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赤城县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总体安排部署和我局2018年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县安监局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8年第一季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赤城县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总体安排部署和我局2018年第一季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18年第一季度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于1月中旬进行,所有检查工作于3月20前全部完成。
二、抽查对象
按照赤城县和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在我局第一季度监督检查计划内的所有企业中,随机抽取30%,作为本次的检查对象。
三、执法人员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在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其中每家企业随机抽取两名。
四、抽取方式
根据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细则》要求,将所有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固定编码(附表1),采用我局《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系统》,先从全体执法人员在随机抽取三名监督人员,然后从抽查对象名单中随机抽取一个企业作为监管执法对象,然后再从全局执法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两名执法人员,被抽取监管执法对象要与执法人员一一对应。
抽查完成后,所有监督人员和执法人员在备案表签字确认(附表2)。
五、抽查内容
根据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按照相应的行业类别分别进行。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等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六)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七)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超期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提升系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露天矿山是否分台阶开采;尾矿库是否超设计标高运行、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排洪设施与设计等情况。
(八)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检查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擅自改变工艺、原料等行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涉氨涉氯化学品的装置和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和监测报警设施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文书编制
双随机抽取时,按抽取顺序形成《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结果》文书,检查时形成的执法文书编号要与该文书编号一致。
按照“一抽到底”的原则,采取“抽取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方式,由抽取到的执法人员编制检查文书,检查文书与《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结果》文书一起,经执法人员签字后归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全体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决完成执法任务,做好检查全过程记录,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现场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责任。坚决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和“四个一批”。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的不属于我局职责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