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夏季战役”策划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区局“双随机”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高风险食品安全监管,谨防夏季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和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结合国家卫生城区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开展端午节、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高风险食品安全检查(6-8月)
随着天气逐渐转热,本市将进入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季节。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应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业态特点,以预防和控制食物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体食堂、大型宴席承办单位、高风险生产企业等重点企业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根据区局“双随机”监管工作机制的要求,对易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单位、高风险食品以及高风险环节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现制现售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开展针对性抽检,做好排查、指导和督促整改工作。
加强对餐饮环节生食水产品的监管,保障市民夏季用餐安全,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证经营,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违法供应毛蛤、炝虾等违禁食品,以及醉虾、醉蟹等季节性禁止经营食品,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立案处理。对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食类食品制售(即食生食品)”的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其环境卫生、人员操作、索证索票、保存温度、供餐时间、餐具保洁等是否符合要求。
继续对“五五购物节”期间开展的相关食品展销会、美食节等活动参与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展前的备案审查,对入场经营者的资质和食品种类的进行查验,在展中加强监管巡查和快速检测力度,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二)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实施
1.继续迎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在前期完成商业综合体、小餐饮经营单位、农贸市场三项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网络食品经营单位规范提升行动。以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食品经营者为主要对象,开展网络食品专项规范提升行动。重点检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登记信息与实际不一致或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平台及经营者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网络平台及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把入网食品经营者审查登记关、严把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公示关、严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关、严把食品配送过程卫生管理关,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停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严格落实食品外卖配送过程中的人员健康管理及卫生管理,推动入网食品经营者主动使用“食安封签”。
2.继续做好国家卫生城区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区复评相关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和迎检工作进展,对照标准全面检视,重点检查证照公示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持证情况、场所环境、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消毒措施、“三防”措施等,加强宣传力度,全面营造迎检氛围,督促落实“固卫”督查问题整改,组织做好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指标的落实工作。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各所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创建活动作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发动,会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示范创建街区(路段、楼宇)内的商户进行检查指导,提升示范创建街区(路段、楼宇)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并于6月底之前完成第一轮评估指导和问题整改。在巩固20xx年百千万示范创建成效的基础上,再创建2个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路段、楼宇);
380家左右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100家左右网络食品经营示范店。
4.组织开展2021年度“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理论及实战能力比武”主题立功竞赛。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理论及实战能力比武”主题立功竞赛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度“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理论及实战能力比武”主题立功竞赛活动,通过线上业务知识学习竞赛环节和线下监管实效评估环节两部分,促进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夯实业务知识、提升专业技能、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特殊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特殊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为切实守住特殊食品安全底线、促进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5.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固全、固卫、创食安城区等工作,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宣贯,鼓励食品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不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主动提供可回收或可重复利用的打包盒,有条件的应主动提供“小份菜”等服务,引导适量点餐、合理消费。
(三)结合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1.开展端午节专项检查(6月)。针对节日食品供应消费的特点,各所队要把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粽子、冷加工糕点、熟肉制品等作为重点食品,以相关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单位、大卖场、标准超市、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检(快检)力度,严防超负荷经营和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主体资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操作过程、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散装食品标签、过期变质食品销毁记录等内容。同时,根据监督抽检和快检情况,及时做好不合格样品后处理工作。
对商务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相关促销、展销活动要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展前的备案审查,对入场经营者的资质和食品种类的进行查验,在展中加强监管巡查和快速检测力度,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2.继续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淡水产品索证索票、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各类农产品专项检查(6-12月)。根据市、区部门相关通知要求,继续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淡水产品索证索票、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食用农产品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报告制度,确保市场经营的淡水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凭证,严厉打击淡水鱼产品中违法违规使用抗生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整治韭菜腐霉利残留超标、豆芽6-苄基腺嘌呤超标、梭子蟹镉超标等问题,切实解决和消除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具体品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清底数现状,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找准本辖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全面评估,监管到位,保证市场销售的食品农产品可追溯,着力提升本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监管水平。
3.开展商业综合体、小餐饮、农贸市场质量提升“回头看”行动(6月)。对今年以来开展的商业综合体食品经营单位质量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提升等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已完成整改的,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核查是否整改彻底;
正在开展整改或尚未完成整改的,要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对整改不到位、拒绝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坚决遏制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履行职责 各所队要根据夏季时令特点,把握工作风险点,用心尽力、履职尽责,抓好“双随机”检查闭环,提高与属地监管的合理衔接。结合辖区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检查,重视基础台账的积累,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做好舆情应对 各所队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尤其是疑似食物中毒举报、内部举报、群体性举报、校园学生举报等重点工作的紧急处置。重视在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线索,依法严肃处理。
3.处置突发事件 各所队在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上报食品监管科,对可疑肇事单位应果断采取控制措施,督促肇事单位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食用单位或消费者停止食用可疑食品,防止发生后续病例,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减轻社会危害。尤其是接到指向同一单位、多次反复以及发病人数较多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投诉举报或者就诊人数较多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各所队分管领导应亲自带队,及时、认真、全面地开展核查处置。各所队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论,对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的肇事单位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许可证。调查中发现肇事单位或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
4.及时上报信息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淡水产品索证索票、韭菜、豆芽、梭子蟹、淡水鱼等食用农产品专项检查,按照具体专项检查方案要求报送;
端午节专项按照附件2格式于2021年6月17日前报送。
执法大队、各市场所每周五(自2021年6月4日起)下午3点前按附件3格式报送检查情况,最终检查情况汇总表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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