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
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的思考
作者:高洪岩
来源:《办公室业务·上半月》2020年第10期
【摘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强化监督职能作用,提高监督整体效能是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基本实践。依据党内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实际,对专责监督职责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对监督对象的范围进行了归纳,对监督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强化监督职能的工作重点,探讨了深化监督工作创新的具体举措,为更好履行监督专责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监督工作
监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无论从党内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对纪委监委职责的定义,还是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实际需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早抓小
“治未病”,都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企的关键所在,也是推动纪检监察与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深度融合的重中之重,对于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的界定
《党章》《监察法》等均对纪委监委的监督专责作出了明确界定。其中,《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基本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了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监委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监委的专责监督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范围
《党章》规定:要经常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综上,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开展监督,监督的对象是党员、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的重点是监督对象是否廉洁从业、正确履职,企业管理权力的行使是否依规依纪等内容。
篇二: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
浅谈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的重要性
(2014年12月31日)
腐败问题的复杂性、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及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都对企业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
为了切实提升企业纪检干部工作能力水平,当前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把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当做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向纪检监察工作要效益”,从满足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转变成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因此,大力加强和改进纪检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水平是维护企业稳定、发挥效益最大化、推进企业市场竞争、应对各种挑战的迫切需要。
一、通过培训能拓宽知识层面,丰富理论基础和业务技能,理顺工作程序。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对重大政治理论和决策方针的调整以及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纪检干部将面对更多、更新、更复杂的管理课题,如何正确研判当前形势,如何应对复杂的、形式多样的、形形色色的腐败问题,都需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来动脑筋、出主意、想办法,这都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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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处在企业反腐斗争的第一线,肩负着反腐倡廉、秉公执纪的重任,工作质量事关党的形象,事关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其职责定位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比其他干部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本领更强一些、办法更多一些,要求我们不仅要廉洁自律、更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通过学习培训,我认为快速提高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最好的方法就是集中培训,这也是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一般都是从生产一线培养起来的,群众基础较好,但在政治领域离上层建筑较远,对党的重大政治理论及纪检监察业务掌握不够,一旦走上纪检监察工作岗位,急需“加油充电”、转变角色。二是工作经验交流的需要。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内容单一,工作习惯和思维模式难免有些“固化”,通过集中交流学习,可以交流感情、总结经验、提升水平。三是畅通信息的需要,虽然当前各种媒体及通讯设备高度发达,信息资源较为丰富,但因纪检监察工作保密性等特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信息量掌握量少,因此需要一个交流平台获取更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四是完善纪检监察制度的需要。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效能监察、案件查办、落实“三重一大”、招标采购监督、专项治理等方面开展,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集中培训一般会对新的政策法规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精神进行解读,便于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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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订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制度。五是严肃工作纪律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形势、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部分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企业不同于党政机关,存在信念不坚定、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工作漂浮、风气不端正、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等问题,这与他们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同志、组织、群众,把权力视为谋私的工具,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无视党的纪律和职工群众监督,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有关。通过国家行政部门的集中受训能纠正一些干部的错误观念,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达到改进作风的目的。
二、加强纪检干部培训是强化理想信念,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这个目标体系中,干部清正是基础的、首要的要求。同样,在国有企业没有干部清正,就没有企业清廉;没有纪检干部的清正清廉,就没有企业干部职工的清廉,就没有企业健康稳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纪检干部清正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履行职责、更好地执纪监督的重要基础,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清正也是职工群众最看中的干部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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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新形势下“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有一贯的、坚定不移的正直廉洁的观念和行为。能否做到这一点对于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健康成长、始终保持公仆本色起着最根本的作用。所以在每次培训期间,组织培训单位总是通过多种培训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理想信念、党的历史、宗旨和任务方面的教育,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并要求严以律己、清白干事、明确任务、履职尽责,把“清正”二字牢记于心、体现于行,要求突出政治本色,做到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以过硬的政治品格、鲜明的政治觉悟,做党的忠诚卫士,从而想法设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
综上所述,抓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尤为重要,必须要站在发展战略的高度,按照纪检监察干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树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培训理念,构建科学系统的培训体系,确保纪检干部在工作中不断增长知识、强化能力,达到个人发展、岗位需求和企业目标三者的完美结合,促使企业科学、持续、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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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
