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3年)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强调整体把握健康状态,注重个体化,突出治未病,临床疗效确切,治疗方式灵活,养生保健作用突出,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健康服务资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规划】保定市徐水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保定市徐水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强调整体把握健康状态,注重个体化,突出治未病,临床疗效确切,治疗方式灵活,养生保健作用突出,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健康服务资源。中医药健康服务是运用中医药理念、方法、技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活动,主要包括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服务,涉及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相关服务。根据《保定市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123号)为加快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抓住我区中医药基础深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两大优势,适应健康保健及人口老龄化社会发展形势,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推动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健康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惠民——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分基本和非基本中医药健康服务,实现两者协调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体制机制建设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
重视传承,注重科技——既注重继承、整理、挖掘传统中医药瑰宝,又注重融合现代科技,丰富和发展服务技术,适应社会发展和中医药现代化需要。
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在全面布局推动的基础上,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面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建立高效运转的管理体制机制,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激发社会需求,挖掘市场潜力,做大做强中医药服务产业。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更加丰富,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服务提供能力大幅提升,群众需求有较大增长,发展环境优化完善,基本建立起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较为完整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每千人中医(含中西医)床位达到0.8张,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5人,把中医药健康服务培育成为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把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构建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较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快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区中医医院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巩固公立中医院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区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综合医院, 成为全区中医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中心,努力成为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第一阶梯单位。完善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区人民医院建立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区妇幼保健院建设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和中药房。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85%以上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村卫生室具备一定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2.创新中医医疗服务模式,拓展业务范围。改革和转变中医医院服务模式,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变化,充分发挥中医药自身优势,着力推动医疗服务重点从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服务转变,建立集医疗、康复和养生保健于一体的全链条发展模式。支持中医医院通过输出技术、管理、标准品牌和服务产品等多种形式与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支持中医医院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管理,实现县、乡中医药人才合理、纵向流动;85%以上乡(镇)卫生院建设 “国医堂”,提供中医全科服务。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
3.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院、疗养院和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和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力量开办传统中医医疗机构。非公立中医院在行业准入、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医保(新农合)定点等方面与公立中医院同等待遇。
4.加强中医药卫生应急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体系机制建设。落实卫生应急体系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中医药参与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重大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体制机制,确保反应迅速,充分发挥作用。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5.加强中医养生保健体系建设。强化中医医院治未病能力建设,打造区域治未病服务龙头。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化治未病中心(科),提供规范的治未病服务;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供简便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共同发展的“治未病”服务体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人才、技术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撑。
6.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相结合,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传媒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和高尚精神追求。
(三)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7.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推进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以自营、参股、合作等多种方式与养老机构形成“医养一体化”服务。鼓励养老机构自身设置中医医院或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所。
8.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开展老年病和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专业便捷、优先优惠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养老服务,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向居民家庭延伸。
(四)发展中医药文化宣传
9、中医药文化宣传。加大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播力度,建设传播平台,开发科学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将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继续开展保定市“百名名中医进太行(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型公益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
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对于社会资本举办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
(二)强化标准服务和监管
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推进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对暂无标准的领域,制定并落实服务承诺、公约、规范。建立标准网上公告制度,发挥标准在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管机制。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信息平台,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及公布制度。推进中医药标准化服务建设,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三)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积极引进技术、人才
创先争强,打造品牌。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历史机遇,深入开展与京津医院协作,全面提升区中医药整体医疗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打造中医药强县。在中医医疗机构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名院、名科、名医)。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支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开展中医药进校园、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扶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相关政策以及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建设发展情况的宣传,搞好各类典型的宣传报道。通过打造文化精品,利用现代传媒扩大我区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的影响力。
(五)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摆在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区卫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本贯彻意见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实施检测评估。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民政、规划、文化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推动落实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