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校规制定规则合集【完整版】

时间:2023-06-13 19:1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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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校规制定规则合集【完整版】

2023最新版校规制定规则5篇

校规用来规范一个学校的师生的语言和行为。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23最新版校规制定规则,欢迎你的阅读和参考,希望这些范文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与奖励方案》,内容如下:

一、备课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要认真学习新的课程标准,钻研任教学科的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编排体系与结构,在了解本学科全程教材的前提之下,深入钻研本学年的教材,以及它在整个小学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各单元之间的前后联系,明确教材特点以及重点、难点。本项主要检查年级组的教科研活动记录。

2、认真制订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教材分析、教学总要求、分单元或类型教学要求和重难点。教学进度要明确各周次的教学内容,复习、考试的时间安排等。

3、备课要讲究实用性,要建立“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体现出教师的引导和学生学习的过程。备课要以个人钻研为主、集体备课为辅,平行班级应建立备课小组,定期研究教材教法,商讨、交流备课体会,教学进度和测试要求。各科教师均要以学校的备课要求提前一周准备教案,认真研读教材、参考教案或者备课手册,杜绝无教案上课。

二、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课务调整应经过教导处批准。

2、遵守课堂教学常规,提前准备好需用的教具,预备铃时应进课堂,上课时不擅离课堂,无特殊原因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学生做作业时应巡回指导。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拖堂,以免影响学生休息和下一课的教学活动。不嘲讽、训斥学生,不责令学生退出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上课要以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为主要方式组织教学,适时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全体学生都能够主动、有效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
教师能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开展有效学习,体现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有效方式。课堂上,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允许不同的学生从不同角度认识问题,用不同方式表达想法,用不同的知识与方法解决问题,尤其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切实帮助,耐心解答学生疑问,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功体验,在学习过程中建立自信心。

三、作业

1、学生方面

⑴作业质量:视学生的书写习惯、字迹、格式和正确率。

⑵作业数量:检查时根据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给分。

2、教师方面

⑴作业内容与形式:精心设计,内容与形式要切合教学与学生的知识水平,作业量轻重适度,避免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

⑵批改格式:以区教研室《学生作业书写与批改规范》规范批改的格式、批改符号和综合等第的评价。

⑶批改态度: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评讲。

四、辅导

1、辅导内容及形式: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辅导指培优、提中和辅差;
其它学科的辅导指兴趣小组的辅导情况,要有资料反映。

2、辅导效果:学生的作业、作品及知识质量调研和竞赛成绩的进步情况。

五、成绩考查

1、单元综合性练习可以在每单元教学结束后进行,单元练习后教者应认真及时批改,做好情况分析、等第记载,并及时对学生进行评讲。

2、学期期中和结束对学生的考查由学校统一安排。每位教师均应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做好学生成绩的分析与评定,深刻总结教学工作得失的原因。

六、课外活动

根据教学内容,每单元要组织一次综合性学习或实践活动(有备课设计、有资料反映)。

考核与奖励办法:

以上“六认真”是关于教学工作的要求是基本的,是《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所以也是刚性的。学校将根据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情况,视教师工作的岗位与工作的质与量,评定一、二、三等奖。对违反“六认真”规定,造成家长群体来访或引起社会不良反响者取消全部奖励,学校还将视其态度与改观效果综合评定年度考核的等第。

学生升国旗制度

一、升旗时间:每周一早进行(节日另定)。

二、参加人员:全体老师,全体学生,除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三、旗手:每班4名,每周按条件选举一次旗手。

四、升旗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国旗,热爱集体。

2、遵守校规、校纪,品学优良。

3、工作认真负责。

4、会唱国歌,有一定的乐感。

五、在周一升旗过程中,除了按国旗法规定的程序外,还要有该班的班级特色展示,旗手事迹等的一些介绍。升旗完毕后将所有材料一并存档。

六、升旗要求

1、提前半小时准备,按时升旗。

2、下午放学后降旗,降旗后将旗送回办公室。早晨预备前升旗。

学校人事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职称能高能低、收入能升能降的新的用人和分配机制。目的是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活力。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原则;
高效精干的原则。

