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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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电力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作者:沈仁毅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0期摘要:电力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技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4篇,供大家参考。

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4篇

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篇1

电力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作者:沈仁毅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0期

摘要:电力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性很强的工程,监理工作对于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工程质量非常重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电力工程监理的现状,然后阐述了加强电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对策。

关键词:电力工程;监理;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电力工程监理的现状

1.1监理质量监管力度不足

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质量监管力度不足的现象,进而影响了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其中,一些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认识不够,甚至对监理工作造成影响,导致监理单位的职责没能落到到位,没有真正发挥质量监控与管理作用。另外,由于一些监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及职业道德有限,与施工单位长期接触过程中,难以保持原则与立场,在施工监管过程中存在能放就放的思想,使得监理质量控制中度不够,造成质量控制的隐患。

1.2工程检测作用不突出

工程检测作为监理工作的常用手段,是监理质量控制中重要的一环。而在监理过程中,由于监理工程师能力素质差异、对于工程检测工具使用不规范等原因,不能充分发挥工程检测在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导致质量控制力度不够,进而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管理。

1.3 原材料质量管理不规范

原材料质量管理是电力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但由于当前电力建设施工单位管理体制的不完善,部分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队伍素质不高,技术力量较为薄弱。各施工企业对于原材料管理重视不够,使一些单位在砼、砂浆试块制作,回填土取样等原材料取样中存在着不规范、不重视的行为,而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导致送去检测单位的试件试块不符合要求,检测单位签发的检测报告不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从而使工程上使用的不合格材料不能及时发现,给工程留下了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

1.4 监理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我国建设监理工作起步较晚,并未建立起健康合理运行的监理人员人才机制,致使我国的监理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目前,我国监理单位专业队伍主要由三个层次人员组成,一类为从长期施工管理工作后转行进行监理工作的老师傅,他们拥有极其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是监理单位的中坚力量;一类为刚从校门走出来的学生,他们虽然学到了相关的监理知识,但是缺乏设计、施工和监理经验,这类监理人员需要一定时期的历练才能承担重任;还有一类为非专业人员,由于市场需求的监理人员过大,监理费用相对低廉,大量不懂得专业知识或对监理工作一知半解的非专业人员进入到监理队伍中,他们业务知识水平较低、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不高,无法很好的履行现场监理职能,这类监理人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锻炼才能胜任工作。由于监理人员整体素质差异,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于工程质量难以持续保持高效的控制力度。

1.5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未全面推行

电力工程全过程监理从电力工程的项目的可研、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维修保质期的整个周期监理。它的好处是将整个工程建设周期内的各阶段有机衔接起来并使之一直处于受控状态。但由于业主的观念和监理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我国现阶段电力监理工作还大多局限于电力施工阶段监理,可研、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极为重要的阶段。可研、设计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项目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同时也决定着项目投资效益的高低。2 加强电力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对策

2.1全面提升监理人员整体素质

鉴于目前监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需要从多渠道入手,改革现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监理人员队伍,这是提高监理服务整体水平的关键,也是市场经济对监理企业的必然要求。

2.1.1把好进口关,做好末位淘汰,建设高素质的监理人员队伍。各个电力工程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fidic 关于监理人员从业资格的要求,把好进人关,将那些专业对口、工程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吸纳到监理队伍当中。同时,陆续将现有监理队伍中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不高的人员清退出去。经过一段时间的人员更迭,逐步建立起具备较高职业素养的监理队伍。大力推进监理队伍建设活动,重视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培养,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实现员工自我发展和职工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建设一支覆盖各专业、涵盖各人才等级、满足电力工程监理业务发展需要的监理队伍。

2.1.2加大现有监理人员培训力度。针对现有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的现状,需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加大监理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提升业务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提升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控制工程现场安全和质量现状,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和质量管理态势的根本好转,切实保证电力建设工程现场稳定。

2.2 监理单位要正确处理与其他参建单位的关系

监理企业要正确处理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各自找准自身的定位,灵活处理三方之间的关系,创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在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管理,要竭力避免建设单位的管理越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缺失。要明确质量管理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企业是监督主体。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起一个健全的、运转良好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在此基础之上是监理企业的质量监督体系。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不到位或者监理企业管理越位,都会破坏正常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而无法保证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力度。只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理念“对号入座”后,明确三方之间的互助协作关系,才能为工程管理建立一个稳固的基础。

