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2篇(全文)

时间:2023-09-26 09:5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2篇,供大家参考。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2篇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1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 长:肖美丽 副组长:王志兰

  成 员:曾美玲‘李芳兰、李友凤、胡小兰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学生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乐清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和解除事件危机。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6)《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温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乐清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9)《温州市市级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即淡溪水库水源地、十八玍水库(含仰根水库)水源地、钟前水库水源地、大荆溪石门潭饮用水水源地、白石水库水源地(备用水源)、福溪水库水源地(备用水源)的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及周边汇水区域上溯24小时流程范围内的水域和分水岭内的陆域,最大不超过汇水区域的范围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事件主要包括:

  (1)由于工矿企业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使得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地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2)由于暴雨、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使得污染物进入水源地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3)由于恶意破坏等人为因素使得污染物进入水源地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4)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等。

  1.4分级标准

  参照《温州市市级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级别:重大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I级)、较大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II级)一般饮用水水源源突发环境事件(III级)。涉及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导致库区水源严重污染,且取水口水质经过自来水厂处理仍无法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造成市级饮用水源地取水被迫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

  (2)较大环境事件(Ⅱ级):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导致库区水源较严重污染,取水口水质经过自来水厂处理虽然能够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是仅能供应部分区域用水,造成市级饮用水源地局部供水中断,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

  (3)一般环境事件(Ⅲ级):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导致库区水源污染,但取水口水质经过自来水厂处理能够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影响市级饮用水源地正常取水。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积极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管工作,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群策群防机制的建立,发动群众及时报告突发性水源地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

  (4)部门联动,社会动员。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如果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5)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风险评估

  2.1水源地基本信息

  淡溪水库于1958年建成运行,水库总库容4029万立方米,设计供水量3650万立方米/年,为淡溪镇、虹桥镇、蒲歧镇、南岳镇在用水源,乐清市区的备用水源。十八玍水库(含仰根水库)总库容共159万立方米(其中,十八玍水库库容103万立方米,仰根水库库容56万立方米),设计供水量300万立方米/年,供水范围为乐清市市区。大荆溪石门潭饮用水水源地为大荆镇和雁荡镇建成区集中供水区域,服务人口约为20万人,供水量达1095万立方米/年。钟前水库于1960年建成运行,水库总库容2134万立方米,是柳市镇、白石街道、北白象镇、翁垟街道的补充饮用水水源;白石水库于1958年建成运行,水库总库容1197万立方米,白石水库为柳市镇、白石街道、北白象镇、翁垟街道的备用饮用水水源,设计供水量3650万立方米/年;福溪水库为乐清市仙溪下游区域、虹柳片区的备用水源,1973年建成关闸试蓄,水库正常库容2270万立方米。

  2.2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历史发生情况

  根据20xx-20xx年乐清市环境状况公报,乐清市未发生因饮用水水源地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

  2.3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未来出现概率

  淡溪水库水源地、十八玍水库(含仰根水库)水源地、大荆溪石门潭饮用水水源地、钟前水库水源地、白石水库水源地(备用水源)和福溪水库水源地(备用水源)均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标识牌设置,并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安装隔离防护网,实现了封闭管理。针对危化品车辆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温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已经进一步规范了各部门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职责,切实加强了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为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事故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

  结合历史情况分析,乐清市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出现概率较低。

  2.4现有应急资源调查

  乐清市及市生态环境局具有应对乐清市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应急队伍等社会资源。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应急监测能力。乐清市环境监测站主要负责各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在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应急监测,并对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直至事故污染消除,警报解除。

  环境应急队伍。乐清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直至污染消除,警报解除。同时还拥有水体污染防治类和应急处置类专家,可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应急物资储备。乐清市水利局和乐清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都储备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和技术。

  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和专家技术组组成。

  3.1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乐清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应急和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的副秘书长、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

  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援大队、市供水集团和属地政府。

  3.2 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平时设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局长兼任。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和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市领导小组及时转为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转为指挥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改称指挥部办公室。发生重大级别突发环境事件时办公室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联系应急工作的副秘书长兼任,人员由各单位抽调。

  办公室职责:执行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负责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向市领导小组(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对各单位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承担编制、评估、修订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的具体工作;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组建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专家组;办理市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危害市饮用水水源安全的人为事件的处理和案件侦破,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受水污染区域社会治安的稳定和道路交通的通畅;协助相关部门对危害饮用水水源安全的人为事件进行处理。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中群众应急生活救助工作,核查上报相关信息;负责应急救援款物接收、管理和分配并监督使用。

