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20xx年《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蚌埠市司法局立足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深化便民服务,提高办案质量,扎实做好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篇1
20xx年《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蚌埠市司法局立足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深化便民服务,提高办案质量,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
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围绕老、妇、青、工、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乡街、村居、工地、校园等地,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援助的援助对象、受理范围及申请方式,解答法律疑问,解除心理顾虑,着力提升困难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24场次,发放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资料3500余份,总结报送相关活动信息18篇。
深入贯彻落实“应援尽援便援速援”。全面推行便民服务机制,重点落实“三个办理”。落实当日办理。对于手续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落实“容缺办理”。对手续不够齐全,但案件情况紧急或案件特殊的申请,在一次性告知需要的材料后,先行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后续再补齐相关申请材料。落实“承诺办理”。《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申请人只需书面承诺经济困难的事实,愿意承担虚假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即可获得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64件,其中通过“承诺办理”方式受理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2254件。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案件提质增效。严格实行案件质量监管制度,综合运用个案跟踪、旁听庭审、案卷评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建议、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同时建立案件办理质量与补助标准、受援人满意度相挂钩制度,不断督促承办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实效。今年以来,全市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425件,为受援人争取权益约1600万元。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篇2
20xx年日照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扶弱助残为原则,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较快发展,截止到11月30日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9件,共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428人次,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残疾人群体的普遍欢迎。
一、主要做法
(一)扩大工作站建设,形成残疾人维权合力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积极调动各部门参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们采取各种形式整合资源,对内,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到社区、企业、福利院等地方,开展经常性地助残扶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对外,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与残联、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等协作配合机制,在上述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在法院设立律师工作站,由律师常年值班,第一时间为残疾人犯罪案件、残疾人被侵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二)健全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在服务硬件上,积极推进“临街落地”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建立了“临街落地”便民接待窗口,接待窗口设立了“无障碍通道”,提供残疾人拐杖、轮椅等辅助工具,体现服务人性化。在服务软件上,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继续扩大充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完善“一站式”服务,方便残疾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为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群,全面推行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可先行受理并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案件报送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审批,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维权常态化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残联组织密切协作,通过建立维权长效机制,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将残疾人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施援,开辟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的受案范围,优化随时办理、优先咨询、简化手续等程序,让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四)加强法制宣传,引导依法表达诉求
在加大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的法制意识,提高残疾人的维权能力,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在“全国助残日”,通过报纸、媒体、网络等载体,通过刊登和播放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向全市残疾人宣传法律援助。依托“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开展残疾人法律咨询,引导残疾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二、下一步的打算
20__年,我们将按照上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结合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措施,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跨越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保证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通畅。
二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建设,简化工作程序,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做到“应知尽知”和“应援尽援”。
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活动总结篇3