2.3强化工程检测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

质量控制的目的是达到预期的工程质量目标,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具有独立的质控手段。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工程检测工作力度,完善工程建设监理手段的建设,合理配置监理检测仪器和设备。为了确定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质量,对其进行控制,以及确定监理效果,在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检测和试验报告的基础上,电力工程监理人员还要对每道工序严格把关,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检复测,这样才能在每一个环节都保证工程的质量,从而实现控制目标。同时,在强化工程检测工作力度的基础上,电力工程监理企业还要创新工程检测工具,提高现场监理工作效率。

2.4加大监理工作硬件设备投入。加强现场配备适当检测设备,适当拉开与同行硬件档次,提高服务质量。现场监理工作不仅靠过去的经验、动手能力,还得依靠一定的现代化的设备来配合。提高现场监理管理力度和效率,大大降低不必要的现场扯皮,更好的提高现场监理威信,顺利且高质量的完成监理预定目标,为今后的市场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5建立强大的信息沟通渠道。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流动管理。信息流越强,说明企业的反馈能力、市场应变能力越强。通过强大的信息沟通渠道,可以避免同样的问题在其他工地再次发生,并提高监理管理水平,真正实现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和降低工程投资,提高业主的满意度。

3.结束语

电力工程建设是一项庞大且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个重要体系,是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因素。监理工程师应该掌握各种手段,采用各种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进行质量管控,确保电力工程施工质量优异。

参考文献:

[1]莫明海.浅析水利工程监理的探讨[j].四川建材,2009(03).[2]谢琨能.浅析监理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j].科协论坛(下半月),2009(03).

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篇2

浅谈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靖江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提供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如今,监理工作的不到位,难于充分发挥其作用,直接或间接地给社会国家带来了损失。

关键字:监理,发展,现状,对策

建设工程监理自1988年作为一种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引入我国,已开展了20多年时间,它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建筑工程造价、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减少垃圾建筑产品的出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已基本形成了监理、业主和承包商三大平等、独立的工程建设主体。作为监理单位,既要重视“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又要作为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协调者和管理者,协调好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建设预定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当前,我国建设监理制度顺利推行,但工程监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建设监理的认识问题

当前,无论是业主、施工单位还是监理企业内部都普遍存在着对监理工作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监理地位和角色的认识问题

首先,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委托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这显然与国家和建设部有关法律、法规及通知精神相违背。监理单位应该是建筑市场中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人员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

其次,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检查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而对施工单位的其他工作和事情则无权干涉。然而,按照现行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监理人员有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有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有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有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开工审批的权力,有对施工测量成果、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审查的权力等相关权力。

甚至有人认为,监理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监工”,应该整天呆在现场,在工地随便转悠两圈就可以了。而事实上,旁站监督和检查只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而不是监理的全部工作。监理的中心任务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即控制经过科学地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

2.对监理责任的认识问题

部分业主认为,只要是委托了监理的工程,就不应该出问题,工程一旦出问题,就将责任归咎于监理人员。事实上,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干出来的,而不是监理单位“监”或“检”出来的。这么说,并不是开脱监理的责任。因为影响工程建设的潜在干扰因素很多,而这些因素并不是监理工程师所能完全驾驭和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只能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尽量避免这些干扰因素对建设目标的影响。但监理人员应对自身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失职或未尽职的过错行为承担不作为责任,监理单位应对业主负责。即监理工程师如果发生失职或未尽职的过错行为,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监理内容的认识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明确定义: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

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目前,很多业主把监理当作质量检查的工具,仅给监理人员授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权,不愿授予或部分授予监理投资、进度控制权(尤其是投资控制权)。业主出于自身的考虑,有些项目,监理即使被授予投资控制权,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也是流于形式,离真正意义上的“控制”还相差甚远。如此现状给工程建设带来了不同的影响。

