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件回复信访局交办信访件回复关于张来信事项的答复意见你于x年xx月xx日向写信反映的事项,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已于x年xx月xx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件回复信访局交办信访件回复6篇,供大家参考。
信访件回复信访局交办信访件回复篇1
关于张来信事项的答复意见
你于x年xx月xx日向写信反映的事项,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已于x年xx月xx日交由我单位调查处理。根据你反映的问题和上级交办意见,我单位受理的来信事项有:
1. 。
2. 。(该部分写明受理的来信事项)
我单位对你提出的信访事项十分重视,经调查核实,并对照相关政策,形成了处理意见。
现答复如下:1、关于问题。经查,你反映的情况属实,符合文件规定,我单位同意。你可于x月x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2、关于问题。根据xx市xx区《关于规定》,你本人不属于文件规定可以享受 待遇的对象,xx单位作出的决定是恰当的。你提出的要求不予支持。(以上1、2部分是对来信人所提事项的事实认定情况、处理结论及作出处理结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你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
送达时间: 送达地点: 送达人:
信访人签字:
xx市xx县(区)
x年xx月xx日
信访件回复信访局交办信访件回复篇2
xx市^v^:
由你处转发过来的信访件xxx号文已经收到并仔细阅读过了,我们很重视,立即向相关部门和主要负责稿件人员了解情况,核对了相关证明材料,并重新审阅了xx病xxx产品的内容,现针对该读者来信内容,向贵局函复如下:
xx病xxx是保健食品,由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广告批文xxxx号,显示具有辅助xxx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血糖偏高者。广告内容中提到的国际xx病课题攻关联合实验室,客户提供了国际xx病课题攻关联合实验室的证明和xxx是申请商标的证明,申请商标加上tm就可以作为广告宣传。(证件附后)。另外,该读者提到的有关字眼确实存在夸大功效的用语,我们自20xx年6月4日起已停止发布此内容。
一直以来,我们都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对于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审查都实行严格的把关,由于这类产品与广大人民的健康息息相关,我们不敢掉以轻心。但由于有部分内容在审查过程中未能准确把握,或受到同城其它
同类内容的影响,导致有些内容出现夸大功效等字眼。这说明我们的工作仍然做得还不够,内容审查的专业知识仍然有待提高。
对于这次做得不够的地方,以及造成不好的影响,我们定引以为鉴。今后,我们会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容把关工作力度,避免出现同类事情。
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信访件回复信访局交办信访件回复篇3
xx先生:
您7月8日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于7月8日已受理,并向您发出了《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及诉求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电话xxxxxxxx,居住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明珠小区x号楼xxxx室。
(二)诉求:变更林权证中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树种、林种内容的事宜。
三、调查情况
经了解,您于2003年买断红旗坡农场荒地(有买断合同书),2006年4月办理了编号为a650*****7679的林权证。2020年您用该林权证办理贷款时,发现其所办的林权证中“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为“红旗坡农场”;“主要树种”一栏,林权证为“红枣”,实际为“苹果”;“林种”一栏,林权证为“生态林”,实际为“经济林”,导致其无法办理贷款,随后您到原办证机关温宿县林草局办理变更手续,由于此地块现属于阿克苏市管辖,温宿县林草局要求您到阿克苏市林草局办理变更,而阿克苏市林草局以“谁办证、谁纠错”为由,要求其到原办证机关办理变更,由此导致您上访。
四、办理情况
接到此信访案件后,我局立即责成森林资源管理和法规科第一时间了解上访问题情况并迅速办理,同时对您进行了安抚。根据您所提供的材料和调查情况,经审核,森林资源管理和法规科认为您提出的林权证变更申请合理,并按照“谁办证、谁纠错”原则,向温宿县林草局发函,同时督促协调温宿县林草局给予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或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xxxxxxxx局
xxx年x月xx日
信访件回复信访局交办信访件回复篇4
附件:
关于xxx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
(模 板)
区委群工局:
你局《关于交办xxx信访事项的函》(前群函〔20xx〕xx号)收悉,我局(乡镇)庚即责成xxx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x(信访人姓名),男(女),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xxxx,户籍地址xxx县(区)xxx乡(镇)xxx村xxx组,现住xxx。(内容要件包括信访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常住地址,可视情况简述其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
信访人xxx致信xxx反映(信访人xxx在xx信箱给xxx留言反映):xxxxxxxxxxxxxxxx,请求(要求)xxxxxxxxxx。(内容要件是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及诉求或要求)
经调查核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内容要件包括对信访人反映事项的调查核实情况、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实的认定、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并须逐项回应信访人的诉求)
xxxx年xx月xx日,(有权处理机关)向信访人xxx送达了书面答复意见,信访人在《xxx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上签字认可,承诺息访息访。信访人不予签字认可答复意见书的,须写明送达情况、拒签原因。
(内容要件包括办理效果及后续教育、稳定等工作措施) 特此报告。
附件:(信访人)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2.其他调查材料。
发文机关(印章) 20xx年xx月xx日
xxx(信访人)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xxx(信访人):
你反映的xxxx问题我乡(镇)受理后,庚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作出如下答复意见:
