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原因优秀6篇

时间:2023-07-10 16: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家电下乡原因优秀我市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商务局、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电下乡原因优秀6篇,供大家参考。

家电下乡原因优秀6篇

家电下乡原因优秀篇1

我市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商务局、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做好网点备案审核。截至20xx年1月31日,通化市已审核备案家电销售网点共217家,其中市本级签订直补销售网点28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60521台,销售金额62785.9万元。兑付补贴资金7500多万元。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有效开拓了农村市场,拉动了农村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1、健全领导机制。我市成立了以钟安堂市长助理为组长,商务、财政、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人民银行通化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的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相应设立了家电下乡办公室。

2、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宣传工作是促进实施“家电下乡”的关键。为了使“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我局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家电下乡”工作政策宣传文件及资料,编写了《通化市家电下乡宣传资料》,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公告、报纸及邮政等各种形式,对“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家电下乡网点、补贴品种与补贴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各销售网点采取召开产品推介会、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充分发挥销售网点的宣传窗口作用。

3、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监督管理。我局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家电下乡工作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考核,加大对商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方面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特别是直补网点家电下乡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真实销售,严防“机卡分离”,防止弄虚作假。

针对家电下乡工作结束后将要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提前应对,在20xx年末就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宣传政策、加强监管。《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粮[20xx]75号)文件下发后,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通化市商务局家电下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法、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专项检查。

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检查。从2月19日以来我们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一是备案销售网点是否撤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资料。二是检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是否真实,进销存台账是否齐全。三是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对全市xx家销售直补网点检查,发现存在有以下情况:一是少数销售网点台账混乱。二是有企业停业注销后台账丢失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其统一整改。

家电下乡原因优秀篇2

一、成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财政局、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建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单位由区府办、财政局、经贸局、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组成,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负责全区家电下乡推广的日常工作。

推广时间:xx年12月1日-xx年11月底。

主要内容:由中央和地方地方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和洗衣机四大类中标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20%。

(一)四类推广产品的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限价分别为xx元、2500元、1000元、xx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区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户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

通过我区在农村合作信用社已开通使用的农民综合补贴管理网络专设的“一折通”帐户直接划拨给农户。对家电下乡的补贴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管理”办法。

(一)财政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实施补贴发放动态监督管理。

(1)落实补贴发放机构和乡镇级补贴审核认定机构并予登记造册。

(2)制定我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补贴发放、审核操作规程和信息系统使用加强全面培训,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3)加强对补贴审核认定与发放工作的巡回检查和业务指导。

(4)强化监管责任。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案件。

(5)落实本级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贸部门职责。

区经贸局负责会同区财政局搞好网点备案、政策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1)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

(2)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4)牵头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好网点供应不足、网点销售管理不善等问题,处理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行为。

(5)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备案销售、服务网点的巡回检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

各中标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要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保证对我区的销售和服务网点覆盖面达到100%,保证农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家用电器;要规范销售服务网点店堂设置和促销行为,保证安全促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政策宣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保证诚信经营,组织充足货源,合理确定配送价格,严格执行统一零售价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要认真履行,健全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同时搞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受理和妥善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

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意义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负责家电下乡工作,并抽调企办、财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共同推进家电下乡各项工作。各部门加强配合,切实制定本地具体操作方案,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组织进入本辖区的中标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推广工作。税务部门要做好产品销售发票的监管和协调工作。宣传、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市场秩序维护、突发事件的处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切实把这件惠民实事办好办实。各中标生产和流通企业要抓住机遇,以质优价廉的产品、诚信快捷的服务,大力开拓农村家电市场,实现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和社会效益三丰收。

家电下乡原因优秀篇3

为了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工作监管,落实好中央惠民政策,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安全,根据云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云商市【20xx】9号)和(曲商发【20xx】7号)文件要求,富源县商务局、财政局抽调精干人员,于2月4日至14日对全县11个乡镇的118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源县家电下乡工作始于20xx年3月,富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作一开展就及时成立了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操作性极强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家电下乡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截止20xx年底,全县家电下乡备案登记销售网点有118个(原有170个,通过清理整顿,取缔了52个网点的家电下乡销售资格)。据统计,20xx年富源县全年共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4324件(补贴用户购买34292件,非补贴用户购买32件),销售金额6898万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产品34658件,补贴金额879万元,补贴率101.7%,产品销售额、销售金额、补贴金额、补贴率四项指标均居全市前列。