由于未监理被授予投资控制权,承包商那工程款则不需要监理批准,在不管工程质量优劣都能拿到钱的情况下,承包商不再重视工程质量,大大降低了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控。倘若业主授予监理投资控制权,只对检验合格的工程签发付款通知书,监理工作就不会那么吃力,监理人员就可以运用经济手段来约束施工单位的行为,从而更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

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现阶段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搞施工出身,对设计工作较生疏,不能胜任设计监理工作。另外,从目前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相关法规、规定来看,也主要是针对施工阶段的,对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则无明确的监理规范,使设计监理工作无章可循。设计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设计质量的高低,不仅决定着项目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同时也决定着项目投资效益的高低。而众多业主认为,搞设计有专门的设计院,没必要花钱委托监理。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设计结果不一定会十分完美。有些工程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经济效果,而监理则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些不足。

三.监理人员素质问题

1.考上的不工作,工作的考不上。在我国通过考试并注册上岗的监理人员中的大部分人在监理企业注册挂名,而未从事实际监理工作。也就是说,通过考试的人员实际并未从事监理工作,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并未通过考试,有些甚至未通过培训就上岗,企业注册监理的工程师与实际工作人员脱钩。

2.监理人员大多为转业而来,无“专业”监理人员。目前我国监理从业人员主要来源为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和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搞设计出身的对图纸吃得透,但缺乏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经验,不熟悉施工质量控制点;搞施工出身的施工经验丰富,但往往对图纸吃不透;基建单位的管理人员熟悉工程建设程序,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但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欠缺。

3.监理工程师专业结构不合理,工民建专业多,其它专业少,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性行业的监理力量薄弱。

4.现有监理人员流动性大,大多数监理人员为临时聘用。

监理队伍中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真正符合监理从业要求的监理人员比较少,监理人才的培养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二是监理企业对所聘用的人员把关不严,未进行严格筛选;三是目前我国监理人员的待遇偏低,不能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来;四是考试制度的影响,使会干的不一定能考上,能考上的不一定会干。

因此,要想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从长远入手,今后在大专院校开设监理专业,培养一批精专业、‘懂法律、会管理、能协调的高素质监理人才;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把监理人员上岗关,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上岗;三是高并监督企业落实监理人员的待遇;四是要注重现有监理人员的再培训工作,抓好监理全员培训,加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经常性的专门培训。

四.监理企业内部管理问题

1.管理机构不健全。部分监理企业虽然管理组织机构框图中各职能部门齐全,但实际工作中为了减少人员开支,除现场驻地工程师外,只有公司经理1人统管公司大小事务,往往就会影响企业的管理效能和水平。

2.监理工作程序不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监理程序工作,是搞好项目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而目前有些监理公司无严格的内部管理程序和制度,有些监理公司虽已通过工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也只是作为对外经营的一块招牌,程序文件如同虚设,实际监理工作中不按监理程序办事,监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3.旁站监理工作不到位,现场记录不齐全、不真实。要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理旁站制度,尤其对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必须实行现场跟班监督,做好现场记录。建设单位应依据工程重要级别,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旁站的工作范围和旁站部位,并上报旁站方案,监督旁站监理工作的实施,并应为监理单位正常开展旁站监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并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认可;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旁站监理制度,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人员及监理员的职责,定期检查旁站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旁站监理人员对旁站监理工作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4.监理技术文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照抄照搬。部分监理工程师在编写项目监理技术文件时,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不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具体情况,照抄照搬监理技术文件范木,起不到编写技术文件的作用和意义。

5.监理工作责任制未落实,总监一身多职,难以真正起到总监的作用。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监理活动中的全权代表,是监理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实现监理项目的最高责任人,项目总监的作用不是一般专业监理工程师所能替代的。而由于目前我国监理行业中缺乏总监人才,部分监理企业让一个总监担任四五个甚至更多项目的总监,使总监难以发挥总监的作用,不能真正履行总监的职责,进而也影响到项目的监理效果。

因此,要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宏观管理。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给各地企业的流动、竞争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外来企业的名不副实的进入,不但不会促进竞争,反而会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外地企业的监管上,一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应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低执业期限、流动报备管理等,减少或避免过于频繁的流动,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五.监理费的收取问题