经调查核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内容要件包括对信访人反映事项的调查核实情况、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事实的认定、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并须逐项回应信访人的诉求)
…………
如你不服本答复意见,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前锋区人民政府申请信访复查。逾期未申请信访复查的,视同同意本答复意见,本答复意见即为终结性意见。(本答复意见书一式两份,信访人、调查处理机关各一份)
发文机关(印章) 20xx年xx月xx日
同意答复意见。xxx(信访人) (信访人不予签字认可答复意见书的,须两名以上见证人签字)
信访件回复信访局交办信访件回复篇5
群众信访复函
( )*检群复函字 号
你于日来访(来信)反映的问题,属于以下第 类情况,特此告知。
(一)该问题不属检察机关管辖,应向有管辖权的单位反映。
(二)不服生效判决、裁定,应向原审判机关、上级审判机关或者同级检察机关申诉。
(三)不服未生效判决裁定,应依法行使上诉权。
(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六条第四项:“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所作的终止审查或者不抗诉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规定,我院不受理。
* * *人民检察院
控告检察科
年 月 日
xx市^v^:
由你处转发过来的信访件xxx号文已经收到并仔细阅读过了,我们很重视,立即向相关部门和主要负责稿件人员了解情况,核对了相关证明材料,并重新审阅了xx病xxx产品的内容,现针对该读者来信内容,向贵局函复如下:
xx病xxx是保健食品,由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广告批文xxxx号,显示具有辅助xxx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血糖偏高者。广告内容中提到的国际xx病课题攻关联合实验室,客户提供了国际xx病课题攻关联合实验室的证明和xxx是申请商标的证明,申请商标加上tm就可以作为广告宣传。(证件附后)。另外,该读者提到的有关字眼确实存在夸大功效的用语,我们自2009年6月4日起已停止发布此内容。
一直以来,我们都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对于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审查都实行严格的把关,由于这类产品与广大人民的健康息息相关,我们不敢掉以轻心。但由于有部分内容在审查过程中未能准确把握,或受到同城其它
同类内容的影响,导致有些内容出现夸大功效等字眼。这说明我们的工作仍然做得还不够,内容审查的专业知识仍然有待提高。
对于这次做得不够的地方,以及造成不好的影响,我们定引以为鉴。今后,我们会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容把关工作力度,避免出现同类事情。
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xx函字〔20xx〕x号
xx乡人民政府
关于答复xx村公路塌方堵塞情况的函
县^v^:
信访件回复信访局交办信访件回复篇6
致:xx公司
xx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依据本所与签订的《股权并购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指派我们(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其股权并购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股权并购的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目标公司的《审计报告》;
(4)资产评估公司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5)《公司股权并购方案》;
(6)《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
(7)转让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
(1)关于法律意见书出具的法律依据的声明;
(2)对本法律意见书真实性的声明;
(3)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证据材料的声明;
(4)对委托方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5)对本法律意见书使用目的的声明。
本所律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提供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
1.关于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
2.关于股权的转让方(为公司时)
3.关于股权的受让方(为企业时)
本所律师认为:(就各方主体的合法存续发表意见,略)
二、关于公司的股权
经本所律师查证:
转让方(为公司时)持有目标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该证核发日期为年月日,核定的股权为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就并购标的的合法有效发表意见,略)
三、公司股权并购的授权或批准
经本所律师查证:
公司作为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年月日召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公司股权并购的方案》。
本所律师认为:(就股权并购的程序和批准程序发表意见,略)
四、《公司股权并购方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师审查了目标公司的《公司股权并购方案》,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2)公司股权并购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
(3)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经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4)转让标的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员工工资及补偿金的处理方案。
经查,本所律师认为:(就方案的合法性发表意见,略)
五、《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的合法性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股权并购合同(草案)》,该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基本情况;
(2)公司股权并购结构情况;
(3)其他事项。
经查,本所律师认为:(就合同的合法性发表意见,略)
六、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论(综合发表意见,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份,副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