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制度一、筹资管理制度企业筹资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对外投资以及调整资金结构等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一定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金管理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资金管理制度篇1
一、筹资管理制度
企业筹资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对外投资以及调整资金结构等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一定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企业的筹资活动,按时间区分,有创建时的初始筹资和经营期间的筹资;按筹资的性质区分,有权益筹资和债权筹资。不论什么时候,筹集什么性质的资金,由于筹资有不同的渠道、不同的方式可供选择,筹资的成本、筹资风险又各不相同,因此,为保证筹资活动的有效、合理进行,企业应建立有关制度。
(一)筹资计划制度
筹资计划是在对企业短期和长期所需资金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分析计算不同筹资方式的筹资成本、筹资风险,选择适合自已的筹资方式,并确定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筹集多少数量的资金。筹资计划的编制可以使企业用尽可能低的代价,取得所需资金,并能有效防范风险。一项完整的筹资计划应包括:
1、企业资金需求量的预测;
2、筹资方式的选择及筹资数量安排;
3、筹资程序及时间安排;
4、筹资前后企业资金结构及财务状况的变化;
5、筹资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
(二)筹资审核制度
筹资计划的编制人员应与审核人员适当分离,以便审核人能从独立的。立场来衡量计划的优劣。负责审核的人员可自行完成对筹资计划的审核,也可聘请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共同审核该项筹资活动对企业未来净收益的影响以及筹资方式的合理性。同时,还要审核筹资计划的实施细则,以书面形式记录审核结果,并特别注明筹资的执行程序及各项手续。
(三)筹资检查和考核制度
筹资检查制度是指及时了解筹资活动的进展情况,发现筹资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筹资计划的执行情况。筹资检查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视筹资规模、筹资方式、筹资程序而定。
筹资考核是将筹资结果与筹资计划进行比较,对产生的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建立筹资考核制度是为了明确筹资活动的责权利,保证筹资计划的有效实施。
二、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是指人民币现钞,企业用现钞从事交易,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制度主要由《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其中包括现金的使用范围、库存现金限额以及其他现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三)现金管理其他规定
1、不得坐支现金,即不得用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的,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2、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现金。
5、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窜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三、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账户管理
企业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和使用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纪律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必须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包括:
1、不得套取银行信用,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支票和远期支票以及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
2、不准无理拒付、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3、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4、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四、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企业应当对资金使用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审批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现金。
(一)审批方式
1、“一支笔”审批。适用于日常资金使用的审批。
2、集体决策审批。对于重要的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如企业的投资决策,由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应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采取集体决策和审批。
(二)支付程序
1、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并填制相应的统一印制的申请表格或自制表格,表格中应注明用款人、款项的用途、本次支取金额、费用预算总额、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结算)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或令其按规定改正后重新审批。对于仍做业务执行用途的经济合同原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可在审批后以复制件代替原件作为审批的依据。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对经复核有误的支付申请,复核人有权要求审批人重新进行审批。出纳人员不得办理未经复核的支付申请或复核人不同意的支付申请。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经审批、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求,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出纳人员可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出纳簿或日记账册。
五、资金预算制度
资金预算通常称为现金预算,是计划预算期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并进行现金收支平衡的预算。企业通过编制较为详细和较为远期的现金收支预测和现金预算来规划期望的现金收入和所需的现金支出,从而较为精确地计算出有多少闲置现金可以用来进行临时性投资和在经营中需要多少现金,以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现金预算是进行现金收支管理最有效的方法,现金预算可以按年、季度,也可按月或周来编制。预算期的长短主要取决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程度,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的,预算期可适当长些,反之,预算期应短些。通常企业的现金预算按月编制比较合适。
现金预算的编制方法有:现金收支法、净损益调整法和估计资产负债表法。其中,现金收支法是最常用、最直接明了、易于理解的一种编制方法。不同的编制方法所依据的信息资料不同,所反映出的财务信息也不同,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及对信息的需求进行选择。
资金管理制度篇2
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资金管理制度篇3
(一)预算管理
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
单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
1、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邮电费、水电费支出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单位职工水电费)●(应由个人承担;单位职工参加函授、脱产进修和短期培训学习的费用支出一律由个人负担,业务培训按有关制度执行。
2、旅差费
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旅差费支出根据现行价格因素和实际情况,市内住宿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0元;市外出差每人每天(费用包干)不得超过100元,并不得报销餐饮费;在途交通补助市内每人每天3元,市外每人每天8元,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其规定为:全年业务招待费事业单位不得超过单位总收入的1%。
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其招待标准为20元/人,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进餐条据,财务股不予报销。
根据单位情况,实行业务招待费定额包干制,超额部分财务股不予报销。其标准为:党委成员各3000元,办公室1000元,财务审计股1000元,人事教育股1000元,建设股1000元,综合股1000元,公用事业股1000元,勘测设计股1000元。
