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17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报告】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政府二〇
一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7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家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下花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下区发〔2017〕1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加快建设“山水花园.智慧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坚强的法治保障。“到2017年年底,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基本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的阶段性任务已圆满完成,现将我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有力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区政府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明确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乡(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印发了《2017年下花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并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区政府始终把简政放权作为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依法释放改革红利。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精准放权、精确落地。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2017年,我区先后印发《关于衔接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关于区政府部门再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和《关于2017年第三批取消、下放和调整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四个承接文件,相继衔接国务院、市政府指定地方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333项。截止目前,我区共衔接国务院和省、市取消、下放和调整权力事项964项(取消191项,下放212项,转为日常管理134项,暂停34项,前置改后置134项,调整259项,下放经济管理权限30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区进一步加强对于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规范,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并探索制定了下花园区中介服务行业评估管理办法,待成熟后将予以出台。
二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我区对清单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印发了《下花园区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10号)。按照该方案的要求,2017年11月底前我区相关清单已全部建立,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完成公示。我区按照《下花园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了《调整完善禁投产业目录清单的实施方案》,在此方案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国家、省产业政策,在结合我区实际的情况下制定了《下花园区禁投产业目录清单》。以上事项,均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对清单内容和形式进行完善。
三是优化政府组织机构,推进组建行政审批局。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花园区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建设方案审核意见的函》(张编办函字〔2017〕9号)文件精神,我区行政审批局于2017年4月28日成立。审批局推行“一章审批管审批”的运行模式,有效解决了“权力碎片化”问题。通过“一枚印章管审批”和“内部流程再造”,建立“车间式流水线”审批流程,打造“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政务服务新平台,实现“让材料和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目标,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提供了更加规范、精细、高效的政务服务。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全面推行统一受理、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受理单、审查工作细则、服务指南、服务承诺、公开公示、一次性告知、追究问责等一系列制度。
四是完善宏观调控制度建设,转变政府投资职能。我区在年初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全面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向区人大提交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同时,持续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协调解决了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组织了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我区根据市调整、发布的《张家口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在结合我区实际的基础上,修订、发布了《下花园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
五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多证合一”。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我区将企业注册登记作为改革的破题之举,率先推行“三证合一”制度。此后,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现已将社会保险登记证、公章刻制备案等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范围,实现了“二十三证合一”。今年以来,我区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85个,注册资本20.4亿元,同比去年市场主体增长24.6%。同时对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行了完善,自2017年3月1日起,在整个辖区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了市场主体的退出程序便利化、申请材料简易化。截止目前,全区共计183户企业个体通过简易注销完成市场退出。
六是落实文件要求,筹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我区起草了《下花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予以印发,同时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下花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确保我区社会大局安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17年我区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等活动,对政治安全领域、乡(街)矛盾等领域进行了排查。通过对重点人员进行管控、行业场所进行管理、重点行业单位安保检查、加大危险物品管理力度、加强日常巡逻防控等手段,积极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为确保我区企业安全生产,增强企业应对突发问题的能力,我区成立了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按要求做好预案修订、评审及备案工作,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截止目前,我区已为46家企业进行了应急预案备案工作。集中组织了蓝鲸泛海酒店开展的模拟火灾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京张高铁项目董家庄隧道进口瓦斯突出事件应急演练、下花园发电厂脱硝系统液氨泄漏应急演练等多场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八是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和发展社区服务和社会求助服务平台。我区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彻底梳理,编制并公开了相应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对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按照省、市统一要求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和子项设置,简化重组行政审批要素、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和细化量化行政审批裁量标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要素、流程和裁量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根据张家口市关于购买服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区制定了《下花园区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将政府购买服务编入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并及时按要求向市里报送有关情况和报表,提高了我区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我区政府调拨、筹措资金用于扶持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在社区便民服务大厅设置饮水机、雨伞等便民物品,积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促进了综合服务能力的提高。2017年,我区举办的义诊、健身、咨询、文娱等便民活动共计百余次,受益群众达万人。2017年,我区为266户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申请廉租房,为1520户低保户发放低保金,为41人办理医疗救助,为辖区853名80岁以上老人办理高龄补贴,为190名下岗失业军队退役人员进行二次安置。我区民政救济工作进一步完善,关心孤寡老人、残疾人、优扶对象、特困家庭等社会弱势群众生活制度得以全面落实。在重大节日来临之际,为困难职工发放米、面、油等慰问品,积极开展金秋助学工作。社区劳动保障水平持续提高,2017年积极推进求职登记办理、劳务输出、本地就业等工作,基本杜绝了零就业家庭的出现。我区针对部分群众下岗失业、患病、上学、突遭变故等临时困难,在严格救助手续的基础上,尽量简化程序,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全部由财政直接拨付银行个人账户,确保困难群众及时拿到救助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的作用。
九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贯彻上级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配套制度。不断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突出环境监察工作重点,抓好重点企业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情况,确保企业污染防护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快速、严格抓落实。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危险化学用品、畜禽养殖、放射源、矿山采选企业尾矿库运行状况、管理情况等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快速解决。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017年,检查工业企业16家,建筑工地13处,货运车辆500多辆,化解环境信访问题11起。对于相关的执法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草拟了《下花园区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调查并严格追究责任,待会议通过后将正式实施。
