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密工作,供大家参考。
保密工作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 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 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 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 合作条件、 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 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 证券情况、 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 资料, 应标明“秘密” 字样, 由专人负责印制、 收发、传递、 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 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 不准复印、 摘抄秘密文件、 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 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 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 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 不准打听、 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 予以表扬、 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 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 档案室、 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