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某市法治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某市法治建设的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完成顶层设计。2019年1月2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司法局挂牌成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相继设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市司法局新一届党组负责人,笔者对目前我市法治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力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我市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就提供决策参考。
一、两年多来的工作成效
在市委领导下,两年多来,全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协调小组密切协作、相互配合,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我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20年11月以来,市委常委会连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平安**建设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每年组织不少于*次政府常务会学法,*次政府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市委党校举办**场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共计****人次参加学习,做到了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学习全覆盖。在“八五”普法规划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充分发挥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二是制定“一规划两方案”。全面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要求,制定了《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分工方案,实现科学规划,目标量化,分工细化,更好推进“一规划两方案”的贯彻落实。三是明确“第一责任”。在全省率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委巡察范围,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探索建立法治建设月报告月通报制度,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年度考核逐步纳入常态化考核,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稳步推进。四是搭建工作架构。我市市、县两级党委(工委)均成立了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党委(工委)一把手任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主任,政法委书记任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县两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有效运转。
(二)法治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效果显现。一是立法引领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实施和民生关切,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发展目标任务,在高质量发展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和弘德立法方面探索开展“小切口”立法,使立法工作更具地方特色。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台《**古城保护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城市供水条例》《**市黄河故道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立法过程科学严谨,草案得到全面性初审,并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上位法依据准确,全社会共同参与。同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确保规范性文件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二是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2019年5月,**市在全省省辖市中率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并于2020年3月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立法为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坚持厘清执法界限,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信访局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转交机制,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进行时》栏目,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名行政执法监督特约监督员,集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于一体,有效规范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千所联千企”服务“三个一批”法治保障活动,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律师队伍为企业法律服务制度化。全市公证机构均设立了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知识产权公证业务开通绿色通道,对涉企抗洪救灾公证、涉疫情防控公证实行公证费用减免制度。另外,我市“互联网+监管”、企业准入“一日办结”服务等工作在全省位列前茅。三是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优化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水平,全市两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实现网上立案,实现“一点击、就办理”。持续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2021年诉前成功调解案件居全省第三位。建立**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了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项规定”专项整治,进行“三个规定”大宣讲,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余人次接受宣传教育。四是依法实行疫情防控。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及时印发出台一系列文件,依法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各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在政策宣传、法律普及、治安管控、惩治犯罪等方面,主动履行职责,推动全市疫情防控有序开展,常态化防控中为复工复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五是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对于越权行政,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起。督促指导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执法,提升公共交通安全综合服务能力;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执法,维护健康市场经营秩序。
(三)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落实。围绕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市五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经验、成效,出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该方案列明的工作任务已融入至我市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中,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市正逐步推进法治考核结果与干部政绩、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党委巡察、政府目标绩效等考核评价监督机制挂钩,形成促进法治建设的联合奖惩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21年以来共审核规范性文件**件,政府常务会议题***个,具体行政行为***件,会议纪要**件,领导批示**件。二是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单位建设。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结对帮扶活动,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选拔活动,参加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竞赛,取得较好成绩。三是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督促落实我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市各行政执法单位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公布执法主体清单,明确要求“亮证执法”。推动职务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监控平台。制定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确保做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四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及工作部门均已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共有**家党政机关设立了公职律师。公职律师依法参与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在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书、合同数量,处置重大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行政机关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四)法治社会建设健康稳步发展。一是普法工作创出**亮点。**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得到认真落实,全市**多家单位明确了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紧抓“关键时期、重点人群”,“七五”期间,我市组织的宪法宣传日活动*次登上《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栏目。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市各学校均落实了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制度,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所。以法治文化建设引领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实施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211”工程,以**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点”,辐射带动****个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成“面”,实现全市***个乡镇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我市的做法得到省司法厅的高度认可,受到全国普法办的表彰。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整合,实现政务热线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实时推送受理信息、工单记录、回访评价等数据。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畅通**市政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成立县级人民调解机构,下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村(居)法律顾问配备100%,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村(居)法律顾问密切结合,并吸引大批法律服务志愿者加入,共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学习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得以均衡发展,弱势群体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三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逐步完善。常态化开展“六防六促”,围绕“三零”平安创建,开展人民调解“助力平安创‘三零’,喜迎党的二十大”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化解各类纠纷***件,最大限度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在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中,全市***个基层司法所全部达到三星以上规范化标准,完成率100%,已建成五星司法所**个。持续充实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个村居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枫桥经验”正在我市落地落实。
(五)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改进。一是法治队伍占比得到提升。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以上设立有法治业务科室,有专门法治工作人员负责,法治专门人员中法律专业占比**%以上。二是一线行政执法部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我市出台的《关于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和各县(市、区)的《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中,都明确要求设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所辖派驻机构的执法人员实行集中办公。通过落实“减县补乡”政策,从县(市、区)直部门调剂选拔人员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全市共办理有乡镇(街道)执法证件****个,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平均有*名持证工作人员,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分散和不足等问题。三是人民调解员专业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把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各县(市、区)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的方式,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人、专职、专责。推动建立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服务和管理,推动调解工作向职业化方向发展,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自豪感。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两年多的全面依法治市具体实践中,我市取得了不菲成绩,但问题和不足也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存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存在短板。一些单位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不够全面系统,缺乏宣讲解读和专家授课;
部分单位把法治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的力度还不够,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期学、专门学做的不够。二是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运行还有衔接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各县(市、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各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各协调小组之间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影响了法治工作整体推进;
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公室人少质弱,县(市、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公室人员大多都是兼任,没有专职副主任,推动工作专注度不够。三是法治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不甚理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政府文件的起草部门没有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作用;
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电子营业执照在一些职能部门中仍未全面推广使用,市场监管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改委的双公示系统、政务审批和大数据局的“互联网+监管”系统三方数据标准不同,未实现互联互通,各单位需要重复录入;
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依法防疫仍需进一步推进,个别地方还存在以临时指挥部代替法定机构对外发布行政命令的现象。四是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依法行政主动性不强等问题。少数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服务执法意识不强,存在过度执法、野蛮执法现象;
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低,如**市工伤保险中心经传唤不到庭应诉,无视法律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机制;
有的单位对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不积极。五是法治社会建设存在资源投入不足的问题。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法治乡村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建设资源投入较少,基层普法力量不足;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缺乏激励机制,参培人员意愿不强,培养数量尚不能满足当前基层法治需要;
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不足,对财政拨款依赖严重。六是法治队伍建设存在缺编少人的情况。此次党政机构改革,党委、政府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设在司法行政机关,但司法行政机关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其他单位的行政编制没有及时调入,只能占用司法行政机关编制。随着法治建设工作量加大,这一状况在市、县两级将更加凸显。
三、解决当前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通过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并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和干部人事任免考核,实现法治工作与各项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根据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应探索推行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制度,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逐步实现专人专职,责任明确,提高效率。
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质效。在市级层面建立第三方立法评估机构,探索新法试行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大力开展“一网通办”工作,促进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有机融合,切实做到审批项目“一网、一门、一次”。成立生态环境鉴定机构专家库,以招标的形式,利用市场竞争力来降低鉴定费、提高鉴定质量、缩小鉴定周期。
四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试点的培育,通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积极推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大人财物资源投入。党委、政府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有着协调推进本地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工作人员不足,制约了本地法治建设进程,可由编制部门全面统筹,做好规划,实现法治人才向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适当倾斜。建立政府预算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的投入,以点带面,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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