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有很多的连锁超市或是独立的小型超市,但凡有员工工作,公司都会制定详细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某超市人事管理制度的本,可供参考。第一章总则某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篇,供大家参考。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篇1
有很多的连锁超市或是独立的小型超市,但凡有员工工作,公司都会制定详细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某超市人事管理制度的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某某超市员工手册系公司的劳动管理、薪酬制度、招聘制度等相关人事制度的汇总摘要。它能指导您了解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和政策,提供您在公司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资料。熟悉这些容后,您将对公司运作和管理风格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包括您对我们的期望和我们对您的期望。如果您对本手册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随时与您的主管或人事部门商讨,也可以直接至函总经理转达您的意见,公司将十分高兴与您一起完善这本员工手册。
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摘要中规定的政策都有可能随之进行相应的修订,但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我们希望您作为某某的一员感到愉快。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员工须向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证书和培训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供审查、复印件留存以及免冠1寸近照1,并亲笔填报准确的员工信息登记表,食品服务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证明。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将立即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当个人资料有变动时,如:、家庭地址和、婚姻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等,请在一个月告知办公室,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二、试用与转正
1、试用期原则上最低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因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如在试用期请假,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2、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员工可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按程序申报审批。
3、员工从公司离职后,重新再进入公司时,其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算。
第三章考勤
一、作息时间
1、行政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单店现场营运部门各班次工作时间由单店视实际营运状况具体作息时间另行制定。
3、所有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周六、周日轮班,轮班工作时间不计入加班工时,可安排调休,调休前填报《调休单》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假期管理
1、请假规定
(1)各种假期的标准及请假的审批权限:各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总审批;各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均需报总经理审批;现场营运部门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告知部门主管,否则按擅自脱岗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写《请假单》,按规定逐级审批。请假未得到批准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带薪假时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和办公室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日期,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日或法定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因特殊原因(急事、急病)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告假,事后补上《请假单》和相关证明。假期满须于返程上班首日到办公室或上级领导处销假,并出示有关证明,否则视为超假。
(3)员工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年休假等。这些假期均为有薪假期(产假支付基本工资),只扣除当日误餐补贴。当年享受了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
2、请假类别
(1)事假: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属特殊情况的,需告假。请事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
或超事假未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有权随时调整该员工岗位及工资,并取消当年奖金或解聘。
(2)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若因急病未来得及请假的,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须补交医院证明和《请假单》。
(3)婚假: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子女结婚可准带薪假2天。
(4)产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女员工可享受带薪(本制度规定的基本工资)分娩假60天。男员工配偶分娩时右准带薪陪产假3天。
(5)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准带薪假4天,在外地区(乘车6小时以上)的,另增加2天路途假。
(6)公假:经批准参加国家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凭考试通知文件,可请公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凭会议通知文件,可请公假。
(7)年休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享受年休假5天,以后每增加1年公司工龄,年休假增加1天,但最多以15天为限。在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年休假:
(8)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需由部门提前填写值班或轮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 。 。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篇2
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不管是在集团公司还是中小型企业中,都是完善企业制定的重要一步。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篇3
在每一个公司的人事管理中,小公司一样要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详细的人事管理流程等。以下是详细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三
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三
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三
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三
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四
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四
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四
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四
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第七节附则五
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五
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篇4
1.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1.工时制度
1).下列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内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值班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岗位,以月为计算单位,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
1.2.定时工作制
1).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其余岗位员工均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时。
2).定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0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7:30
午餐时间:12:00-13:00
1.3.各种假期的规定
依照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相应条款执行。
2.员工打卡管理暂行规定
2.1.员工出勤,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
2.2.员工因公外出延误打卡,须及时填写"补卡单",月末按出勤统计。
2.3.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急诊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岗工作须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统计,以员工考勤卡及补卡单、请假单为依据进行考勤汇总。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时也无请假单、补卡单,按旷工处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虚作假者,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2.7.记录及表格
yz-zg/bxr-f08-01《请(休)假申请单》
3.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3.1.所有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需遵守本规定。