目前监理收费也是制约工程监理工作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监理企业的监理收费实际收入严重低于国家标准。一方面,有些业主把监理费支出看成是一项经济负担,将监理费一压再压,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同行自相减价。有些监理公司由于成本小、费用少,在承接监理项目时自行压低监理费,以低价优势承揽工程。再一方面,目前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监理费的收取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而是任其竞相压价。

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监理操作的内容很多,当前特别要重视规范监理取费标准。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很多的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排挤别人,当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动压低取费标准。这种行为,虽能揽到监理业务,但却给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留下隐患。要知道,没有良好的成果最终是得

不到业主的认同的。低价的代价基本上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给所在单位的长远发展设下了绊脚石。所以,合理取费标准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能为项目实际监理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

要建立完善的优胜劣汰制度。政府管理监理企业和人员资质,责任主体缺失,不利于行业发展。将人员资质与企业资质捆绑,不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市场的培养。要改革目前的政府管理模式,由非政府的监理行业协会来管理,借鉴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依靠行业自律,政府监管,这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则更为有利。

六.监理的公正、客观、科学性问题

业主与监理人员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人员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要始终维持自己独立第三方的位置,既不为经济利益、为多揽工程而偏袒业主,也不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礼品与贿赂,而做睁只眼、闭只眼、忽视工程质量的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对业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要、不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手软、不嘴短,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赢得客户。

结语

监理作为一个行业,为中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与生俱来的制度缺陷,也不可避免地阻碍了它的发展。当前,处于十字路口的监理行业应该如何走,是每一个从事监理工作和关心监理行业发展的人士亟待考虑的问题。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8.[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 2002.[3] 田金信主编.建设项目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4邓铁军主编,土木工程建设监理(第二版)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篇3

辰溪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现状及对策

贺友德

(湖南省辰溪县林业局,湖南 辰溪 419500)摘要:全国退耕还林工程规划投资3000多亿元,远远超过三山峡工程总投资,对于如此宏伟的基本建设工程,人们最关注的是质量能否过硬,成效是否显著。本文紧紧围绕质量和成效两个主题,总结了辰溪县退耕还林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重点探讨了提高退耕还林质量和保证退耕还林成效的对策。

关键词:辰溪县; 退耕还林; 质量; 成效;对策 辰溪县位于大湘西怀化市的北部,地处雪峰山脉至“沅麻”红岩盆地的过渡地带及沅水的中游。土地总面积296万亩,总人口50万,其中农业人口41.7万,坡耕地总面积25万亩,应退耕还林的坡耕地面积15万亩。在1980年代以前坡耕地主要以种植红薯、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1990年代起,以种植花生、西瓜、辣椒、油菜等经济作物为主。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前,是一个典型的人多耕地少,毁林开荒、广种薄收为生,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的县份。

1、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 1.1主要成绩 自2001年开始,辰溪县退耕还林工程已经实施4年,取得的主要成绩表现在三个方面:

(1)在工程数量上。严格按照验收结果上报工程完成量,杜绝了人为参水和虚报面积行为,全县4个共上报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17.35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8.1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9.2万亩。经过连续3年省级复查验收,面积核实率达到了95%以上。

(2)在工程质量上。一是各当年新造林成活率均维持在90%以上,第二年后幼树保存率均保持在85%以上;二是林木生长快,尤其是退耕地还林,如马尾松1年生平均高达90cm,3年生平均高达250cm,同1980和1990年代相比,生长速度高出一倍左右。三是适地适村和幼林管护情况比较好,造林不成林以及经济林造林后荒芜失败的隐患基本上得到了消除。

(3)在工程成效上。目前主要在三个方面表现显著,一是在生态效益方面,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在洪水期间,溪河的水明显变清了,据测算,由于8.15万亩坡耕地退耕,全县年泥沙流失量减少了21.6万吨。二是在经济效益方面,农民得到了实惠,如原来农民坡耕地上种一亩西瓜,产量只有2000斤左右,每斤价格约0.15元,每亩毛收入300元,减去劳务工资及种子肥料成本,每亩纯收几乎为0,而退耕还林补助每亩有230元,减去每亩管护和抚育劳务工资约30元,每 亩纯收入仍达到200元。三是在社会效益方面,农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大大提高,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和加强。

