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工作作风,全面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运行效率,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1
为了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工作作风,全面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运行效率,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意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大队研究决定,在巡线大队内部开展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为主题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此次活动,主要解决大队干部职工尤其是机关人员中存在的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纪律松弛、工作标准偏低等突出问题。通过整顿,就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强化管理,促使机关作风得到根本转变,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标准显著提高,廉洁自律全面强化,努力使全队上下形成风清气正、劲足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具体体现以下“四个提高”:一是大局观念有明显增强,执行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管理有明显增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责任意识有明显增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四是全员素质有明显增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质的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三、奖惩措施
对违反大队作风纪律整顿方案的人员,将严格按照大队劳动纪律处罚制度执行,奖惩金额将在二次分配中兑现。
四、实施步骤
按照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实施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阶段进行。
(一)宣传、讨论、学习阶段(202-年9月)
制定方案,召开全体会议对本次方案进行宣传,讨论学习,确保制度传达落实到每位员工。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年10月)
自查自纠阶段由大队机关人员、各小队按照大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逐步推进,对自身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告要详细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报工作作风纪律整顿办公室,并于202-年10月底之前按方案整改到位。
自查自纠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否存在精神不振,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原则性、事业心不强,理想观念淡薄;工作低标准,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甘于落后。
(二)是否存在工作疲沓,消极应付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无心干事,松松垮垮,不拨不转,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节奏慢,效率低,工作缺少创新,全凭惯性延续,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三)是否存在自由散漫,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无视党纪政纪,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四)是否存在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有规不守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离岗、串岗,值班人员擅自离岗,想来就来,说走就走,既不请假,也不打招呼。
(三)查缺补漏阶段(202-年10月底)
由工作作风纪律整顿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此次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摆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从源头上查找深层次的原因,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工作作风纪律整顿办公室要对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监督。对具备条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向作风纪律整顿领导小组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四)夯实总结阶段(202-年12月底)
认真整理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切实将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解决。同时,各班站要对本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行详细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办公室,全面清除工作作风遗留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夯实已取得的成绩。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民警、辅警严守纪律规矩,转变工作作风,推动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按照xx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半的纪律作风大整顿,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党的纪律作风建设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整改落实xx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通过抓典型、重追究、打板子、严纪律、正作风、树导向,打一场纪律作风建设攻坚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民警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大整顿、大转变,激励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民警、辅警凝聚共识、凝神提气,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我局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纪律作风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穿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x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强化群众监督,多从自身找问题,联系实际找问题,深刻査摆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盯住薄弱环节、关键少数,把问题査深找准摸透,深入开展问题集中整改,激励干部民警敢于担当、勤政为民、求真务实、凝心聚力,切实把纪律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三)坚持以上率下。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学习提升、带头勇挑重担、带头弘扬正气、带头整改落实,树立鲜明导向,放大“头雁效应”,不断汇聚强大工作合力。
(四)坚持从严从实。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和公安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纪律作风提升年”“以案促改”活动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纪律作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工作中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用公安工作实绩体现纪律作风建设成效。
(五)坚持巩固拓展。坚持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聚焦局直机关、窗ロ单位和一线岗位,以行之有效的举措,整治纪律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促进干部、民警、辅警工作理念、服务态度和能力素质实现大提升;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公正执法,构建科学规范、务实有效的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树立崭新形象、提升公安工作效能,净化政治生态。
三、整顿时间
四、整顿范国
全局党员干部、民警、工勤、辅警。
五、整顿内容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工作,重点解决政治规矩、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履职尽贵、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等6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治规矩方面
1、重点整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不止,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郑州市委及登封市委要求不到位,对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打折、搞变通、做选择,影响党中央权成、阻碍政令畅通、离散党心民心的问题。
