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顶岗管理制度5篇

时间:2023-08-26 14: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顶岗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和《“国培计划”一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我省部分高校的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顶岗管理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顶岗管理制度5篇

顶岗管理制度篇1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和《“国培计划”一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我省部分高校的教师教育专业将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到农村中小学顶岗实习,让部分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到相关高校脱产研修。为了加强对顶岗实习生管理,提高实习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实习生对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情感,特制订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顶岗实习生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是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实施“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需要,也是强化师范生实践教学、提高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有效措施。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既为师范生提高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搭建一个很好的平台,也为顶岗置换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提供机会,有助于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管理

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必须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领导和相关教学院系领导组成。其职责是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及协调等工作。

教务处负责师范生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负责制订顶岗实习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顶岗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交流、表彰和总结;组织开展顶岗实习前的岗前培训工作,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的教育;顶岗实习经费开支的审核;协调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实习学校的关系;负责顶岗实习学校的考察、建设;组织顶岗实习生实习的考核和成绩评定。

各相关教学院系负责顶岗实习的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根据顶岗实习生选拔条件选拔优秀学生参加顶岗实习;选派校内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习大纲和顶岗实习计划: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顶岗实习前的岗前培训,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的教育;选派带队老师,组织实施学生的顶岗实习计划;协调顶岗实习生与实习学校的关系;顶岗实习生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

三、选拔和待遇

师范生顶岗实习的时间安排在最后一学年的第一学期,时间一般为3个月到4个半月。顶岗实习的岗位是湖北省内各县(市、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顶岗实习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应该在全班中等以上;实习生应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可优先考虑。对顶岗实习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教师时予以优先录用;参加顶岗实习学生在学校各类评奖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优先确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凡顶岗实习学生完成任务者,均由学校颁发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项目顶岗实习证书。

四、实习内容

师范生顶岗实习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教学工作实习

1、教学工作量:授课周学时一般要求在510学时,根据情况组织12次“研究课”,同时参加12次“观摩课”及课后分析和评课活动。

2、教学准备:

(1)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了解本学科的教材体系,熟悉教材的基本内容,明确所教内容在课程标准和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明确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及关键。

(2)了解学生和编写教案。编写教案要完整、周密、清楚和整洁,教案要在上课前两天请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审阅,经同意后才能正式上课。

3、课堂教学:严格遵守实习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的规章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上好每一节课,既不能迟到和早退,也不要拖堂。要作到课堂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法得当、教学语言规范,逐步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效果。

4、课后辅导:实习生要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和进行课外辅导。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实习生在任教班级担任班主任工作,目的是使实习生认识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班主任的职责,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是:

1、全面了解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了解本学期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安排。

2、了解班内情况,熟悉本班级学生的特长和思想情况。

3、组织和领导好班集体,对学生开展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比较深入地调查12个(不同类型)学生在德、智、体几个方面的发展情况,写出报告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进行610次家庭访问,并做好家访记录。

(三)教育调查研究

1、结合专业特点和实习学校实际进行教育调查研究,并要求撰写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为毕业论文做准备。

2、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深入了解基础教育教学现状和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撰写出切合实际的调查报告或论文。通过调查,掌握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教育调查能力,为将来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打下基础。

五、纪律与要求

顶岗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如下纪律和要求:

1、服从实习学校及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遵守实习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

2、尊重实习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与实习学校教职工和睦相处,如有建议和意见,必须有组织地提出,不得随便私下议论。

3、遵守岗位职责,履行岗位义务,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

4、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与技能,保证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质量,注意总结经验。

5、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既要热情爱护,又要严格要求,不论男女学生,不论学习好差,一视同仁,不能有偏爱和歧视;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一言一行均应成为学生的示范。

6、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做学生的表率,注意服饰仪表的端庄美,着装要得体大方;语言行为要文明礼貌,待人接物举止要大方得体,不讲脏话粗话。

7、严格遵守实习工作日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实习期间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有特殊事情需请假者需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带队教师签字批准;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参加实习者,按违纪处理。

8、实习期间,注意安全,避免给个人和集体造成损失。

实习生严重违纪者,除实习成绩不及格外,还应视其情节轻重,报请原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特别严重者学校将中止其实习工作,责令其退回在读学校。