1.2主要经验

(1)宣传工作深入细致。退耕还林实施的前二年,县里为每一户退耕还林对象印发了一本退耕还林宣传手册,每年还组织100多位林业干部和500多位乡镇干部深入农户,山头和地块,面对面地同农民交谈,宣传政策,解答问题。

(2)政策把关严格。一是严把大户承包造林关,及早预防大户强租、骗租、欺诈承包等损害退耕农户利益的行为发生。二是严把政策兑现关,为有效防止截留,克扣退耕还林补助行为,全县从2004年开始,推行由县退耕办和财政局审查到户补助,县信用社发放到户补助,并自行开发电脑管理软件,由县退耕办直接管理补助到户档案。

(3)大力推行技术服务承包。对退耕还林每一地块和山头都确定了技术承包责任人,并规定技术承包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制,与县退耕办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和林业局筹措解决。

(4)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一是因地制宜,选择马尾松、麻栎、枫香、楠竹、刺槐等优良多土树种造林。二是推广切根育苗,容器育苗,abt生根物浸根造林等新技术。三是限制一般性柑、梨、李、桃等品质低劣的和粗放型经营模式的经济林造林面积,引导农民发展品质优良,市场前景广阔的经济 林树种,并采用集约经营模式。

(5)十分重视管护工作。一是坚持不懈地抓补植,为了确保造林成活保存率,有的地块连续补植了3-4年。二是落实了管护人员,报酬和制度。

2、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1前期准备工作问题

(1)种苗准备难。种苗生产的计划性和季节性很强。如2001年由于计划来得太迟,全县退耕还林用苗绝大部分是从外县甚至外市调进的,结果因急于用苗和长途运输,苗木质量难以保证,造林成活率比较低,后来,由于偿尽了外地调苗的苦头,每年都准备了过量的苗木,造成了苗木剩余浪费,如2004年剩余浪费苗木达500万株,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计划未能在采种之前下达到县。

(2)工程布局及计划安排难。由于各级没有真正编制过《退耕还林总体规划》,计划未能及时下达,前期准备经费严重不足等原因,工程布局无据可依,只能在平衡各方利益,承受着各种压力的困境中仓促出台,建设计划就像撒胡椒面似的分散安排,无法遵循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的原则,给工程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也将因此大打折扣。据笔者了解,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西部地区因局部地方分到的计划过多,不惜采用毁林开荒手段来凑足退耕还林计划,这不是与退耕还林初衷背道而驰的吗?(3)作业设计难。按照国家林业行业标准《造林作业设计规程》要求,退耕还林作业区面积要采用测绳或罗盘仪等仪器侧量,每亩设计费用最低要达到15元,但实际能到位的设计费用最高只有2元,所以真正的作业设计工作无法开展。

2.2荒山荒地造林问题

按国家规定退耕还林农户在完成坡耕地还林的同时,要配套完成相应面积的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对荒山荒地造林给予每亩50元的种苗及造林补助费,这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操作。就一个县来说,往往这个乡、这个村,这一户的退耕地多,荒山荒地少,而相反那个乡、那个村、那一户的退耕地少,荒山荒地多,荒山荒地造林无法与农户退耕地退林面积相配套,结果因补助标准过低,荒山荒地造林质量难以保证,造林后的补植和抚育工作就更难落实,造林成效将难以预料。

2.3工程监理问题

退耕还林作为一项重大的基本建设工程,必然要通过落实严格的监理措施来保证其质量和成效,但由于工作经费不足,这项关键的保障措施基本上没有得到落实。

2.4工程成果巩固问题

就辰溪县的实际来看,农民目前耕种坡耕地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得基本口粮,而是为了种植经济作物获得经济收入,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民获得经济收入的主要途径是靠外出打工、在现有耕地上实行集约经营、对现有低产林进行改造 等,所以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基本口粮保证问题和国家补助到期后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笔者认为,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施工质量问题;二是林牧矛盾问题;三是森林火灾问题;四是盲目开发经济林而可能出现的新的毁林开垦的问题。

