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保定市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保障我市环境安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安国市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安国市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保定市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保障我市环境安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对我市“土小”企业进行全面关停取缔,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系列讲话精神,即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土小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标准
自2016年2月23日至4月23日,全面彻底整治辖区内严重污染环境的土小企业,要坚决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四个一律”,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对无环保审批手续的、燃煤土作坊、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废水无规范去向的一律关停。
整治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月23日至3月15日)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化的作用,制定方案,组织发动辖区内开展土小企业全面调查摸底,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土小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土小企业要建立台账,留影存照,做到心里有底,账上有数。
(二)关停取缔、严厉查处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
对排查出的土小企业实行领导包点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取缔时限,做到“网格责任不漏人,乡镇村街不漏点”,不讲条件、不计代价,坚决彻底关停取缔。对违法的土小企业业主,尤其对性质恶劣、顶风违法、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企业主,要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惩处,该罚款的罚款,该行政拘留的拘留,涉嫌犯罪的要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监管阶段(4月16日至4月23日)
确保“春雷行动”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此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办)、园区管委会,结合网格化做到责任不漏人,村不露点,对我市辖区内土小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进行部门联动。
职责分工:政府办牵头负责协调组织,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企业;公安局负责对拒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当事人,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水利局负责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对拒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予以断水;市商务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许可证管理工作;市国土局负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制止、拆除和复耕复绿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拒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有营业执照的,予以吊销;市供电公司负责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对拒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予以断电;各乡镇(办)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各部门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和各级环境信访部门受理的污染举报来看,土小企业的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办)、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引起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威力,对土小企业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迁就,严防其死灰复燃。
(二)加大力度,重拳出击
1.按照上级要求,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办)、园区管委会要针对土小企业多在夜间偷着生产的情况,加大夜间打击力度。
2.有抗法行为的按照环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3.加强引导,加强整合力度,实现产业上档升级,同时向社会公布整治的“土小”企业进度情况;土小企业一经发现,要迅速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等强制措施坚决予以取缔。
(三)强化监督,严格追责
对于在此次土小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利,要严格问效追责,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四)做好统计,搞好反馈
自2月23日起,各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联络电话于2月23日报送市环保局,将统计好的数据于每周二、五下午3时前上报市环保局。电话:3593602;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