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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赖晓军、 杨建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新卫党发〔2011〕 15 号
2011 年 04 月 19 日 16 时 2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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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卫 党 发 〔 2011 〕 1 5 号
关于赖晓军、 杨建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 治州卫生局, 各地、 州、 市卫生局, 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厅直属各单位:
2010 年,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对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工程部工作人员 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 审理。
鉴于该案件是我区第一起利用“统方” 收受贿赂的案件, 为强化教育, 引 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重视并引 以为戒, 经卫生厅党组研究决定,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案情 赖晓军, 原系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工程部计算机网络工程师。
经查, 赖晓军在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工程部工作期间, 利用职务之便, 将本医院禁止泄漏的医生使用药品数量的统计信息( 即统方数据)
, 分别提供给北京京都医药有限公司泰德新抗生素注射液医药销售代表易某和贵州益佰药业有限公司艾迪注射液医药销售代表刘某, 为医药公司牟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人民币 16000 元和 32000 元。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判处赖晓军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三年( 〔 2010〕 新刑初字第 387 号)
。
杨建刚, 原系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工程部计算机室科员 。
经查, 杨建刚利用职务之便, 将本医院禁止泄漏的医生使用药品数量的统计信息( 即统方数据)
, 提供给北京红太阳医
药有限公司阿奇霉素医药销售代表庄某, 并非法收受人民币 8000 元。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判处杨建刚拘役六个月 , 缓刑六个月(〔2010〕新刑初字第 442 号)。赖晓军、 杨建刚身为医院涉密部门工作人员 , 无视国家法律条规, 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 为请托人牟取利益, 性质极其恶劣, 影响极坏, 受到国法严惩完全是咎由自 取。
全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一定要从赖晓军、 杨建刚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 以此为戒, 警钟长鸣。
二、 几点要求 ( 一)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各级医院要针对不同岗位、 不同层次的医务人员 开展内容不同的廉洁从业教育。
要结合卫生行业特点, 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 要深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六)
》 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切实增强广大医务人员 的纪律法制观念和廉洁自 律意识。
( 二)
加强对“统方” 的管理 各级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 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 ( 卫办医发〔 2007〕163 号)
精神, 尽快建立健全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对医院各个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医院信息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对医院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 高值耗材使用等信息实行专人负责、 加密管理。
医院其他部门或人员 因工作需要了 解用药和高值耗材用量的, 应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查询。
( 三)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医院要按照上述要求, 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院信息管理, 不断推动临床合理用
药, 逐步建立医院合理用药管理的长效机制。
( 四)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医院的监督检查, 定期不定期对医院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确保各级医院信息系统药品、 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 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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