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牢固树立为人师表形象,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市教育局《关于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1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牢固树立为人师表形象,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专项治理、严惩重罚为手段,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从速进行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追究卓越”的良好教育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重点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预防和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补课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
各学校要分别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等,进行动员部署。(学校方案于5月28日前上报局组织科)
1、 加强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文件,深刻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明确规范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2、 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拒绝从事有偿补课”签名等活动,通过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与“师德师风教育年”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全体教师(含聘用)签订《拒绝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锻造“风清气正,追求卓越”的教师队伍;向全区在校学生印发宣传册,公布抵制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扩大举报信息来源。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
1、 各学校依据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学校要与各位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2、 学校整治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每位教师自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治,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家访,重点了解教师有偿家教、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责成专人收集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信息,做好取证、疏理、教育与引导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8月)
1、 学校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人逐项落实学校领导责任;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2、 在学校自查自纠基础上,区教育局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期组织进行突击明查暗访,对整治期间顶风有偿补课的典型案例,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快查快处,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10月)
1、 各学校要对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区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办公室。
2、 各学校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整治有偿补课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实效。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有偿补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偿补课整治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性地深入实际检查相关要求执行落实情况。
2、 落实工作责任。校长、书记是整治本校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补课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态化管理。各学校的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3、 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在校园橱窗、公示栏等显眼位置张贴区教育局和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信箱,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4、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学校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领导小组
组 长:余荣国、徐荣华
副组长:毛 敏、任卫兵、葛其玉
成 员:卞迎春、叶万金、赵莉莉、余晓燕、胡 伟、王永虎、孙 敏、孙 健、刘宏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织科。
附件1:浦口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处理办法
附件2: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浦口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维护教师良好形象,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2014〕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2012〕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教育研究等机构的在职人员。
第二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从事有偿补课:
