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包合同优秀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均已深入了解并认可与建设单位淮滨县鑫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承包合同优秀8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承包合同优秀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均已深入了解并认可与建设单位淮滨县鑫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揽的星河名都项目建筑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形式:
4、工程内容:
二、工期
开工日期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承包费用以及工程款拨付等
1、甲方按内部承包合同总价%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用(不含任何税及工程的相关的任何费用),合同总价以工程合同决算价公司为准。
甲方先按建设单位每期拨款价收取管理服务费用,工程办理决算后甲乙双方再据实核算。
2、扣除管理服务费用后的工程款归乙方用于施工,包干使用,自负盈亏,凡工程内外债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该工程所有税费由乙方负责,其中税由建设单位淮滨县鑫通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扣代交,比例暂定为%,决算后多退少补;其他应当缴纳的规费,乙方应当自行主动缴纳或协调解决,以免给施工带来不利影响。
4、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每期拨款后,当日内将工程款拨付给乙方,管理服务费用和税随工程拨款同步扣除。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建设单位私自借支费用,否则,视为违约行为,按借支金额%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承包经营期
自本合同双方签章生效日起,自承包项目任务完成,办完交工验收手续,并结清承包费用后为止,为承包经营期。
六、责任划分及有关规定
1、乙方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履行甲方应当承担的义务并承担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等。施工中出现违反内部承包合同情况,造成甲方被建设单位罚款,收取违约金、扣工程款、赔偿损失等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相应扣除乙方工程款。
2、乙方在不违反"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以及甲方企业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享有原材料采购、施工人员调配、施工进度组织、工程款使用等经营自主权。
3、乙方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接受建设方、甲方等质量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涉及质量、安全的监管指令、乙方必须服从。
4、在承包经营中,乙方施工作业以及相关工作中,发生的质量、安全等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不及时解决,甲方根据具体情况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以解决有关纠纷。
5、乙方应当按照内部承包合同要求,积极向甲方提供增减工程文字依据,由甲方组织办理工程决算定案,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结清税、费后所有工程款归乙方所有。
6、甲方督促乙方落实并履行好与建设单位淮滨县鑫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所有内容。
7、乙方施工不得己任何理由欠工人工资,如因施欠工资,发生,投拆等影响稳定事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
8、涉及工程施工、验收等需要甲方出具有关手续的,甲方提供配合,乙方负责相关费用。
七、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承包合同优秀篇2
发包方:
营业执照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有限公司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分公司的经理,从事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在年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帐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如未按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帐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含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与事实不符的;
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发包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盖章)
年月日
承包方:(签字)
年月日
公司承包合同优秀篇3
发包方(甲方):南京XX公司
承包方(乙方):
针对市北京东XX40-37号“兴”承包经营事宜,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承包经营市区北京东XX40-37号兴(以下简称“餐厅”),该餐厅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餐厅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餐厅位于市北京东XX40-37号;
2.该餐厅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餐厅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餐厅承包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餐厅,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餐厅年承包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天内付清,
第一次应交承包金元;
第二次到时止,需交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天内全部缴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 向房屋产权人缴纳的房屋租金。
(2) 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房屋维修费用。
2.乙方承担以下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
(2)履约保证金,为年度承包金的%.保证金随承包金一同交付至甲方,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因经营行为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水电费、物业费用、餐厨垃圾处理费、乙方雇佣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房屋装修维护费用以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等;
(4)本合同未列明但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六条 餐厅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对餐厅房屋、装修进行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可行性调整方案,获取甲方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调整房屋结构或改变装修的,应立即恢复原状,并对后续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对餐厅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因合同到期终止或因客观原因(如拆迁,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等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不承担乙方投入的装修费用;
2.因甲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投入的装修部分,由甲方赔偿乙方投入金额与折旧的差额部分。折旧率按每年%计算。
3.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餐厅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餐厅的转让与转租
本餐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再承包、分包或转租、转让。
第九条 经营许可及公章的使用
1.乙方必须按照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行为;
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禁止以甲方名义对外借贷或提供担保;
3.乙方因经营行为需使用甲方印章的,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盖章。乙方对盖章后的文件负直接责任。甲方指派作为甲方印章管理人,乙方需盖章时可及时与联系办理。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餐厅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餐厅: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餐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除或变动餐厅结构.
(3)损坏承包的餐厅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超范围经营.