二、清理整顿情况

在各乡镇财政所的大力配合下,检查组主要针对补贴兑付、进销存台帐管理和店容店貌等三个方面,采取查阅资料、进店查看的方式,对全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逐个检查,共记录《行政执法文书》118份。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网点均能按照有关要求,做到“一货一卡”、“卡随货走”,没有出现“货卡分售”、“一货多卡”、“货卡不一致”等现象。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查阅审核结算兑付资料。检查组每到一个乡镇,都到财政所认真查阅补贴兑付资料,了解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一个有效证件购买相同产品2件以上的进行清查和备案。通过查阅资料,全县11个乡镇财政所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兑付农民补贴资金,未出现降低标准、截留和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同时在兑付过程中严格审核农民身份证明材料和发票以及产品评标识卡,并留下相关复印件。

(二)切实加强销售网点检查力度。对销售网点进行100%现场检查,检查组采取“三查三看”的工作方式,,认真记录《行政执法文书》,将检查结果当场告知销售网点法人并签字确认。一查店容店貌情况,看“家电下乡指定店”、“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和是否设立家电下乡专区;二查台帐是否齐全,看商品明码标价是否和标识卡一致,如在每件下乡新产品标识上,终端销售价格是否高于中标价格;三查销售网点申报与兑付是否一致,看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10天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各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提高了经营者对国家政策的认识和服务水平,从而增强遵章守法的意识,确保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富源县的家电下乡工作,虽然采取了一些如实行保证金制度管理、电话抽查或实地核查、对有违规现象网点进行停补整顿和罚款处理等有效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人员偏少。由于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非常大,而商务、财政部门人员配置相对较少,进行最起码的抽查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二是标志不全。部分网点的“家电下乡指定店”和“给广大农民的一封信”标志牌,损坏残缺较多。

三是标识不清。有的网点在家电下乡产品上,没有张贴统一的销售标签;有的产品虽然张贴了标签,但没有标明中标最高限价和国家补贴价,让老百姓在第一时间感受不到党的温暖。这种现象在乡镇的销售网点多一些。

四是摆放混乱。部分网点虽然设有专卖区,但家电下乡产品与非下乡产品混放。

五是台帐不齐。部分网点销售台帐的存根不齐,主要是普遍认为兑付后存根就没有必要保存,导致存根丢失现象严重。

六是一牌多店。有的销售网点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后,没有及时申报,仍延用旧密钥;有的网点只有一个“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却在两个店面销售,影响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的及时录入。

四、下步工作及建议

(一)按照家电下乡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审核备案工作,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和社会监督,依法依规规范家电下乡经营行为,积极引导科学消费,促进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扩大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成果。

(二)针对本次检查情况,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家电下乡入户调查活动,切实把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真正办好,确保全县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

(三)鉴于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是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为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防止骗补工作,建议采取一是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信息管理和基础台帐管理,对录入信息要常分析,对异常数据或可疑骗补行为及时进行检查;二是财政部门及时通报补贴结果,对信息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采用电话及时回访,以确保补贴的到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家电下乡原因优秀篇4

一、我县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7月31日,我县共销售家电、汽摩下乡产品3021台(部),实现销售金额693681.17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抓好组织领导落实。全县家电下乡工作启动后,我县及时召开了由相关部门、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政局工作人员及县级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家电下乡工作会,印发了《神池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神池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试行办法》等文件,县商业服务中心与各中标销售网点签定了责任书。各镇街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和完善了工作机制,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有序开展。