四、行政机构和编制:

1、学校设校长1名,根据学校规模设副校长1名。

2、内设机构及职数:学校内设机构一般为一处一室,即教导处、依法治校办公室。各处室可配负责人1——2名。

3、教职工编制:教职工编制标准按教育部文件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五、校长负责制:

1、校长的产生和任期

校长实行任命制或聘任制。

2、校长的职责

(1)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全面工作负责。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课程计划,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按学校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4)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5)主持学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各方面工作,做出决策形成决议。

(6)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维护教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7)拟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具体的规章并贯彻落实。

(8)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学校的各种资源,充分发挥人财物和信息的作用。

3、校长的权利

(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工作。

(2)校长对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规章制度的建立、教育教学改革等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总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具有最后决定权。

(3)管理、指挥学校的教育教学及各项行政工作。

(4)提名副校长候选人和中层干部人选、聘任教职工、政策规定范围内对师生奖励与处分。

(5)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

(6)享受校长职务津贴。

4、校长的监督

(1)校长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

(2)校长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干部的任免、规划的制定或变更、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经费预算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应事先提请党组织集体研究。学校党组织要积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3)校长必须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必须提交教代会讨论。教代会应支持和维护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4)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学校教代会要定期对校长的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和评议情况均应记入校长任期考核档案。对于年度考核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免职或解聘;
基本合格者,实行诫勉。诫勉期限为半年。被免职和落聘的,不再享受校级干部待遇。

(5)校长任期届满或离任要接受审计。

六、教职工聘任制:

1、聘任原则: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教职工聘任,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2、聘任范围:一般为本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新调进的教职工和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

3、聘任形式:聘任、试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

4、教职工可以拒聘或辞职。辞职人员应在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输有关辞职手续。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5、落聘、拒聘或辞职人员到其它学校应聘,须先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6、聘任步骤

(1)组织教职工学习,进行思想动员。

(2)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并提出任职条件和目标责任,提交教代会讨论。

(3)制定公布聘任方案。

(4)教职工填写应聘意向书。

(5)学校考核聘任,公布结果。

(6)校长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在聘任中,待有关条件基本成熟,学校对中层以上干部要安排部分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7、聘任期限:一般为1——3年。

8、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以不聘或解聘: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

(2)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

(3)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者;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者;

(5)师德低下,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者;

(6)有滥办班、滥收费、滥编印资料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7)严重违反工作纪委或学校规章制度者;

(8)经双方约定者。

9、落聘与高职低聘人员之和不得超过在职教职工总数的5%。

10、对未聘人员的安置

对未聘、拒聘、解聘人员应作好思想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原则予以安置:

(1)立足于本校自行安排。学校对未聘人员,进行两次推荐安排,若两次推荐安排仍不成功,作下岗人员处理。

(2)学校对未聘人员可安排参加培训,学习(包括转岗培训),也可安排从事其他工作和创办经济实体,鼓励自谋职业。

(3)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培训合格者,可重新竞争上岗。

(4)未聘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在学校学习提高,或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连续旷工期15天以上或累计30天者,予以辞退。

11、学校要关心年老多病教职工。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原岗工作的一般不作落聘处理。

教师管理制度

一、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要求教师要认真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提高自己。

三、要求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

四、空课和空闲时间不得聚一起聊天或做其它不正当的活动。

五、要求教师运用多种方法对学生加强管理。

六、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七、要求教师要端正劳动态度,要按时到校,按时离校,认真履行销假手续。

八、教师值班(不管是白班或夜班)要高度重视,不得玩忽职守。注意仪表、仪容。讲究礼节,说话文明。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小组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学科组、行政部门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工、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必要时,可特约临时工、退休教师及学生家长列席会议)。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如代表因故离校,由所在部门(组)的教工补选代表。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两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9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3)讨论工资调整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关心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关心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作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办公室