3.2.各部门的计算机原则上只供本部门员工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其它部门的计算机时应事先取得该部门经理的许可。
3.3.初学计算机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难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向技术人员求助。
3.4.在使用过程中,因事暂时停止使用时,应保存文件,并退出应用程序。
3.5.使用完毕计算机后,必须退出应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对机器的损害。
3.6.各部门使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编辑处理时应建立部门子目录,避免在根目录下直接处理管理文件。
3.7.子目录的命名用各部门名称,如属个人专用文件应另设子目录进行处理。
3.8.文件名称使用汉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内容。
3.9.文件处理应在硬盘上操作,并注意保存,文件处理完毕后存储文件的同时应用软盘备份,保证软硬盘都有文件。
3.10.对硬盘上长时间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删除,只保存软盘备份。
3.11.使用软盘时应确保软盘没有病毒,否则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查。
3.12.软盘中存储文件时应在软盘上做出标记,便于使用查阅。
3.13.遵守软盘的使用保护规定,防止软盘损坏时文件丢失。
3.14.各部门的计算机维护由公司设专人统一负责。
3.15.维护人员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包括检查、处理病毒和硬盘整理等。
3.16.工作时间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与进行工作无关的作业。
3.17.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请维护人员处理,严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处理。
3.18.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的,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4.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4.1.印章种类
公司印章、公司业务专用章、部门印章、签字印章和其他内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
i.凡以公司名义发送的公文,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财务、人事和业务等方面或涉及面广的公文,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核签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门对外定期报送各类业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v.对外发出的便函、证明及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v.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按合同评审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辖业务范围内对外签订的经济类合同、协议须加盖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评审程序,以公司确定的合同金额标准为限,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上的,须经中心内部审核,公司审批、总经理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下的,经中心内部审批、中心总经理签字后,可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备案)
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报送报表、办理相关业务等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中心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2).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i.凡以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或便函,须经部门经理核签后加盖部门印章。
ii.公司部门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加盖部门印章对外发送公文。部门仅能向外发送本部门业务权限范围内的。公文。物管公司颁发的证书、奖状 www.cha yi5.com等,经物管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北京物业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遇特殊情况,由其他部门专人负责保管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部门的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使用印章须有登记存底,随用随取,用毕即存,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免造成损失。
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履行加盖印章的手续。对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权范围的,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
6).印章保管人员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丢失或误用、错用,须承担关联责任。不能为空白信笺盖印。
4.4.记录及表格
yz-zg/bxr-f09-02《印章使用审批表》
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5.1.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其身体、生理特点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对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实行的管理办法。
5.2.本办法所涉及的女职工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员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环境保洁人员。
5.3.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措施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适当劳动强度的工作。
5.4.女职工孕期的保护措施:
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起持医院证明向人事部门及时报告备案。
2).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接触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当量限值的x射线、y射线和其他工业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险的作业及国家规定的三级强度的劳动内容。
3).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妊娠满7个月不得上夜班,并可根据个人身体状况申请休假。
4).对不能适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职工,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岗位工作。
5).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允许孕妇在预产期前休息两周。
6).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按劳动时间计算。
5.5.女职工生育期保护措施:
1).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产假;遇难产情况延长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期间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证明,给予北京市有关规定产假。
5.6.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措施:
1).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作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半小时,可合并使用,并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点。
2).女职工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但不包括临时工、返聘员工和兼职人员等人员调动。
第二章调动类别
第三条调岗
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可提出调岗(详见招聘管理办法第五章十四条):
A、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制《工作调动表》,按人员招聘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B、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工作调动表”并报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工作调动表”,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招聘录用审批程序办理。
第四条借调
由于某项工作需要,各个车间之间临时借入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部门。被借调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情况不变,有下面两种:
1)调动人的工资及考核仍在原部门,由原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动人原待遇、原规定执行;
2)调动人的劳动关系仍在原部门,工资及考核由调入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
借调不需要填写调动表,但须借调部门与调动部门经理协调好,借调工资及考核由调入部门负责的需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发生问题由借调双方部门负责协调。
第三章任命及调动
第五条公司内部招聘或公司指定人员发生岗位变动、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由战略规划部下发公司红头文件进行任命,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由战略规划部下发岗位变动通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及调入、调出部门(借调不发通知,长期借调或职能部门借调将发)。
第四章职位升迁
第六条员工职位升迁,部门内部升迁不调离原岗位的"不填写调动表,除此以外由本人填写工作调动表,并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升迁职位的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根据级别由战略规划部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