(一)在学校、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二)在社会培训机构从事教学或管理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三)以父母、子女、家属和亲朋好友等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五)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六)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人数较少,影响较小,经查实,当事教师能对从事有偿补课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正确认识,主动写出书面检查,自觉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全部退还违规所得的,对当事教师给予校内批评教育,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处理结果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二)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并且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大,经查实,对当事教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三)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并且规模较大,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对当事教师给予记过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降低其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处分期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四)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当年累计查实两次及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当事教师予以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处分期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还可以按照管理权限调离或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由学校提前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第四条 下列人员从事有偿补课,经查实,还应给予以下处理:
(一)学校(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规定处理外,根据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单位)给予免去职务。
(二)省特级教师,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补课的,分别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
(三)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从严处理:
(一)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的教学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强迫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的;
(二)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行为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
(三)教师组织有偿补课过程中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第六条 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群众反映不断并经查实的,校长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实行诫勉谈话,并将该校列为重点督查对象,跟踪督促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校长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七条 学校擅自将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个人、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活动,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第八条 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提前解除聘任合同。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免除学校干部党政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第九条 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各学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17年暑期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讲党性、讲纪律、讲规矩,坚持社会参与、依法依理、惩防并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规范学校和教师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公民办学校及在职教师
三、治理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查处机制
以学校为治理主体,学校与市局各司其责。学校主要负责查处教师行为,市局主要负责查处学校行为;学校主要负责明访和巡访,市局主要负责暗访和突访;学校主要负责一般信访和一般问题的处理,市局主要负责重点信访和突出问题的处理。
五、处理依据
对违纪教师依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6〕5号),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兴化市《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暂行规定》(兴教〔2014〕24号)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对违纪单位和校长依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6〕5号)、兴化市《关于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学校主体责任的意见》(兴委教〔2016〕14号)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1、开展警示提醒。学校通过会议、网站、短信等形式向全体教师传递治理工作信息,表明学校治理工作的坚定态度。7月上旬,学校主要负责人带头、班子成员分工对本校群众有议论的教师普遍进行警示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畅通举报渠道。各学校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和本校网站重新公示有偿补课举报渠道,公示学校举报电话、校长电话及学校分管负责人电话。学校在邻近主要社区聘请社区监督员。
3、开辟学校网站专栏。城区学校在校园网站首页设立“治理有偿补课”专栏,并进行“六公示”:一是“三问三亮三评”工作方案,二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计划,三是校级班子成员巡访安排表及相关巡访信息,四是教师义务辅导登记备案情况,五是市局交办或直办的违规线索查处情况,六是学校受理有偿补课举报方式(包括校长、分管副校长手机号码,学校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
4、安排值班巡访。学校组织开展假期全程教师巡访慰问活动,每天安排1名校级干部带队,值班人员不少于3人,巡访慰问教师数每日不少于6人。值班表覆盖整个暑期,于7月6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传xx@邮箱。
5、落实校内处理机制。学校应把《教师法》赋予法人学校调查处理教师违纪违规的权利落实到位,对于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回应,对于市局交办事项即时核实处理,对于发现的教师一般违纪问题第一时间以文件形式作出处理决定,向局监察室备案,在学校范围内通报。
