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承德县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5-01 13:0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承德县2018年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农资打假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管理理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承德县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承德县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


承德县2018年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农资打假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管理理念,就做好2018年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312日至5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种子、农药、化肥为重点的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市场监管、农牧、物价、公安、供销合作社等单位的职能作用,严格农资市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确保不发生因使用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因农资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通过这次整治行动,实现四个100%(即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检打联动到位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二、整治重点

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检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加强大案要案查处。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以及城乡结合部、游商游贩、互联网领域、菌、蔬菜、生产基地以及无证生产种子违法行为等监管。

种子。以杂交玉米种子为检查重点。一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超范围经营、应备案而没有备案、包装标签不规范、无标签散装种子等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未经国家批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实验、制种、销售、种植等行为。四是严查以淘汰品种假冒新品种和侵犯品种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玉米、蔬菜品种相关指标的抽样检测,开展品种来源清查,进一步落实品种淘汰制度,清退不合格种子。五是严格种子档案管理,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检查,督促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依法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以全县各乡镇为重点。

农药。以高毒、高残留农药为检查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未登记农药成分和农药有效成分不足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证生产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标签标识改变防治对象、扩大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农药经营台账的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两帐一卡”制度,100%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以全县各乡镇为重点。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料、床土调酸剂、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以全县各乡镇为重点。

三、工作职责

为确保全县春季农资打假整治行动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牧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场监管、农牧、物价、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各部门职责如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资经营主体监管,对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虚假广告等假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开展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推进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县农牧局:负责种子、农药的监督管理和种子的质量检验工作,加大质量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县物价局:负责规范农资市场价格,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农资市场价格稳定。

县公安局:协助成员单位对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各单位做好日常巡查,保障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对涉嫌经济犯罪的要立案侦察,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者的暴力行为。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发挥主渠道作用,要创新农资供应模式,推广农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实行集约化、规范化经营,积极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积极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协助农牧、市场管理部门严格农资广告的审查、监测、检查,严厉打击利用广告对农资产品的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属地交通便利、情况熟悉、时效强等优势,突出抓好本辖区内种子市场监督及农资打假检查工作,特别是监督检查无证生产玉米种子行为,采取有力措施,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抓好春耕播种之前制种排查工作,发现苗头,重点监控,坚决遏制私繁乱制事件发生。

四、方法步骤

此次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312日开始到5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12日—318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舆论宣传工具,发挥乡村广播、电视、宣传单、板报栏、标语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农资打假保春耕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319日—5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拉网式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实施重点监控,做到横向倒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阶段(520日—5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责成专人,将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2018531日之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举措

根据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农牧、公安、供销社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职能分工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大对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把农资经营准入关,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需要审批、审定、登记的农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农牧、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对已经发放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登记证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经营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加大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查处力度,对无证生产种子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一经查出,最高标准处罚;对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积极引导农资企业和经营者建立自律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和留样备查制度,落实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和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二)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以农资批零企业、经营门店、摊点以及农机经销点为重点,围绕市场主体资格、产品许可证号、产品标签标识、产品购销渠道、产品价格、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四查”:一是严查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主要检查许可证、登记证及营业执照;二是严查仓储、配送、营业场所,主要检查经营场所、库房和异地租用库房存储的农资商品,重点核查农资来源、有效期限、质检报告及合格证,必要时进行抽样检验,防止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三是严查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是否属于无证产品,是否存在标识欺诈;四是严查计量,主要检查农民反映强烈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的定量包装净含量不足的计量欺诈行为。要充分建立农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机制。在春耕旺季,对举报投诉的农资案件要优先受理,及时查处和反馈。

(三)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净化农资市场环境。依据《产品质量法》、《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赋予的执法手段,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针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认真梳理线索,深挖源头,对大要案要采取联合办案的形式重点查办,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进农资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市场监管、农牧、供销社等部门要协作配合,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分类管理,增强农资市场诚信引导作用。要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加强培训,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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