3、对策与建议

3.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退耕还林提高工程质量 退耕还林工程规模之大,投资额之多,是任何一项基本建设工程都无可比拟的,也是全国仍至全世界所关注的,其成败与否,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林业建设的前途,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来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和成效。为此有如下几点具体建议:

(1)在国家、省和县三级退耕还林总体规划还未编制之前,暂停新的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

(2)完善退耕还林投资政策,将总体规划、作业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所需经费纳入工程投资总额,并按工程投资总额3%的比例由中央财政拨付,确保各项建设程序落实到位。

(3)把荒山荒地造林补助年限延长至3年,第一年每亩补助200元,第二、第三年每亩补助50元。

(4)加快林业主管部门的机构改革步伐,实行政事、政企分开,转变林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能,把总体规划、作业设计、工程监理等职能交给企事业单位。

3.2采取有力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1)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新的毁林开垦和破坏幼林的违法行为。

(2)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和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3)加强新造幼林的封禁管护工作,防止牲蓄破坏。(4)加强对林农的技术培训和示范引导,提高广大林农的环保意识与科学开展山地资源的能力。

浅谈工程建设监理的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篇4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现状及探讨

唐山海港港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 唐山赵先芝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

关键词:安全、监理

安全和质量是建筑工程两个永恒的主题。安全是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会反作用于工程的安全使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即“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对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责任等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但从近年来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特别是上海“楼脆脆”事件来看,安全监理工作仍然是监理工作中较为薄弱的环节。

一、安全监理的现状

1、对安全监理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对监理而言,安全监理是个新生事物。实际监理工作中把安全监理工作视为附加工作,不少监理人员对此项业务的开展处于被动状态,认为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单位是施工单位,与监理关系不大。有些监理人员的思想意识始终停留在“三控两管一协调”上,在施工现场以质量监理为主,对安全方面相关的文件、规定等平时不学习,对安全监理的责任,现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等均一知半解或知之甚少,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就更无从谈起。

2、监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经验不足

监理人员绝大多数没有从事过系统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没有参加过相应的安全知识方面的专门学习培训,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缺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实际经验,而对于安全监理工作则更是一片空白。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日常监理工作中,就很难做到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在他们的眼中一切平安无事,一旦酿成安全事故,才恍然大悟,为时已晚。

3、不尽职或不作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通常都是安全事故多发性的高风险场所,面对这样的高风险,有的监理人员没有清醒地认识或认识不足,造成现场有隐患查不出来或查出来以后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监理的对策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已为监理单位明确了开展安全监理的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尽管在安全监理的责任、安全监理工作深度等许多方面的理解上,还存在一些分歧,但安全监理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规范安全监理行为。以下就目前的安全监理工作现状,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

1、安全监理工作的规范

为了消除一些认识上的分歧,首先应从规范上着手。根据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尽快修编一些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规定如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增加安全监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监理工作范围清晰、工作内容明确、职责分明、资料记录统一,便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规范地操作,使安全监理在工程建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

针对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监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应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举办相应的安全监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用统一的教材,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的安全知识、相应的安全监理方法等各方面得到统一和提高。

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讲座、研讨、经验交流、对口检查等方式方法,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水平。

3、监理企业的重视

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企业应有针对性的增加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管理制度,进行有效地控制,以推动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整体水平。

4、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理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确保人员到位,明确职责分工,明确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6、加强与参建各方面的协调

国务院令第393号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其他参建各方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是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

施工单位作为现场施工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工程施工安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

色,所以,作为监理单位,应与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只有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从人、材、机等各方面入手,加强监控,建设工程才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在工程施工安全中也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作为监理方,与这些单位建立良性互动也是十分重要的。

7、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

作为施工安全实施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施工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全局。

7.1 单位安全管理方面:

a、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b、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并督促其检查各分包单位的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7.2 现场人员方面:

a、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3 施工方案方面: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a、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b、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c、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d、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e、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f、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g、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7.4 事中检查

项目监理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现场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进行控制。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监督施工单位切实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

同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8、严格和规范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安全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须严格和规范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安全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书面通知并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同样的处理。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

安全监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结束语

安全监理是国家赋予工程监理企业的责任,相应地,人员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商。所以,作为我们每一个监理从业人员应提高安全方面的风险意识,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认真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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