2、重点整治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解决不了的问题不及时上报,或对超出本单位权限的事项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问题。
3、重点整治自由散漫,不从自身找差距,只挑别人毛病,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上级政策随意点评、乱发牢騒、散布不实言论,发布小道消息,甚至跑官要官、封官许愿等问题。
4、重点整治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破坏党的团结、领导班子团结的问题。
(二)工作纪律方面
5、重点整治无故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以“退居二线”“消化职数”“身份问题”等为名义脱离监管和长期不上班的问题。
6、重点整治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聚众聊天、睡觉,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7、重点整治违反会议纪律,不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无故缺席、擅自指派他人替会,在会场接打电话、睡觉或中途退场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
8、重点整治“重形式、轻实效”,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文件照抄照转,检査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突出,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问题。
9、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消费由明转暗,违规公款宴请、工作日午餐饮酒、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收受红包礼金、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10、重点整治“科长经济”“小鬼难缠”“中梗阻”等衙门习气,对待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吃拿卡要、生冷硬推,或“门好进、脸好看、话好所、事依然难办”等问题。
(四)履职尽责方面
11、重点整治不担当、不尽责,对长期存在的矛盾积弊视而不见、打退堂鼓,遇到难题绕着走,碰到问题往后推,不表态、不决策、不拍板,不触及深层次矛盾的问题,对能独立解决的工作层层请示汇报的问题。
12、重点整治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当“太平官”、做“老好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虽不贪不占,却啥都不干的问题。
13、重点整治对工作安排部署多,跟踪问效力度不够,特别是对重点工作督导实效性不强,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后果的问题。
(五)从严治党方面
14、重点整治党建工作“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落实党建责任停留在口头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民警队伍建设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薄弱的问题。
15、重点整治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政不扎实,不举一反三,整改流于形式或前紧后松,整改措施不硬不实不彻底,整改实效性差的问题。
16、重点整治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关键岗位权力过于集中,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不够,违反“三重一大”决策规定、工程项目不招标、物资采购不招标的问题。
(六)依法行政方面
17、重点整治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在行政审批和惠民政策落实上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环节多、手续繁、时限长,生搬硬套相关法规,让办事企业、群众来回奔波,费时费力的问题。
18、重点整治执法不公,机械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利益执法、粗暴执法,滥用职权,顶风违纪,以罚代管,随意扩大自由裁量权,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9、重点整治市场秩序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守程序规矩,招投标围标串标,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等招投标乱象,行政审批机构与中介机构利益交换等违法违纪的问题
20、重点整治阻碍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利用职权在企业中参股谋利,增加企业负担,损害企业利益,破坏发展环境,涉黑涉恶案件时有发生,给黑恶势力当“保护伞”,阻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问题。
六、方法步骤
此次纪律作风整顿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局属各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纪律作风提升年”、“以案促改”活动和登封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把加强学习、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査边改边建,确保纪律作风整顿扎实推进
(一)动员学习。各警种、局属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民警、辅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切实提高自身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案例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收看《镜鉴》《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以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洁身自好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不断转变作风,自觉树立良好形象。
(二)对照检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开展对照检査,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把本单位和个人身上存在的间题找准、找实、找具体。局属各单位要对对本单位、本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精文減会、经费预决算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査漏补缺、补齐短板,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三)整改落实。结合xx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查摆出的纪律作风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建立问题合账,制定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局政治处、督察大队、驻局纪检组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对各单位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反纪律作风的人和事、集中整顿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在全局形成有力震慑。
(四)建章立制。对集中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集中整顿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有效防范和纠正纪律作风问题的制度措施,加强监督制约,提升管理水平。一方面抓好制度的“立改废”,做到有章有制可循;另一方面严格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为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员干部、民警、辅警纪律作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负责抓好统筹协调、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局属各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纪律作风整顿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以纪律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由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牵头,抽调局政治处、督察大队民警对局属各单位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情况定期向局党委报告,驻局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用坚定有力的措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严格考奖惩。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敷衍应付、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整顿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扣分处理,并与单位、个人考核档次评定及绩效奖、文明奖发放挂钩、对管理不严、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坚持统结合。