4、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帐、保管。各股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5、小车费用
单位小车费用根据年初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单位情况,可实行小车费用包干制,即每辆小车费用开支控制在18,000元以内(含保险费),局党委成员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
6、医药费
离休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医保据实报销,其他在职及退休人员均执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单位不再报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
7、各种补贴
(1)独生子女费每年计96元,由父母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按有关规定发至14周岁)。
(2)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发放福利费不得超过100元。
(3)机关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因病住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次性慰问,其慰问费用限定在200元以内开支。
(4)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吊唁,经费开支限定在200元以内。
(5)电话费、差旅费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篇4
第一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妥善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并结出库存余额。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如出现长短款,应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第九条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第十条公司应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每月对出纳库存现金至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帐户、一般结算帐户和专用帐户。基本帐户:是公司为办理基本的、主要的资金结算、现金存取等业务而开立的主要帐户;一般结算帐户:是公司为方便资金结算业务而在就近的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帐户以外的辅助帐户;专用帐户:是公司为办理某些特殊业务或专门业务,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补充帐户。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开立的管理程序: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财务总监、总裁审批后,交由出纳人员具体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的银行账户仅供本公司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户头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十四条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而获取的资金收入原则上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一般结算账户原则上只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其资金来源可以根据需要由基本账户划转。专用账户是根据需要为某种特殊业务而开立的。除办理规定的专项业务外,不得办理经营性的资金结算业务,专用账户应做到因特殊业务的开展而开立,因其结束而撤销,且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清理完毕;
第十五条严格禁止用个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各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在提报资金日报时,每周向本公司报送一次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本公司财务部汇报并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本公司财务部可不定期对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公司。
第十八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九条银行票据由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
第二十条出纳员对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应严格审查,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
第二十一条公司除现金开支范围外的所有业务类、非业务类对外付款支出,应采用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需预先领用支票的,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支票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如无法明确金额的,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填写限额;暂无法明确收款单位的,交经办人在使用支票时填写。支票应分别加盖财务章及法人名章。经办人领用支票后,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空白支票由出纳统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视同现金。因故作废的支票,出纳须加盖作废印章,并登记保管,于年末列销毁清单,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销毁,销毁清单应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如结算方式为汇票结算时,经办人将付款申请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出纳办理,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人和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出纳将汇票交经办人后,经办人在汇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经办人员采用汇票付款后,应及时将发票传递至财务部进行报销。
第二十五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出纳应每月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
第二十六条公司建立备用金审批制度。备用金主要用于各部门的经常性的、小金额的日常费用开支及其他零星开支。财务部门可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严格控制职员借取大额备用金。
第二十七条借支备用金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备用金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各部门的负责人审签后,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支出后,将有关票据按照报销程序交财务部报销,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九条至备用金使用期满,各部门应将备用金足额交回财务部,并由财务部重新核定备用金限额。
第三十条职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请借款。
第三十一条借款申请的程序为:
1、经办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日期。
2、《借款申请单》须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总裁审批。
3、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借款申请单》进行付款。
第三十二条借支的款项应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报销或清还,对未按规定及时清还者,财务部门应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借款人当期或下月工资中予以扣还;并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过三个月仍未清还且欠款超过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并视同占用本单位资金,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三十三条职员调离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还清各种借款,欠款未清者,人事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门应逐月清理,并将借款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本人。
资金管理制度篇5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单位财务对外要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监督,对内接受单位领导及群众监督。年度终了,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公开。
财务审计股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资金管理制度篇6