六、实习总结报告

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应独立完成实习报告,并在实习结束后1周内把相关材料交给所在学院。实习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实习单位简介(对实习单位的性质、总体发展状态作简要报告);实习记录(要具体真实地记录实习过程、实习内容);实习总结(对实习过程和内容的感受,应突出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等方面提高的内容)。

顶岗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范顶岗实习工作,使顶岗实习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根据毕业顶岗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由系教学办。学工办等负责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班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班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保证实习经费;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协助我系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协助统一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险;研究解决我系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和聘请的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报酬问题;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工作。

第五条:各系成立由各班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包括专业顶岗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实践报告格式和分专业的毕业实践考核标准、实施计划等;选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在实习经费保证的条件下积极对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和工作总结。顶岗实习管理质量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具体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工作,系可选派专业课教师为指导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为兼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计划并达到预定质量要求;负责与顶岗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到顶岗实习单位或通过巡回检查、网络及电话联系等,指导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检查学生顶岗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技术总结;根据系制定的分专业顶岗实习成绩考核标准,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总结。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主要由本系或学生联系。个人联系实习顶岗单位需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经所在系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

第九条:学生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生应完成本专业主要生产技术岗位的顶岗实习。应尽可能按照专业岗位群的技术能力要求,进行交叉换岗、轮流顶岗,以熟悉本专业不同的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一般应于每年顶岗实习前完成本系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和方案,经教学办、学工办审核后实施。还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完善包含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及任务书的实践手册,经所在系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审定后于顶岗实习前发放到学生手中,使学生明确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各系应协助顶岗企业加强顶岗实习学生指导。实习期间由企业安排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与学院专业教师一起共同指导、管理顶岗实习学生。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同一单位实习人数较多时可安排专门教师进行指导;分散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实习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巡回检查、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指导,巡回检查应不少于两次并应做好指导活动内容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认真作好工作记录,顶岗实习结束时应以企业为主对学生工作技能和实绩进行考核,并按《学生毕业顶岗实践成绩考核表》进行评定。

第十四条:学生顶岗实习期未满,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需征得所在系及原实习单位同意。学生未经许可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实习成绩以零分记。

第四章 学生成绩考核

第十五条: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学生顶岗实习技术工作总结内容、格式等要求由我系根据专业特点规定。顶岗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将顶岗实习技术总结与顶岗实习记录、考核表和有关佐证材料交指导教师。

第十六条:顶岗实习结束学生应交纳的有关材料:实习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定材料或聘用意见等;实习过程中独立或与人合作完成的技术改革和创新成果及其实习单位的鉴定证明;实习过程中参与组织实施并完成本岗位任务以外的工作(或项目)内容及其实习单位提供的证明;实习过程中获取的实习(或就业)单位奖励证明材料。

顶岗管理制度篇3

1、实习生进入车间必须精神饱满,态度严肃认真,穿戴整齐大方,穿工作服和工作鞋,领头、袖口需扣紧,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护用具。(禁止长头发和带耳环、项链等饰品者进入车间)

2、车间的机床设备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习。要求实习生对机床的性能、操作的基本要领、安全事项认真领会,熟悉以后才可以上机操作。

3、每台机床只允许一个人操作,绝对不允许一个人在装夹工件,另外的人开动机床,这样将造成严重的工伤事故。(大的。工件,一人搬不动需要二人配合装夹的除外)

4、在加工过程中,操作员不得随意离开机床,必须站在操作位置监控机床的安全运行、零件的尺寸和刀具的磨损情况。

顶岗管理制度篇4

1 、学校、实习单位要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及相应的安全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各项劳动安全保障措施。

2 、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实习过程中,要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对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实习环境或安全措施存在隐患的要及时向实习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 、学校、实习单位按有关规定给实习生办理有关保险。

4 、基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全方位确保学生进行安全实习。

5 、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作息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安全操作规定。

6 、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长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7 、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各类仪器、设备,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8 、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嬉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离岗,不准打嗑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单位组织的其它活动。

9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机密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10 、实习学生不得在外任意租房住宿。因特殊情况要求租房的。,必须由家长出面办理租房手续,经班主任同意后报学生处备案。

11 、节约用电、用水,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棒等不安全电器,严禁烧火取暖。

12 、做好寝室安全防范工作,寝室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手机、现金必须安全存放。

13 、无故不得晚归或不归宿,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14 、加强实习生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财务安全、预防疾病安全的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顶岗管理制度篇5

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校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职业学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性实践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