第五章员工调动工作原则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公司可申请在公司内部调配人员。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
第八条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再由公司领导批准。
第九条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部门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
第十条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调动的,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五、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六、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七、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八、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樊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一、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二、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三、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七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1:45下午:2:15—5:30生产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工人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伙食补贴、季节补贴。员工成为责任人员后可享有安全退休基金和购房减让基金等待遇。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月月底前发计算所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国庆节:2天(十月一、二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时间,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成为责任人员的`员工实行休假制度,不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每年为15天,可以累积使用,不能提前支用。责任人员休假的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探亲可以报销单程飞机经济仓、回程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或者来硬卧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能探配偶。
第二十四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五条:员工探亲或休期一般不报销医药费,但经批准带有疗养性的休假的职工和因患重病或传染病经县医院证明的嗣,可适当报销医药费。
第二十六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雪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七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九条:公在生产可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第三十条:生产系统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44小时。
第三十一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标准的200%计算。
第三十二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按原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第三十三条:嗣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四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五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停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九条:为提高公同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十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嗣进和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四十一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副总裁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四十二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四十三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四十四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五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六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七条:嗣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委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十八条:员工调动,如驻地远者,按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九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系统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五十条:员工不得汇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俱意见涉及公司的,涨上级领导许或,不得对外发表。
第五十一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道消息的传播。
第五十二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五十三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人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五十四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蜜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蜜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阴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五十五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绩: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度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总裁办共同拟制及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闪,特殊人员可由主和副总裁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六条:部门经理以下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裁办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八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主管副总裁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裁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裁签署的证书外,不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以;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教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七、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八、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有贡献,并使综合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较大者。
二、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三、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四、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五、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准: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嗣怕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吕合理指导,节轻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者。
十三、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到生产和科研场所参观者。
十四、公司另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在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仪器、设备、车辆等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具,未经使用人同意或违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者。
七、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八、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四、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指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二次者。
八、无故放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蜜,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七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八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含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九条:责任人员在责任岗位工作期间除享受上述医疗保险费用外,还可报销护理费、疗养费保健费用。有重大贡献的特别责任人员必要时可去国外治疗,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条:公司负责组织新员工作进行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十一条:员工服从公司住房安排者,公司予以一定的住房补贴。