1、幼儿园报账制度。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日常经费支出及专款支出的报销业务,在业务上接受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
2、审批制度。经费开支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应由有关 www.shubaoc.com 部门写报告,总务主任和主管财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审批。2014元以上的开支由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主管财务的园长签字,要做到“一支笔”的审批。
3、经费支付报销验收制度。报帐员应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有关条例和幼儿园有关报销规章制度办理报销事务。幼儿园采购用品的凭证和旅差费报销单位应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报账员将报账单据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按审核权限批准后,予以报销;对于审核结果与报账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对于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错误的,报账员须退回原经手人,按规定进行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办理报销。
4、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核拨定额备用金,用以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周转使用。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并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
5、民主财务制度。幼儿园除应坚持政治民主、教学民主外,经济上也应坚持民主,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幼儿园经费的预算编制应在全校教职工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财务人员应向幼儿园领导和教职工报告经费的预算决算的编制安排和执行情况。经费的收支帐目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月收支情况进行月报,使大家了解经费收支情况和掌握经费使用的动态,真正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依靠全体教职工节约开支。
资金管理制度篇7
一、职责单位和职责人
职责单位:xxx财务处。
职责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务必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贴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资料。不贴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职责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职责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篇8
1、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明确有关部门职责,以对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事项统一管理,有效控制,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2、适用范围
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了公司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的业务过程,适用于董事会、财务部、以及涉及资金统一计划的各下属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如未进行特别说明,本程序管理文件内所称控股子公司均指其资金纳入公司资金统一计划管理的控股子公司。
3、相关程序及文件
3.1对外结算管理程序fm-tm-03
4、职责
4.1总裁
召开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协调平衡资金缺口,讨论落实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计划;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4.2财务总监
审核批准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审核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审核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审核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4.3财务部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综合预算、资金使用计划;
编制完成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审核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年度预算;
负责内部资金调拨;
向公司领导层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按照付款审批程序办理转账业务;
5、管理权限
5.1首创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内部资金调剂,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5.2内部资金的融通及调动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和总裁,所有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5.3财务管理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6、工作程序
6.1内部资金融通计划管理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预算管理岗
根据经批准的公司总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平衡资金缺口,编制年度综合预算。
2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根据年度综合预算,编制完成《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3
财务总监、资金管理岗
如果财务总监审批不通过,则返至资金管理岗修改;如果通过,则由资金管理岗存档。
4
每月20日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按照经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完成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公司总部财务部。
5
财务部预算管理岗
审核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年度预算,提交财务总监。
6
财务总监
审批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资金管理岗;若不通过,则返至预算管理岗修改。
7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根据经批准的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完成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上报财务总监。
8
财务总监
审批月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和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若不通过则返回资金计划岗修改,若通过则提交总裁。
9
每月30日
总裁
召开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协调平衡资金缺口,讨论落实内部资金融通及调拨计划。
6.2内部资金融通业务管理
6.2.1公司总部资金融入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后,与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协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协议草案,包括:融通金额、融通期限、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能归还的罚则等,财务总监参与并指导该过程。
2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提出书面内部资金融通申请,内部资金融通申请须注明借款金额、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罚则等报财务总监。
3
财务总监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若不通过则返回资金管理岗修改,若通过则提交给总裁。
4
总裁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若通过则下发至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
5
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依据总裁审批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所确定的资金融通条件,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6
公司总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7
财务部综合管理岗
财务管理协议存档。
8
