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报告【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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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完整版】

 

 检察院工作报告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 年 1 月 13 日在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占斗星

  各位代表:

 现在, 我代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向大会报告工作, 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07 年以来,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 在区人大、 政府、 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支持下,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 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的检察工作主题,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

 一、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 我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定位,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 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 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

 1、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打击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 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 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 打击“两抢一盗” 专项活动, 主动与公安、 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 做到快捕快诉, 全力维护黄山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 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317 件 493 人(其中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296 件 472 人, 本院自侦及公诉部门提请决定逮捕 21 件 21 人)

 , 批准逮捕 300件 467 人, 不批准逮捕 17 件 26 人。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 417 件 706 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383 件 663 人, 自侦及公诉部门移送 34 件 43 人) , 经审查提起公诉 370 件 633 人,决定不起诉 39 件 39 人, 有罪判决率为 100%。

 ——宽严相济, 促进社会和谐。

 在办案工作中,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该严则严、 当宽则宽, 区别对待, 注重效果。

 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 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简化审理程序。

 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且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 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 坚持“教育、 感化、 挽救” 方针, 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紧扣职能, 参与综合治理。

 坚持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 在办案中充分利用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对在审查案件中发现的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认真加以改进和防范; 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维权岗作用, 严厉打击危害妇女、 儿童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犯罪; 积极配合公安、 综治、 司法等部门和乡 镇做好调解和矫正工作, 深入学校、 社区等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制度, 加强涉检信访工作。

 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 首办责任制等制度, 积极推行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机制,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通过开通举报电话、 兑现举报奖励、 深入基层开展举报宣传, 多措并举畅通控告申诉渠道, 提高群众举报意识。

 五年来, 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234 件, 均进行了 认真处理和回复, 同时我院把做好北京奥运会、 建国 60周年、 上海“世博会” 、 建党 90 周年等重要敏感节点期间的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做到信访问题不上交,矛盾纠纷化基层。

 2、 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 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办案重点, 加大办案力度。

 始终把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案件、 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的案件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

 针对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 加强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提高发现线索、 侦破案件的能力, 实现了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2007 年以来, 我们先后查处了 教育、 财政、 劳动、 林业、 卫生、 公安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等多部门、 多方面重点领域人员犯罪。

 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 34 件 39 人、 渎职侵权案件 8 件 8 人, 通过办理案件,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700余万元。

 这些案件的查办, 在全区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实现了 办案的政治效果、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法文明办案, 确保严格执法。

 工作中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规定, 对每一起案件都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全面推行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规范办理自侦案件执法行为, 有效防范和纠正刑讯逼供、 诱供等非法行为;完善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做到依法、 文明、 安全办案。

 ——坚持标本兼治,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坚持预防关口前移, 结合办案强化犯罪分析、 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工作; 加强与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预防工作机制, 随时掌握动态管理, 使预防工作步入轨道, 形成党政齐抓共管、 各方参与、 点面结合的相互配合预防态势; 五年来, 共在 20 个单位成立预防机构, 在重点部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 30 个, 聘请便民联络员 15 人, 建立联系工作制度 8 个; 加强系统预防、 个案预防, 派员为区委党校科干班、 青干班学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营造了 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我院还深入林业、 国税、 地税等部门, 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讲座, 通过典型案例剖析, 提出预防建议, 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 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3、 强化诉讼监督职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更加扎实。

 不断加大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 在侦查监督中, 尝试寓监督纠正于引导、 指导侦查活动的做法, 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五年来, 共立案监督 44 件 54 人, 追捕 13 人, 追诉漏犯 18 人, 追诉漏罪 12 个, 改变定性 9 起, 追加犯罪事实 39 起, 发出检察建议 80 余份, 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15 份,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 切实维护了 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更加有力。

 探索完善民行检察工作机制, 把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五年来, 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 42 件。其中立案 21 件, 不立案 5 件, 息诉 16 件, 立案审查后提请抗诉 13 件, 不提请抗诉 6件, 终止审查 1 件, 1 件正在审查。

 再审改判 7 件。

 支持起诉 9 件; 根据市院办案一体化机制办理二审申诉案件 10 件, 立案 5 件, 不立案 1 件, 4 件正在审查; 立案审查后, 和解2 件, 提请抗诉 3 件, 其中省院采纳抗诉 2 件, 改判 2 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更加有效。

