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8篇

时间:2023-08-16 11: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巡视组先后对16家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开展了巡视。市国资委党委全力配合巡视工作开展,全程督促指导市属国企抓好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8篇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巡视组先后对16家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开展了巡视。市国资委党委全力配合巡视工作开展,全程督促指导市属国企抓好巡视整改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整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国资委党委既是巡视监督对象,又是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四个责任:

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针对市委巡视组对16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巡视发现的问题,市国资委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全程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对整改问题逐一研究,审阅相关整改工作方案,先后开展70余次检查督导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拖延、不打折、不走样。

强化对巡视发现问题的督导责任。一是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导。对巡视发现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的突出问题、具体线索,市国资委党委进行直接管理,跟踪督导,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对共性问题全面督导。将巡视发现的问题与近年来在审计、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梳理出6个方面22个共性问题。市国资委党委配合市纪委逐户企业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的`约谈,要求企业无论是否接受了巡视,都要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三是对潜在问题未巡先改。针对巡视央企发现的5个方面27个突出问题,要求所有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认真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对自查整改不到位,今后出现同样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强化对巡视发现问题监督执纪的问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业主责,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领域,对巡视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既处理事,也处理人,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对巡视发现问题源头治理的预防责任。针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央企、市委巡视组巡视市属国有企业反映的问题,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制定了防治国企腐败隐患问题的23条工作措施,完善了市属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市属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一系列制度,强化明确了国企领导人员党风廉政不可碰触的“红线”。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有效形式,推出了新的党内巡视制度,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我们今天制定巡视条例提供参考依据。

一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改进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巡视工作的独立性。

二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从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出发,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充实进来,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工作方式,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权限。

三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规定“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并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列为对巡视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形,强化了巡视工作的问责性。

四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查条例写入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制度的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等。符合巡视工作实际,使巡视工作更加具有制度性。

五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强调问责和追责。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如果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将被追责,增强了巡视工作的成果性。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渝北区通过深入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接受巡视监督,深刻感受到巡视是解决党自身问题的有力武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巡视这把“利剑”。

透过市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渝北区委深刻认识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领域腐败案件仍然多发易发;有的干部小错不断,未能及时纠正,继而酿成大错;有的单位“两个责任”机制不完善,工作落实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渝北区委坚持“四个从严”推进整改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了实处:

一是整改突出问题从严。认真梳理巡视反馈问题,组建巡查工作组,对被巡视组点名的5个单位,继续深挖严查,查出问题76个;并举一反三对全区各级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巡查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加强审计监督;通过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逐个整改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

二是查处违纪违法从严。对巡视组反馈的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深挖严查、全面清理、严肃查处,坚决将极少数“害群之马”清除出干部队伍。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违纪案件14件15人,以及公车私用、职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反八项规定和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15起。

三是管理监督干部从严。认真总结巡视整改经验,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蛛丝马迹”问题发现及处置机制,列出“蛛丝马迹”问题的21种主要表现和11个发现渠道,建立黄橙红“三色分类处理法”,及时提醒纠正,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同时,凡是发现“蛛丝马迹”问题的干部,在廉洁方面有疑问的干部,以及个人事项申报不实、个人或家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有违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干部,均从严把关,暂缓提拔使用。

四是制度约束规范从严。针对公职人员在园区兼职兼薪问题,倒逼推进园区管理体制企业化改革,公职人员辞职后才能到企业任职;针对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财政金融等权力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扎紧权力的笼子;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负面、正面清单,落实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通过巡视整改,渝北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真正教育纯洁了干部队伍、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4

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有效形式,推出了新的党内巡视制度,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我们今天制定巡视条例提供参考依据。

一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改进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巡视工作的独立性。

二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从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出发,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充实进来,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工作方式,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权限。

三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规定“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并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列为对巡视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形,强化了巡视工作的问责性。

四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查条例写入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制度的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等。符合巡视工作实际,使巡视工作更加具有制度性。

五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强调问责和追责。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如果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将被追责,增强了巡视工作的成果性。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5

新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制度利器,是对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强有力的规范。作为巡视干部,学习贯彻好条例,关键是要在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依法依规履职。

一是学习贯彻条例要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的职责使命。条例科学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巡视工作实践的创新成果,明确“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为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对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全覆盖、围绕“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开展专项巡视等作出规定。市委巡视组是市委派出的,背负着市委的权威和信用,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巡视干部,要找准新形势下巡视工作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当好市委的“千里眼”“顺风耳”,找出“老虎”和“苍蝇”,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二是学习贯彻条例要做到工作中敢于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巡视工作的价值所在。巡视组工作在巡视监督第一线,要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着力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作风建设问题、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问题。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沿,紧扣党的“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坚决贯彻全面从业治党要求。要突出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勇于亮剑,强化震慑遏制作用。巡视干部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两职”意识,敢于直面问题,有效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三是学习贯彻条例要锻造监督铁军。监督者要首先接受监督,绝不能滥用巡视监督权。条例新增了“工作方式和权限”专章,增加了抽查核实个人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原有的方式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这一授权性条款,意味着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权限。有权必有责,用权要担责。条例对巡视组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请示报告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巡视组工作更加正规、程序更加规范、权力边界更加清晰,并将“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不如实报告巡视发现情况”、“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行为,列为责任追究的情形。因此,在巡视工作中,要更加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严格遵守巡视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好巡视工作。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6