融出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开出转账支票送公司总部财务部。
9
财务部出纳
办理转账业务。(参见对外结算相关程序)
6.2.2公司总部资金融出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财务部资金管理岗
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后,与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协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协议草案,包括:融通金额、期限、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能归还的罚则等,财务总监参与并指导该过程。
2
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提出书面内部资金融通申请,内部资金融通申请须注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用途、资金占用费率、还款计划以及罚则等报公司总部财务部。
3
财务总监
审核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提交给总裁。
4
总裁
审批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5
融入资金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依据总裁审批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所确定的资金融通条件,准备公司总部所需资料,到公司总部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6
公司总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7
财务部综合管理岗
财务管理协议存档。
8
财务部出纳
按照对外结算程序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7、单据与记录
7.1公司年度内部资金融通计划
7.2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
7.3财务管理协议
资金管理制度篇9
本制度适用于县建设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篇10
1、主题与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资金的归口、分级管理、资金的日常管理、借款与支付、月度资金计划的管理、现金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资金管理。
3、管理原则
归口管理、分部负责、限额使用
4、月度资金计划管理
4.1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
a.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填写《月份资金计划申请表》并于当月25日前提交财务部。
b.财务部汇总各部门资金计划后呈交总经理审批,并以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进行项目审定和资金使用监督。
c.资金计划编制要求:具体、细致按部门分项目进行;分清事情轻重缓急,按生产优先的原则将有限资金进行合理配置。
4.2.资金计划的实施
a.财务总监应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量入为出、按计划使用;对于各部门的超支项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付款。
b.对于资金计划内没有安排又必须要办的项目,项目经办部门应提出资金追补计划报财务部备案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出。对未按以上程序确定的计划外项目财务部拒绝付款。
5、借款
5.1借款程序:申请人根据任务所需资金填写借支单,交部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5.2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支备用金的,每年12月31日前归还;出差及临时性借支人员应在帐目冲销当日还清相应借支款项,经核查未及时归还的的个人借支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原材料、助剂等采购资金支付的管理
6.1供应部按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根据下月的销售计划编制和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呈总经理审批。
6.2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销售周计划报表合理地安排资金。供应部应及时追缴发票,月度内付款应在一个月内追缴发票。
6.3单次付款由供应部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后,呈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已掌握的价格标准)、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手续。
6.4采购人员报帐时经济业务在1000元以上的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开具现金支票或直接支付现金。
6.5财务部根据物管部提交的原料入库数与回发票情况进行核对,主要审核发票的金额、票面金额与数量、价格是否相符,发票的真伪等等。
7、其他部门资金支付的管理
7.1申请人拟制费用申请报告,报告内容须注明申请资金原因,并写明各项使用资金的明细;
7.2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或根据临时下达的任务)、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 手续。
7.3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时应遵循生产优先的原则,合理配置资金。
8.在各经济活动中尽量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8.1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如下:
a.各种工资性津贴、中晚班费、加班费等;
b.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c.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颁发给个人的科技、质量、生产及其他特殊贡献的各种奖金);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用;
e.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f.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现金支出。
8.2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会计人员在公司购销业务结算中不应区分结算形式的优劣,更不能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和本票等结算票据。
8.3根据业务需要,财务部另设备用金领用制度:
a.出纳人员按实际业务发生在备用金限额内支付现金,同时建立备用金支付的台帐,逐笔登记备用金支付情况,包括经济业务类型、金额、经办人签字等,并及时结算备用金往来,补充足额备用金。
b.原则上不允许以本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支票时,不允许开具空头支票。
8.4出纳人员收到货款现金、废品收入现金、押金等应及时开具收据,将现金按业务内容填制解款单存入就近开户行,不能擅自存入保险柜,以免造成被盗的损失,更不能与备用金混在一起。
8.5营销分公司严禁坐支货款。如发生费用支出时,应从营销公司核发的费用包干定额中支付,收到的货款现金应及时存入专款户,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汇回总公司指定的存款帐户,否则按挪用公款论处。
8.6为保证现金和存取款人员的安全,凡公司一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业务必须有陪同人员在场,同时,应安排使用本公司的交通工具进行现金存取款业务。
8.7发放工资由综合管理部上报工资总额、人力资源办公室上报当月考勤异动,报财务总监审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通过银行转帐发放至个人工资存折中,原则上不允许以现金方式发放。
9.其他
9.1为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便于平衡收支计划,对各类资金的支付应分别对待;
9.2各部门用款后月末应及时报销,不按规定时限报销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9.3市内采购及零星采购应在本月度以内报销发票,原则上不做暂估入帐,特殊情况书面说明,否则每日按付款金额的1‰处罚经办人。
9.4各部门或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支持和配合财务部的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资金,加大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5费用超支部分由部门、个人自行承担。
9.6挪用公款除返还欠款外,还将给予除名处理,且公司保留诉讼的权利。
10.本制度自7月1日起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资金使用 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 币资金。
第三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 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支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 票)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