  市交通运输局:参与由交通运输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负责组织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及所需车辆的征集与调用;负责前往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公路的抢修保通工作;负责优先安排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疏散人员道路通畅;配合做好污染区域国、省道干线公路交通管制工作。

  市水利局:指导供水单位做好水库运维管理和水质保护,参与分析市饮用水水源污染原因和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供水预警、应急处置以及善后处置、生态恢复等后期处理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参与由农药、化肥、畜禽养殖、动物疫病等造成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由森林病虫害防治使用农药等造成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负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应急监测;分析市饮用水水源污染原因,提出处理处置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做出处罚;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承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参与由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配合做好因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断过程中的应急供水工作。

  市供水集团:负责组织下属水厂水质安全日常巡查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负责管理范围内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物资筹备、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

  市消防支援大队:负责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配合做好因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供水中断过程中的应急供水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相关工作。

  属地政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市级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应急、后期处理工作。

  3.4应急工作机构

  市领导小组按需转为指挥部后,其下同时成立应急监测组、新闻宣传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专家技术组6个现场工作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监测组: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属地政府和有关自来水厂联合组成应急监测组,主要通过对市饮用水水源地水文水质情况监测、水厂水质监测为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通过把握全市舆论导向,指导各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协调、监督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报、预警以及公众信息的引导、传播工作,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应急处置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水集团和属地政府等组成,主要通过分析市饮用水水源污染原因,确定污染源,提出处置意见,经市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处置工作;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做出处罚;通过合理水源调度,确保供水安全。

  后勤保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局和属地政府组成,主要通过应急物资的储备、供应、调度以及电力供应、通信畅通的保障为应急和后期处理提供物资和能源支撑。

  善后处置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和属地政府等组成,开展市饮用水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和生态恢复工作,消除饮用水水源污染带来的影响。善后处置的具体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

  专家技术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根据需要聘请饮用水安全危机的应急处置专家成立专家技术组,主要通过对事件原因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帮助,并指导应急处置行动、应急工作评价、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4、应急响应

  4.1事件报告与通报

  生态环境、水利、卫健等相关部门和有关水厂要建立和完善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监测网络,实施信息监测与报告制度,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市饮用水水源预警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的收集、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供水单位。

  4.2事件调查

  生态环境部门或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第一时间对污染源及可能产生污染的水域进行应急监测,采取初步应急处置措施,并对污染事件原因、危害程度和范围作出初步判断,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预案级别的建议。

  4.3信息报送

  4.3.1信息类别

  事件信息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由生态环境部门或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在发生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报送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若确认为重大、较大环境事件(I级、Ⅱ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续报由生态环境部门或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根据处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若确认为重大、较大环境事件(I级、Ⅱ级),市领导(指挥部)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且响应结束后,由生态环境部门或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上报市政府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若确认为重大、较大环境事件(I级、Ⅱ级),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在处置过程中级别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由生态环境部门或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重大(I级)或者较大(Ⅱ级)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4.3.2报送方式及内容

  初报可先用电话简单报告,随后立即补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和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分布示意图。

  续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责任追究、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4.4发布预警

  市领导小组应迅速对收到的"报告进行分析判断,确定预警等级和响应级别。预警按照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三级。

  I级预警:有可能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的。

  Ⅱ级预警:有可能发生较大环境事件的。

  Ⅲ级预警:有可能发生一般环境事件的。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进入预警状态并确认响应级别后,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发布预警公告,并启动对应的响应程序。

  5、响应程序

  5.1Ⅲ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环境事件时,实行Ⅲ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1.开通通信联系。立即开通与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环境事件变化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启动市级预案。督促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

  3.落实应急措施。督促下游相关乡镇、街道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受害范围;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市级边界时,经市政府同意后,通报相邻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有关水厂做好水质应急处理,确保正常供水。指令市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机构和环境执法机构及市级其他相关部门进入待命状态,为应急处置提供必要技术和物资支持。当事件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给予支援。

  4.强化水质监测。组织生态环境、水利、卫健等部门加密对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水源的影响。

  5.宣布响应终止。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进展情况择机宣布响应终止和预警解除。同时,督促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评估,上报评估总结报告。