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及其履行研究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特殊的性质和地位,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管理不规范、效益不高等问题,潜在着一定的廉洁风险。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廉洁运营,国务院在1998年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内部设立纪检机构。国有企业纪委是负责监督国有企业的廉洁运营和员工行为的专门机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有企业纪委的首要职责就是监督国有企业的管理、运营,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具体来说,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企业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
国有企业纪委应当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监督企业决策的合法、公正、透明,防止企业暴露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造成危害的行为,避免企业决策失误和腐败。
2、监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
国有企业纪委应当监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推进企业财务公开化和透明化,防止企业存在违规操作和财务造假等行为。
3、监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国有企业纪委应当监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推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防止企业出现廉洁风险。纪委还应当推广先进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企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4、监督企业员工的廉洁行为
国有企业纪委应当监督企业员工的廉洁行为,制止和预防这些人员从事滥权、谋取个人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企业员工的廉洁从业和正常工作。
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督职责,国有企业纪委应该充分发挥各种资源,采用多种方式,包括:
1、建立完善的制度
国有企业纪委应当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制度,以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保护企业正常、健康的发展。这些制度包括纪律处分、奖励激励、廉洁风险防范,人员考核、信息报道等,有助于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加强人员培训
国有企业纪委应当推进企业员工的素质提高,加强员工对新的管理模式和商业范式的了解和学习,提高员工的管控能力,促进企业管理的专业化和可性。
3、制定和监管民主制度
国有企业纪委应该制定和监管民主制度,包括公司民主管理、工会民主管理、监事会民主管理等,从而增加民主缺陷问题的预防和治理能力。
4、加强协调合作
国有企业纪委应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加强对其他部门的监察和监督,加强对企业内外人员的千方百计防范和治理,增强企业廉洁风险的预警和感知。
三、国有企业纪委工作中的不足和改进
国有企业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漏洞和问题。例如,有的纪委工作不严肃,只是领导下放的一层皮,没有实际执行力和效果。有的纪委只管打击和处理,缺乏提高企业人员素质的教育和培训。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有企业纪委应当不断改进工作,比如注重教育培训,制定新的法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从而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廉洁风险防范能力。结语:
国有企业纪委监督的关键在于防范和治理企业内的廉洁风险,监督借助制度和监管,必须加强对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员工素质提高的支持,从而发挥出监督的功能,让国有企业发挥出应有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篇四: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
有力有效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摘要:有力有效开展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对于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企业实际出发,结合业务特点,提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几方面思考,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建设性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思考
有力有效开展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对于助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开展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融合企业特点,紧跟上级决策部署,结合业务特点,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监督嵌入业务中,真正起到规范业务发展、促进业务发展的作用。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有力有效开展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尚需完善的方面
1.1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
目前在我国国有企业中,大多都建立了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重视经济成本控制以及经济收益提升等方面,但忽略纪检监察的重要性,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有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还兼任其他工作,导致相关人员在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精力投入较少,进而也影响了监督效果的发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的规模和数量在逐渐扩大,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提供重要基础的支柱性企业,需要保证其在运营过程中能够更加廉洁,避免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以保障企业规范发展,因此必须要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1.2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升
在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进程中,为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对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是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均由其他部门进行抽调组成,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还需提高。其次,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思想创新意识不够强,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相应的创新措施还不够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效果的发挥。所以,还应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1.3监督工作需持续加强
大型国有企业的部门较多,而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数量有限,所以在针对各部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工作难度相对较大,对于部分业务领域难以进行全面监督和实时监督,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够,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纪检监察部门的防范作用和震慑作用。所以,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监督工作,采取合理的控制措施,并且引入更多先进技术,及时获取各方面业务数据和经营信息,并实现相关信息的快速共享,提早发现存在的风险点,提出相应监督举措,提升监督效果。
2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措施分析
2.1增加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
目前,对于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对纪检监察工作流程也没有充分认识等问题,必须要采取合理的改善措施,加强对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视程度,并且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选拔的过程中,更加重视培养政治思想和专业能力,确保具有较强监督执纪能力。要想提高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就要在国有企业管理的过程中保证各部门、各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能够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执纪,还能够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从而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加
