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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的简章
因工作需要, 经研究,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充县公安局文职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的原则, 采取自愿报名、 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 公开招聘 (一)
人员性质:
在公安非执法岗位从事辅助性工作、 不具有人民警察、 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二)
招聘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0 名文职人员。
其中, 男性 20 名, 女性 10 名。
(三)
招聘对象和条件 1、 招聘对象:
户籍地在四川省范围内, 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非在职人员。
2、 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 热爱社会主义, 热爱公安工作, 拥护中国共产党。
(2)年龄在 18-35 周岁(1977 年 3 月 1 日至 1994 年 2 月 28 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 体貌端正, 心理素质好, 能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
(4)男性身高 170cm、 女性身高 160cm 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
招聘程序和办法 1、 报名时间、 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 年 3 月 21 日至 2012 年 4 月 6 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
(2)报名 地点:
西充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公安局办公楼四楼), 联系电话:
0817-4201198、0817-4200456。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①本人填报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②身份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证及其他技能证明(计算机等级证、 驾驶证等)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同底免冠 1 吋彩照 3 张。
2、 考试考核
(1)
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 面试; 考核包括计算机操作和体能测试。
考试按 100 分计算,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 50%,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 50%; 考核按合格与不合格确定。
(2)
开考比例。
报名后,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 1:3(男、 女分别计算)。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 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
笔试:
笔试时间为 2012 年 4 月中旬,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公文写作》, (综合知识占 50%, 公文写作占50%; 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教材), 笔试满分 100 分。
(4)
面试:
笔试后, 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 按招聘人数 1:
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男、女分别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满分 100 分。
面试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5)
计算机操作和体能测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 面试成绩之和,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 1:
1.5的比例确定计算机操作和体能测试入围人员, 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计算机操作:
主要考核打字速度、 文档编辑、 表格制作、 邮件收发等内容。
体能测试: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男性测试 1000 米、 10×4 往返跑、
纵跳摸高; 女性测试 800 米、 10×4 往返跑、 纵跳摸高。
3、 体检、 考察
在计算机操作和体能测试双项测试合格人员中,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入围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驾驶证(0.5 分)
+计算机等级证(0.5 分)。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身高按公告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对体检合格考生, 由县公安局负责政审。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 根据双项测试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4、 聘用 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予以聘用(试用期 3 个月)。
三、 待遇和管理
正式被聘用的人员, 月基本工资为 1200 元, 每月绩效工资 400 元(年终根据考评结果一次性发放), 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同时负责管理和使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