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外墙贴砖施工承包合同模板5篇【精选推荐】

时间:2023-09-15 10:2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外墙贴砖施工承包合同模板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墙贴砖施工承包合同模板5篇,供大家参考。

外墙贴砖施工承包合同模板5篇

外墙贴砖施工承包合同模板篇1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总值:

  1、工程名称:金都花园教育住宅小区。

  2、工程地点:原____县医药公司院内。

  二、承包范围:工程内容中设计图纸内所有土建工程,乙方不得将此工程转包转工,如发现转包,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底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施工方法:

  甲方院内基本平整后乙方进行施工,在铺设工字砖前,用压道机或装载机来回反复碾压,在用石粉白灰铺设,完工后用细沙填缝清理干净,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以乙方工字砖款抵顶现有的____县金都花园小区住宅楼,甲方以 号 单元六层顶给乙方,每平米按11002计算。

  2、乙方承包院内工字砖铺设为包工包料,每平米为35元,道压每米20元,按铺设的实际面积为准结算。

  3、乙方自交工验收后,保质满为6个月,在质保期内5吨以下车在上面行走时出现下陷或出现波浪现象由乙方负责返工维修。如有下水井的地方出现下陷乙方不负责维修。

  4、工字砖出现大面积断裂,下陷面比较深,乙方不负责维修,甲方扣除乙方工程量5%的质保金(六个月后付清)。

  5、甲方有义务向装修用户说明,重车不能压工字砖,如发现用户上重车出现下陷问题,乙方向甲方提出扣除用户装修压金,甲方不为乙方扣除维修金,乙方停止为甲方维修。

  六、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甲方给乙方售楼合同,乙方有权先售楼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墙贴砖施工承包合同模板篇2

  第一部分 固定单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 3% 4% 5% 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4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其它调整方式:                     。

  2.2.5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2款。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 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 3% 4% 5%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价款。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3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其它调整方式:                     。

  2.2.4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5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1款。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 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2.2.1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2.2.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6 其它约定:                      。

  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3.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2.3.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3.5 其它约定:                      。

  2.4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4.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5 其它约定:                      。

  2.5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5.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5.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5.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5 其它调整方式:                     。

  2.6 材料价格的调整。

  2.6.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  %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2.6.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7 措施费用的调整。

  2.7.1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7.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3款。

  其它约定:                     。

  2.8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8.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8.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8.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8.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8.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8.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8.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9 补充约定:

外墙贴砖施工承包合同模板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外墙砖粘贴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作范围及内容:

  1、外墙砖的搬运、吊装、合理粘贴、勾缝、清洗。

  2、外墙砖清洁卫生、交叉污染的清理,安全文明施工。

  二、质量要求:

  1、根据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粘贴,不得出现空鼓等质量缺陷,保证工程质量。

  2、分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合格。

  三、工期要求:

  1、进场施工之日起按照项目部总体工期要求按时完成全部工程。

  2、不按时完工,拖延工期,则罚款3元/m2,直至清除出场。

  四、承包单价:

  按实际粘贴面积进行收方:外墙砖:33元/m2,内墙砖及地砖:24元/m2,梯步砖及踢脚线砖:38元/m2(含基层清理、打底)。

  五、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按甲方每次支付的比例进行支付,支付至60%,剩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于20xx年春节前付至95%,余款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支付。

  六、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一年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支付费用。

  七、现场管理及奖惩办法:

  1、搅拌的砂浆必须每天用完,机具冲洗干净,零星外墙砖的收集、清理,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2、工人进场必须经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

  3、屋面外架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若有违反则罚款10元/人次。

  4、严禁将老弱病残的工人,特别是高血压、晕病、恐高症等症状工人引入工地。

  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

  6、严禁偷工减料、任意更换材料,若有发现除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外,再对乙方罚款500~1000元。

  7、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野蛮施工。

  8、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损坏建筑成品、半成品或公共财物,否则除赔偿相应产品(成品)外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9、不得在工地上闹事、打架斗殴,如发生此类现象,项目部将对打架的双方班组各处罚5000元,再协调解决,协商不好则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10、如本项目中施工作业人员有偷盗行为,除扣除当事人全部人工工资外,还须对乙方进行罚款20xx~5000元。

  11、工人进场后必须将身份证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则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未违反操作规程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支付50%。

  12、在施工现场项目部不提供住宿。交通工具各人自行保管。若有丢失自行负责。

  13、在场施工人员应当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则按相应处罚办法进行惩处。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外墙贴砖施工承包合同模板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外墙贴砖施工承包合同模板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安装(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楼工程地点:榆次大学城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学生公寓楼所有安装工程内容及包含(给排水、采暖、强电及消防和弱电的配管、预留孔洞)。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324天。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应标准规范:现行施工规范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主要材料计划表,月工程进度报量,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技术资料。

  2.负责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求。

  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及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的临时生活住宿设施、用水和用电。

  7.给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

  第七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有证。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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