后无陪护、老年患者及易造成坠床的因素要有预见性和防范措施。
18、 各种重要标本(尿液、胸水、腹水、切除组织标本等)要妥善保管并及时送检且需要双签名。
19、 手术室护士术前、术中、术后认真核对各种器械及物品,和病人身份,及时填写核对的相关表格。
20、 抢救病人的口头医嘱必须经医护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将所用的药品空瓶两人核对后另外保存,待医患双方无异议后方可弃去,6小时内按规定做好各种抢救记录。
21、 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药量过大、有配伍禁忌、之前有不良反应、该做皮试而未做等问题时,有权暂停执行并及时与经治医师联系,情况严重者立即报告护理部和医务科。
22、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时,按《和万家医院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当天口头汇报到护理部,重大不良事件要口头上报医务科,24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23、 输液中心皮试阳性者必须当即维护入网络信息系统,按流程通知经治医师。
24、 输液中心必须坚持患者身份核查,坚持输液单背面签名确认制度。
25、 输注不同类型的药剂在调换药剂时,根据配伍禁忌与药品说明,该冲管的必须按要求严格冲管。
26、 发现超大剂量、三联以上联合使用抗菌素者,须提醒经治医师,经治医师不重视提醒,必须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调查审核其用药的合理性。
27、 定期检查,及时补充,保障急救药品和器械完好。
三、 产科门诊
28、 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对入院分娩的孕妇进行严格筛查,凡重度先兆子痫、中央型前置胎盘、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多胎、足月但胎儿低体重、在个体诊所已作处理的原则上做好解释工作,动员其转上级医院。
29、 已作过两次剖宫产或一次剖宫产距本次妊娠间隔时间不足一年的疤痕子宫者,建议到省级三甲医院就诊。
30、 已有宫缩或已破水的孕妇,在门诊做完必要的检查项目后,立即收入住院,检查中需有医务人员培同。
31、 产前门诊医师严禁对胎儿性别作出任何猜测或暗示。
四、 产 科
32、 产科医师必须认真评估分娩方式,需要作剖宫产的,必须动员孕妇签字同意接受剖宫产手术,凡不接受医师告知,拒不接受手术的孕妇,建议转院。
33、 电话咨询中心、妇产科住院部在夜晚接到孕妇电话时,要认真查明要求来院分娩孕妇的情况,如果已在个体诊所进行了处理或已在其他医院就诊,动员其转三级医院分娩。
34、 要重视新生儿的观察和诊疗工作,在新生儿急救期间,当班儿科医师、产科主任、主管医师为主要抢救责任人,其有权根据病情通知其他科室参与急救,凡接通知未及时到急救现场的,医院要追究相关科室责任。
35、 凡母亲是O血型的,分娩后一定要采集新生儿血液查新生儿血型,母子血型不合,要警惕新生儿ABO溶血,请及时与新生儿家长沟通。
36、 产妇分娩后坚持在产房观察两小时,送回病房时助产士与病房护士要做好交接班。
37、 每份产科病历必须有《胎盘处置委托书》,由产房助产士在分娩后征求产妇是自行处置还是由医院代为处置的意见,产妇必须签全名确认。产妇同意胎盘交由医院代为处置的,一律按医疗垃圾处理,产房建立专用台帐,交接必须有相关交接人的签字。
38、 任何人不得到产房索要胎盘,产房工作人员不得将胎盘交予索要胎盘的人,一经发现胎盘外流,医院要追究索要和给予胎盘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39、 妇产科医护人员和产房助产士、手术室要加强孕产妇产前、产中、产后的风险控制,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和三级医师负责制。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3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我院保卫科与各部门负责人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赵蔚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一、防范措施
1.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2.规范医疗行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常规,操作常规。
4.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向患者本人或家属说明患者诊疗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结果,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
5.病重、病危患者必要时应立即予以转院。
6.发现医疗差错或事故倾向,应及时有效地制止事态的扩展,做好善后补救工作。
7.对医疗纠纷,值班医师接待后,及时化解矛盾,并向院长报告。院长应负责调查、协调、处理、解释、咨询工作。
二、处理预案
1.执行部门:院长。
2.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3.事件发生(接报告后)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损害后果扩大,协助接待家属,妥善做好处理工作。
4.进行调查、核实,召集相关人员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整改措施。
5.指导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鉴定、调解、法院),参与调查工作。
6.制定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7.在医务人员中举一反三,展开讨论,吸取教训,强化环节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8.根据医疗事故(事件)的。性质、轻重,对当事人提出处罚意见,并提交上级讨论。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根据国家生物安全相关法规法律和本院特点,制定并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定期评价和更新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二、评价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险程度并指导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生物安全法规,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实验室相关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队伍培训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五、组织、指导生物安全工作,对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对临床试验工作进行生物安全危害评估、生物安全审查及核准。
七、查处实验室生物安全违规事件,对生物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整改检查。
八、指导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紧急救助及保健治疗措施,并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九、指导、监督各部门安全员工作。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6
一、各相关科室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规定。
二、危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与采供科、使用科室管理,采供科与使用科室须有专人管理,有安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三、各相关科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员担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细则
四、凡临时储存危险品的库房,均应达到通风、配足灭火器,做到防盗、防火。
五、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帐目”,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次,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帐记录,用多少领多少,确保安全使用。
六、保卫科有专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对危险品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组织力量,对危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
七、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大火、爆炸等危险情况时,保卫科人员立即赶赴现象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进行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负责制度