第七十二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七十三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七十四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七十五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七十六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七十七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并发给路三百元。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另发给五百元路费和一百五十元礼品费。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八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九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密级的不同,需提前2—6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八十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华为司字(1994)36号、83号文件和其它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八十一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和用具,并有组强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八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向新员工提供一定的房租补贴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八十三条:员工租用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故第八十四条:向嗣提供膳食服务,并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八十五条:公司设立生活协调委员会来统筹安排和组织员工的文娱活动,各部门也可按生活委员会的安排自行组织员工进行健康的文娱活动,活动经费由生活协调委员会适当补贴。
第八十六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七条: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国外出差(2)考核(3)职位职级晋升(4)年终奖发放(5)荣誉退休(7)抚恤各种津贴给付(9)派赴港澳、国外人员管理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九十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裁办。
第九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篇7
◆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
迟到 30 分钟(含 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 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提前 30 分钟 (含 30 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 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 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 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 10 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 当月 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 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 50 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 罚款 100 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 200 元,并扣 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1
后勤部 冬天: 上午 8:00—12:00 夏天: 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 下午 14:30—18:00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周日休息, 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 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 7:00 至 8:00 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 12:00 至 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 13:00 至 14:30,下 班打卡时间为晚上 17:30 至 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 7:00 至 8:00,下班 打卡时间段为上午 11:30 至中午 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 13:00 至 14:30,下 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 18:00 至晚上 19:00。
门 店:冬天 一门店 7:00—21:00 其它门店 7:30—20:3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
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 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 5 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 OA 考勤系统的电脑, 找到考勤打卡界面, 进行打卡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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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 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 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 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 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
公司综合办 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 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 7 条 处罚标准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
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 事人 10 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 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 10 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 或丢失,将给予 10 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 20 元。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 20 元。
第 8 条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 1 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月初 1—2 号由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
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 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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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第 9 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 ,基层 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
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 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 24 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 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 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 经同意后, 方可休假。
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 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 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 3 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 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 。
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 扣款 30 元。
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 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 50 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4
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 、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 予 3 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 ,丧假期间享受 100%基本工资,超出 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 10 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 完。
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 1 年以上,女员工享有 90 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 受工资。
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 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 1 个小时。
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 3 个工作 日带薪假期。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篇8
