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通知【完整版】

时间:2022-07-14 10:5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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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通知【完整版】

 

 XXX 发[2013] 14 号

 中共 XX 县 XX 镇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 社区)

 两委、 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信访条例》 和 XX 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 责任制的通知》( XXX[2011] 2 号)

 文件精神及县委有关信访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 特将领导干部工作“一岗双责” 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如下。

 一、 重要意义

  近年来, 我镇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村、 社区负责人切实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抓具体工作的落实, 其他领导成员 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 有效推动了 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已形成了 主要领导负总责, 其他领导各负其责、 齐抓共管,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

 但是, 镇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 存在推诿扯皮、 敷衍塞责的现象; 对群众反映的一些诉求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不能实现“案结事了 ” ; 对群众来信来访, 处理方法简单, 交办的多, 跟踪督办的少等。

 因此,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责任制十分必要。

 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要自 觉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高度, 坚持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 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 双责” 责任制, 切实抓好信访工作, 为中心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基本要求

 实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 责任制, 必须立足于“事要解决” “解决满意” 的立足点,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 责” 和“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 依法、 及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 一)

 镇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本辖区及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

 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纳入重要议事日 程, 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 认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 亲自 研究解决重要信访事项, 形成有力有效的领导体制。

  ( 二)

 镇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及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 直接责任, 负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 检查, 有效推动中央、 省、 市、 县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抓好信访工作制度建设、 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

 使信访工作与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

  ( 三)

 镇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 , 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

 既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可能产生和现有的信访工作。

 既要解决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已出 现的信访问题, 又要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 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解决在镇村, 解决在源头。

 当信访问题涉及两个及以上分管领导时,由主要工作方面的领导牵头处理, 其他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

 抓好分管范围的工作。

 ( 四)

 包片领导要抓好所包片的重大信访工作, 负责协调、 督促、 稳控、 处置所包片的重大信访工作。

 当片区内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 由包片领导牵头、 分管领导协助, 其他领导积极配合, 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直至化解息访。

  ( 五)

 驻村干部、 村( 居)

 干部要负责日 常工作开展,解决好日 常工作中群众诉求, 要注意平时的排查摸底调查 三、 主要内容

 实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 责任制, 镇领导必须主动阅信接访, 着力化解突出 问题, 带头抓好落实。

  ( 一)

 主动阅信接访 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主动阅批群众来信, 对重要来信要召集研究处理, 推动问题解决。

 要按照《中共 XX 县委群众工作局 XX 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印发<2011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XXX〔 2011〕 1 号)

 文件要求, 深入排查化解本辖区和本单位的矛盾纠纷, 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接访、 主动下访,切实做到“每访必复” 。

 对信访反映的问题, 要坚持把出发点和立足点放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上, 做到依法按政策办事和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相结合, 把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 从源头上促其息访息诉。

 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镇村、 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 二)

 解决突出问题 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 涉及民生的政策性问题, 社会关注度高、 容易升级激化的热点问题, 涉及人数多、 组织化倾向明显的群体性问题, 责任主体难落实、 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 解决问题有争议、 信访程序难终结等问题, 镇各领导要依法履行职责, 主动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重大问题要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 制定化解方案并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

  究, 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所辖范围。

 镇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重大越级集体上访、 非正常上访及其他重大信访问题, 应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 主动了 解掌握情况, 积极做好疏导教育、 现场处置和劝返接回工作。

  ( 三)

 落实领导包案 镇领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 涉及面广、 时间跨度长、 容易升级激化, 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实行领导包案。

 采取定领导、 定方案、 定专人、 定质量、 定时限的“五定” 措施, 落实包掌握情况、 包思想教育、 包解决化解、 包息诉息访的“四包” 责任制, 综合运用 政策、 法律、 经济、行政、 社会、 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 努力在“案结事了 ”上狠下功夫, 着力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 实行履职问责

 把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 双责” 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信访和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对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 双责” 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切实预防和化解突出 问题。

 对领导干部信访工作 “一岗双责” 责任制实行履职问责。

 对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 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的; 对不作为引 发信访突出问题, 导致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对信访突出问题以及由此引 起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 造成恶劣影响的,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

  问责的暂行规定》 ( XXX 发〔2009〕 25 号)

 的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2013 年 2 月 25 日

  主题词:

 领导干部 信访工作 一岗双责 通知 发:

 镇班子成员 、 镇站所 XXX 镇党政办

 2012 年 2 月 25 印 ( 共印 4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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