(一)医院行政一把手对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任。
(二)分管副院长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医院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听取各科室主任对每季度末或一段时间以来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医院安全生产问题,总结和布置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三)参加会议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科主任。
三、安全生产通报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就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职工会议进行通报。
(二)各科室每月末后3日内书面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以及下月的安全工作安排。
(三)发生紧急、特殊情况及出现事件时,应随时通报。
四、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制度
1、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 、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4 、事故调查处理和对事故责任人员处分的落实情况。
5 、本院认为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项。
五、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各科室对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上级院领导。
(二)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追究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达到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同时对相关的责任人也必须做出相应的处罚。
七、医院消防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班子由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
2、对职工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重点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3、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各病区对新入院病人的入院宣教,应将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值班人员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5、安全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要勤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8
一、非库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二、严禁将火种、香烟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内。
三、进入库房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棉制服装。
四、不准使用金属等物品敲击气瓶。
五、气瓶必须定位、分间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阀瓶帽,整齐堆放防止倾倒。
七、保持库房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库房周围10米内严禁有明火。
八、库房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具。
九、经常检查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十、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库房配置的消防器材。
十一、库房内不得使用普通电源插座。
十二、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随手关闭灯具。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结合医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辐射安全管理。
第二章工作岗位要求
第三条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第五条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监测笔。
第六条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报告单报告。
第三章辐射防护
第八条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体检。
第九条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条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第十一条严格检查门窗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第四章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第十四条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
第五章人员培训
第十八条科室负责人应接受医院举行的相关培训,科室内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影像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所有新入职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意外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发生不明原因停电、机房大面积漏水等情况时,应立即关闭电闸,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医务部和后勤保障处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关闭电闸,使用灭火器灭火,拨打火警电话,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汇报,并向医院保卫处、医务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并且采取自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医院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故时(如发现SARS患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向医院医务部和相关部门报告,随时等待医院及上级卫生部门的指示。
第二十三条操作过程中,机器突然损坏,应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必要时向医院办公室、医务部报告,随后及时与工程师联系,进行维修。
第七章意外射线损伤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或病人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时,操作者首先应立即关机,切断高压电源。第二十五条立即将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有关人员送至职业病科,必要时送急诊科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放射工作人员受遭遇意外射线损伤的,还要将其个人剂量笔交到后勤保障处,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测量所受放射剂量。
第二十七条追踪观察遭遇意外射线损伤有关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好随访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篇10
第一章安全工作总则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全院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办公室: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人事科: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宣传科: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纪检监察科: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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