酒店的内部,有多项管理制度,在人事管理方面从员工的招聘,到入职培训再到员工的离职等方面,都要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酒店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资料,可供参考。
一、员工的招聘
(一)本酒店的用工以招聘为主,招聘人员可分为酒店合同工和临时工。
(二)招聘人员必须按拟定的用工条件、要求(如个人素质、管理能力、工种、业务和知识水平等),严格挑选,并经过相关部门面试认可。
二、招聘原则
(一)因事设职,因岗择人;
(二)先店内,后店外;先本市,后外地;
(三)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1、前厅、公关营销、收银一线人员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一般服务员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特殊岗位须具有相应的等级职称。
4、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年龄要求:
1、一线管理人员35岁以下。
2、一般服务员18---25岁。
3、后勤员工可放宽至45岁。
4、如特殊岗位聘用离退休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身体要求:
1、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反映灵敏、无不良嗜好、双眼视力良好。
2、身高:男1.60米——1.80米女:1.50米——1.70米。
3、无犯罪记录。
四、招聘管理程序
(一)用工部门根据本部门已定人员编制及经营管理情况,部门经理有权向办公室提出用人申请,并随文附上录用人员条件标准。用工部门必须提前十五天至一个月作好本部门的用工招聘计划,及时向办公室提出详细的用人申请报告。
(二)办公室按酒店各部的人员已定编制,对所有用工申请进行审核。如用工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超编,办公室则应视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办公室一般自接到部门提出的用人申请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给用人部门做出必要的答复。
(三)招聘工作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内部推荐或由酒店部门内部转调的形式进行招聘,用工部门也可以采取此形式向办公室推荐有关合适人选。
(四)按本酒店人事管理要求及用工部门需要,办公室酌情安排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实行文化和专业技能考核,并会同用工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五)招聘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由总经理亲自面试并签批后方可录用。招聘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由办公室与用工部门联合进行面试,并写出面试意见,合格后择优录取,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所有录取的员工,必须经酒店办公室和用工部门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酒店基础知识课程的训练才能上岗工作。特殊情况的可考虑边上岗边培训。
(七)新员工需经过一到三个月的试用,符合录用条件者将会成为酒店正式员工,由所在部门做出鉴定,并报请办公室办理劳动合同。
五、招聘计划制订:
办公室根据用人部门编制的计划,作为招聘工作开展的依据,如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制或减少编制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六、员工入职程序:
凡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被录用者,需按如下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一)新员工需交物品:
1、交验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交验文凭原件,交文凭复印件1份;
3、交验相应技能、资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
4、交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5、交齐服装押金100元;
6、交健康证原件。
(二)新员工领取物品:
1、员工手册
2、工号牌;
3、宿舍钥匙;(住宿员工);
4、制服等;
(三)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三天的入店培训(此三天无薪),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酒店常识、礼节礼貌、店规店纪等。由保安部配合培训消防安全常识,然后交至部门。如特殊情况可先安排上岗后、再及时补充培训。
七、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由用工部门根据新员工试用期间在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向办公室建议转正日期。新员工试用不满1月,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转正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批后呈总经理审批。
(二)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试用即行终止。新员工在试用期届满10天前,所在部门应当到办公室领取《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对于试用期表现出色的员工,办公室在参考用工部门意见后,可提前通知其填写《员工工作表现评估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
(三)员工转正后享受酒店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员工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员工手册》有关内容及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劳动合同
员工转正后,酒店与其鉴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人事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九、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
对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命应当通过文件向董事会审批,并向酒店各部门公布并颁发“任命书”,任期一般为一年。
人事变动规定
酒店各部门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的调整晋升、降级、辞退等人事变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首先由主管部门通过提出。重要的人事变动必须呈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一、员工的调整和晋升
(一)根据酒店管理需要可对酒店内部员工进行调整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可以根据部门工作的需要,对本部门员工(主要是同工种内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用。
(二)跨工种、跨部门员工的调动,可由本人或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先填妥人事调动表格,经调动双方部门经理加署意见,交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办公室自接到部门提交的人事变动申请之日起,五天内向部门做出答复。
(三)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动,需经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的调动,由办公室审批即可。
(四)各部门内部的正常调动,只要不涉及员工职级和工资的,可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自行调动,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员工的晋升,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晋升后一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如胜任该职者,则由酒店按级别正式聘任。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由总经理签署发文。有特殊贡献或成绩优异的员工的跳级晋升,需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晋升手续。
(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的情况,部门经理及主管有权对所管辖的员工做出评估,向办公室提议调整该员工工资,办公室呈总经理审批。
二、员工的离职、退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批准交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提出请求批准后,必须在准许的三十天后离职并办理手续,提前申请是为了给酒店以必要的人事调整时间,否则辞职员工须交付相应的违约金,代替提前申请擅自离店行为的惩罚,申请离职员工在手续尚未办妥之前,作为酒店之员工,工作要求及标准不变,否则有不利于工作者,酒店将严肃处理。
(一)办理程序:
1、由员工本人向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由部门填写相关表格,经批准后备案(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计算,三十天后准许离职);
3、根据办公室开具的表格员工做好交接工作,把属于酒店的财物归还有关部门,并由接收人签字;
4、办公室确认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
5、员工持收据及办公室开出的结算单到财务部结帐。
(二)裁员、辞退与除名处理:
1、酒店因业务变更或某些原因产生冗员、决定裁减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所在部门及有关员工。
2、员工因违反酒店有关纪律及规章制度,或在用工期间不符合本酒店的用工标准,部门可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意见,办公室参照本《细则》第二章第二条规定做出处理。
3、员工因严重违反酒店有关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令,使用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向办公室提出辞退或除名处理。
4、辞退及除名的处理程序:各部门对被辞退或除名的员工,按《员工手册》的具体规定做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按本《细则》第二章第二条办法办理。
员工工资、福利、考勤管理规定
一、员工工资
(一)酒店合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技能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等四部分构成。
(二)酒店必要时可根据营业状况考虑按年度调整员工工资。
(三)酒店聘请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其工资标准可通过协商拟定(原则上不超过规定工资标准的范围)。但拟定的工资标准必须由总经理签署认可。受聘人员的其它待遇以合同形式确定。
(四)考勤和员工工资发放程序:
1、工资应严格按照员工的考勤计发。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准确作好有关记录,随时抽查员工的考勤情况。每月末,由各部门汇总后报办公室复审。