第二条 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在校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通过实习,使学生全方位了解社会行业,并达到社会对从业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素质的基本要求,达到就业零适应期。

第三条 顶岗实习原则上应当在学生完成校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学生参加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三学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5月—6月为实习岗前准备、岗前教育和岗前训练,并下达实习教学任务、安排指导老师等;7月至次年5月为实习、毕业实习鉴定撰写等;6月毕业考核及鉴定等。自主联专业科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末时填写“实习单位联专业科函”并交学校校企合作办,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接受学校的安排。第六学期末,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并返校参加毕业考核和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各专业科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先必须报校企合作办审批。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四条 顶岗实习是学校正常的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学业,学生需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第五条 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中职学生形象、学校声誉、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六条 顶岗实习学生必须勤奋工作、刻苦学习、尊重他人、团结同学,遵守职业道德,圆满完成学校和用人单位下达的实习、生产任务。

第七条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若需参加考级、考证及技能鉴定等,须征得实习单位及学生所在的专业科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第八条 在顶岗实习期间有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根据用人单位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九条 因违反实习单位管理规定或操作规程,致使自身或他人生命受到伤害、公私财物受到损失、生产或商务秘密外泄等,由学生本人负全部责任。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和专业科两级管理,学校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科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指导,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实习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主管专业课教学的部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校企合作办科长、实习科科长、各专业科科长、主管实习的副科长等。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办,由校企合作办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与管理,主要职责是:审核各专业科的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督促、检查各专业科对口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顶岗实习工作巡回检查。

第十二条 各专业科成立由科长任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科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分专业并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和审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选派、聘用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联专业科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安排本专业科顶岗实习学生;对顶岗实习过程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是顶岗实习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各专业科应选派专业课教师常住实习单位或定期巡查指导。如学校专职教师不够时,各专业科可在实习单位聘请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指导教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 学校指派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制定专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包括顶岗实习的场所、岗位、目标、要求、内容、经费、时间安排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生活情况;通过常住顶岗实习单位或巡回检查、网络及电话联专业科等方式,指导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检查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技术总结;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综合成绩的评定工作;及时向所在专业科汇报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顶岗实习兼职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在专业科顶岗实习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指导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检查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实习技术总结;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综合成绩的评定工作;及时向所在专业科汇报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第四章 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校企合作办联专业科安排。允许少量学生自主联专业科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经所在专业科、校企合作办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各专业科应在顶岗实习前一个月落实实习单位,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择实习单位。

第十八条 各专业科落实顶岗实习单位时,原则上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选择与专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实习单位,做到专业与岗位对口或相关。

第十九条 顶岗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实习劳动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实习学生的安全及身心健康;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工作;原则上学生每天顶岗实习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必须给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条 各专业科和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不得克扣、挪用实习学生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校企合作办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实习单位的利益和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原则上应进行轮岗实习,以熟悉本专业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科应在顶岗实习前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顶岗实习实施计划,经所在专业科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审定、实习科审核后发放到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手中,使学生明确顶岗实习的基本要求。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应报实习科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科应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指导方式可采取集中与分散两种。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在同一单位(或相对集中的某一区域)实习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为集中顶岗实习,可安排专任指导教师驻地指导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学校根据《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聘请实践教学、生产性实训指导教师工作酬金的规定》发给工作报酬;分散顶岗实习,由实习单位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进行指导(学校根据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给予一定的报酬)。指导教师应做好指导记录。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要做好实习记录,认真撰写《顶岗实习总结》。

第二十六条 学生顶岗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其顶岗实习期间的表现等情况,填写《汨罗市职业中专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总结》中相应栏目。

第二十七条 学生顶岗实习期未满,不得擅自离开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调换实习单位时,须征得招生就业科及原实习单位同意。

第五章 成绩考核

第二十八条 学生顶岗实习期满后向所在专业科交《顶岗实习总结》。

第二十九条 《顶岗实习总结》的基本要求:

1、顶岗实习从事的主要工作(简要介绍);

2、顶岗实习中本岗位所涉及的技术要求和设备技术参数;

3、结合专业知识,总结本岗位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

4、顶岗实习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5、顶岗实习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评定。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1、实习期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被用人单位辞退者;

2、事、病假累计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

3、擅自终止实习者;

4、实习期满,实习单位考核不合格者;

5、因违反有关规定给学校和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实习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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