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高阳县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30 17:4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高阳县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保定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最大限度减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高阳县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高阳县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文完整)


高阳县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保定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编制目的

最大限度减少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拥挤、踩踏伤亡事故中的人员伤亡,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迅速疏散人群,及时开展救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所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主要包括:

1、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2、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3、各种游园、灯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活动,体育赛事、纪念庆典活动中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4、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分别适用县政府制定的相应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则;依法处置、职责明确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依靠科学、反应及时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高阳县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公安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公安局,同时下设情报信息、事故处置、新闻宣传、政策法规等4个专门工作组。事发地乡(镇)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主要领导为现场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指挥或成员。

()职责分工

县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县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落实市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负责对全县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指挥,决定采取救援、疏散、交通管制等重大措施;负责审定新闻报道意见和宣传报道口径,对县内新闻报道稿件审核把关;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现场指挥部,直接参与现场指挥。

县指挥部办公室:县公安局政委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综合整理情况信息,拟定决策建议,传达指示和命令,协调各专门工作组和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县指挥部的授权做好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

情报信息组:成员单位有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文广新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明确一名主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搜集节假日期间大型购物场所、公共复杂场所及大型活动中人员聚集密度、环境复杂状况等安全事故隐患的情报信息,及时报告,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事故处置组:成员单位有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交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明确一名主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领导指示,研究、拟定现场紧急疏散,救援的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新闻宣传组:成员单位有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电视台。县委宣传部明确一名副部长任组长,县文广新局、县电视台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事故提出宣传报道意见,拟定报道口径,指导和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

政策法规组:成员单位有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局。县政府办公室主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县公安局主管局长任副组长,负责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落实县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

()应急力量

县指挥部事故处置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安全事故的级别建立相应数量的应急处置队伍和装备,明确由不同层次的领导带队,保证各个级别事故的有效处置。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信息监测与预警支持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情报搜集途径,采取多种手段获取及时可靠的情报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实现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对所搜集的情报要立即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为判断预警级别提供决策依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获取的各方面情报,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确定预警级别,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将预警信息通知有关乡()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圾).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代表色分别为蓝,黄、橙、红。

Ⅳ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10,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5,有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Ⅲ圾预警。

Ⅱ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3,场地存在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环境复杂,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2,场地的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较多,环境非常复杂,有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为I级预警。

()预警响应

Ⅳ级预警。接到Ⅳ级预警信息后,按照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搜集情报,加强分析,及时上报;密切掌握事态发展动向,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Ⅲ级预警。接到Ⅲ级预警信息后,指挥部做好一切准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战前动员,开展战前训练;加强值班备勤,随时执行处置任务;密切关注动向,及时掌握情况;视情修订行动和保障方案;加强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Ⅱ级预警。接到Ⅱ级预警信息后,启动本预案,建立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进行救援战前动员,完善行动和保障方案,强化临战训练;救援力量严守岗位,保证指挥通信顺畅;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严密掌握重点地域和重大活动动态;做好人员疏散准备。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I级预警。接到I级预警信息后,指挥人员全部进入指挥位置,指挥网全部开通,确保不间断指挥;各级救援处置力量迅速集结,开赴现场,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打开疏散通道,预留救援绿色通道,控制危险部位。

四、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按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伤亡的程度可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表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

四级:为一般安全事故,死亡不足3人,在市政府指导下,事发地县政府能自行救援的。

三级:为较大安全事故,死亡3入至9人,在省指挥部指导和救援下,市政府及事发地县政府能有效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二级:为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0人至29人,在国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援下,我省安全事故救援力量能够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一级: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国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五、应急反应与处置

()安全事故应急反应

1、四级安全事故。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后,在县指挥部的指导和事发地乡(镇)政府统一指挥下,由事发地政府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处置,其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迅速启动本部门的相应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发生在城区的,必要时可在县指挥部的指挥下,由县公安局和其他各成员单位直接进行现场处置。

2、三级安全事故。发生较大规模的安全事故后,在市政府的指导下,由县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县指挥部组成人员全部一线指挥,县各有关部门、事发地乡(镇)政府全力展开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争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力量和物资的支援。

3、二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与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和分工,调动多方面力量和资源,协调联动,采取措施开展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一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后,在国务院的指挥和支援下,省指挥部、省有关部门和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力以赴投入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及时确定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危害程度。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判断安全事故的原因和严重程度,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要立即报告县政府,根据上报信息,县政府视事故情况决定报告市政府,同时,建立相应指挥机构,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处置措施。

2、制止混乱,及时疏散群众。现场指挥部组织公安、武警部门迅速发布通告,通报公众紧急危险情况,告知公众保持冷静,及时打开疏散通道,迅速、有序疏散现场群众。

3、根据情况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部门分流无关车辆、行人,确保救援通道畅通。根据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和人员拥挤程度,经县指挥部决定,由县政府发布命令,实行区域交通管制,防止人员过度拥挤,确保人员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

4、及时救护,救援。卫生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或送往医院救治。公安、武警部门对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组织力量全力解救。

5、维扩社会秩序。公安部门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在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新闻宣传组提出新闻报道意见,拟定宣传报道口径,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宣传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本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事件妥善处理的原则,注重社会效果,正确引导舆论。

六、后期处置

()后期评估报告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完毕后,县公安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置概况、指挥机制运行情况、伤亡人员救治情况、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市公安局。

()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社会、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强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确保资金、物资的专项使用。

()抚恤与补助

县、乡(镇)两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致病、伤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于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补偿与赔偿

对紧急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交通工具、器材设备及其他物资,在处置行动结束后应及时返还,并给于补偿;不能返还或损坏的,县、乡(镇)两级政府应协调给予赔偿。

七、保障措施

()通信保障

县公安局和各通信企业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制定保障方案,提供技术、设备保障,建立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确保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通信需要。

()应急支援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县安全事故处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队伍,制定保障方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资料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现场支援保障。县安全事故处置成员单位和事发地政府要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保障工作,保证所需机械设备、工具及时到位;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

3、医疗卫生保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医疗救治体系。

4、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技术储备保障

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处置需要,加强本部门安全事故预防处置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公安、卫生等部门和武警部队要加强紧急疏散、紧急救治、救援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其他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预防工作研究。

()物资储备保障

 县、乡两级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救援装备储备库,储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并负责维护、保养和更新,使之处于完好状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储备与保障计划,做好装备器材、救治药品、交通通信工具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宣传教育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公众避险知识的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自救互救常识,培养公众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习惯,增强公众防范风险的意识,使公众能够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有组织、有秩序地活动。

()演习演练

安全事故处置日常工作机构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救援综合演习,检验和提高处置行动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担负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习、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建设水平和处置能力。

()监督检查

由县公安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的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八、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经县政府批准,由县政府印发实施。县公安局应当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对照本预案,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组织制定本地、本系统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访问:高阳县 节假日 安全事故 【安监方案】高阳县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