强宣传教育力度,让各级党员干部明确职责底线,并严格遵守,同时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进而积极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2.2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息息相关,所以必须要采取合理的措施,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保证此部门的工作效能能够得到显著提高。需要采取的措施有以下几点,首先是要保证各岗位之间能够加强沟通与交流,并且通过定期培训的方式,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对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中的骨干人员,应该让其学习最新的纪检监察相关规定,明确上级相关指示要求,时刻对标对表,确保落实到位。在培训和交流的过程中,可以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并且在工作进程中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其次,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选拔的过程中,也应提高选拔标准,择优选拔思想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好的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要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专业能力水平,保障所有工作人员能够通过培训和学习的方式,具有更高思想觉悟以及敏锐的纪检监察思维。定期组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并且明确现阶段执行的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同时,对于国有企业工作过程中的核心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要及时全面地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最后,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内部管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和教育,坚守原则底线,做到廉洁自律,保持清正廉洁。对于内部违纪违规违法情况应该加大惩处力度,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
2.3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效率
目前在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对于因前期获取信息难度较大,出现事后监督的现象,必须要合理使用先进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因为信息技术具有一定的高效性和便捷性,并且能够通过监测到的信息进行相关数据的收集和统一处理,进而可以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更多信息依据,实现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全面
化和持续化的监督。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可以获取电子证据,进而使信息获取途径更加便捷。利用高科技手段能够加强预警作用,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让技术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助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3有力有效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机关,加强监督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把党的意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国家社会的方方面面,构筑自上而下、组织严密的政治监督和纪法监督体系,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把手、班子成员的监督,确保党的领导得到巩固加强,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各领域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这就要求在开展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把加强政治监督放在首要位置来思考和谋划,着力提升政治监督本领,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2)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要以党章和宪法监察法为根本遵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在开展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意识,上级有要求、纪法有规定的,要坚决做到;上级没授权、纪法无依据的,不能随意突破。哪些职权是可以行使的,哪些是没有得到授权的,都必须烂熟于心,切实履行好。
(3)体现融合特点。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做到“融合”二字,有三个方面融合:一是监督力量要融入企业治理结构,以监督推动企业权责明确、制度健全的机制。要推动所在单位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的职责边界,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作用的方式,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企业而言,更要将监督嵌入企业治理结构,找准纪律监督在公司中的定位,发挥监督的有效作用。二是监督措施要融入企业经营业务,在重大决策、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物资采购等关键业务监督中发挥作用,紧贴企业中心工作和各项经营业务开展监督工作,不能“另起炉灶”“自成一派”。三是监督要求要融入企业管理制度,及时推动主责部门将廉洁风险防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
律要求写入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并加强宣传教育,将廉洁自律意识固化为企业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做到融会贯通、相得益彰。
4结语
有力有效开展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党的领导,树立系统推进的理念,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业务特点,紧贴企业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突出政治监督,将监督力量融入企业治理结构、经营管理业务和企业管理制度中,同时综合运用有效监督方式,做到融会贯通,及时发现并补齐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建设性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唐林.提升国有企业纪检派驻监督的质效思考[J].企业文明,2022(4):95-96.
[2]范柳.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现代企业,2022(3):136-137.
篇五: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篇六: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
工作研究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开展监督工作浅析■ 刘晓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10)摘 要: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构的首要职责,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的“经济部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探头不灵、监督抓手不多,导致监督效果不突出。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业务能力不足、监督合力发挥不够充分,应当进一步夯实监督基础,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关键词:从严治党国企纪检机构日常监督【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1X-2020(4)-0051-0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专列一章作为重大制度安排,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战略部署又一深化之举。2019年以来,随着中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牢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是摆在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剖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企纪检机构)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在简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提升日常监督效果的对策建议。体的“作业指导书”可供参照。对于国企纪检机构来说,受企业内设机构的工作局限影响,过去习惯于按照上级指示做好“执行”工作,“三转”后开始手足无措,出现了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监督探头不灵,信息有限。过去,国企纪检机构主要通过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参与下属单位班子干部考评、开展效能监察、日常信访举报受理以及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传统方式获取监督信息,且往往通过自查自纠、自我排查的形式开展监督,下级纪检机构报什么上级就采纳什么,“零报告”较多。国企纪检机构“耳不聪、眼不明”,守株待兔式的监督过于被动,难以从政治一、当前国企纪检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存在的短板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中央纪委“三转”工作要求,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解放手脚、正本清源,回归到监督的主责主业上。但如何开展具体工作,尤其是面对做好日常监督这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监督关口前移工作,目前还没有具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精准把握监督重点,日常监督多流于形式。二是监督抓手不多,方式有限。党的十八大以前,国企纪检机构有着“老同志多、安置干部多、闲人多”的“三多”现象,纪检干部业务能力不高,监督手段有限。随着全面从严治党逐步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谈话函询、廉洁提醒、组织学习等传统监督方式已跟不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步伐和要求,特别是国家监委授予中管企业监2020.451
篇七: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职责
Thoughts&Culture思想·文化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王成刚国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心要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要从侧重治标的惩治腐败转向既抓惩治不停歇又抓预防不放松的标本兼治,要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机制“一体推进”。2019年3月29日,勘探分公司召开2019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黄勇?摄十九届中央纪委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作为国有822020/01中国石化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职责才能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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