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5-31 18:1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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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系统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整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2021年专项治理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总目标,根据“一年见成效、两年促提升,三年抓巩固”的工作思路,紧盯重点区域,坚持目标标准,聚焦“四个不摘”、聚焦资金项目、聚焦数据质量、聚焦线索排查、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机制建设深化专项治理,狠抓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推动中央、自治区、北海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紧盯重点区域,攻克贫困堡垒

  以开展全面总攻为抓手,着力督促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贫困群众基本医疗保障不到位、贫困家庭住房不安全、贫困群众饮水不安全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突出“六个聚焦”,深化专项治理

  1.聚焦“四个不摘”,开展专项监督。围绕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通过工作调度、督查暗访等方式,对已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保持扶贫政策稳定、落实巩固成果措施等开展专项监督。密切关注摘帽村扶贫责任落实、扶贫投入力度、扶贫力量稳定、防止致贫返贫等情况。强化脱贫攻坚政策稳定性监督,督促落实贫困村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扶贫小额信贷等现行扶贫政策,以及低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兜底保障政策。通过专项监督,切实解决摘帽后松劲懈怠、消极厌战等问题。

  2.聚焦资金项目,深入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在扶贫资金监管方面,围绕资金安排使用、支出进度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式,配合查处违法违规使用扶贫资金行为,加强资金绩效评价,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精准、高效使用。在扶贫项目管理方面,围绕项目建设进度、带贫益贫效果等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各地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系统信息,加强项目库运用和管理,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带贫益贫机制,集中整治项目制定慢、实施慢、带贫效果差等问题,确保扶贫项目如期完成、长期发挥效益。

  3.聚焦数据质量,不断务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围绕解决建档立卡数据不准、不实、不全等问题,督促各地入户核查核准,每月组织各行业部门将贫困人口享受扶贫政策情况等数据导入广西扶贫APP,对问题数据进行清理、纠正和更新。强化部门数据比对,提高数据准确性、完整性。集中整治数据失真失实、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基础数据、致贫原因、脱贫措施、脱贫成效精准。

  4.聚焦线索排查,推动扶贫系统风清气正。围绕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及回收、作风建设等方面,紧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综合运用督查暗访、考核评估、巡视审计、12317信访举报平台等反馈的情况,全方位排查、深挖、收集扶贫问题线索,提高线索质量,按月向驻办纪检监察组移交。同时,通过在全区扶贫系统发放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播放扶贫领域腐败案件警示录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让扶贫系统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5.聚焦作风建设,促进扶贫干部担当作为。继续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纠治扶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精神松懈、不深入基层、工作浮于表面、不认真履职等问题,避免扶贫干部松劲懈怠,让扶贫干部时刻保持攻坚劲头。持续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切实解决会议多、报表多、材料多、台账多、留痕多、检查多等问题,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把更多精力放在抓落实上。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精准施治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北海市市委、银海区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强化正面引导,深入挖掘、完善、宣传扶贫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传递正能量,积极引导全市扶贫系统党员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奋力作为。

  6.聚焦机制建设,促进专项治理规范化常态化。围绕责任落实、专项整治、问题整改、线索移交、基层减负等方面,加快建章立制,促进治理工作常态化,确保治理效果可持续。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机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扶贫部门横向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统筹调配各方力量,推动明察暗访和查办督办常态化。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考核机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范围,推动各地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评价机制,充分利用民意调查等手段,对推进专项治理反映比较集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开展典型调查,督促抓好整改,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狠抓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水平

  对2021年底排查出的脱贫攻坚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以及自治区“四合一”实地考核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各镇各部门逐个对照整改、逐个销号。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扶贫办和各镇、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专项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创新方法,精准发力,推动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要实行专项治理“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督促、亲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要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推动专项治理落地落实。

  (二)加强统筹衔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专项治理,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抓好专项治理,在专项治理中强化对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注重把专项治理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与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结合起来,科学安排,一体谋划,相互促进,增强专项治理整体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跟踪督促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会同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共同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落实,促进专项治理更“专”更“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公开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推动专项治理取得扎实成效。深入总结专项治理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开展专项治理的先进典型,加强正面激励,强化示范引领,交流工作经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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