(二)积极抓好政策宣传落实

一是及时制定宣传方案。对全县前期家电下乡总体宣传工作做出了部署,对宣传活动内容、活动安排、活动方法、工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家电下乡宣传月期间,全县上下一起行动,大张旗鼓开展了宣传活动,宣传车进镇、村40余次,召开各种会议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册),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集中报道60余次,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引导中标企业销售网点搞好宣传。一方面,注重指导并引导全县各中标企业销售网点规范店面设置,张贴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告示;另一方面,注重加强与各县级销售网点的跟踪和联系,引导销售网点利用节庆消费旺季,开展系列展销、促销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直接面向农民朋友宣传。通过深入广泛宣传,促使了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响应政策,推动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一是认真抓好销售网点规范化工作。我县结合城乡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按照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要求,选择了12个家电、汽摩网点进行备案,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将备案网点向社会作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监督。并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网点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工作。业务培训工作直接关系到家电下乡的实施。家电下乡实施中,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产品生产销售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网点管理以及补贴申请、备案、追溯等重要功能,是整个家电下乡的中枢和血脉,其操作培训是家电下乡业务培训的重点。目前我县商业服务中心、财政及主要销售网点信息管理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三是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家电、汽摩下乡产品销售工作。引导安排中标销售县级网点全力组织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几个节假日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活动,并要求各镇街认真做好服务及督促工作,协调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货源充足、品种多样、质量可靠、服务到位,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

(四)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抓好执法监管落实。将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了监管力度,公布并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制订了《神池县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工作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执法检查机制,我县全年共出动家电下乡检查人员90余人次,严查家电下乡虚假广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对家电下乡产品商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

家电下乡原因优秀篇5

根据省家电办公室的通知精神,我市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在销售网店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重点网店进行抽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及时通知销售网店做好自查清理工作,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到位,做好迎接上级检查。

2、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点操作。我局对全市71家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店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督促网点按照规范要求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等宣传材料,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登录销售信息。督促网点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服务。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今年是实施家电下乡惠农政策最后一年,为保障了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清理自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销售量较大的销售网点,主要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按要求建立进、销、存台账,有无抽取产品标识卡销售,擅自更换产品商标、型号、有无违反产品价格规定、有无不符合条件享受补贴、有无盗用他人资料违规销售,有无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误导或欺诈消费者、有无录入虚假销售信息、有无超出规定数量销售、有无“机卡分离”等行为。对于检查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销售网点进行整改,完善措施,清理自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通过清理整顿,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总体而言能够按照国家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规定操作执行,未存在骗取套用国家补贴资金、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商标、型号,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等严重违规现象。但部分网点存在进、销、存台帐不健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发票使用不规范,售后服务不到位等现象。

1、部分销售网点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个别销售网点在登记销售信息时,没有严格区分补贴用户和非补贴购买用户的信息。二是个别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家电下乡产品未建立纸质台帐。三是未张贴家电下乡举报电话、个别家电下乡产品专柜(专区)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

2、家电下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我局受工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影响,市场监管有些力不从心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1、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调动群众和各销售商的积极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

3、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时转发到家电销售网点,让销售网点人员学习宣传有关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不断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4、加大对销售网点监管力度。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对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虚假宣传的,坚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以及存在坑害农民,扰乱家电下乡市场流通秩序的,取消其销售备案资格

5、继续加强经信、财政、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联动作用,确保对销售网点的监管到位,确保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在我市顺利完成。

家电下乡原因优秀篇6

为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资金的监督与管理,xxx财政所积极响应县局号召,对xxx镇2011年1-4月间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所有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2011年1至4月,累计发放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1122671.88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累计742200.68元,汽车下乡补贴累计196724元,摩托车下乡补贴累计183747.2元。1至4月,家电下乡补贴共农户2517户,汽车下乡补贴48台,摩托车下乡补贴288辆。

二、具体补贴做法

家电下乡推广之初,我县实行的是“乡审县兑”方式。自09年开始,为了加大补贴兑付的力度,我县开始实行“乡审乡兑”的补贴兑付方式,更有效的降低了骗补的风险。我镇财政所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家电下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在扩大宣传方面采用了以下几种措施:一、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培训,要求相关负责部门熟悉报批手续办理流程。二、利用村干部开会时机,多次强调,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知晓率。三、充分利用百姓赶集的机会,解答老百姓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了宣传范围。四、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联系,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自查总结情况

通过这次自查,xxxx并没有发现有商家骗补的行为,但是疑似骗补的风险依然存在。不少的农户保护意识不强,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之后就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薄、粮补存折都寄放在商家处,这种情况很容易产生骗补的风险。所以,我所召集商家就该问题统一作出强调,从今以后不许商家代送补贴资料,审核时候农户一定带原件,再去复印。从而进一步减少骗补风险。

希望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落实以及对补贴操作流程的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努力的让农户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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