要把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纪律作风提升年”、“以案促改”活动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相结合,与我局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把纪律作风整顿中激发出来的干劲及时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推动我市社会政治、经济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王东峰书记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有关要求,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围绕“转作风、强基础、比担当、争一流”提质提效三年行动,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全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结合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开展纪律作风整治作为重中之重,抓作风严纪律、抓廉政促勤政、抓落实提效能,针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动真碰硬,一个标准卡下去,一把尺子量到底,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破除各类顽瘴痼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通过作风纪律整治,严查作风纪律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发扬斗争精神,敢于亮剑,勇于揭短亮丑,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着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全厅干部队伍宗旨意识、责任担当明显增强,纪律观念、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漏洞、管理短板明显补齐,切实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三、整治重点
(一)政治站位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对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工作安排落实不力,份内工作不敢拍板、矛盾上交、安于现状;对政治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抓业务多,抓思想政治教育少。
(二)斗争意识不足。缺乏斗争精神,面对工作中的矛盾和挑战,缺少敢闯敢试的胆识,缺乏突破创新的智慧,该突破的不敢创新,该尝试的不敢担当;精神不振,创新发展上没有宽思路,风险挑战前没有铁肩膀,看不清趋势,抓不住机遇,拿不出魄力,找不到行之有效的办法;存在“看透不说破、朋友好好做”的好人主义。
(三)工作作风不实。对待本职工作政策不熟、业务不精,认不清自身职责,工作不尽力、在岗不尽责;工作标准低,态度不端正,不用心不细心,办文办会浮皮潦草,文件起草不严谨、丢字错字,工作“一交了之”;工作效率不高,经常出现返工或未按时限办结;工作满于“吃老本”,拖拖沓沓、不思进取、萎靡不振,得过且过。
(四)纪律规矩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厅“十条禁令”规定不严,吃拿卡要、收受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精神面貌不佳,仪容仪表不规范,办公环境卫生不整洁;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空岗脱岗,值班时间饮酒;违反会风会纪,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场玩手机;不执行请销假制度和报备规定,无故“失联”影响工作;重要事情不请示、不报告,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问题或事故,掩盖事实、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
(五)责任担当不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不敢担当,不主动作为,怕担风险,怕负责任;职责不明,边界不清,工作相互推诿,互相扯皮;拈轻怕重,对安排的工作先摆困难先提条件,不调度不汇报,不督促无进展;对工作部署要求多、跟踪问效少,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为完不成任务找理由,不主动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
(六)宗旨意识不牢。慵懒散拖,漠视群众利益;搞调研不下基层、抓项目不到现场、搞服务不接触群众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出台政策不切实际、不具操作性,不重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政绩”;对待群众和基层摆架子、甩官腔,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对待群众合理诉求不理不睬,推来推去,不及时解决。
四、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要重点围绕以上六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检视各自履行工作职责及其管理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情况,找不足、挖根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要细化到每个环节,做到针对性强、可操作,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到问题、措施、责任和效果;要结合问题整改和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202-年4月20日前,将整改工作台账、相关规章制度报送厅纠风办。
(二)监督检查。厅纠风办牵头组织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和人事处成立检查组,每月将采取调阅材料和现场查验等方式进行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检验整改成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性质比较严重的,在厅党组会上进行通报批评;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做出处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做好反面典型案例的收集梳理,适时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厅党组将根据情况听取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三)量化考评。健全完善制度,重点从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规范机关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督办机制等方面,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厅纠风办每月汇总各单位考评结果并向厅党组汇报情况,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第1名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厅党组会上做检查。考评结果将运用到干部的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作风纪律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落实好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肃执纪问责。厅机关纪委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对自查自纠、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干部要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厅内刊、内外网站、机关大屏幕、“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作风纪律整治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为作风纪律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4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经县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强力整治当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纪律松散、慵懒疲软、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坐而论道、阳奉阴违、造谣中伤、私设门槛、暗中作梗、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问责一批违纪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新一届县委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努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敢于担当、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整治对象
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会风会纪方面
县作风办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进行督查,其他会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考勤签到,重点对违反下述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1.未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的问题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不能参会或委派他人代会的,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1)县委或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须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本单位办公室向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2)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会议,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