6、管好关键少数。对学校干部、党员教师、三级骨干教师参与组织有偿补课的从严从速问责。把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抓好管好,学校主要负责人重点盯防毕业年级班主任及数学、英语等重点学科,其他年级班主任和学科带头人的巡访、督查分工到学校班子成员,学校班子成员暑期对包保对象的巡访、谈话不少于4次。
7、加强互动和联动。加强家校联系,学校以有效形式向家长阐明有偿补课的危害,争取治理工作可靠的同盟军;加强警校联系,必要时聘请基层派出所干警参与执法侦查活动,严防学生安全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局校联系,认真完成市局交办事项,主动配合市局相关职能科室和有关部门介入重大案例的调查处理。
8、推进阳光辅导。完善学校教师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不搞形式,不搞变通,规范入轨,靠实操作,推动家庭辅导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尝试开展假期义务值守、公益辅导等志愿服务,科学安排师生暑期生活,合理安排学生暑假作业,保障师生暑期生活劳逸结合、丰富多彩。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3
为全面贯彻__,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对治理高价彩礼,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有效治理高价彩礼,切实解决婚丧嫁娶存在的铺张浪费现象,特别是结婚彩礼过高、婚丧喜事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引导全民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尚,根据庄办发〔__〕172号《关于印发<庄浪县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旗帜鲜明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抵制封建迷信作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要发挥红白理事会、调动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约束群众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依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整治解决繁琐旧习为抓手,突出宣传引导、监督管理,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着力加强广大居民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文明风尚培育,普及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大力营造全民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坚持因社制宜、分类施策,坚持依法依规、循序渐进,努力推动辖区居民实现婚嫁新风、和谐民风和社会清风的新态势,着力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尚。
二、目的意义。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维护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弘扬社会文明新风为出发点,全面推进移风易俗,进一步有效遏制,借助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的奢侈作风,杜绝巧立名目收礼敛财、天价彩礼等增加群众负担的行为。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传统美德,树立淳朴友善的新风正气,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全民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辖区风气的持续好转,不断提升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三、参照标准
根据县委实施方案中对婚嫁彩礼给出的“限高”指导标准,倡导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原则。一是彩礼“限高”标准。党员干部不超过4万元,普通居民控制在6万元以下。二是礼金执行标准。居民不高于100元/每人。三是婚宴执行标准。城区不高于600元/每桌。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__年8月15日——8月31日)
各社区要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底之前相继召开限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动员大会,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并参照城市社区实施方案结合社区实际制定社区工作方案和行事历,于9月10日前将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和行事历报送城市社区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社区要按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社区宣传栏、触摸屏、悬挂横幅,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安排综治、司法、计生等窗口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摸底调查,有效打击婚诈婚骗和职业婚介买卖婚姻、哄抬彩礼等违法行为。充分调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辖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抵制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积极性,组织全体职工、老党员、老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带头签订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力争于10月底使辖区居民全员签订承诺书,从而形成全民共创共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主题开展(__年9月1日——10月31日)
1.各社区在国庆前后,有效结合“两大活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以“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为主题的全民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普及文明节俭办婚事的新风尚,宣传因婚借贷、因婚致贫、因婚返贫的不良后果,有效制止高价彩礼婚姻的发生。
2.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社区“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在中秋、重阳、国庆等后半年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针对辖区适龄青年,开展以“对天价彩礼说不、我们的婚嫁我们做主”为主题内容的相声、小品等富有教育性和趣味性的文艺汇演活动。号召广大青年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新事新办、仪式从简、生活低碳”的良好风气,引导广大适龄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