  5.2Ⅱ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环境事件时,实行Ⅱ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1.开通通信联系。立即开通与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环境事件变化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乐清市人民政府、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2.迅速启动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具体情况,市领导小组适时转为市指挥部,统一调配应急监测组、新闻宣传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专家技术组,确保应急处置救援的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武警部队请求支援。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水利、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公安部门针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3.开展调查监控。应急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携带环境事件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立即赶赴现场调查,进一步确认判断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可能原因以及污染源性质、种类、数量和污染影响人群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应急监测组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布点监测,尽快确认污染物种类,并协助应急处置组划定污染区域和影响范围;采取停水、减压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应急监测组要跟踪监测污染情况,及时报送监测数据,直到确定污染消除。

  4.开展应急处置。专家技术组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提出污染处置方案和建议。应急处置组根据指挥部意见实施处置,如采取封堵和疏散相结合的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封堵即污染源封闭在较小范围内,并通过打捞、吸附、疏导、稀释污染物等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源,必要时可打坝封堵隔断已受污染水体与可能被污染的水体,防止污染扩大;疏散即根据各水源地周边水系情况,开启相关闸口,将受污染水体疏导排放至安全区域,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

  5.落实应急保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应急物资、电力供应、交通工具、救援设备、通信联系等供应和调度工作,确保应急供应保障到位。

  6.宣布响应终止。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进展情况择机宣布响应终止和预警解除。同时,组织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突发污染事件影响评估,上报评估总结报告。

  5.3Ⅰ级响应

  当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时,实行Ⅰ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1.开通通信联系。立即开通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变化及应急工作进展,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告动态情况;同时向上级请求支援,建议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2.迅速启动响应。市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市指挥部,统一指挥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配应急监测组、新闻宣传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专家技术组,提供应急处置救援的物资、装备和技术支持;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武警部队请求支援;市生态环境乐清分局、水利、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公安部门针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3.开展调查监控。应急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立即赶赴现场调查,进一步确认判断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可能原因以及污染源性质、种类、数量和污染影响人群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应急监测组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布点监测,尽快确认污染物种类,并协助应急处置组划定污染区域和影响范围;采取停水、减压供水,通知沿途居民停止取水、用水;事发地立即启用备用水源供水,地区自来水厂启动相应供水应急预案。

  4.开展应急处置。专家技术组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提出污染处置方案和建议。应急处置组根据指挥部意见实施处置,如采取封堵和疏散相结合的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

  5.落实应急保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应急物资、电力供应、交通工具、救援设备、通信联系等供应和调度工作,确保应急供应保障到位。

  6.跟踪监测污染。应急监测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跟踪监测污染情况,及时报送监测数据,直至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消失,预警解除。

  7.宣布响应终止。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进展情况择机宣布响应终止和预警解除。同时,组织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影响评估,上报评估总结报告。

  5.4响应终止及预警解除

  5.4.1响应终止的条件

  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基本控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水系水质得到恢复。

  2.本次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5.4.2响应终止程序

  1.根据环境污染事件危害监测和初步评估结果,由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终止时机,同时发布响应解除公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市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环境应急监测等工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市指挥部负责协调事发地镇(街道)、事发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主要对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受损的设施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对受灾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评价,对现场及周边可能遭受污染场所的清理净化、废物的处理、后续影响的监测、生态环境恢复等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并将结果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6.2责任追究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案查处。

  6.3评估总结

  一般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指挥部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专家技术组,对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应急决策水平、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提出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的改进措施建议,形成报告后上报市政府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主管部门;较大以上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由上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市指挥部及有关部门配合开展调查。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重复发生。

  6.4结案归档

  突发环境事件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监测记录、执法文书、采送样单、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调查处理总结报告等进行整理,结案归档。

  7、应急保障

  7.1物资、装备保障

  各相关应急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废水收集装置、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对一些不便自己储备的设备(物资),则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落实民间调集征用的渠道,保证应急物资及时调集。

  7.2队伍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单位要加强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的素质和能力,保证在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7.3通信保障

  有关通信运营企业负责为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所需的通信保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有关单位建立通讯联系,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单位联络畅通。

  8、监督管理

  8.1宣传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与避险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8.2培训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和有关类别生态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熟悉生态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

  8.3演练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不同类型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完善与更新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或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对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有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承担,根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9.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负责解释。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乐政办函〔20xx〕24号)同时废止。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变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种发生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果断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街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 长: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成员: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和饮用水的切换工作。如遇到污染事件,应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负责及时向总务负责人或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报告,再由学校负责人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制水生产厂家。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4

  *小学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处理

  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目的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二、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卫生保健教师)

  班主任

  主要职责:

  调查协助组: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学校有关部门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员救治协助组:

