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方案】康保县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01 08:35: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康保县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促进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全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康保县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文化方案】康保县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康保县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促进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发展,切实做好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创建达标及评估验收工作,根据《张家口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字〔2004101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语委〈张家口市迎接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10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以评促改、以改促建,努力提高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顺利通过省评估验收。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决定成立“康保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计划制定,各种资料准备和整理,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政策咨询、工作指导。

三、验评范围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创建达标和评估验收的范围是: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达标和评估验收工作,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涉及组织、宣传、人事、财政、教育、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新闻宣传、旅游、交通、商务、城建、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工商、税务、银行、保险、城管、技术监督、劳动保障、档案等各个部门、行业和单位及15乡镇

四、验评内容

创建、评估的主要内容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具体包括语言文字的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方面。其中:

(一)综合管理

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制建设、宣传工作。

(二)普及普通话

重点是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普及普通话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措施以及公务员、教师、中小学校学生、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解说员、导游员、话务员、窗口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三)社会用字管理

重点是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规范用字相关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出版物、影视屏幕、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的用字情况。

评估内容主要是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评估总分值280分,三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是:总得分必须达到“评估标准”中总得分70%以上,即196分以上。

五、目标要求

要将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与创建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通过普法宣传、规范管理、推广普及普通话等基本措施,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确保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通过省、市语委的评估验收。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康保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划分的任务,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受罚”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城市语言文字创建达标工作任务。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53月上旬)

调整康保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为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成立县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及迎评办公室,筹备召开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动员大会,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目标。

第二阶段:动员实施阶段(20154月上旬—5月中旬)

1.召开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动员大会。县政府与各机关、单位、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签署《康保县创建河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城市目标管理责任书》。

2.各机关、单位和行业系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责任单位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意见及达标创建迎评工作方案,向下属各单位分解任务,建立并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并于415日前将机构、人员情况和方案报县迎评办。

3.各责任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确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工作专干,具体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协调工作,督促完成目标任务。及时建立收集工作档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县语委举办的语言文字工作培训。

4.加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媒体和窗口行业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力度。县级所属公务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要进行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42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4月底前完成培训测试任务,各单位培训测试率要达到80%以上。

5.各责任单位设立永久性的宣传标语牌,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县政府所在主要街区设置2块大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各单位和各学校要在单位内部设置3个以上制作规范的宣传标语牌或提示牌。

6.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工商局、民政局、城建等部门参与,对城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集中清理户外悬挂的不规范广告、标语等。对照《河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及《康保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主要任务分解》组织力量逐条检查,逐条落实整改。5月底前,完成辖区内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自评阶段(20155月下旬)

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分解表》及《标准及细则》,组织力量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过程性工作的资料留存,各类可视文件资料(包括图片、录音、录像等)积累建档,为规范齐全的档案整理工作奠定基础,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期间,邀请市语委语言文字管理干部和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相关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完成情况;工作制度、措施的建立健全情况;自查辖区文字资料及街面广告、标语、招贴画等不规范用字清理情况。自查自评要坚持以查促改、以评促建,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无死角,检无遗漏。自查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写出自查总结报告、迎评汇报材料,报县迎评办。6月上旬,县语委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收集整理各部门及单位的自查、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以县政府名义撰写县级自查自评报告。根据摸底情况确定备查单位,指导备查单位做好完善和整改提高工作。

第四阶段:预评估阶段(20156月上旬)

县政府、县语委配合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团长、部分语委成员、语言文字专家组成的评估团,按照市政府正式评估的操作办法和程序进行模拟预评。预评期间,邀请市语委专家将进行现场指导。预评后对有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阶段:申请评估阶段(20156月中旬)

1.在自查自评确认基本达到《标准及细则》的要求后,向市语委提出认定评估申请,并于20156月底前将自查总结材料、自评报告、整改措施、评估申请一并报市迎评办,迎接市检查验收,对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专家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检查落实整改。

2.迎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

3.开展第十八届“推普周”系列活动;参加全县中小学生及社会各界书法爱好者规范字书写比赛。

4.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县政府检查组的整改意见,对本辖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县语委办。

5.各部门、单位报送语言文字工作成果展板。

6.受检单位接受县政府对语言文字材料和环境布置情况的检查,进行整改,并报送自查自评报告。

第六阶段:进一步完善工作,准备迎检(20157月)

汇总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形成康保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接评估的总结和自评报告,全面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做好迎接省、市评估团对我县城市语言工作的评估。做好对评估验收的组织、接待等各项工作。制定正式迎评工作日程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达标迎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组织迎评工作。各责任单位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安排部署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要积极配合、统筹规划、协调运作、抓好落实,在做好达标创建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督查、整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

各责任单位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和迎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全面完成《任务分解表》规定的任务。县党政机关大院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各自办公室负责落实。主要街道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县城管局检查落实,教育、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配合。县属各学校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检查落实。县广播电视台按照自己的职责,做好新闻单位的用语用字整治规范及环境布置等工作。服务行业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工商局牵头检查落实,城管局、工信局、城建、旅游局、文化局、卫生局等部门配合。县语委负责达标迎评的指导、协调、组织工作。

(三)严格工作要求

语言文字工作量大面宽,涉及部门行业很多。为了保证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和高水平达标,通过验收,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明要求,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做好达标创建及迎评工作。要建立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创建月报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在4月至7月期间,每周向县语委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语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部门联系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县政府、县语委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及主要领导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四)保障经费投入

县财政部门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划拨到位,确保语言文字工作正常开展。设立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专项经费。有关部门和各责任单位都要投入必要经费,保证本单位、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创建达标及迎评工作顺利进行。

(五)强化舆论宣传

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并增强迎查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县广播电视局、县广播电台、县公众信息网等要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和方案,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及时刊播有关创建达标的工作信息、语言文字知识及达标迎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创建达标和评估验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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