3.各社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为主题,依托社区宣传长廊,制作“我们的价值观”主题文化长廊1处;以“移风易俗、孝老敬老、诚信守法、勤劳致富、文明节俭、邻里互助、遵德守礼”,体现一定数量的“反对高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等内容,广泛印制并发放宣传彩页,大力宣传倡导新时代婚丧嫁娶新观念。
4.各社区要计划安排社区书记、普通党员干部、辖区老党员、老干部和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开展“反对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坚持轮流每月开展1次道德讲堂活动,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截止10月底,各社区要至少策划1-2场进小区巡讲活动,重点宣传实干兴家、发展立家、勤劳富家,创造美好生活的典型事例,消除部分居民想通过高价彩礼而“一夜暴富”的思想,引导困难居民向“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转变。大力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营造向上向善、和谐友爱、乡风文明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__年11月1日——11月30日)
1.各社区、司法、综治、计生等窗口,要相互联动,建立健全打击婚姻诈骗违法犯罪的机制,结合流动人口登记工作,对不明妇女进行梳理、摸排,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管理,特别是要畅通与居民群众的联系,鼓励举报,以便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集中治理婚丧事大操大办、二次装棺等陈规陋习,定期对辖区棺木、石碑、纸扎生产销售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真正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2.管委会综治、司法办公室,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打击处理索要和收受高价彩礼、闪婚闪离早婚骗婚等行为。对高价彩礼问题突出的社区,尤其是对索要高价彩礼盲目跟风攀比,闪婚闪离早婚骗婚现象多发,因婚致贫因婚返贫问题严重的社区,联合民政办和妇联,组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相关社区所辖区域进行专项整治、重点管控。
3.各社区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辖区婚姻介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参照县上出台的《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对辖区婚介所划定合理婚介收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南城、东街社区,指导成立规范的婚介机构,由社区妇联主席和各类群团协会会员以及辖区热心公益的党员群众兼任“红娘”,免费为辖区适龄青年提供婚介服务。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__年12月1日——12月15日)
1.各社区党总支要在深入调研走访和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指导辖区居民成立红白理事会,吸纳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道德模范、人大代表、__、群众代表、加入其中,对居民的婚丧嫁娶活动、遵德守礼事件等进行监督、评议,进一步突出社区党总支的政治功能,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研究制定符合本社区实际的《红白理事会章程》,参照县委和城市社区党工委对彩礼、礼金、宴席等事宜的规定标准,确定红白事标准、流程,并在社区党务公示栏进行公示,使居民群众对红白理事会知晓率达到百分百。
2.各社区要建立婚庆丧葬事宜报备和移风易俗承诺等制度。一是全体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应当在操办婚庆事宜前7日内,如实向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告有关事宜,社区党组织要在3日内上报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备案,事后如有变化,应及时逐级报告说明;丧葬事宜可先行办理,事后5日内向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告有关事宜,社区党组织在3日内上报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备案。各社区要将所辖党员干部的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报告的内容,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二是对不按以上规定时限报备的;不按方案规定的婚丧嫁娶彩礼标准执行社区党组织和个人,各社区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发现情况1-3日内,及时介入、监督并劝诫其按规定执行。若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社区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当日内上报管委会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再由管委会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在2日内上报城市社区纪工委,由城市社区纪工委出面协调解决。
六、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成立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将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作为贯彻__,落实省市县委和城市社区党工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各社区党总支、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迅速全面开展落实。把礼“限高”作为治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社区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组织,狠抓治理推动,确保抓实见效。
2.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要充分认识高价彩礼对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将开展此项工作作为落实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作为实施创建和谐社区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有关会议,精心谋划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抓好落实。
3.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利用各种会议、各类媒体,全范围、多层次地宣传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活动,把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具体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全面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人口与__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懂法、尊法、守法意识。要收集整理近年来发生在居民身边的高价彩礼典型案例,采取进小区巡回宣讲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转变居民的婚嫁观念,让广大居民在参与中收到启发和教育。