按照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关于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要求,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市残联下达20xx年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加大落实力度。残疾人民生保障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总投资77.46万元(中央级9.8万元;省级4.25万元;市级16.77万元;县级46.64万元),涉及自主创业、助学救助、康复救助、社会保障等项目,惠及4512名残疾人。
一、围绕深化扶贫助残项目,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惠政策的创新,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推进残疾人扶贫与农村特色产业相结合,设施农业等样板工程成果,加大基地辐射带动作用,新建残疾人扶贫基地6个,扶持36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手工业等,县级残联投资5.9万元,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加大助残帮扶力度,深入开展“走千家、进万户、送温暖、解民忧、办实事,主题活动,为全县200户肢体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4.63万元(市残联指标),县残联为范村儿童福利院捐赠大米、白面,价值0.21万元;春节、“助残日”两大节日走访贫困残疾人150户,发放救济费3万元。
二、围绕重点实施康复救助项目,提升残疾人康复效果。实施九项康复救助项目。
1、“助明项目”,推行白内障无障碍建设,和晋中二院、红十字慈济外科医院、平遥康明眼科医院开展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筛查及病员输送工作,筛查全县贫困白内障患者1124例,实施了复明手术1050例,其中全免费887例。
2、“助行项目”,开展假肢、矫形器适配需求调查,推行假肢装配无障碍,为适合装配假肢的下肢残疾人免费装配适用型假肢2具;为全县残疾人及65岁以上有需求轮椅的老年人免费捐赠轮椅20辆(市残联)。
3、“助听项目”,为有就学、就业能力的贫困聋人装配助听器2个,并转介进行康复训练。
4、“精神残疾救助项目”,争取中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为6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药物救助金2.7万元,住院治疗5人,补助5万元;省级救助精神病患者服药40名,补助1.8万元,住院15名,补助1.5万元;市级救助精神病患者服药20名,补助0.9万元,住院10名,补助1万元。
5、“居家无障碍”项目,以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和残疾人家庭等开展无障碍改造,共完成:坡道改造3个(冯贵生、李德武、要年龙);轮椅4个(杜文林、游瑞本、穆月娃、胡利生)。闪光门铃3个(白贵义、王世文、孙玉娥);呼叫器(杨烈娃、张广武、李保忠);语音门铃(安俊文、白宝林、白成林);语音电话(刘素叶、马丽华、武乃生);地面防滑3段(白玉香、何彩凤、杨立贵);无障碍厕位3个(曹富年、杜丽仙、冯国保);无障碍进家庭25户,经审价后总投资为1.75万元。
6、“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尝试为聋人、盲人两类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无障碍服务。完成脑瘫儿童康复训练3名;新收聋儿1名,聋儿助听器配发1人。
7、“康复辅动器具配发项目”,完善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常态化的康复,供应配发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245件(省残联配发),为乡镇社区配发了6套的康复器材(省级2套、市级4套),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目标。
8、“康复扶贫项目”为乡镇9户养殖业、种植业、手工业等残疾人贷款131万元。
9、“康复、扶贫经费落实项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检查的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配套残疾人基本经费13.9万元,残疾人康复经费5.7万元,农村党组织扶贫经费0.6万元。共计20.2万元。
三、围绕出台托养服务政策,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
研究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模式,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继续实施“阳光家园”托养服务项目,做好残疾人“居家安养”工作,为100名居家安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补贴,每人0.06元,计6万元(市级)。
四、围绕创新培训就业模式,提升残疾人就业率。
探索适合残疾人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培训机制,以创新培训方法、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为手段,采取分层次培训、集中培训、社区特色培训、岗位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残疾人技能水平,促进单位、企业接纳残疾人,和县青创中心联合举办培训班x期,培训残疾人x人(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05人)培训费21.53万元(中央级2.1万元,省级1.05万元,市级1.05万元,县级自筹17.33万元);继续打造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与载体,扶持自主创业、基地就业、产品展销会、企业按比例就业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活动。年内新建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6个,扶持20名城镇残疾人自主创业、居家就业,全年新增残疾人就业20人以上,使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提高5%,对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了年审,共年审234个单位,并协调县财政、地税部门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前已征缴残保金75万元。
五、围绕加大扶残助学力度,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落实县残疾人民生计划、开展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工作,向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18名贫困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1.44万元(市级)。
六、围绕落实基层组建政策,提升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残联要求,落实市委组织部、编办、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残联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残疾人基层组织网络体系,提高残疾人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城镇利用政府公益性岗位,以公开招考形式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农村全面落实村残疾人联络员误工补贴政策,力争年内全县乡镇(街道)残联、社区(村)残协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率达到100%,全面建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作用发挥明显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夯实残疾人工作基础。建立分级培训及考核机制,开展以岗前培训、定期轮训为主的教育培训,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切实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七、围绕健全权益保障长效机制,提升残疾人事业依法管理水平。
健全残疾人政策法规体系,依据国家及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做好《XX县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及各项配套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加强县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创办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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