三、强化制度建设,行政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区政府和各部门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张家口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把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不得提请政府审议,政府不得作出决策。坚持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按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区政府和各部门已完成对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经清理后,下花园区各部门及各乡(街道)没有修改、拟修改、已宣布失效以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下花园区政府、政府办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7件。相关清理结果已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并于2017年12月29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完善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区政府制定并严格落实《下花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办字[2017]39号),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同时,要求各部门同步出台了该项规定。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健全了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选用优秀律师担任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在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提供司法建议,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我区46个行政村、12个社区都配备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部为律师、公证员和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全区定制了统一的法律顾问信息公示牌,做到了“一村、一社区、一顾问”全覆盖。2017年,我区项目中涉及全市重点项目的共计13个,当前已对其中5个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余8个项目也完成了对相关情况的调查。我区非常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的建设,认为重大行政决策做出后,决策机关应当适时跟踪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决策后评估,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也很必要。我区强化监督检查,对于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必须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及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还应当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努力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精神,我区依托党校、专职法律人员等开展岗位培训,加强执法人员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了综合执法。加强了城市管理执法配套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使我区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科学实施,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区印发了《下花园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下政[2017]14号)。为了加强对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花园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协调全区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为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区建立并落实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联络员制度、工作进度周报告制度、督查通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定期向市法制办报送我区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我区还通过区电视台、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手段,对我区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宣传和公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是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完善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当前我区主要执法部门均已完成“两法衔接”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了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2017年下花园区两法衔接平台的运行情况良好,我区有行政处罚类案件的单位均已将案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截止目前,我区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060件。“两法平台”的运用,使得部门之间配合更加紧密,防止了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现象的发生,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理念的落实。
四是大力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查监督。我区以执法人员和执法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我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一方面,我区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完善相关培训制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增强法治、程序和人权意识等途径,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另一方面,我区从健全执法相关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健全行政执法告知、听证、集体讨论、罚没收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全面推进了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我区全面落实,我区对辖区内29个执法部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单位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对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内容进行规范,对本单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继续进行修订完善,并建立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我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工作非常重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除此之外,我区还以重点部门必查,一般部门抽查的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执法检查遵循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情况和相关执法案卷规范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全年共组织检查6次,涉及部门42个,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即刻改正,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区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进入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颁发行政执法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和国务院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核发并经当地政府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现在我区持省政府执法证人员311人,持国家部委执法证人员66人。全面清理不在岗不合格执法人员,共清理相关人员9人,现已完成清理工作,并已实现对全区持省政府执法证人员的动态管理,将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版块进行了公示。
六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区从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六方面入手,依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有关工作,目前,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机制基本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
七是健全干预执法活动记录制度,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我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均大力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要进行记录,并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为改善执法条件,我区加大对执法装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按照经济发达程度和人口比例,依据各执法部门权责,对基层执法人员、执法经费、执法装备等进行规划。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将我区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各执法部门编入年初预算项目库,我区财政保障执法经费及时、足额拨付。我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依据中央和我省文件发布的收费项目,按照“核旧领新、票款同行、以票控费、以票控收”的票据管理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使非税收入全部上缴非税收入专户,杜绝坐收坐支、以罚代管、靠款养人的现象。
六、加强层级监督,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形成区政府办与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和区人社局的沟通协调机制,将涉嫌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公务员相关情况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社局通报。
二是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防止权力滥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设受理、审查和办结三岗,审批过程中采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实现窗口与互联网在线共享审批,窗口受理材料,网上审批。办理过程、申办材料、办理结果等全过程公示。以推进审计全覆盖为要求,注重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持续跟踪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推动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此外,严格依照法律和党中央规定,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完成审计项目22项,查处违规资金249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688万元,加强国有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核减工程造价3058万元,为国家建设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我区党委对本辖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党组(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负责强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区政府自觉接受区党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对我区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区政府每半年向区党委、区人大、区政协报告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2017年,我区共接到人大交办案件60件,接到政协提案63件,现已全部办结。