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以及《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关于在全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在全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以及《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更好的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从更高起点上开创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现就在全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总要求,以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市领先行列为目标,以满足全区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际需求为导向,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治专业人员运用真实、具体的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努力为万全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着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典型案例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期盼,积极健全“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以案释法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资源集约,优势集聚,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同步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坚持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善于利用公共活动场所、公众服务窗口和大众传媒,善于依托“法律八进”主题活动,不断推动以案释法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扎根。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到2016年10月底前,区内所有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以区为单位建立常用法律知识、常发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库,以案释法活动覆盖各类机关、镇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媒体定期公益性发布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社会知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
四、主要措施
1、建立普法需求分析研判制度。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完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社情民意,动态掌控社会普法需求,并以需求为导向指导以案释法的全面开展。各执法、司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在注重听取和收集不同人群法律需求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加强案例分析,每季度定期开展研判,找出典型性、规律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并于每季度末向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2、建立面向社会的以案释法制度。各司法执法部门要选取典型案例制作形式生动的宣传资料,结合青年普法志愿者“三助三行”等活动载体,广泛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百案说法”宣讲等主题活动。每部门每年至少开展2场较大规模的“法律八进”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司法执法部门可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和农民工等不同群体,选择合适的案件,充分利用听证会、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开放日、审判白皮书以及巡回办案、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生效文书统一上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面,通过公开审理办案让群众受到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要积极动员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与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挂钩结对,定时定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以案释法是利用身边或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要建立以案释法筛选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重点选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费维权、食药品安全、婚姻家庭等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要通过普法网站、法治宣传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典型案例的发布内容包括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通过以案释法,让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了解案件审理、办结的情况,彰显行政、司法、执法部门不断推进司法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公正司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中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每月定期以专题形式发布典型案例,形象还原案件事实,正确引导案件解释,加大以案说法力度。
4、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要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办事指南,净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服务效能,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推动以案释法制度的全覆盖,增强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年内区法宣办要建立微信、微博等公众普法平台;区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探索建立微信、微博等公众普法平台,并每半年在区级新闻媒体制作以案释法类法治节目(栏目)不少于1期。
5、建立普法典型案例库制度。区法宣办要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工作,每季度向各司法执法机关定向征集收集以案说法案例,鼓励和引导各类影视制作、文学创作团体等对入选案件共享共用,自行改编,丰富以案释法表现形式。要进一步规范案例收集标准、收集方式,广泛收集整理普法案例、视频等资料,并逐步建立普法案例库、案例视频集、普法产品菜单,不断增强以案释法产品系统性。要牵头组织开展年度典型法治案例、法治事件、普法产品(创意)的征集、评比、汇编工作,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6、建立以案释法志愿服务运行制度。各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登记注册、系统培训、宣誓上岗、交流反馈、评估考核等普法志愿服务相关制度,形成参与社会化、管理网络化、培训专业化、监督常态化的普法志愿服务运行体系。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普及化的以案释法志愿服务激励制度,通过选树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奖励、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司法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从事普法志愿服务的社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以案释法志愿服务的能力水平。
7、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选择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和开展送法进课堂、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机关、送法进镇村、送法进单位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介绍执法情况释疑解惑,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区每月宣讲典型案例不少于1次,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每半年不少于1次。
8、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定期编辑、推出各类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定期编辑典型案例,做到“有案情、有法理、有分析”,并向社会各界免费发放。通过典型案例的编辑整理,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典型案例指导执法实践,规范行政、审判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中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及法律实施不统一的尬尴问题,警示和规范内部工作环节,宣传和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年内,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向区法宣办上报编印整理的典型案例不少于5例,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少于2例。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区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区法学会、区法宣办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以案释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法宣办具体负责以案释法制度相关工作的部署、指导、督查、协调等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以案释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也要成立以案释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
2、强化协调沟通。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围绕以案释法制度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
3、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普法讲师团及普法联络员、普法信息员等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工作,开展集中教育、跟班带训、岗位锻炼,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实战能力,进一步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