第四条 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 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分工与授权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要设置如下岗位:
(一)出纳员岗位,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库存现金,保管银行支票等有编号的银行结 算凭证,保管内部收款收据和本人名章,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和收付业务,出纳人 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二)设置货币资金核算岗位,负责审核货币资金收支的原始凭证,填制有关会计 凭证、登记有关会计账簿,对货币资金的账簿记录和实际金额进行核对;
(三)设置货币资金业务负责人岗位,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的货币资金核算、管理 工作,保管除出纳员名章之外的所有与货币资金收付有关的印章,拟定资金管理和 核算办法、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负责资金调度、负责资金筹集、负责公司的各项投 资等。
第六条 公司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合格人员,分别担任货币资 金业务的`各个岗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且要定期实行财务部门内各岗位之间的 轮换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 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 公司货币资金支付的批准权限统一由公司付总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超 过授权范围的,由董事长行使。
第八条 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批准方式为书面方式,付总经理必须在付款通知书上签 字批准方能生效,付总经理在外地急需用款的可在本人的批准限额之内委托本单位的 货币资金主管人员代理批准手续,但付总经理回来后要立即补办批准手续。
第九条 签字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通知书交出纳员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应当与承办的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并配备专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审核。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部门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个人借款的填写借款单,直接付往来单位材料款的填写付款单)注明款项的用途(事由)、金额、预算、结算种类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
(二)支付批准。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三)支付复核。部门负责人审批完毕后,由财务部会计对货币资金支付申请
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 合同或证明资料是否完备有效,金额计算是否准确,结算种类、支付单位是否妥当 等。复核无误后,最后上报付总经理审核。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并经付总经理签字的支付申请,办理货 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一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 实施与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为 1 万元人民币,出纳员每天工作结束前应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核对一致,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在当天下午下班之前存入银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概由出纳员和货币资金核算人员承担。
第十三条 取得的现金收入一般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公司职工、其他单位和其他外来人员需要借出货币资金,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督促及时还款或报账以结清借款,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一经发现,应立即将出纳员调离岗 位,由出纳人员补足已擅自挪用、借出的货币资金,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 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五条 货币资金收入、支出要取得合理、合法的凭据。取得货币资金收入要开 具发票或内部收款收据等合法的凭据;货币资金支出要取得发票或内部收款收据、 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特殊行业专用收款收据等合法的凭据;如有与货币资金收 付相关的合同、协议等证明资料,应附在会计凭证之后。
第十六条 要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要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 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每月的货币资金收付凭证由出纳员登记日记 账并连续编号后交货币资金核算人员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装订成册,在 货币资金收付凭证装订成册之前,其余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翻查。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 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 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 户;不准出借或出租账户,为他人套取现金。出纳人员有擅自出借或出租账户为他 人套取现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将其调离本岗位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货币资金核算人员应当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对出纳编 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核并签字,使公司银行存款账面调节余额与银行存 款对帐单余额相符。如调节后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上报处理。
第十九条 要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地盘点库存现金,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 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条 货币资金业务负责人应督促、检查本单位有关人员核对银行账户、盘点 库存现金,保证本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 库存相符,如不相符,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否则以失 职论处。
第四章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内部控制
第二十一条 购买货币资金结算票据由出纳员提出申请并负责购买,货币资金结算票据由现金出纳员负责保管,由货币资金核算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在预支货款、费用或带款购货时,
原则上不准开空白支票,当金额暂时无法确认确需支付时,须经过货币资金业务负责人特批,列明单位或限制金额方能开具空白支票,出纳员对领出的空白支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并对领出的空白支票的用途进行跟踪监督,催促领用人及时交回支票存根或回单。 第二十二条 要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货币资金业务负责人保 管,出纳员名章由本人保管,其他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由 一个人保管支付货币资金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 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四条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不相 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支付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制度的授权批准 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的全部印章交由 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银行结算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 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五)随机检查库存现金的账实相符情况。
(六)货币资金收入、支出是否取得合理、合法的凭据。
第二十五条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 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 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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