1.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 负责学校各部门的沟通联络

3. 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纪律督查及福利发放

4. 接听前台电话,并根据需要传达给相关人员

5. 负责与来访家长沟通,针对沟通情况做好记录

6. 负责上课时间家长接待,解答家长疑问

7. 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采购计划及各部门发放

招生处

1.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 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在特定时期至少提前一个月做出计划,如寒暑假、艺考、短训、集训、汇报演出等

3. 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执行,包括招生简章内容的制定、招生范围的落实、招生简章的派发,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加以改善。

4. 负责到访家长的后期跟进、电话回访

5. 在特定时期做出招生计划之后,第一时间向旧生源家长进行短信群发。

6. 负责流失生源的电话跟进,查找生源流失原因,并报备教务处,做好学籍管理。

宣传处

1.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 日常跟进宣传品的设计、制作、交稿

3. 负责学校内部展示部分摆放和更新

4. 负责学校宣传品的保管和使用

5. 负责学校网站的更新和资料上传,每周更新网站内容三篇

6. 负责网络推广及媒体交流,每日在至少一个论坛发布宣传资料

7. 负责在各次活动时摄影、摄像,整理学校资料库,存档备案

教务处

1.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发展的整体方向

2. 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维护学籍管理档案,做到详尽、准确、清晰

3. 负责教师档案管理,及时更新教师资料,随时能与教师取得联系

4. 负责上课情况管理,负责教师、学生的考勤,做好上课登记工作

5. 负责学生上课情况统计、整理、更新,及时向财务报通报学生需缴纳费用情况

6. 负责新学员督导,在新学员入校前三节课,保持与家长沟通,不使生源流失

7. 负责教师教学计划的跟进、教师考核的执行

8. 负责定期向家长发放学生学习情况汇报表,一般按学期上课者,半学期一次,按上课次数者,十节课一次。

财务处

会计:

1. 日常出入账管理登记,保证账面清晰整洁、完整、准去

2. 现金池使用管理,保持现金流充裕

3. 每月25号前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并制作报表,向校长办公会递交。

4. 每月10日前进行网上税务申报

5. 每月5日前出具前一个月的营收报表,向校长办公会递交。

6. 每月25日前盘点销售账目,做出销售物品报表,并提出销售物品采买补充建议

7. 整理报销凭证,做好财务档案,做到每一笔资金的出入都有据可依、随时备查

8. 公司财务章的管理,并按规定使用

出纳

1. 日常费用的收款和付款,并做好数据填写,加盖公章

2. 每月5日前与会计核准前一个月的营收报表,做到账面与现金统一

3. 办公用品、工资、奖励等的按时发放和支付

4. 办公物品及时按需采购,办公费用如电话费、水电费等的支付

5. 销售物品的采购、补充,销售营收的统计和现金管理

6. 其他所有费用的支出和收入

7. 公司公章的管理并按规定使用

一、每天由行政值班人员对各班教室、包干区进行检查,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由爱卫小组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记录,下周一公布结果。

二、不定时由卫生室、学生会组织对各班教室、包干区以及对周五下午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

三、临时工每天卫生打扫情况由总务处负责检查督促。

四、班主任每天对学生包干区的卫生打扫情况进行检查,未完成的及时整改。

五、工会负责对各办公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打扫。

六、健康教育、除四害由教务处、办公室、卫生室负责检查督促,班主任老师配合。

为规范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与使用,为学生提供科学专业的服务,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释、建议等内容)建立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二、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三、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要求,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档案管理员严禁擅自携带和向无关人员谈论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五、原则上只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调阅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但不得外借出档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内调阅。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以外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

八、除补充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

九、学生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时,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

十、心理健康档案不借出不复制,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或复制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十一、学生心理档案一般不作诊断证明。

十二、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至学生毕业,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保管,学生毕业时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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