4.坚持目标导向。以社区为基本治理单元,以婚嫁彩礼“限高”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同步治理,整体推进,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宣传教育引导与依法规范治理相结合,社区推动与发挥居民主体作用相结合,破除陈规陋习与尊重乡风民俗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强化教育引导,注重制度约束、实践养成,不断推动形成高尚新民风。要在明确规定婚嫁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的基础上逐步加严,循序渐进,逐步建立内容量化具体、奖罚措施分明、群众普遍接受的新风俗,确保城市社区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抓实落细、取得实效。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4
一、基本情况:
按照文件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车间实际,车间开展了“调车作业安全、接发列车、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施工安全、劳动安全、综治(路外)安全、货物装载加固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用线(铁路)安全”等9项专项整治活动,解决了突出安全隐患问题。
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车间分别成立了9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组开展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调车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专题组。
车间各站严格执行调车“四必须”,紧紧盯住调车作业计划编制质量、调车作业劳动人身安全、穿越正线调车、分路不良调车、压原进路返回、车辆动、静态防溜六大关键点并进行规范,修订完善《站细》,全面推进“调车推演”,衔接车站的专用线(铁路)安装防溜脱轨器、尽头线安全防护装置;用好、管好铁路防溜智能巡检管理系统,尽头线挡车器、尽头线安全防护装置等先进科技设备。重点解决执行作业标准不到位、防溜交接不到位、防溜巡视监控难及防溜措施是否牢固的界定等问题;强化干部对调车作业现场的监控,始终保持对调车作业标准化执行的高压态势。坚持调车预警制度,强化调车作业日常分析,及时消除调车安全隐患,从完善制度、落实标准、从严考核三方面进行攻关,加以解决调车作业的关键性问题。
2、接发列车安全专项整治专题组。
车间组织排查接发列车安全风险点,强化接发列车人员培训,把控非正常情况下应急处置流程和关键,重点突出对管内二种不同行车组织方式接发列车安全卡控措施的落实。
3、轨道电路分路不良专项整治专题组。
车间配合技信科牵头协调工务、电务设备主管单位,抓好设备联合检查、测试,对轨道电路灵敏度、防锈蚀处理、轨面绝缘层处理等进行技术攻关,从技术手段上解决轨道电路分路不良问题,分路不良区段较上年要有明显减少。正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情况,车间制定了“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作业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4、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专题组。
车间在现行施工固化方案的基础上,持续规范和细化施工作业流程,排查施工安全风险,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八不准”和“六到位”措施。对施工计划审核、施工协议签订、施工组织协调、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监控、施工簿册登销记等方面继续进行优化、改进,并切实提高施工“三会”质量,做到施工前准备充分、施工后总结到位。狠抓综合维修天窗计划编制,提高计划兑现率,强化施工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减少施工对运输安全的影响,把控施工结束后列车放行条件,确保施工安全。
5、劳动安全专项整治专题组。
针对劳动人身安全车间制定了《劳动安全卡控流程》、《固定行走径路图》和现场作业“三控”制度,并注重落实,同时还继续强化季节性交替期间及交接班、午间、夜间0-6时等关键时段,以及调车、车号、道岔清扫等高危工种的劳动保护和检查监督;排查劳动安全风险点,改进对劳动人身安全的监控手段,逐步督促、规范调车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机动车管理和日常维护,杜绝机动车交通伤亡事故,提升劳动安全管理能力。
6、站区综治消防(路外)安全专项整治专题组。
车间成立综治小组,继续加强综合治理专项整治,结合安标线建设,健全路内外沿线单位及地方政府的结合部工作协作机制,加强铁路安全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与公安处、地方护路办的协调联系,落实车站、站间疏、堵、防工作制度,齐抓共管,解决好 “三防”(防责任路伤、防折关、防盗)等“五类”案件发生的问题,落实巡查制度,强化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副站长、安全员继续加强路外安全专项整治,落实路伤宣传、管理、分析、处置和站内路外安全宣传标语、警示标志的配置、揭挂工作,严格落实“车间(三等以上车站)每月一次,四、五等站每季度一次”组织路、地派出所一道,开展路外安全宣传的规定;协调地方政府,组织分析处理路伤事故,加强对站内责任路伤事故的处理力度,确保实现路外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0%的目标。
7、货物装载安全专项整治专题组。
严格落实装卸车作业标准和提速高速区段对装车质量的安全规定和要求,车间细化了装卸车作业安全卡控措施。落实长大笨装车方案,重点放在对装卸车作业现场的监管力度,抓源头治理,履行装卸监管职责,确保装车质量,落实高速提速区段装车安全防控措施。
8、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专题组。
健全危险化学品受理、承运、装车、签认、监控等关键环节安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新品名、改变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罐装危险货物准运条件,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运输管理,强化运输全过程跟踪落实。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9、专用线(铁路)安全整治专题组。
落实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和结合部运作协调机制,宣传贯彻铁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车间修订完善了专用线(铁路)管理制度、办法和相应预案,落实专用线(铁路)信用评估制度,并引领专用线企业安装专用线安全监控监测设备及交接管理系统,逐步提高了专用线(铁路)安全管理能力。
三、整章建制情况
1、针对接发列车安全专项整治,车间制定了“助理值班员列车复检工作规定”。要求助理值班员做到:必须从机次到守前进行逐车复检;重点检查车辆防溜措施是否均已撤除,“关门车”编挂位置是否正确,车钩、软管是否连结妥当,折角塞门是否完全打开;复检时于列车两端车辆上(机次第一辆、守前第一辆)用粉笔进行标记(复检日期、复检人员姓名),连同车辆车号进行拍照存查;逐车复检无异后,立即向车站值班员汇报检查情况。
2、针对轨道电路分路不良专项整治,车间制定了“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作业规定”。要求如下:
