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5篇

时间:2023-08-16 17: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执法规范化通过这次学习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让我明白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法规范化5篇,供大家参考。

执法规范化5篇

执法规范化篇1

通过这次学习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让我明白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性。

一、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民生,干干净净履行职责民声所需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民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中央坚持不懈地抓反腐倡廉的力度和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干净,二要干净干事,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时刻牢记毛泽东主席进北京时说的那句话:“我们不当游手好闲的人,我们一定要考好。”在群众中树立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思想重视。珍爱自己。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县城管局服务中心一名普通职工,党教育我多年,快要退休了,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要保持晚节。不说是留个好名声,能做到平平安安退休,干干净净退休。也要对得起入党时举起的右手!

2、严以自律,自我解剖。自省自警。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要时刻告诫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接受监督。深入群众,防微杜渐。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古训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语道破这条*不破的真理,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才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最近,党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在工作中求真务实,言警力行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x领导这次花大力气解决了原xxx遗留五年之久的职工安排问题!我们更要百倍珍惜他!以实际行动感谢党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

1、学习中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务实是我党的光荣传统,也是党员的优良作风,具体到我们普通干部职工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城管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城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一年?一年快、一年比一年好,树立良好的城管员工形象!

2、工作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群众中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言行举止中要有实际的效果。

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局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执法规范化篇2

依法治国,意味着“人治”到“法治”的迈进,也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变革,它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标志着领导和管理方式从经验到科学,从依靠领导个人权力到依靠法律治国的大跨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机构及其公务员更是首当其中,成为这项社会系统工程的核心,李鹏同志曾指出: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是执法。他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而要真正达到依法行政,正如江泽民同志所强调的“首先要提高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国家公职人员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带头人,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不仅是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而且对全民普法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对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重要的影响,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一、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政治职能转变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指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环境下,政府部门对经济的管理将逐步从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向宏观管理和间接管理过度,这就要求管理手段逐步从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转变到以依法管理手段为主,政治职能的转变,要求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工作中树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治观念,将法律答为规范社会行为的标准,把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引导和规范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需要

依法行政的含义有四个:一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由政府负责具体执行法律,并依照法律来管理国家;二是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活动准则,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权力,还应行使;三是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违法或者无法律根据时,或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四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请示赔偿。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要树立权力、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既不能渎职,也不能越权,有权必须有责,要树立用权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要明确认识行政行为不光是“治民”,更是“治官”,要处理好民与法,民与官司的关系,保证自己的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都严格符合法律规定,使每一次行政行为都有法律依据,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和公务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着政府机关形象,增强各级公务员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使他们熟练掌握和履行领导职责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这是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的最基本的条件和最基础性的工作。树立法制观念,崇高法制,是实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消除司法不公,克服腐败等现象的有效途径,打好这个基础,要靠公务员持之以恒的学法用法。

三、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应会对入世后面临挑战的需要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世贸组织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它提供了建议在非歧视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基础上的一系列反映现代法治精神的制度,世贸组织的各项协定,协议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市场导向的基础上的,约束的对象主要是政府行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更需要政府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依照市场规律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提高政府的法制化和透明度,各级公务员就必须加强学习世贸组织规则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法制统一,依法管理,透明公正、公平、竞争等观念。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当前社会治制化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公务员的重要责任和基本要求,江泽民同志曾经强调指出:“公务员学法,不仅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带动全党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全面小康社会,要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国际的竞争;所有这些都要求各级公务员下功夫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转变传统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运用法律法规调节各种经济关系的本领。否则,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目前,由于法律意识薄,导致决策失误或上当受骗,给国家集体带来重大损失已是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安于现状已很难适应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所以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使其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已是“刻不容缓”的重大问题。

各级公务员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了,坚持和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促进依法治区向纵深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依法治国的目标。

执法规范化篇3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规范化篇4

交警部门作为公安机关与社会接触面最广的窗口单位,执法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近年来,通过开展“学济南交警”、“三项教育”、“公正执法树形象”等活动,交警的执法形象虽然有了很大改观,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随意等问题仍然存在,与依法治国、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本人试从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谈谈如何实现规范执法。

一、当前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主观随意性较大,执法不公。主要表现在,对同一种交通违法的处罚不一样,削弱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

二是执法不严。对一些严重违法,该拘留的不拘留,该注销驾驶证的不注销,甚至有的明明发现交通违法,不纠正、不不处罚,做老好人。对事故责任人处罚不严,有的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以罚代刑”。

三是不按规定程序办案。很多民警都存在重证据轻程序的思想,对办案程序和规定不注重,不学习,仍凭老经验办事。有的不履行告知程序,应当向当事人告的不告知,忽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有的对违法人的处罚不按规定审批或者先处罚后审批;有的对交通违章暂扣机动车、滞留证件等不及时开暂扣凭证,不按规定移交;有的为方便处理,不符合扣车扣证而扣车扣证,甚至超期扣车扣证。

