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上海市购房合同7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9-24 16:3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上海市购房合同协议双方:甲方:乙方: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市购房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上海市购房合同7篇

上海市购房合同篇1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1)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

  (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2)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

  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

  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

  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

  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

  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海市购房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市,房产总价款___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方出资__元人民币。乙方出资__元人民币。甲方、乙方各出资50%

  三、产权比例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50%。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十、物权行使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__元人民币由甲乙双方各付50%,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__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50%

  十三、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争议解决办法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国藉: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上海市购房合同篇3

  甲方(转让方)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

  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

  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

  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

  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

  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

  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计算。

  逾期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 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姓名: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号]

  [商业登记证号]

  号码:

  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签于:

  签于:

  置换(或中介)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及电话: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及电话:

  年月日

上海市购房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___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__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款和第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

  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客服电话:____________

上海市购房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一、协议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实行此协议书。

  二、工作内容及纪律:

  甲方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部门,工种为,乙方培训期为七天,试用期为壹个月,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此协议,但必须提前(干部、收银员十五天,普通员工七天)通知对方。试用期满签订协议。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及乙方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合作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程序与保密制度等,乙方如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劳动报酬:

  本公司遵循按劳取酬的原则,甲方按现行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法,按月发放;甲方也可相应调整乙方工资,并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乙方入职前含一周或一月培训工资,按每日8元补助,入职后第一个月属于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签订此协议,并在协议合作期内每月扣发基本工资的10%,协议期满后,除补发所扣工资外,另在原级工资里加50元工资。一年以上在原级工资加100元工资。

  四、离职:

  协议前:乙方在培训期及试用期未满一个月自动离职,甲方将拒发乙方工资,乙方试用期满后自动离职,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单,并于(干部、收银员十五天,普通员工七天)后领取离职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次月发放。

  签定协议后乙方在协议未满前离职,视情节大小而定:

  1、如属乙方自动离职者,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单,并于(干部、收银员十五天,普通员工七天)后领取离职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次月发放,但协议期间所扣协议款将不给予发放。

  2、如属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公司人事规章制度者,甲方给予此类劝退,当月工资次月发放,但会在协议款里扣除50%,以作惩戒。

  3、如属公司部门每月末尾淘汰制人员或工作表现不求上进者,甲方给予劝退者,当月工资次月发放,同时协议款也将扣除20%,以作惩戒。

  4、如属甲方开除人员违反公司免职条款者,所扣工资及未发所有剩余工资将不予发放。

  五、劳动协议终止的条件:

  甲方有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此协议:

  1、如甲方不按照协议书内规定的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此协议。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劳动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者,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此协议: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违反劳动合作协议的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协议内容,如有未尽事项或与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将根据具体事项进行商讨做出相对处理。

  协议期满,甲方应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续签协议,协议期满七天至十五天内,不履行续定手续并在公司继续任职者,视为自动降级,为公司临时员工领取基本工资。

  劳动合作协议期满前,甲方应提前七天终止或者续订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协商或续订协议手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承担一定违约金。

  本协议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劳动管理部门保留存档。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来自:右耳钻~思恋

上海市购房合同篇6

  拍卖人:______________(甲方)

  竞买人: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拍卖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上发布的《______》,了解了以下内容并愿意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

  1.拍卖标的名称:____________

  2.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

  3.拍卖标的物现状:____________

  二、标的瑕疵

  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拍卖标的物的瑕疵。

  乙方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及查阅标的物的相关材料。乙方一旦进人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经查验或了解拍卖标的物,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三、竞买保证金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存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未足额存人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买。

  乙方支付了竟买保证金,参加了竞买,但未成为买受人的,甲方在拍卖会结束后 ______日内将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保证金不是定金,保证金只用于《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出现时。

  四、拍卖方式

  拍卖师应在拍卖会开始之前宣布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方式,并告知竞买人,拍卖师可根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竞价阶梯。

  乙方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后即表示拍卖成交,双方不得反悔。

  乙方成为买受人后,应与甲方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不签署的,甲方除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外,还将依据《拍卖法》追索乙方因此给拍卖委托人和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拍卖佣金的支付

  乙方成为买受人后,应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拍卖成交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可以直接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六、拍卖成交款支付及拍卖标的物移交

  (一)动产类

  乙方成为买受人后,竞买保证金扣除甲方拍卖佣金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拍卖标的价款,应付价款不足部分应在______日内______次付清。买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卖成交价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付款达天

  时,视为无故单方终止本协议。

  在约定的拍卖价款付清后,本标的由______在______按拍卖标的清单向乙方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交付始为成立。标的物拍卖成交时至买受人领受标的物时的保管费用由______承担。标的物移交后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不动产类

  乙方成为买受人后,竞买保证金扣除甲方拍卖佣金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拍卖标的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______%;剩余成交款在______至乙方名下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买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卖成交价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付款达天时,视为无故单方终止本协议。

  乙方在约定的成交款付清之日起日内,本标的由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向乙方移交。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各项费、税支出

  (三)债权类

  乙方成为买受人后,竞买保证金扣除甲方拍卖佣金后自动转为拍卖标的价款。乙方在拍卖成交当日算起的日内次付清拍卖标的价款。乙方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每逾期一天,按拍卖成交价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达______天时,视为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协议。

  在乙方全部拍卖价款付清后日内,由债权人会同乙方共同通知债务人,乙方开始行使债权人权利。

  本标的的瑕疵或障碍由解决。‘

  办理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时的相关各项费、税

  委托人应为乙方出具必需的文书,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类

  七、其它约定

  甲方和其他竞买人、拍卖委托人不得恶意串通。

  乙方和其他竞买人、拍卖委托人不得恶意串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说明拍卖标的物瑕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甲方和其他竞买人、拍卖委托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拍卖标的物的,乙方有权退回标的,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乙方和其他竟买人、拍卖委托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乙方交纳保证金且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购房合同篇7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内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小区情况

  1。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总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3。 总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平方米);

  4。 楼宇_______栋___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___栋_______套,多层楼宇 _______栋_______套;

  5。 业主数量:__________个;

  6。 管委会财产:

  (1)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______元;

  (2) 物业管理用房__________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平方米;

  (3) 商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

  (4)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 道路:车行道__________方米;人行道__________平方米;

  (2) 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3) 教育设施:幼儿园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小学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幼教启蒙机构_______所,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4) 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___个,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

  (5)路灯_______盏;庭园灯_______盏;其他为灯:__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检查井_______个,排污管___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___个,雨水管_______米;化粪池_______座;明沟_______米;暗沟___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___个;

  (8)停车场___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车位_______个;

  (9)综合楼____座,建设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预计________年________月可交会使用。

  8。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一、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_____%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1)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2)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3)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4)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5)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6)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7)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__________至少召开一次。

  3。经持有_____%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_____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4。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_____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5。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6。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6。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7。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8。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9。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第三条 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 业主的权利

  1。 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 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 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 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 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 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 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 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 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 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 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 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 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 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 业主的义务

  1。 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 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 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 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 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 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 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 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 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践踏、占用绿化地;

  (2) 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 乱抛垃圾、杂物;

  (4) 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 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 聚众喧闹;

  (7) 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 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 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 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 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 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 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 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 _________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 _________市公共卫生条例;

  (3) _________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 _________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 _____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 _________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 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 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本市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 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 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 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第四条 业主应付的费用

  1。 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 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_____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 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 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 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 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_________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 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_____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_____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 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 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_____%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 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 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 本业主公约一式______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___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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