(1)。每次在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办理列车或调车作业前,必须人工确认进路空闲;
(2)。接发列车时,须人工确认进站列车整列到达,列车尾部停于警冲标内方;
(3)。排列进路、开放信号并确认无误后,将进路上分路不良区段的有关道岔单独锁闭,且严禁排列或预排其他相关进路;
(4)。在人工确认列车或机车车辆全部出清分路不良的轨道区段前,严禁操纵该进路上的有关道岔及与其设有联锁关系的其他道岔;
(5)。在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停放机车车辆时,车站值班员须在控制台有关线路上锁闭相关道岔作为占用表示,同时必须在占线板上填记车次;
(6)。遇列车、车列、自轮运转设备经过轨道电路)小编○(分路不良区段后列车或调车进路漏解锁、白光带不消失时,车站值班员必须先确认机车车辆已全部出清分路不良区段后,方可利用总人解按钮或区故解按钮进行人工解锁;
(7)。对于进入路方线路的单机转线,实行“问路调车、要道还道”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8)。对于设备故障,先自行检查,不能排除故障的第一时间通知设备管理部门,及时通知值班领导。
3、针对劳动人身安全专项整治,车间制定了《劳动安全卡控流程》和《固定行走径路图》,要求车站职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违章,确保劳动人身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和采取的保安监控措施)
1、存在问题:有时有防溜交接不到位的现象。
解决方案:建立交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2、存在问题: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处数较多。
解决方案:加强与电务联系,尽可能消除轨道电路分布不良处数,同时加强落实“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作业的规定”,确保行车及调车安全。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明年整治项目建议)
继续深化安全风险管理及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劳动人身安全和调车作业安全,巩固所取得的成绩,加大对现场安全的盯控,确保车间的安全持续稳定。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__ 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贵州省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黔文明[__] 11号)有关要求,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治理力度,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__年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完善治理突出问题各项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移风易俗工作格局,全镇滥办酒席、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低俗婚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进一步治理,推动婚丧领域文明礼仪全面开展,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滥办酒席、大操大办治理力度
健全完善移风易俗工作机制,强化对滥办酒席、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低俗表演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治理,细化目标任务,统筹各方力量,确保治理成效。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酒席操办标准和程序按照《中共赤水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赤党宣通[__]10号)规定执行,倡导“车不过十、礼不过百、时不过三”。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红白理事会作用,不断优化调整会员结构,积极吸纳离退休干部、乡贤人士、“文明提调官”等人员作为会员,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酒席办理规模和标准,实行酒席办理申报备案和承诺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坚决抵制滥办酒席、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低俗表演、借机敛财等违规行为。加强对餐饮店、宾馆文明意识及自律行为的教育引导。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大群众违规办理酒席处理曝光力度,加强跨乡镇、跨区域违规办理酒席信息互通和联动处置,建立健全酒席申报备案和劝阻缓办不办酒席台账。全镇范围内所有党员干部、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单位聘用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等要带头抵制滥办酒席、大操大办等不文明行为,对违反规定要求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适时通过督查、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各部门和各村(社区)滥办酒席、大操大办治理成效的督导检查。
(二)大力倡导“婚事新办”, 树立婚事新风
广泛开展婚育辅导服务,引导未婚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优生优育、亲子关系、矛盾调处等辅导服务,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解决当事人婚姻困惑,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机制;推动婚俗礼仪创新,创新结婚颁证服务,通过设立颁证场所、举行颁证仪式等形式,提升新人缔结婚姻认同;引导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签订《抵制低俗婚闹做文明新人承诺书》《文明和谐婚姻家庭建设自愿承诺书》,自觉抵制低俗婚闹;提倡一天办清婚事,规范婚宴标准和桌数上限,坚决预防和打击低俗婚闹行为;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重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全镇范围内所有党员团员、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先进人物等要带头模范遵守有关规定,自觉参与和带头教育引导身边青年争做文明婚庆新风倡导者、践行者,积极劝导家属、亲友、同事自觉抵制低俗婚闹。推进治理高价彩礼及防范彩礼走高形势,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引导约束和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群众攀比心理的教育引导,发挥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等群体示范作用,切实降低结婚群体及家庭负担;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坚决杜绝网络负面舆情发生,强化舆论的正面引导,推进治理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积极推行“丧事简办”,倡导文明祭祀