四是个别民警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不文明。有的民警执勤不注意自身的形象,着装不整齐,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往往以管人者自居,对违章当事人态度冷、硬,要么经常训斥当事人,少数民警在执法时缺乏艺术性,不会做详细和耐心解释说服工作,言语不文明、不规范,不会或不愿做群众工作。

五是部分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高。不及时收集物证和作询问笔录,导致丢失有效证据,有的调查不仔细,制作文书材料不规范,证据不全面,该收集的证据不收集,引用的法律条款错误。造成当事人对执法工作产生了怀疑,心理上增加负担。

六是执法公开透明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对交通违法者处罚前,不详细讲清楚其违反什么,根据什么法律依据处理,也不讲清楚当事人享有的权力,一些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开不够,有的办案搞暗箱操作,办案透明度不强。

二、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法制观念淡薄。随着法律的完善,对执法要求高,而个别民警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办案重证据轻程序,仍凭老经验办事。

二是个别领导依法行政意识差,为亲戚或朋友说情,给民警施加压力,造成民警难以严格执法。

三是目前警力不足、任务重、工作量大、许多民警超负荷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个别民警工作马虎,不负责任,事业心不强,思想上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中出现偏差难免。

四是民警的业务水平差,不注意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业务知识。

五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对群众的监督举报查处不力,对执法过错追究不力。

六是个别民警特权思想严重,宗旨观念淡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

三、公安交警部门如何做到规范执法。

(一)深入持久开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

规范公正执法,关键在于提高全体民警的业务素质,去年在全国公安队伍中开展的大练兵活动成效显著,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制定统一的公安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形成民警长期受教育的机制,把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下去。通过对民警进行经常性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重点解决少数民警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带头依法行政,不用打招呼等方式给民警施加压力,干预民警依法办案。

(三)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落实警务公开,提高办案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监督。

(四)建立统一的执法过错追究办法。明确各级领导、办案人、审核人、审批人对执法过错承担的责任,提高民警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五)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民警的权力观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加强宗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民警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

(六)加强公安交警法制建设。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园,要完善各项执法工作制度,认真调查研究新形势下交通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完善相关的公安交管法规、规章体系,着力解决立法滞后的问题。使民警在依法执法的过程中时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统一规范执法提供保障。

(七)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建立执法质量定期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民警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一个标准,提高民警依法行政的积极性、主动性。

执法规范化篇5

依法治国,意味着“人治”到“法治”的迈进,也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变革,它标志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标志着领导和管理方式从经验到科学,从依靠领导个人权力到依靠法律治国的大跨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机构及其公务员更是首当其中,成为这项社会系统工程的核心,李鹏同志曾指出: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是执法。他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而要真正达到依法行政,正如江泽民同志所强调的“首先要提高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国家公职人员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带头人,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不仅是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而且对全民普法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对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有重要的影响,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一、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政治职能转变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指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环境下,政府部门对经济的管理将逐步从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向宏观管理和间接管理过度,这就要求管理手段逐步从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转变到以依法管理手段为主,政治职能的转变,要求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工作中树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治观念,将法律答为规范社会行为的标准,把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引导和规范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需要

依法行政的含义有四个:一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由政府负责具体执行法律,并依照法律来管理国家;二是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活动准则,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政权力,还应行使;三是对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违法或者无法律根据时,或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四是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请示赔偿。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要树立权力、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既不能渎职,也不能越权,有权必须有责,要树立用权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要明确认识行政行为不光是“治民”,更是“治官”,要处理好民与法,民与官司的关系,保证自己的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都严格符合法律规定,使每一次行政行为都有法律依据,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和公务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着政府机关形象,增强各级公务员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使他们熟练掌握和履行领导职责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这是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的最基本的条件和最基础性的工作。树立法制观念,崇高法制,是实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消除司法不公,克服腐败等现象的有效途径,打好这个基础,要靠公务员持之以恒的学法用法。

三、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应会对入世后面临挑战的需要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世贸组织是以规则为基础的,它提供了建议在非歧视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基础上的一系列反映现代法治精神的制度,世贸组织的各项协定,协议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市场导向的基础上的,约束的对象主要是政府行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更需要政府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依照市场规律加强宏观调控,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提高政府的法制化和透明度,各级公务员就必须加强学习世贸组织规则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法制统一,依法管理,透明公正、公平、竞争等观念。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是当前社会治制化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的本领,这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公务员的重要责任和基本要求,江泽民同志曾经强调指出:“公务员学法,不仅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和带动全党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从一定意义上讲,一个全面小康社会,要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国际的竞争;所有这些都要求各级公务员下功夫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转变传统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运用法律法规调节各种经济关系的本领。否则,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目前,由于法律意识薄,导致决策失误或上当受骗,给国家集体带来重大损失已是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安于现状已很难适应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所以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使其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已是“刻不容缓”的重大问题。

各级公务员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了,坚持和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促进依法治区向纵深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依法治国的目标。

推荐访问:规范化 执法 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规范化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执法规范化剖析材料 执法规范化不足 执法规范化会议 执法规范化课件 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