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时间:2023-04-30 16:1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为积极策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航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民航意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把九江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积极策应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战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16-2025年)》,深入推进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加强沿江岸线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助推新工业十年行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把九江打造成为我省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通江达海的桥头堡和立足九江、服务全省、辐射周边的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落到实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区域与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综合效益,做大做强港口企业、航运产业和临港物流业,着力打造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提升九江整体竞争力。

二、任务目标

抢抓机遇、发挥优势,抓住用好发展“窗口期”,加大区域开放合作力度,当好全省融入长江经济带的排头兵。以非法码头整治为切入点,集约利用岸线资源,管控临港腹地,为航运中心建设留足发展空间。以港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港区与高速公路专用连接线建设为重点,建成通达顺畅无缝链接的港口集疏运体系,为航运中心建设打造交通支撑。以扶强做大龙头企业为抓手,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让企业去找市场,做大做强港口、航运、临港服务龙头企业,为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产业支撑。以进口商品指定口岸建设运营和港口服务为平台,加快申报更多进口商品指定口岸资质,形成辐射赣鄂皖周边区域的口岸开放高地,为航运中心建设增加联通世界通道。

2020年,实现“赣沪通”、“赣浙通”稳定运行,九江至洋山港“天天班”、南昌至九江小支线、长江中下游沿线班轮良好运行;建成以水运为纽带的江海联运、江河联运、水铁联运、水公联运的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实现与水运相关的现代服务业质的飞跃,力争建成进口粮食、肉类、水果、整车、冰鲜水产品、原木指定口岸,九江口岸开放扩大到全部一港五区,基本建成立足九江、服务全省、辐射周边的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到2020年,九江港实现年货物吞吐量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50万标箱,航运企业船舶运力200万载重吨。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岸线资源规划和保护。

1.科学编制规划。20176月底以前,市港口局指导沿江各县(市、区)在《九江港总体规划》框架内,依据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港区岸线实际情况,做好港区岸线及临港腹地1000米以内陆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179月底以前,市交通运输局指导相关县(市、区)遵循有利于多式联运、打通水铁联运和水公联运“最后一公里”的发展方向,加快港区集疏运体系规划的编制,形成结构合理、衔接顺畅、组织有效的港口综合集疏运体系;201712月底以前,市发改委按照现代化航运中心建设的标准,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完成临港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对一港五区发展方向准确定位,与国家水污染防治法、“水十条”要求和我市“十三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沿江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等科学对接,推动港口与产业互相促进、互为依托。

2.严格岸线管理。沿江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九江市沿江非法码头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方案》《九江市鼓励企业专用码头向社会开放实施措施》《九江市沿江港口新建码头使用岸线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保护岸线资源,在20176月底前完成取缔非法码头泊位工作;对小、散、乱的民营码头进行整合治理,征迁关闭一批沿江老旧小码头;对暂时不需要或不能关闭的老旧码头,坚决冻结其改建扩建。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合理利用岸线资源,大力发展公用码头,统筹集装箱、汽车滚装等功能码头布局。对于招商引资中确需利用岸线及其陆域的项目,在符合港口规划的前提下,设置较高的进资规模及投资强度门槛。市国土局指导沿江县(市、区)加强岸线陆域腹地管控,严格控制港口岸线后方陆域1000米以内范围的审批和管理,为规模化公用码头区的长远发展留足陆域纵深。市商务局、市商管办指导沿江县(市、区)加强保税仓储、港口物流、综合服务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持续推动各规模化公用码头区的功能拓展和服务能力提升,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

(二)进一步拓展发展平台。

一是加快升级开放平台。拓展九江港口岸功能,努力做到“九江港获批一项资质、带动一个产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继续做大做强进口粮食指定口岸,2017年完成进口肉类指定口岸建设,开展进口水果、整车等特定商品指定口岸申报工作,进一步推进瑞昌进境原木检疫处理区建设,争取2017年获得国家批准立项。积极做好九江口岸东延西扩的工作,力争瑞昌港区、彭泽港区早日对外开放,支持瑞昌港区列入2017年九江港扩大开放年度计划。推进瑞昌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申报九江综合保税区,区内复制自贸区改革新政。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打造沿江开放高地。二是加快建设航运服务中心。进一步培育和完善九江航运市场体系,提升九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九江市航运服务中心,将该中心打造成为集政府服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船舶管理、工商、税务等)、航运交易、船货代理、信息交流、航运融资、航运保险、展览展示、教育培训、人才交流、航运组织、法律咨询、海损理算、公证公估及海事仲裁等十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航运服务平台。以建设航运服务中心为依托,以中国九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平台,增强口岸数据服务功能,实现平台自动采集并定向匹配物流数据,进一步解决港口物流组织化、集约化、信息化程度较低,各种运输方式衔接不畅、信息不灵,船舶满仓率不高,货车单边空驶率高等问题。