充分尊重群众治丧悼念风俗和需求,落实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倡导丧事简办,确需举办的丧事活动需按规定申报,遗体停放时间倡导一般不超过3天,其中治丧时间不超过2天。因特殊情况需延长遗体存放时间的,经申报备案后遗体停放时间倡导一般不超过5天,其中治丧时间不超过2天;倡导适宜节约方式,遏制铺张浪费,酒席餐标和非亲属人员随礼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限制随行车辆人员,丧事办理轻车简从,随行车辆倡导不超过十辆,严禁在送葬途中举行祭拜活动;严禁在集镇范围内鸣放礼炮礼乐,防止办丧扰民;各村(社区)可因地制宜为群众办理丧事提供便利;严禁游丧闹丧,教育引导群众不在沿途燃放烟花爆竹、洒纸钱和鸣放礼炮,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倡导文明低碳祭扫,不在野外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引导群众通过家庭追思、鲜花祭扫等文明方式进行祭奠;持续整治豪华墓、“活人墓”,有效防范问题反弹,规范墓穴(地)标准。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治理力度,推进婚丧习俗改革,把移风易俗落到实处,走深走实,推动盘关镇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常态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__年年底,全镇各村(居)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农村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到2023年底,村(居)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到2024年底,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全面根治,移风易俗成为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弘扬勤俭节约、浪费可耻的理念,倡导绿色环保、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将婚丧嫁娶宴席规模纳入村规民约进行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酒席审批制度,建立婚事酒席申报和丧事酒席备案制度。受理报批、备案的单位及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报批、备案报告必须存档备查。未经报批、备案或不如实报批、备案操办的婚、丧事酒,一律视为违规操办。严格落实酒席承办点报备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酒馆、饭店的监管力度,开展滥办酒席治理工作,加大力度处理违规办理酒席的情况,加强异地(跨区域)违规办酒的信息互通和处置,各酒席承办点(酒店、饭店、酒楼、流动厨房等)必须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不承办违规酒席承诺书。严格规范酒席管理,对符合规定并备案的操办人,自身要做好酒席操办的管理,不占道、不阻碍交通,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加强舆论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等要带头抵制滥办酒席和大操大办,加强对治理成效的督导检查,对于不报备滥办、群众举报查实的,坚决给予曝光并通报。(牵头单位:公共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镇纪委、党政办、市市场监管局盘关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居))
(二)开展高价彩礼治理专项行动
各村(居)结合实际做好安排部署,摸清本辖区彩礼现状,明确治理主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推进治理高价彩礼及防范彩礼走高形势。要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的引导作用,加强对群众攀比心理的教育引导,发挥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支”两委成员等群体示范作用。要推广零彩礼、低彩礼、治理高价彩礼经验做法,通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扎实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厉行节约、反对互相攀比、铺张浪费、天价彩礼,切实降低群众的负担。要强化舆论的正面宣传引导和负面曝光,推进治理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公共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开展封建迷信专项治理行动
加大对辖区内的各类封建迷信活动进行清理、整治、取缔力度,推动文明新风形成,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村(居)要以封建迷信场所、神婆、八字先生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摸排,在__年对封建迷信活动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治理措施,做好公共场所管理,加大对乡村集市、公园等人员聚集区域迷信活动治理力度。对__年以来从事迷信活动的人员实行台账化动态管理,落实一对一联系机制,按照每季度至少1次的要求经常性开展教育引导,切实降低迷信活动对红白事操办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上好一堂科学实践课。要抓好青少年思想教育,积极开展“护苗”行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进一步提升全民科学意识和水平。通过“小手牵 大手”和“大手牵小手”的方式,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在全社会上下形成尊重科学的良好氛围。召开一次专题警示会。以村(居)为单位、以网格为单元,全面梳理正反典型,要面向所有村(居)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达到以案示警、以案说法的目的。同时,要针对重点人群,尤其是阴阳先生、风水先生、神婆要开小灶,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念好“紧箍咒”,全面筑牢封建迷信的“防火墙”。打击一批典型案例。发现以装神弄鬼、妖言惑众进行诈骗钱财,危害社会秩序和群众身心健康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严厉打击,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震撼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公室、派出所、中心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专项行动工作作为__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注重协调融合
要把“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更多更好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发挥好农村各类新乡贤的带动作用,发挥好乡贤文化根植本土的地域优势,通过乡贤倡导树立文明新理念,形成新风俗;要发挥好村规民约的引领作用。要把推动移风易俗重点内容写入到村规民约、家风家训、行业协会章程中,利用有效手段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要加强对“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的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的家庭观念和现代文明殡葬理念,使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陈规陋习。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对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对“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加大报道力度,进一步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发挥社会舆论的促进作用。以“党委政府倡导、村民群众自愿”为原则,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材料整理和报送
