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学习心得体会优选“天之道,自强不息;地之颂,厚德载物;人之美,公正清廉”。这是8月28日,县纪委组织全县部分党员干部到省廉政文化教育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学习心得体会3篇,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学习心得体会优选篇1
“天之道,自强不息;地之颂,厚德载物;人之美,公正清廉”。这是8月28日,县纪委组织全县部分党员干部到省廉政文化教育馆参观学习时,让我记忆犹新的《清廉赋》中的一句话,它道出了每位党员干部的为人之道、做事之要和立身之本,为我们每一名纪检干部敲响了警钟,使我们在防微杜渐中,能够以更高的道德操守和行为准则,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践行党员标准,履好职,尽好责,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我想这也正是本次参观学习的意义所在。在讲解员声情并茂的讲解中,通过对“鉴史问廉”、“光辉历程”、“警钟长鸣”三大展厅的现场参观,追寻历史足迹,记录伟大实践,筑牢法纪防线,使我感受深切,触动很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落实这个要求,树好严格自律标杆,纪检干部必须思想上高位加压,纪律上顶格要求,忠诚履职尽责,坚守使命担当。
一是始终践行忠诚担当、同心同向。“党”是纪检机关首位的属性,讲政治是首位的要求。特殊性质决定了纪检系统的党员干部必须有更高的觉悟、更严的标准,必须把党性融入血液里,把忠诚写在旗帜上,把看齐落实到行动中。
二是始终做到正直正派、刚正不阿。“正”是纪检干部安身立命之本。要坚持做人正直,慎独慎微,百毒不侵,不给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坚持做事正派,明察秋毫,明辨是非,让腐败分子无可遁形;坚持做官正气,敢于较真碰硬,敢于亮剑出手,让违纪者逃不脱法纪制裁。
三是始终坚持勤学善思、明辨笃行。作为负责监督执纪的人,每一名纪检人更应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作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仅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还要重点学习各级纪委重要指示精神和一些典型案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以学习的成效引领和推动工作,做善于学习的先行者。
四是始终保持严于律己、求真务实。“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要做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就必须在“自身硬”上下功夫,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言行举止同肩负的责任联系起来、同纪检干部的形象联系起来,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作表率。
五要始终增强宗旨意识、善做善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法规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这就要求自己要带头转变宗旨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能够及时对党员干部身上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对违纪行为“零容忍”。
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学习心得体会优选篇2
通过深入学习会议精神,我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时在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进一步拓宽了思路,增强了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一是严格落实好会议精神,将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深度结合,实现工作方向不偏,发展动力充足。二是要讲政治、严修身、善作为,始终保持政治清醒,绷紧廉洁从业这根弦,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加强监督,深化教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约谈、日常工作监督、廉洁风险防范等各项工作,不断教育引导支部员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遵章守纪,廉洁从业,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学习心得体会优选篇3
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我们深入了解了专题片中案件的事实经过,深受感触,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通过认真观看警示教育片《脱轨》,我明白了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利,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腐化堕落,不仅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透过警示教育活动,我清醒地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推进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以案为镜、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
通过观看《脱轨》警示教育片相关案例,我们要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清醒地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必须要始终保持清醒地头脑,坚守拒腐防变的底线。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己心里真正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多做实事,甘愿奉献,不断加强干事本领
作为一名乡镇基层干部和共产党员,要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提高自我约束力,提高自我警醒力,坚决抵制诱惑。在平常的岗位上多为老百姓做实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老百姓办真正的实事、好事、正事,以实际行动“诠释”自己的入党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