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18 10:4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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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完整文档)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会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会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县发展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按照《盐边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工作方案(2018-2020)》(盐边民创办〔2018〕1 号)、《盐边县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创建活动“六进”实施方案》(盐边民创办〔2018〕2 号)、《盐边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方案》(盐边民创办〔2018〕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 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思想理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并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政策,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上来;要求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求班子成员和全局职工要紧盯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及重点任务,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结合我局实际,全力助推少数民族加快发展。

  二、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我局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内容,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纳入了职工例会学习计划。

  1.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关于民族团结的论述,普及民族知识,提高各族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行广泛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3. 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

  4.以设立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断增强“四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在“12.4 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积极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意识。

  5.在单位内部通过开展座谈会、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干部等形式,让局各族干部职工感受到局党组的关怀和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注重实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实际工作密切结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奋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施意见》(盐边委发〔2018〕6 号)要求和《盐边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工作方案(2018-2020)》(盐边民创办〔2018〕

 1 号)责任分工,我局结合实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规划,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二是大力实施精准扶贫道路硬化等项目,推动民族地区交通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构建民族地区饮水保障体系;四是大力实施民族地区农村电网升级和输变电线路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着力解决供电不足的问题,全面完成“户户通电”工程。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8 年,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创建工作延伸不到位,创建活动深耕细作不足;二是创建活动不丰富,未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建活动。

  在下一步创建活动中,坚持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开展做好谋划,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会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州、县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部署,阿热勒乡结合本乡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明确了今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工作和任务要求,切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创建站位,强化干部教育。将《民族团结条例》 《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等内容纳入乡村干部集中学习内容,对全乡干部实行全员轮训。集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利用外围广告,营造浓郁氛围。在乡政府、村委会门口、主干道、民族

 团结宣传教育基地等醒目地方制作了固定大型宣传牌、条幅;用乡村喇叭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应知应会;在美好家园等嵌入式居住地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郁氛围。

  三是加强典型引领,提升创建影响力。注重发挥集体和个人示范引领作用,深化示范典型宣传教育,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坚持每年在全乡开展一次创建示范单位命名表彰活动。把“好邻居”“道德模范人物”等评选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表彰先进典型,宣传各领域各层面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率、知晓率。利用升国旗、农牧民夜校、入户入住等方式,安排干部对辖区所有群众开展民创工作应知应会的宣传和讲解,在全乡范围内形成民族团结、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热潮,为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会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工作精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统战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八进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

 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

 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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