2、办公室按各部门上交的考勤汇总后,按国家和酒店有关的工资考勤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3、办公室做好全店员工工资表后,经办公室经理审核并在总表上签字,于每月六日前交财务部复审,最后呈送总经理签批。
4、财务每月十五日按鉴批制好的《员工工资表》发放员工工资。
二、假期
(一)按照国务院规定,员工每年可享受十天法定假期(元旦一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二)休假详见酒店《员工手册》假期规定。
(三)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及慰唁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员工的病假须有区级以上医院或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和病假证明,并有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审批才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凡休病假者不发全勤奖金,具体由办公室严格掌握。
1、酒店员工“急诊”病假单在两天以上者,酒店仅承认第一天病假有效,员工必须在第二天知会所属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继续休病假,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2、若有特殊情况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一律当旷工处理。请假三天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假须报总经理批准。
4、申请各类假期,均需填写“假期申请表”,按权限审批交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除获总经理批准外,年假不得积累至下一年度。
(六)凡当年受留用察看处分或受刑事拘留者,不得享受当年年假待遇。
(七)酒店合同工非工伤医疗期超过一个月或患上其它疾病不能从事酒店业工作的,按国家规定予以辞退。
(八)员工因工负伤,视伤势送医务室或有关医院治疗,并立即报部门经理、总监,及时填写《工伤报告表格》,报办公室审批备案。
(九)凡因工负伤或死亡之员工将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和规定办理。
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科学、规范做好酒店培训工作,达到增进沟通,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酒店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员工的职业安全保障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酒店关于沟通、职业规划和培训工作的基本制度。
三、酒店开展培训工作的具体目标是:
(一)加强蜗工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二)改进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为员工未来发展和工作调整做好准备;
(四)使员工有晋升和发展的资格与机会;
(五)减少意外事故发生,培育安全的工作习惯;
(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七)让新员工很快了解酒店并适应新岗位;
(八)让各岗位员工之间相互了解和理解;
(九)培育员工的领导和指导能力,以便酒店扩充时,指导新员工;
第二节沟通
一、酒店与员工、各级领导与员工及员工之间的沟通,有利于酒店各项政令的畅通,有利于增强团队精神,有利于提高酒店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二、办公室应当通过开设信箱,举办各种座谈会、联谊会、文娱活动来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和理解。
三、办公室应当通过举办“对话”活动,为员工提供与酒店领导(特别是董事长和总监)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第三节职业规划
办公室应当在与各岗位员工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结合酒店和员工的实际,为员工设计制定适宜的职业生涯规划,并在培训实施及日常管理中积极促成规划的落实。
第四节入职前培训
一、新进酒店的员工或员工就职于新岗位前,必须参加办公室举办的培训班。
二、员工就职于新岗位前应当接受该岗位隶属关系、基本规章制度及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
三、上述培训结束,应当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是确定员工岗位技能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特殊需要,员工未参加就职前培训直接上岗的,应当在一月内接受培训。
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篇9
人事管理方面,每一个公司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及所制定的管理制度都不同,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运营,设立严格的人事规章制度非常必要。如果公司规模还不是很大,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如何将规章制度的协商、公示程序,变得简单易行。
开会形式
这是最好的形式,召集全体员工开会,向大家介绍规章制度内容,一方面可以作为协商、讨论的形式,另一方面,对于讨论后的内容,开会也是一种公示形式。必要的是,会议纪要应当明确此两项内容,并且有明确的步骤流程,并且让全体参会员工签字。
直接签字
签字内容同样包含两个层次内容:一是,员工签字表示同意公司执行怎样的规章制度,二是,员工确认公司已就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程序,员工已了解相关内容。
为了表明员工签字所涉的规章制度与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建议,直接在规章制度末页设置专门的员工签字页,形成一套完成的文件存档。
上述两种方式操作起来,各有优劣。对于开会形式所产生的规章制度,要约束制度生效后新进的员工,则可以采用第二种签字形式,让新进员工直接签字以确认其对规章制度的同意和知晓即可,无须重新履行开会形式。
另有一点,如果规章制度作出了修改,公司需要重新履行民主协商、公示程序,而非简单地由人事部自行修改。“公司人事部享有最终解释权”,已不再是一种免责的有效告知内容。
(1)规章制度的常见性错误:
一是对违纪的处罚如警告、记过、开除等规定不明确,违纪行为和处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太过笼统,难以操作;
二是制度中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是规章制度过于复杂化,内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确。这样对企业来讲,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依据规章制度中不利于企业的部分作出裁决和判决,从而使企业面临不利的境地;
四是规章制度制订后,无法证明已向员工告知。如制度未经员工签收,公布因时间长而取消张贴,但又无法证明其已尽告知义务,或者是新来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在企业已颁行生效的规章制度上签字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辩称其未知规章制度的内容,等等。
(2)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3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界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一规定其中的具体要求就包括内部规章本身内容的合法性,制定规章程序的合法性,具有公示性。据此,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律适用效力首先是法律,再是企业规章,不能出现厂规大于国法的情况。企业在制订和修正管理制度时,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例如,在人员定岗与班次安排时,要考虑国家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在推行结构工资制度时,要考虑工资含量定额与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福利待遇之间的关联性;在人事管理方面,要考虑国家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等规定;还要考虑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国家鼓励职业培训制度等等。
第二,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企业的其他规章制度也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征求劳动主管部门、企业职能部门和工会三方意见,以便集思广益、共同协商、寻找平衡,企业只有遵守有关法律,按程序办事,才能受到劳动法保护。
第三,必须要明确告知职工。不能出现暗箱操作,没有进行公示告知的情况。对规章制度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使职工周知,才能对职工产生效力,如下发文件、发放员工手册和在企业报刊、局域网、公告栏、宣传画廊上公布等,但企业应当保留公示或让员工阅读的证据,以证明员工“已经知道规章内容”。笔者建议,用人单位可采取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在劳动合同中加入“本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地阅读了所有合同条款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中无任何异议并自愿遵守”的说明。这样做的好处是将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一并结合起来签字,成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以后参照执行,就有了企业内部管理的“家法”。
(3)注意实用性和合法性的结合。
在实践中,企业往往因“企”制宜,根据自身情况,考察内部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订立出一套完整细密的规范,使得企业内部管理事项事事都能有规范可依。但有时这种规范往往只考虑了企业在操作上的便利而未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出现了这种情况:在没有争议发生的日常管理中,这类规范可能起到了一定管理的作用;一旦有争议发生,由于它的制定程序或实体内容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不被认可其法律效力的情形,也就导致了企业依据这种不合法的规范,做出的对员工的处理自然也不合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对于规章制度的制定,若要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其制定内容必须既反映了企业管理的要求,又要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实践中需要两方面的配合,一是企业通过对自身的情况认识,提出想要达到的劳动人事管理的要求;二是由熟知劳动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将企业的这种要求转化为法律上认可的形式和内容,将事实和法律严密地结合起来,这样的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起到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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