(5)利用所承包的餐厅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餐厅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餐厅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餐厅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餐厅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餐厅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餐厅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滞纳金.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餐厅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餐厅承包经营期间遇政府拆迁的,承包合同解除,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除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搬迁或索要任何损失。
第十二条 劳动用工与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依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雇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工资及各项劳动待遇。因员工索赔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导致的材料供应商或消费者索赔、行政罚款,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甲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餐厅的房屋,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 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餐厅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字)年月日
公司承包合同优秀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绿化工程承包人 。在甲方和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书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本工程投标、签约等工作。
2、接待业主组织的考察等活动,参加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承包单位应参与的工作,相关活动开支由乙方承担。
3、扣除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的管理费外,对乙方工程款不拖延、截留、卡扣。
二、乙方职责:
1、维护甲方企业声誉,认真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不得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影响和经济损失。
2、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缴纳本工程管理费及质量安全保证金。提取工程进度款时提交相同金额的材料发票及劳务发票,以供甲方做账使用。
3、自行负责工程款催收。
4、需甲方配合参与的工作,提前两日通告甲方,并承担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劳务费)。
5、经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现场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接受检查,承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所有费用,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并承担事故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一切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年限,具体日期按竣工日期起计算。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上缴甲方管理费(不含税),该项目的税金由乙方负责缴纳,管理费按工程决算额同比收取2%。
2、支付方式:甲方在和乙方签订合同时把管理费缴清。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对违约方处罚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委员会仲裁。
五、其他:
1、如果与业主发生合同纠纷,裁定为承包方支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期间若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形象和权益行为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4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养护工程合同期满,业主工程款全部到位后,双方结清相关费用时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承包合同优秀篇5
甲方:
乙方:
由经双方协商确定外墙保温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确定以下承包协议: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施工资料,制定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本工程工期为。
2、乙方按合同要求制定有力措施,确保项工程质量达标。
3、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所使用材料外墙保温按设计要求为防火等级B2级6厘米厚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所有材料均需乙方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乙方提供样板,待甲方确定合格后,乙方方可施工,施工中所需一切材料及辅助材料、工具均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乙方要确保质量要求。
4、乙方承包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住、吃、材料堆放及垂直运输均由乙方负责。施工用电,用水甲方均提供至一级配电箱,水池。
5、施工期间因各工种工期进度塔接配合等因素造成等工,乙方应主动协调安排施工,甲方不承担补偿责任。
6、施工期间乙方负有管理责任,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架体内施工人员正确佩带安全带及使用安全绳,乙方在安装吊篮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安全检查标准,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及竣工保修期内一切质量问题。并根据通知及时处理,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在其保修金内扣除。
8、付款方式:
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及核定单价,计算总造价,预算面积为。材料及所有设备进场后,甲方应付材料款按每车总价付款。施工一星期需付生活费。施工至每栋楼的三分之一后,甲方支付每栋楼的35%,施工至每栋楼的三分之二后支付每栋楼的3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每栋楼的25%,留每栋楼的5%作为质理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
9、本工程要保证按质按量的完成,达到国家外墙保温验收标准,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完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予以补偿,如在施工期间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给予相应顺延。
10、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止。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承包合同优秀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运费结算为10天结算日。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车辆及手续归乙方所有,如不改变车辆档案,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伍仟圆整的管理费用。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正向给付,即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人民币贰拾万圆整。另每月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万壹千圆整的车辆月承包收益金,此金额缴纳期限为26个月,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万圆整预付定金,当甲方通知乙方缴纳剩余款项后,乙方须在两天内向甲方缴纳剩余人民币壹拾玖万圆整,如在20xx年11月15日前甲方仍未开始项目运营,甲方向乙方退还已缴纳的预付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6、承包经营期间,车辆年检,二保等检验及商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以甲方提供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汽车,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随车工具。
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车辆使用费用及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甲方有义务公平、公正、合理的为乙方组织货物配载。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
甲方有义务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和通知,组织乙方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评比等活动。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权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指定专人对乙方使用的车辆进行安全、车容、车况检查。如乙方使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运输。
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
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2、乙方有权对甲方调配的货物进行查验,有权拒绝运输国家禁止运输或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
3、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代为清结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迟延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擅自倒货、换车、配载,不得将车辆交给第三者驾驶,不得捎带与工作无关的第三者,不得违反承包经营用途使用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5、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7、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8、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 货物运输风险承担