1.8月30日前,请各村(居)报送以下材料:(1)本村(居)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题会议、制定专项行动方案);(2)本村(居)规范的会议记录、图片签到册。
2.每季度末20日前,请各村(居)报送《__年盘州市开展“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情况调度表》 (见附件 1)以及开展相关整治工作的图片。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碧江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和《碧江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__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和早婚现象等陈规陋习治理力度,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根据省、市、区有关“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文件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全乡工作会议要求,广泛开展“文明乡风”创建活动,使广大群众参与树立文明乡风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加快实现文明乡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深化改革“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完善治理突出问题各项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公管的移风易俗工作格局,全乡大操大办、天价彩礼、厚葬薄养、早婚、低俗婚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进一步的治理,推动婚丧领域文明礼仪全面开展,加强对封建迷信活动治理探索新时代民族特色婚俗实践,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 重点任务
(一)着力加大对滥办酒席、大操大办的治理力度。一是各村通过“支部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与移风易俗有机结合,引导干部群众破除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倡导向上向善的乡村文明新风尚。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海报、组织村干部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婚丧改革的法律法规,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移风易俗的积极意义,鞭挞婚丧嫁娶比阔气、讲排场、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引导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树新风,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劝导、思想宣传大力宣传,严厉整治滥办酒席,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三是各村通过走访调研,积极召开“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研判会,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实施清单管理,按时整改。
(二)开展高价彩礼治理。一是摸清本地彩礼情况,结合年人均纯收入等要素综合考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评估态势和影响因素,限定本地彩礼最高标准,二是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引导作用,加强对群众攀比心理的教导引导,发挥党员干部、“村两委”成员等群体示范作用。三是倡导零彩礼、低彩礼等做法,切实降低结婚群体及家庭负担,四是加强舆论的正面引导,推进治理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对封建迷信活动治理。一是继续对__年迷信从业人员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落实一对一联系机制,按照每季度至少一次的要求经常性开展教育引导,切实降低迷信活动对红白喜事操办的不良影响。二是对本地无相关从业人员的,要对外来从事相关活动的情况,建立管理台账。三是加强对本第公共场所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乡村集诗、公园、街道等人员聚集区域迷信活动治理力度,四是开展集中培训教育。进行活动备案等,加强对迷信人员的教育管理,五是加大科普教育力度,组建科普志愿服务队持续开展科普教育。六是加大乡风文明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同抵御封建迷信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明确责任确保移风易俗有序推进,重部署。通过召开乡党政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及村干部会议,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通过会议,进一步将职责明确、任务细化,为扎实开展好移风易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压责任。建立了以乡为主导、村为主体,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各村联系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召开院坝会、群众会,查摆辖区内陈规陋习问题,与群众共商共讨、群策群力,制定整改措施,完善村规民约。
(二)加大激励保障。强化“管” “制”结合,严管齐抓促使移风易俗落地落实。一是与党风廉政工作相结合,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移风易俗节俭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相关规定,通过干部签责任状、群众举报等形式提升治理成效,以党风政风带动农村社会风气好转。二是同疫情防控相结合,大力制止滥办酒席、低俗婚闹、餐饮浪费、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通过村规民约及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对村民进行约束,着力培养广大民众的道德自律和文化自觉,倡树婚育新风。三是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相结合,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推进移风易俗的平台载体作用,落细落实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思想道德教育,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文明乡风的养成。
(三)推进乡村治理。积极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作用,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建立移风易俗问题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