 将预防超期羁押作为重要日常工作紧抓不放,通过落实羁押期限届满前提示制度、 计算机网络动态跟踪等措施, 从源头上杜绝此种现象发生; 推行了“检察官约见卡” 制度, 为在押人员提供了 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这一制度被省院在全省进行推广; 与看守所的“六报六请” 联席制度得到落实, 切实维护了 监管场所的安全。

 在 2011 年省院第三届规范化驻所检察室评比中, 我院驻所检察室被评为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的监督, 建立了区公、 检、 法、 司四部门每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 完善了监外执行法律监督长效机制, 先后建立了“审前评估” 、 “庭审建议” 、 “联合帮教” 、 “适用处罚” 等制度。

 二、 注重自身建设, 队伍素质得到新提升

  五年来, 我院牢牢把握“以班子带队伍, 以管理促提高” 的思路, 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规范执法为基础, 以加强监督为保障, 从教育、 制度和监督三方面入手, 有效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

 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狠抓干警的思想教育, 要求干警端正执法思想, 牢固树立“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的理念。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大学习、 大讨论” 、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等主题教育活动, 引导检察干警深入查找宗旨意识、执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些活动, 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了 理想信念, 端正了执法思想, 改进了执法作风, 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

 2、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围绕“团结、 民主、 和谐、 务实” 的目标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重大事项报告、 民主生活会等制度, 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 示范作用; 坚持民主集中制, 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领导班子科学决策、 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

 3、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高度重视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年轻干警参加司法考试, 五年来共有 8 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同时我们还通过承办职务犯罪侦查逻辑研讨会、 江淮检察论坛等一系列学术会议, 为干警提供高水平的业务学习交流平台。

 在鼓励支持干警学习交流的同时, 我院还结合不同岗位的特点, 分别组织开展了 由青年干警、 助理检察员以上人员参加的岗位技能竞赛活动, 提高了 干警处理疑难案件和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

 4、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 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和纪律作风制度。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在全院推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以及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根据检察工作实际, 认真查找了 岗位职责、 业务流程、 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防控措施, 真正达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 岗位职责更加明确; 深入推行检务督察制度, 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 对检察干警履行职责、 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良好的检察队伍形象。

 5、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五年来, 围绕“修德、 崇法、 律己、 正人” 的检察文化主题,组织了 家属联谊会、 乒乓球、 登山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采取“走出去、 请进来” 的办法, 积极探索“文化育检” 的有效途径, 组织干警到先进典型院学习, 确定课题深入调研, 组织干警进行大讨论、 参与社会活动等, 通过多种形式着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在全院形成了团结一致、 拼搏进取的良好氛围。

 6、 加强外部监督制约。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强化自身监督的意识, 坚持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 重要事项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来我院视察。

 五年来先后就刑事检察、 民行检察、“完善监督制约, 促进公正执法” 等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 专题报告; 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召开座谈会、 走访、 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 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进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

 三、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检务保障再上新台阶

  2007 年以来, 针对基建工程及正常办公欠债 330 余万元的现状, 我们树立了 “搞好基本建设是政绩, 还债也是政绩” 的观念, 提出了 保检察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稳定发展, 逐步消化基建欠款的工作思路。

 在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关心、 支持下, 经过多方面积极努力和争取, 至今我们已全部还清了 正常办公欠款, 基建欠款也已基本还清, 有力地维护了有关承建方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维护了 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同时我院还积极争取区委及上级院的大力支持, 加大基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 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施“科技强检” 战略的重要任务来抓, 以网络建设与应用为基础, 以检察业务工作需要为导向, 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逐步实现了业务、 队伍、 信息化 “三位一体” 的管理机制。

 2010 年我院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的联网, 真正使监管活动处于动态监督中, 提高了监督的及时性、 有效性和准确性; 积极推行网上办公办案, 全院干警的应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同时我们优先配备业务工作急需的技术装备, 提高了 办案现代化水平和办公效率, 为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 坚实的物质基础。

 通过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 我院业务及队伍建设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先后被市检察院授予“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 被省委政法委、 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授予首届“全省优秀政法单位” 荣誉称号, 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荣誉称号, 并于2010 年 5 月作为我省唯一基层先进典型参加了高检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反腐倡廉成果展; 在区委对全区的考核中, 我们也获得了 区直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的称号, 院领导班子被区委表彰为“好领导班子” 。

 五年来, 有多名干警获得上级表彰奖励, 其中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 1 人, 获省级表彰奖励 7 人次, 获市、 区级表彰奖励 39 人次。

 这些成绩的取得,

 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 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 得益于区政府、 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在此, 我谨代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 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 同志们、 向各位代表和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 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党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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