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怀来县加强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5-01 11:1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怀来县加强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面上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怀来县加强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怀来县加强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怀来县加强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面上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冀扶办发〔201433号)、河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扶持的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对全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帮扶和扶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扶贫工作建档立卡的基础上,通过对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摸清帮扶需求,进一步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以达到对全县贫困人口的全面扶持。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标准

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二)规模控制

根据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测算的贫困人口规模,严禁随意扩大。

(三)立足实际

对贫困户的识别,要立足实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

(四)精准纳入

结合当地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进来,确保将最贫困的户纳入帮扶范围。

(五)严格程序

识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程序进行,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弄虚作假,注意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二)工作步骤

第一步:规模分解。根据分解到乡镇的贫困人口规模,各有关乡镇进行贫困人口识别。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2015922日前完成)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20151010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结对帮扶方案。对识别出的贫困户要落实帮扶责任人,做到帮扶贫困户全覆盖。县、乡两级政府将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做好对贫困户的扶持。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201510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和《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由省扶贫办统一样本,由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20151030日前完成)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政府指导下,各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户登记表》录入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20151110日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录入的信息数据在20151120日上传至河北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省扶贫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201512月底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贫困人口包括扶贫对象、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实际补贴超过2736元的五保、低保农村人口不纳入扶贫对象。

四、对贫困人口实现全面扶持

(一)在资金扶持方面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全省扶贫攻坚工作力度的意见》(冀发〔201320号)要求,政府每年拿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的资金进行扶持,省给予一定补贴。

(二)在社会帮扶方面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实施扶贫帮困“春雨行动”的意见》(冀字〔201426号)要求,各乡镇要引导基层党组织、民营企业、志愿者通过结对帮扶的形式,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在“医、房、学、业、保”方面的突出问题,不让一个贫困户在全面建设小康路上掉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政府要求,县政府成立了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民政、财政、农业、统计、农工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明确具体职责,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扶贫开发具体工作。

(二)开展动员培训

县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扶贫工作动员培训会,对贫困人口识别、帮扶、扶持和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的每个农户,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明确责任分

县非贫困乡镇贫困人口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面上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制定、业务指导等工作。各乡镇负责贫困户的确定并组织做好贫困人口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对贫困户要落实帮扶责任人;建档立卡信息采集数据由县扶贫办汇总后报省扶贫办备案。

(四)规范操作程序

贫困户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切实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五)抓好保障工作

各乡镇可根据分解贫困人口的数量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制、数据信息采集等方面的支出,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严格完成时限

按照“县抽查、乡镇督查、村核查”的方法,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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