(3)请假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由他人代会;
(4)未经许可又无正当理由而临时请假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5)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规定。
2.未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的问题
(1)参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并完成签到,按照会议指定位置就座,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对会议要求统一上交手机的,须按规定上交手机统一保管;
(3)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拍照录像、随意走动、交头接耳、睡觉打盹、喧哗闲谈、吸烟、频繁出入,不得长时间在会场外逗留,不得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需要着正装或佩戴党徽参加的会议,须按要求执行;
(5)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离会的,须获得会议主持人或组织会议单位的负责人许可后方能离会;
(6)召开的视频会议,各乡镇(管理局)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组织好会务,遵守会场纪律。
(二)工作纪律方面
重点对违反下述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1.未遵守上班纪律的问题
(1)不得擅自缺岗、脱岗,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
(2)不得迟到、早退;
(3)工作时间不得就餐、聚众闲聊、玩游戏、听音乐、观看影视视频、炒股、网购,不得打牌,不得从事下棋、打球等文体娱乐活动(县里统一安排的赛事等活动按规定进行);
(4)乡镇(管理局)干部周一至周四晚必须在工作地食宿,村(社区)干部工作日或坐班日必须在工作地食宿;
(5)驻村工作队干部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月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培训)不少于20天。
2.未遵守值班值守的问题
(1)加强双休日值班值守工作。各乡镇(管理局)、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城管、应急、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县安委会12个牵头单位等重点部门实行双休日值班值守制度。各乡镇(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至少3名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应通知执行)。12个重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执勤;
(2)节假日各乡镇(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岗带班,至少1名党政班子成员在岗值班,至少3名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应通知执行);
(3)节假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城管、应急、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安委会12个牵头单位等重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执勤,其他县直部门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至少1名值班人员在岗值班;
(4)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度,实行村干部8小时坐班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工作日至少2名村支“两委”干部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坐班或在村处理公务,双休日、节假日至少1名村支“两委”干部在岗值班,每月住村时间不少于20天;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值班日记登记和交接班等事宜,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值班人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其他未参与带班值班的同志均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3.未遵守外出事项报告,请假规定的问题
(1)在职县领导外出(指离开x市)、请假事项
①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外出按《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x办〔2021〕x号)文件要求分别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或报告;
②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出或请假,向县委书记请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外出或请假,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协主席请示经同意后向县委办公室报备;县人武部领导外出或请假按规定程序报批;
③其他县领导和县委办、县政府办调研员外出或请假按程序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示报批;
④县领导的外出请示、请假或者报告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外出期间,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2)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指离开xx县)、请假事项
①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在x市1天以内(含1天)的,向县委或县政府分管县领导请示,经同意后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②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在x市1天以上或者出x的,经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分别向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报批(其中:政府工作部门及政府系统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程序向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报批);
③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3)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指离开xx县)、请假事项①乡镇(管理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向县委书记请示;乡镇(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向县人民政府县长请示,经同意后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②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辖区(参加上级会议活动有明确要求的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请示或报告中说明情况。
③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4)驻村工作队请假事项
①驻村工作队队员请假,1天以内报工作队队长批准,3天(含)以内经工作队长同意后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经工作队队长、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县驻村办同意备案;
②工作队队长请假,3天以下由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含)以上的由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③所有请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
(5)村干部请假事项
村干部坐班期间请假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村党支部书记批准,3天(含)以上的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6)外出请示报告、请假时间及办理事项
外出请示报告、请假事项原则上通过x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云平台,提前1个工作日报送审批。因紧急情况需要外出的,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口头的方式报请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再由所在单位办公室书面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未使用x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云平台的,须采用书面报告单或请假条的形式。领导干部经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7)其他干部离县或请假按照各地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施行;
(三)营商环境方面
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查处:
1.政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放管服”改革行动迟缓,审批效率低下、多头审批,办证难办事难;
(2)政务中心审批事项“明进暗不进”,授权不充分、放权不到位;