  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医务室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后勤保障组:

  总务处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文档内容仅供参考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5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学校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管理

  1、学校加强饮水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

  小组,校长为安全用水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

  措施,责任到人。

  发生学校饮用水污染事故,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指挥领导

  组、宣传疏导组、后勤保障组、紧急救护组)为龙头,展开各项救护工作。

  2、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定期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卫生要求(办理健康合格证),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未进行水质净化和消蠹的学校自备水源水应标有“非饮用水”的明显标示;学校应配备茶炉,同时为班级、宿舍配备足够数量的暖水瓶,确保学生饮用开水;确实不能保证供应开水的学校要号召学生自带白开水或纯净饮用水。

  3、加强师生的饮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

  广播等,开展饮水卫生安全及水源性的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饮

  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

  护意识。

  4、学校使用的桶装净化水,要及时索取桶装水生产单位的有效卫生许可证

  复印件或饮水机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饮水机要定期消蠹,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蠹。做好饮水机定期活洗消蠹书面记录,提醒饮水机活洗消蠹专业机构定期为学校的饮水机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

  1、建立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

  2、任何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任何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饮用水污染事故隐患。

  3、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饮用水封样,并送检疫部门检测。

  4、积极做好中蠹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

  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四、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蠹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3、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

  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4、当出现饮用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性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0

  5、当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的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全校教工,及时解除控制。

  6、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7、对病人的处置:

  (1)停止饮用相关饮用水;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饮用水封样。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已饮用过的水标本,并送检疫部门检测。

  (3)及时将病人第一时间送医院进行急救治疗,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同时通知家长,

  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

  8、对可疑饮用水的紧急处置:

  (1)保护现场,封存有污染的饮用水;

  (2)追回已流出、储存、分发的饮用水;

  (3)在市疾控中心专家的指导下,对有蠹饮用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9、对中蠹现场紧急处置:对接触过污染饮用水的茶具、容器进行彻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

  监督部门、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7

  一、工作机制建设

  (1)监管机制健全

  1、有食品安全规划

  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根据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时间进度、经费保障等。

  2、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政府(或食安委)责任、部门责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无缝隙全程监管责任体系。

  3、有食品安全计划或方案

  连续三年的食品安全计划或方案。

  4、有部门例会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

  牵头(或协调)部门、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和例会制度。

  (2)环境卫生

  1、经营场所选址

  距离暴露垃圾场(站)、污水池、旱厕、粪坑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环境和场所卫生

  内部地面平整完好,无垃圾及积水;墙壁及吊顶清洁完好,无灰尘及污物。外部地面硬化、绿化及平整,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门窗、外墙和牌匾清洁,无乱贴乱画。

  3、专用垃圾容器存放、无外溢

  垃圾存放容器配有盖子,密闭存放,无外溢或散落,外部清洁无污垢。

  (3)食品采购

  1、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

  随机抽取5件食品,注意查看保质期及存放条件。

  2、购货发票或供货凭证

  证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与所供食品相符。加工厂、大型超市、批发商还应提供食品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检疫合格证

  查阅检疫合格凭证,品名、日期和数量与所查相符。

  4、进货台账

  随机抽取2件食品,反向索取购物凭证和进货台账。

  (4)食品储存

  1、库房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

  所有食品不能直接与地面和墙壁之间接触。食品与杂物、吸潮的食品与青菜及有异味的食品和吸味的食品在同一空间内存放。

  2、生、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生品:需经清洗、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半成品:不需清洗直接、熟制后才能使用的食品。成品不需要清洗和加热直接能够食用的食品。

  3、密闭防污染措施

  食用前不能清洗直接入口性食品及散装食品原材料都需密闭加盖存放。

  4、储存条件符合产品标识要求

  标识储存条件的食品,按标识的条件存储,易腐食品应放在8℃以下或60℃以上保存。

  (5)食品加工

  1、流程布局合理

  车间是否从原料到成品方向布局,人流与物流界限清晰,内包装间、冷荤间、分餐间、洗手、消毒是否符合规定。

  2、无腐败变质、过期或禁用原材料

  查看食品及其原料有无过期、变质、生虫及禁止使用的原材料。

  3、无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工具容器混用、摸过生食或污物的手未经清洗消毒直接接触熟食的问题。

  4、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对使用的包装袋、一次性餐饮具进行索证、索票。

  5、运输车辆专用、清洁、温度符合产品要求

  运输食品的车辆是否专用,是否定期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冷藏车厢内温度低于8℃,冷冻低于-18℃以下。

