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赤工信(2015)8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行政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赤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赤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三
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赤工信(2015)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行政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结合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经济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严密组织,完善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
成立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墙改办。田树海任主任,郭晓林任第一副主任,刘兴任副主任,卢晓辉、赵旭光为组员。
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一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五、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立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的权力。
六、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各企业、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其他兄弟单位的先进安全管理思想,逐渐形成的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为我所用安全管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
七、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按照新安法规定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规定。第二,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般事故罚款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较大事故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重大事故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特别重大事故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一千万元至二千万元。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等。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