(三)全力培育龙头港口企业。

按照“建港兴产、港以产兴、港产相长”的思路,推进港口适当超前发展,把建设新港口、打造港口龙头企业作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九江港竞争力提升。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港航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港口企业联系机制,加强与上港合作,谋求与宁波舟山港合作,大力推进“赣沪通”,适时推进“赣浙通”,做大做强上港九江港务有限公司,为推动集装箱业务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推动散杂货业务江海直达,将全省及周边地区煤炭、矿石、钢材等大宗货物在红光综合枢纽港进出口。整合市属涉港国有资产和各县(市、区)岸线后方陆域资源,引进社会资本和专业化港口集团,组建新的股份合作的九江港口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推进红光综合枢纽港重点发展散杂货业务,与城西集装箱业务形成错位发展、高效运营的发展格局。积极拓展港口上下游产业链,发展以港口为枢纽的联运业务。支持昌九支线集装箱物流发展,在水水(赣江、长江)联动的基础上,拓展与陆路的多式联运方式。

(四)推进临港服务业发展。

充分发挥长江水运低成本优势,以打造赣鄂皖沿江区域“物流中心”为定位,大力发展临港物流业。高起点、高标准制定《九江市“十三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联合物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临港物流园区,着力打造集仓储堆存、分拨配送、包装加工、商贸展示、采购交易、物流信息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高标准专业物流服务平台。大力引进扶持做大有实力的国际货代企业,来九江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呼叫中心、分拨中心、供应链营运中心、结算中心。拓展服务业空间,发展涉航高端服务业,在城西港区探索设立港航经济产业园区,培育发展航运金融保险、仲裁、公证公估、信息服务、船舶租赁和交易等航运物流服务产业,促进航运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人才流等要素的集聚和辐射。鼓励支持货代、仓储等第三方物流企业延伸物流链和价值链,发展信息服务、订货管理、流通加工、供应链方案设计等高附加值的增值服务。

(五)不断完善基础设施。

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整合码头、货场、铁路、机场等资源,打通港口和铁路、高速公路专用连接通道,构建以港口物流为核心、水公铁空联运为基础的立体化物流通道,提升港口服务水平和辐射能力。2017年完成城东港区铁路专用线改造,启动红光枢纽港、城西港铁路专用线规划建设,推动瑞昌、湖口、赤湖铁路专线项目尽快实施;2017年启动红光综合枢纽港及疏港公路、瑞昌金丝港作业区疏港通道、码头工业城连接武穴长江大桥连接线建设;2017年完成沿江发展大道码头至城子镇、赤湖至城西港区段;支持九江县建设公用码头,实现赤码板块一体化同步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7年—2020年,每年通过整合沿江开放开发专项资金、稳增长促发展口岸奖励资金、市财政追加资金等,共计30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相关工作。

一是支持航运企业。对在九江注册的航运企业,其营业收入在全市排名前三位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在我市注册的航运企业新增的船舶运力为自有并合法经营3年(含3年)以上的,由船舶注册地一次性给予10/载重吨奖励,其中市内造船企业建造的船舶,一次性给予15/载重吨奖励。

二是支持港口龙头企业。支持九江港口企业开拓市场,引导集装箱进出九江港,鼓励由企业来找市场,2017年集装箱吞吐量达30万标箱的港口企业,每个标箱补助10元,2018年—2020年每年递增5万标箱以上,每个标箱补助10元。对港口龙头企业公用码头散杂货年吞吐量1000万吨以上部分,以上年度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奖励1万元。

三是支持临港现代服务业。对在九江报关且经九江港口岸进出外贸货物的货运代理企业,全年揽货1000重标箱以上的,以上年度为基数,每增加一个重标箱奖励100元。支持组团社引导游客到九江观光旅游。对所有停靠九江港24小时的新型豪华游轮,免费提供停靠、用电、加水、引导等便利服务(相关费用由政府补贴)。对在九江港年停靠次数超过10次且每次均在24小时以上的游轮,停靠次数排名前三位的,每年奖励5万元;对停靠次数20船次以上的组团社每年奖励10万元(以游轮停靠24小时以上为有效计算船次)。

四是支持平台建设。支持九江航运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安排航运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200万元。支持临港汽车产业园建设,加快汽车滚装业务发展,推动专业汽车滚装码头和后方集散中心建设,允许滚装平板车在郊区规定道路运输汽车,支持为滚装车发放临时牌照,鼓励干线船公司在九江港开展滚装业务,按照全年装卸总量2000台以上的标准,每装卸滚装汽车一台补助50元,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安排其他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在发展临港经济中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的以奖代补资金,具体方案由市建设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领导小组提出。

(二)设立航运业发展基金。利用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吸纳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航运业,共同设立航运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港口码头和铁路、公路专用线建设、船舶制造企业转型升级、船舶运输企业购置和更新船舶、航运企业平台建设,振兴港航产业与船舶工业,做大做强航运业。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成立九江市建设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领导小组,专司推进我市建设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沿江县(市、区)负责人为成员,定期调度、协调和解决航运中心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长江经济带区域航运中心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自本意见施行之日起,此前出台的涉及到本意见的奖励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的实施期限暂定为2017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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