  (6)食品添加剂

  1、专店采购

  检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2、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查看有无专柜、是否加锁和有专人保管。

  3、专用称具

  称具维修保养完好,称重精准,能够正常使用。

  4、专用台帐

  查看记录的使用日期、添加剂品名、添加量和添加比例、记录人等。

  (7)食品检测

  1、产品安全标准齐全

  所生产的食品分别由对应国(行)标、地标或企标,企标有备案证明。

  2、设备满足标准检测需求

  检测设备与检测指标一一对应。

  3、人员经过培训上岗

  资质证件与本人相符,证件真实有效,与所从事的检测工作相匹配。

  4、检测记录齐全

  检测记录的数据结果与检测报告相一致。

  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卫生管

  (1)行政许可

  1、亮证经营

  悬挂在店堂前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无超范围经营

  (2)量化分级管理

  量化分级公示率、公示级别与标准相符。

  (3)从业人员管理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及个人卫生、按规定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原料采购

  有供货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发票或供货凭证,肉类检疫合格证、有进货台账

  (5)食品加工

  流程布局合理 ;无腐败变质、过期或禁用原材料;防交叉污染措施;餐厨废弃物定点清运

  (6)食品添加剂

  专人采购、保管;专柜存放;专用称具;专用台帐

  (7)病媒防制

  消毒设施齐全、场所内无鼠、苍蝇和蟑螂

  三、牲畜屠宰管理

  (1)管理

  1、实施定点屠宰管理、落实检验检疫制度、实施宰前、宰中、宰后检疫管理。

  (2)屠宰场所

  1、布局合理、设施齐全 、操作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检验检疫档案资料齐全。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

  (1)管理机制

  1、生活饮用水安全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查看城市发展规划是否包括生活饮用水安全的有关内容。

  2、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查看同级财政预算是否包含生活饮用水监管经费。

  3、集中供水实施许可管理制度

  查看本地区集中供水的许可管理制度或者有关工作的通知方案等,对集中供水单位应实行卫生许可管理。

  4、制定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查看本地区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集中供水

  1、建立企业内部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饮用水操作工艺流程

  查看集中供水单位的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内容完整齐全。根据不同的水质处理工艺,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反应、絮凝、沉淀、集泥、排泥、集水、配水、过滤、反冲、排污、消毒等净化处理设备工艺是否符合要求。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不得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连接。

  3、持有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饮用水操作人员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查看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5、生产区30米内无生活区或污染源

  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外围30m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集中式供水单位的供水为地下水源时,单独设立的泵站、水井、沉淀池、清水池的外围30米内有无污染源。

  6、水净化处理设备符合工艺要求

  应配备符合净水工艺要求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和相应的消毒设施,保证正常运转;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网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7、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清洗、消毒

  查看清洗消毒记录档案,是否定期对各类贮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定期对管网末梢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8、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或安全评价报告

  购买或者使用的输配水设备、水质处理器、防护涂料、水处理剂以及其他涉水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进行存档备查。

  9、有安全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理设施

  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具体应急预案,定期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配备专职水质检测人员

  应配置必要的水质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检验。

  11、检验记录完整清晰

  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档案资料保存完好。水质检验的项目、频次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并保障供给的生活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12、设备设施符合工艺要求,运转正常

  供水环境、水质处理、清洗、消毒工艺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正常运转。

  (3)二次供水

  1、从事二次供水人员有健康体检合格证

  查看二次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当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取得考核合格和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

  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尤其不能与消防水箱相连或共用。

  3、水箱周围无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蓄水池周围10米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4、设施设置符合规定要求

  二次水箱供水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水箱应有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应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厘米以上,且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应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小时的"用水量。二次供水设施有无水质消毒设备且正常运转。无负压供水新设备与市政供水管线连接处是否设倒流防止器、防污隔断阀以及相应防止局部污染的措施,自来水进水压力应不低于0.15MPa,使用该设备对自来水管网串接处产生的压降差小于0.01至0.02MPa,新设备的稳流补偿和管道过滤装置应设有便捷的清洗管道及阀门,使用单位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供水设备及用品,是否可能对水质产生污染。

  5、涉水产品许可批件或安全评价报告

  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二次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6、清洗、消毒制度落实情况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年应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对水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以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

  (4)小区直饮水

  1、原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使用的净水设备、输配水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具有卫生许可批件。原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要求。采用反渗透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要求;采用纳滤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净水水质标准》(CJ 94)要求;采用其他水质净化技术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要求。每台设备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有检测报告。