(3)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落实,造成群众“多次跑”“往返跑”,网上办事不便,存在“数据壁垒”;
(4)未经园区分管领导同意或未经备案随意进入企业检查或随意罚款的处罚行为。
2.执法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1)执法检查“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2)检查过多过滥,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刁难执法、以罚代管,将罚没收入变相与单位利益挂钩。
3.招商引资不到位的问题
(1)项目签约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导致合同无法落地、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兑现的;
(2)“重承诺、轻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惠企政策执行打折扣、设障碍;
(3)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拖延不办、“吃拿卡要”;
(4)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建设不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抓落实,安排部署的消极抵制、拖延执行,未安排的胡作非为。
(5)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
4.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薄弱,用工、用水、用电、用地等要素保障不到位。
5.法治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对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不力,“三强三堵”现象屡禁不止,企业维权困难。
(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
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查处:
1.不作为的问题
(1)意志消沉、消极怠工、不思进取、做“老好人”、无所作为,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2)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主动沟通协调解决,迟报、漏报、误报、瞒报、拒报工作情况;
(3)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怕麻烦,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当面拍胸脯、背后不干事、动辄矛盾上交;
(4)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受理和办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和办理,顶着不办、互相推诿、故意刁难。
2.慢作为的问题
(1)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办事推诿扯皮、态度模糊、消极应付,“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2)办事效率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以请假培训开会生病为由耽误办理时间、以问题自身无法解决为由但又不请示不汇报、以这问题那困难为名拖着不办磨着不干。
3.乱作为的问题
(1)对明令禁止行为,故意违反或者放纵,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违反政策;
(2)办事态度粗暴简单、人为设置门槛障碍、“吃拿卡要”;
(3)以罚代管、违规收费、超标收费、选择执法、钓鱼执法、以权谋私;
(4)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重大疫情以及抢险救灾等事情中,擅自离岗(缺岗)或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五)其他方面
继续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双办发电〔2021〕8号)的要求,持之以恒整治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饮酒和斗酒酗酒等歪风陋习的问题
(1)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市委“禁酒令”;
(2)公务接待和工作日违规饮酒,酒后执行公务或执行公务期饮酒;
(3)酒驾、醉驾、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
(4)着工作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2.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四风”顽疾的问题
(1)利用单位食堂、“一桌餐”“私房菜”等违规吃喝;
(2)利用协调、汇报工作等名义公款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不吃公款吃老板”;
(3)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同、餐饮浪费等违规公务接待;
(4)违规操办酒席,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及其它金融产品等财物。
3.诬告陷害、故意抹黑党和政府形象,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
(1)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公众平台和网络媒体发表发布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论和信息,恶意抹黑党政机关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
(2)利用信访举报和网络信息发泄私愤,散布谣言,陷害、诋毁他人,或借举报之名要挟、侮辱及中伤党员干部;
(3)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扩大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影响他人提拔任用等问题。
4.重点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1)为民服务不尽力不担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顺畅,“四个不摘”落实不力、工作脱节、致贫返贫等问题;
(2)涉农、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不善、监管不力,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环保、就业创业、住房物业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不力;
(3)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不力,除“恶”找“根”不彻底;
(4)政法系统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等司法腐败问题;
(5)执行上级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变相调研、多头检查、痕迹管理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2-年1月1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至1月7日)。各级各单位(含独立核算的三级单位,下同)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层层动员部署,将这次集中整治的目的、重点和要求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形成作风整治的强大声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8日起长期坚持)。各级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本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发现、整改、处理的问题需经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办(联络员:x,联系方式:x,电子邮箱:x),对主动查找并及时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对不主动查找报告而被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从重处理,对单位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的单位将予以重点解剖。
(三)集中检查阶段(1月15日起长期坚持)。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通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专项督查、举报调查等方式多管齐下,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及时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乡镇(管理局)、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地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与原xx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合并为xx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x同志任组长,x等同志任副组长,x等同志为成员,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监委,由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管理局)、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抓好落实。
(二)强化结合督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本次作风建设集中整治与全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对问题多的单位县纪委监委将重点督办、提级查办、直查直办。
(三)强化追责问责。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