渝北区通过深入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接受巡视监督,深刻感受到巡视是解决党自身问题的有力武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巡视这把“利剑”。

透过市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渝北区委深刻认识到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领域腐败案件仍然多发易发;有的干部小错不断,未能及时纠正,继而酿成大错;有的单位“两个责任”机制不完善,工作落实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渝北区委坚持“四个从严”推进整改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了实处:

一是整改突出问题从严。认真梳理巡视反馈问题,组建巡查工作组,对被巡视组点名的5个单位,继续深挖严查,查出问题76个;并举一反三对全区各级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巡查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加强审计监督;通过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逐个整改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

二是查处违纪违法从严。对巡视组反馈的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深挖严查、全面清理、严肃查处,坚决将极少数“害群之马”清除出干部队伍。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违纪案件14件15人,以及公车私用、职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反八项规定和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15起。

三是管理监督干部从严。认真总结巡视整改经验,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蛛丝马迹”问题发现及处置机制,列出“蛛丝马迹”问题的21种主要表现和11个发现渠道,建立黄橙红“三色分类处理法”,及时提醒纠正,避免小错酿成大错。同时,凡是发现“蛛丝马迹”问题的干部,在廉洁方面有疑问的干部,以及个人事项申报不实、个人或家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有违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干部,均从严把关,暂缓提拔使用。

四是制度约束规范从严。针对公职人员在园区兼职兼薪问题,倒逼推进园区管理体制企业化改革,公职人员辞职后才能到企业任职;针对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财政金融等权力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扎紧权力的笼子;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负面、正面清单,落实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通过巡视整改,渝北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真正教育纯洁了干部队伍、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7

新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制度利器,是对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强有力的规范。作为巡视干部,学习贯彻好条例,关键是要在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依法依规履职。

一是学习贯彻条例要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的职责使命。条例科学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巡视工作实践的创新成果,明确“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为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对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全覆盖、围绕“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开展专项巡视等作出规定。市委巡视组是市委派出的,背负着市委的权威和信用,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巡视干部,要找准新形势下巡视工作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当好市委的“千里眼”“顺风耳”,找出“老虎”和“苍蝇”,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二是学习贯彻条例要做到工作中敢于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巡视工作的价值所在。巡视组工作在巡视监督第一线,要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着力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作风建设问题、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问题。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沿,紧扣党的“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坚决贯彻全面从业治党要求。要突出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勇于亮剑,强化震慑遏制作用。巡视干部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两职”意识,敢于直面问题,有效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三是学习贯彻条例要锻造监督铁军。监督者要首先接受监督,绝不能滥用巡视监督权。条例新增了“工作方式和权限”专章,增加了抽查核实个人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原有的方式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这一授权性条款,意味着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权限。有权必有责,用权要担责。条例对巡视组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请示报告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巡视组工作更加正规、程序更加规范、权力边界更加清晰,并将“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不如实报告巡视发现情况”、“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行为,列为责任追究的情形。因此,在巡视工作中,要更加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严格遵守巡视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好巡视工作。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8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巡视组先后对16家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开展了巡视。市国资委党委全力配合巡视工作开展,全程督促指导市属国企抓好巡视整改落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整改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国资委党委既是巡视监督对象,又是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四个责任:

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针对市委巡视组对16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巡视发现的问题,市国资委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全程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对整改问题逐一研究,审阅相关整改工作方案,先后开展70余次检查督导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不拖延、不打折、不走样。

强化对巡视发现问题的督导责任。一是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导。对巡视发现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的突出问题、具体线索,市国资委党委进行直接管理,跟踪督导,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对共性问题全面督导。将巡视发现的问题与近年来在审计、纪检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梳理出6个方面22个共性问题。市国资委党委配合市纪委逐户企业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的`约谈,要求企业无论是否接受了巡视,都要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三是对潜在问题未巡先改。针对巡视央企发现的5个方面27个突出问题,要求所有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认真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对自查整改不到位,今后出现同样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强化对巡视发现问题监督执纪的问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业主责,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领域,对巡视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既处理事,也处理人,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对巡视发现问题源头治理的预防责任。针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央企、市委巡视组巡视市属国有企业反映的问题,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制定了防治国企腐败隐患问题的23条工作措施,完善了市属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市属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一系列制度,强化明确了国企领导人员党风廉政不可碰触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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