  2、净水、配水设备卫生许可批件

  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及其更换的滤芯滤材应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机身须有产品铭牌并注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企业等。比照经营单位提供的卫生许可批件核对安装的现场制售水机的名称、型号等。

  3、定期消毒、更换滤材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应对制水设备的安全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测,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制水设备巡查一次,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根据制水设备的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消毒、更换滤材、开展检测,并将消毒、更换滤材、检测、每天巡查等卫生相关信息及的在制水设备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4、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管理

  设备的放置应远离垃圾房(箱)、厕所、禽畜饲养、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设备的安装位置地面平整固化,具备废水排放设施,周围不得积水。供水设备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相通,与生活饮用水连接处须装止回装置。原水水质和出水水质卫生要求与管道直饮水相同。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8

  1、成立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2、学校生活饮用水检查范围:

  (1)电锅炉用水及伙房用水

  (2)师生用的桶装水

  3、报告范围

  (1)水质污染

  (2)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

  (3)水源性疾病暴发

  4、突发事件的报告

  当发现有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时,发现的当事人应立即向黄校长报告。黄校长为水污染事件向上级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果黄校长因事不在校时,则按领导小组人员顺序依次报告。

  5、应急处理程序

  (1)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件时,设备管理员应立即关闭供水系统。

  (2)第一负责人立即召集应急小组会议,进行安排布置。

  (3)协助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进行抢救。

  (4)设备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负责对供水系统进行监控,不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接近该系统。

  (5)立即联系镇卫生中心进行水质检测,积极查找污染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作好消毒药品和其它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6)发出紧急通知,告知师生有关注意事项,出现身体异常情况者尽快与卫生所联系,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7)与相关医疗部门联络,安排医务人员或120等到现场防备和处置紧急情况。

  (8)派人负责与自来水公司联系,协调安排送水车,为学校送水,保证基本生活用水。

  (9)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作好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的清洗、消毒工作,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10)水污染事件得以控制或有效解决后,分析总结事发原因及今后预防措施,并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培训,将分析总结报告报送卫生和教育主管部门。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9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园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林峰波

  副组长:陈会琴

  成员: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10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污染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职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安全稳定的生产形势,保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油脂分公司发生的各类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油脂分公司成立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的全过程负总责。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应急指挥中心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应急指挥中心电话:

  2、队伍组成

  (1)事故协调组人数5人,队长

  成员名单:

  (2)调查抢险组人数15人,队长

  成员名单:

  (3)治安保卫组人数6人,队长

  成员名单:

  (4)善后处理组人数7人,队长

  成员名单:

  四、机构职责

  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事件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1.领导小组

  (1)针对水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

  (2)制定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4)组织实施应急方案。

  (5)指导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工作组

  事故协调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工作,消除污染影响。

  调查抢险组:负责水污染事件现场调查,实施现场检测,为应急事件全过程处置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报告及相应扩散模式,分析认定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污染事故;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检测、化验、消毒等,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实施临时处理措施。

  警戒保卫组:负责污染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

  善后处理组:负责污染事故发生后的有关善后工作。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

  1.一般。较大水污染事件相应程序

  第一步,指挥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报警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行动。

  第二步,接到命令后,事故调查抢险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做好样品检测工作,按照检测结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处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见,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第三步,指挥中心收到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通报会,提出处理措施。

  2.重大、特大水污染事件响应程序

  第一步,指挥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报警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成立现场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监测力量集结。同时调集后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

  第二步,接到命令后,事故调查抢险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做好样品检测工作,按照检测结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处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见,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第三步,指挥中心收到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通报会,提出处理措施。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在有技术保证的前提下对污染源进行紧急处置,防止污染进一步加剧。各相关部门按预案要求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第四步,在污染事件基本控制稳定后,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意见,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以上各步骤按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3.应急结束

  经现场监测人员连续跟踪监测,水污染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质指标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下,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发布应急工作结束公告。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11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学院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院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院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1.建立报告制度

  院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发现人及时向第一责任人汇报。由第一责任人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2.做好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防疫监督局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突发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篇12

  为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学院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院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学院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院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院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长:周志进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副组长:张强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组员:张冲元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和饮用水的切换工作。

  蔡付豪负责污染情况的监测和检查饮用水的工作。

  1、报告制度

  院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蔡付豪及时向后保处负责人张强或副院长周志进汇报。张强负责向教委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新区卫生防疫监督所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设施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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