我区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司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进行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我区设立区长信箱、区长热线等民主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我区还要求各行政部门设立并保障本部门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畅通,对涉嫌违法的行政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处理。2017年我区共接到群众反映问题51个,其中情况属实确需解决的40个,现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对我区行政行为进行民主监督的基础上,我区十分重视对网络监督途径的运用,根据市里要求,我区扎实开展落实网评引导等基础工作,及时组织并指导区级网评员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敏感话题开展转发评论工作,2017年,共发布网评文章157篇、各类专题网评1837条,对上报送舆情信息348条。按照市里要求,我区建立并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我区网络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我区实行每日舆情监测,在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时间节点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今年以来,共监测处置负面舆情60起,向区领导报送舆情信息专报17期,向涉事单位下发预警通知60次,未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我区行政机关能够做到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对各种舆论监督问题进行及时核实、回应。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更好开展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我区出台了《关于印发下花园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下政办[2016]21号),加强对我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抓好网上宣传,积极引导舆论走向。我区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制度。确定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刘亚杰同志为政府新闻发言人,做好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工作,对热点敏感问题进行舆论引导,对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应。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我区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断推进对我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如加大对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五是完善行政纠错问责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我区出台了《下花园区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待会议通过后将尽快予以印发。对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明知决策错误,未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实施决策、对应由本人做出的决策进行推诿或拖延,不做决策的行为,坚决按照该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区委制定的《下花园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文件精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不履行“两个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七、维护群众权益,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当前,我区继续按照《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方案》,提高我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7年,我区未发现突出社会治安重点问题,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5起,化解率到达100%,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同时,我区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社会治理工作,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我区通过畅通信访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构建并不断完善我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建设,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多渠道、全方位的保护。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系统内部进行“层级监督”的“过滤网”和“稳压器”,能够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我区对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十分重视,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开展我区行政复议工作。2017年,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受理案件2件,收到市政府法制办转交行政复议案件4件,全部经过集体讨论并向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后予以答复。我区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方面的应诉工作,健全区政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程序,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制办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有关行政复议的行政案件,做到有诉必应。2017年,我区共参与有关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
三是完善行政调解、加强对仲裁工作的规范指导制度。我区充分利用“三位一体”大调解的纽带作用,在区、乡(街)、村、居委会、政府各职能部门全面铺开,整合全社会力量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区直具有调解职能的政府行政部门,都建立了调解室,成立了调解组织,明确了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并对本系统的大调解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当前,我区完善了行政调解机制,规范了行政调解程序,强化了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功能,我区行政调解的作用得到了充分显现,有效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此外,我区加强了对仲裁工作的规范指导,提升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我区紧紧围绕着把下花园建设成为平安和谐社会这一总目标,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以“创人民满意”为重点,在全区上下形成了人人想平安、个个建平安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区法院、司法局、各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同时不定期选派干部到区信访局“三位一体”联合接访中心,协助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
五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我区对信访工作程序,完善信访听证、案件评审评议、信访群众依法引导、案件依法终结备案等制度和办法进行了规范,优化了传统信访途径,建立并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并对信访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追究。今年以来,我区共受理国家、省、市转交办来信来访87件,其中网上信访30件,目前已办结29件,办结率达96%。本辖区自行受理来信来访665批,其中个体访516件,集体访149起,赴省集体访1起,进京到敏感地区上访6批。截止目前,我区共办理信访628批,办结率达94%。同时,我区严格实行诉访分离,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对信访投诉请求进行分类处理。
八、重视学法用法,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要求。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推进处级领导干部积极学法,将《宪法》及与市场经济、维护稳定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落实中心组法制讲座制度,选派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当前已取得良好效果。抓好科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学法工作,把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区委组织部、区党校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完善考评体系,区委组织部将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纳入领导干部考评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区政府今年举办了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了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2017年,我区建立并落实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把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考核测试,优化公务员录用考查测试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我区出台了《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下区办字[2017]32号),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查把关作用,对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
九、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突破,但与上级法制部门的总体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落实和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乡(街道)、各单位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标不明、任务不清,认为法治政府是宏观的,是形而上学的,在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职责上不积极不主动。二是行政依法决策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时存在空有规则而实无执行的情况。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制度没有正常运行和发挥作用。三是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但乡级执法存在人少事多,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多等问题,并且工作人员普遍没取得行政执法证。这与改革趋势相矛盾。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有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的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有的认为法制机构人员基本没什么事情,常常被安排其他工作。五是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家口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下花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检查,从而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执法腐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指导。
四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全面建成法治政府,实现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仍任重道远。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努力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为我区建设“山水花园.智慧城市”的奋斗目标和努力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