一、货物运输风险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货物损毁、违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对车辆内、外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乙方全部承担。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况下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货物毁损的,除因甲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扣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但保险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6、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三、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完成承包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3、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两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2、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3、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4、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5、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6、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7、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承包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1%的违约金。
六、其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日
公司承包合同优秀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将经营权在本合同期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合同。
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合同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1、承包期内年日至年日止。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发包方为此付承包方人民币每个月 元,在每个月的25号前付清。
2、承包期间,房屋租金、电费、水费等均由发包方承担。
3、承包期间,承包方有权决定公司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奖惩。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求置新设置和资产,正常损坏部件、维修费用由双方承担,发包方承担费用70%,承包方承担费用30%,人为损坏,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到的合法收入。
5、发包方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承包期间,当月有客户投诉次数达/次。发包方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对本公司有权账务监督。
6、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利益。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7、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承包合同优秀篇8
甲方:中建七局二公司芜湖分公司
乙方: 工程项目部
为确保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加强过程控制和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本着经济上互利、工作上互助的原则,根据中建七局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工程承包内容:承包范围和内容以甲方同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及有关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为准。
二、施工组织和管理
1、乙方经济承包责任人。
2、乙方应按公司规定设“四组一室”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项目管理规定组织施工生产,及时编制、收集整理项目施工中各类资料,并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监督和管理。
三、合同工期
以甲方同业主签定的合同开竣工日期为准(日历天),完不成工期指标,按与建设方合同约定处罚乙方,如建设单位另有处罚或由此对甲方产生损失,亦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质量标准和技术资料
1、开工前,甲乙双方签定《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书》、约定甲乙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以甲方和业主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准,乙方在施工期间质量有严重缺陷,影响到甲方声誉时
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同乙方的承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按照公司项目施工管理规定自行组织本工程的材料采购和验收,乙方采购的材料标准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并得到甲方、业主和监理的认可。
4、乙方自行承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全部损失,业主对质量的奖、罚由乙方承担。
5、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约定按芜湖市档案馆规定的份数(含公司档案室一份)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五、费用收取
1、甲方按工程结算总价(含安装等)提取(乙方必须严格按财务制度建立完善的财务帐务,否则甲方将按税务制度规定加收总价%的个人所得税),其余归乙方承包,乙方就承包费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自承担与施工项目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成本及任何损失(含与工程有关的连带责任),超支自负,节余自收。
2、乙方承包成本中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临时设施费、合同鉴证、工程保险等费用、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税金必须由甲方代扣代交)、政府及行业规定收取的各项费用(缴费凭证原件必须交财务存档)。公司规定由项目负担的各项费用以及因本工程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3、本工程如有业主指定分包项目或只收取总包服务费等项目,甲方根据单项工程的具体计费情况确定收取乙方管理费比例。
六、合同履约
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均由乙方负责履约,乙方承担该合同的工期、质量、履约保证金、保修金及全部经济责任,并履行其义务。
七、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以甲方同业主签定的合同付款方式为准,业主未向甲方付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付款;本工程需垫资施工的款额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建设方资金不足,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材料供应商或人工工资由乙方负责解决,不得向甲方索付。
2、业主工程款支付到甲方后,甲方扣除同乙方约定的管理费、税金、地方政府各项费用和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开支后按照公司工程款支付规定履行手续后拨付给乙方,根据乙方支付方案,由甲方监督支付材料款、工资及相关费用。但必须将资金使用于本工程,不得挪用于其他事项(必须附每次的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必须有甲方派驻人员签认),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全部责任乙方自负。甲方不得占用乙方资金,如特殊情况借用也必须经乙方同意。如业主工程款不到位,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索付工程款。
八、安全文明施工
1、开工前,甲乙双方须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2、乙方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杜绝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等级事故,凡发生安全事故和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教育职工,不得发生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不得发生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九、其他管理约定
1、为确保乙方完成履约,提高其责任心,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承包履约保证金万元。(如该工程保证金已交业主,甲方不收取该工程保证金但保证金收据必须保存在甲方财务科)。该保证金用于管理过程中对乙方违反合同行为的处罚,待工程完工结算办理结束后并登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内乙方无材料、劳务等纠纷,并办理完工程资料的移交,公示期满后(如有经济处罚需扣除)余额一次性返还。
2、乙方在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中,不得以风险承包为由,放任经营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调整承包班子,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⑴不能严格执行甲方管理规定,各项管理工作不处于受控状态,经评审已经损坏甲方企业形象、声誉、利益。
⑵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⑶乙方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条件,又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⑷乙方有影响履约的重大事件出现或经评审无法完成合同指标时。
3、乙方在代表甲方同建设单位进行业务工作时,须紧紧把握合同精神,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以防造成建设单位反索赔,确保代表公司顺利完成对建设单位的合同义务,充分行使合同权力,最大程度维护企业利益。
4、乙方代表公司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时,须汇入甲方财务指定帐户,如果违返本规定自行收款转帐,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并按收取工程款的10%进行处罚。
5、甲方的管理旨在加强监督,以确保维护企业利益。如乙方亏损,甲方的管理行
为不免除乙方任何责任,乙方将承担无限赔偿责任。
6、每月20日前,向分公司工程管理科报当月的质量、安全、环境、施工进度、项目工作汇报等报表。
7、本工程乙方按照会计制度建立建全财务成本帐,并接受和确保通过当地税务局的财务检查。
8、本工程对内、对外结算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可协助乙方结算审计工作。
十、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按公司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执行。
2、发生纠纷时,由公司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裁决。
3、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完成兑现时失效。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其中劳人科、工程管理科、财务科、经营科各壹份;乙方两份,其中项目经理壹份,经营核算组壹份。
甲方:中建七局二公司芜湖分公司乙方: 项目部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