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为坚决遏制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县局制定了《张北县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张北县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张北县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县局制定了《张北县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风险管控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监管,完善风险管控机制
1.从源头抓起,严把准入标准。各乡镇要结合创建安全发展城市要求,强化源头控制,积极探索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强规划之间的统筹与衔接。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要配合住建、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城乡规划和用地控制,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准入门槛,推动 “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立项阶段部门联合审批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项目严格审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进入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2.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风险辩识分级管控标准。按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辩识分级管控标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辩识分级管控标准》规定,结合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张北县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最危险,依次降低),针对风险等级,将风险点逐一落实分级管控责任,明确管控重点和具体管控措施,逐步构建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
3.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以危险化学品重点乡镇和化工园区(集中区)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库区为重点,加强指导、督促和帮扶支持,努力提升基层安监部门监管水平。加快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等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明确其监管职责,提升园区监管水平。加大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的工作力度,建立并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重视和发挥技术支撑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引入第三方实施专业化监管。
4.突出重点企业监管。各乡镇要在深入总结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的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依据相应标准,将企业逐一划分出A(高危险等级)、B(较高危险等级)、C(中危险等级)、D(一般危险等级)四个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A、B两类企业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剧毒及易制毒、处于城市建成区的生产经营企业、油库等,加大监管监察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二)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5〕16号)要求,对企业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系统排查,并分级建档,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市级核查、县级排查、乡镇巡查和企业自查的工作机制,实施不间断的滚动排查治理隐患,健全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安监部门以国家安监总局《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河北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为依据,进行对标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大中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乡镇和中省市属相关企业要结合全县创安工作安排,危险化学品企业要100%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通过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全县要和中省市属相关企业要推出1-2示范企业,用典型引路,引导其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提升重点环节自动化控制水平。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检测报警联锁控制系统。所有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否则一律不予审批;现有企业化工生产装置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产许可,一律停产实施改造。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系统梳理重点行业不适宜或禁止人工操作的岗位,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继续推广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大型重点企业全面推行HAZOP分析,指导企业加强风险防控。
4.加强特殊作业管理。一是加强《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宣贯,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确保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员工全覆盖。二是企业要依照规范和标准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严格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三是将违规特殊作业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严厉打击特殊作业环节中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对3人以上的特殊作业,要严格审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杜绝未批先干,严肃违法违规行为及事故查处。
5.严格承包商管理制度。一是企业要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纳入企业事故管理。企业选择承包商时,要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生产业绩,及时淘汰业绩差的承包商。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证入厂。二是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承包商要确保作业人员接受了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与作业相关的所有危害信息和应急预案。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6.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一是深入开展经营企业专项治理,坚决取缔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取缔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的零售点。二是积极配合公安、食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烟花爆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始终保持“打非”行动的高压态势,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
7.强化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在用管道及其安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现状安全评价;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全面推行管道完整性管理,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督促在建、拟建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严格履行国家、省市有关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的设立、审批、建设和验收等安全规定;督导相关部门和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尽快完成管道项目的竣工验收。
(三)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要求和河北省安监局《河北省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安排,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1.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和省局安排,绘全县以及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2.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分级管控、公告预警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聚焦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管理与监管责任,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
3.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1)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物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一律停止使用;(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应对企业试生产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确保试生产安全;(3)通过定量风险评价方式进行安全评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个人和社会风险值超过相关限值标准的,必须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其中周边有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交通、商业、文化、旅游以及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风险不能降低的,采取停产整顿、转产、搬迁、关闭等强制性措施;(4)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5)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6)自2016年7月1日起,所有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按特级动火进行升级管理,鼓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动火等特殊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监管;(7)采用新工艺、新配方的企业必须开展反应风险评估,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8)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可研究将所有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仓储经营单位的仓储操作纳入特种作业管理。
(四)健全完善救援体系,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1.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重点乡镇和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指挥、组织调动、装备配备、专业训练、后勤保障和辐射周边服务等功能,提升抢险救援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对预案的审核把关,突出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企业处置事故的能力、技术和方法。加强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及时将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资等信息资源纳入数据库。强化应急响应,确保在第一时间能够迅速调动队伍、专家、调集装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的能力。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加强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提高一线员工应急处理能力,使员工能快速反应处理故障或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初期阶段,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3.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参与县政府组织的较大、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单位落实整改,对危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实施省级挂牌督办,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今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要结合近期集中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和全县危化、烟花行业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治理,狠抓工作落实
各乡镇要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突出重点难点,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辖区企业安全风险,排查出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和隐患,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抓紧组织推进,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取得实效。中省市属相关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建章立制,确保工作实效
各乡镇要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通过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解决改变当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治理不彻底以及屡查屡犯的问题;要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和中省市属相关企业《实施方案》请于8月16日前报送县安监局,在执行过程中有好的做法、经验和建议,请及时报送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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