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方案】珠山中路实行精细化管理打造示范路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30 15:0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珠山中路实行精细化管理打造示范路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创建“国家五城”的工作要求,以珠山中路为试点,打造市容市貌管理示范街,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使其成为我市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示范样板街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珠山中路实行精细化管理打造示范路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珠山中路实行精细化管理打造示范路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珠山中路实行精细化管理打造示范路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创建“国家五城”的工作要求,以珠山中路为试点,打造市容市貌管理示范街,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使其成为我市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示范样板街区。

一、管理标准

(一)立面做到“四无”:1.无沿街墙体破损;2.无电线杆、灯箱广告牌、配电箱、各种立柱乱张贴、乱喷涂广告;3.无破损及未审批的广告牌;4.无在树上、各种立柱上乱拉电线及挂晒各种杂物。

(二)地面做到“五无”1.无乱倒、裸露垃圾;2.无乱丢果皮纸屑;3.无占道流动摊点;4.无乱设户外灯箱及广告牌;5.无乞讨人员。

(三)店面做到“六无”:1.无店外店;2.无乱堆杂物;3.无乱张贴;4.无乱悬挂物品;5.无破损和不规范雨遮;6.无乱停放车辆。

二、管理方式

将珠山中路划分为若干网格区域,每个区域内合理配备城管队员、公安交警、环卫保洁员以及城管监督员,对珠山中路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管理,并将管理人员信息予以公开。

上岗时间:城管队员每天实行错时上岗,分三个时段,上午7点到9点、11点到13点、1621点,队员对所负责的网格区域巡查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对于巡查发现和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反馈。公安交警、城管监督员以及环卫清扫保洁人员按照既定时间上岗。

公开信息:在网格区域的醒目位置,将城管队员、公安交警、城管监督员、环卫保洁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职务、电话号码等)张贴公布,方便市民联系,同时有助于督查考核部门对其是否在岗进行督查。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清扫保洁,提升路面洁净水平

1.落实“门前三包”。落实沿街商家、店户、居民垃圾袋装和“门前三包”工作,“门前三包”落实率达到95%以上,对乱倒垃圾的行为严加处罚。同时加大检查、督促的频率与力度。(责任单位:珠山区政府、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市容环卫局)  

2.强化清扫保洁。按照国家一类道路标准,对珠山中路实行清扫保洁。整合并科学配置珠山中路清扫保洁人员、监督考核人员和环卫管理人员。道路清扫实行精扫和全日制保洁,环卫保洁清扫公司专门设立珠山中路快速保洁队伍,对车行道上机动车落下的垃圾、油污进行快速处置,人行道上垃圾落地20分钟内保洁到位,路面保持无尘土,每周路面一清洗。(责任单位:市容环卫局)

3.配足环卫设施。环卫设施配置密度力争达到每30米一个。参照御窑厂周边垃圾筒摆放模式,规范设置美观适用可分类收集垃圾的垃圾筒。垃圾筒的管理、清洗、保洁明确由专人负责,确保筒身洁净、无满溢。(责任单位:市容环卫局)

(二)杜绝市容乱象,营造良好视觉形象

1.杜绝珠山中路占道促销活动。原则上对占道促销行为不予审批,特殊情况下经审批允许的促销活动,应加强检查、监督和管理,杜绝超范围、超审批标准促销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

2.杜绝噪音扰民。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

3.杜绝玻璃窗、门上乱张贴、乱喷涂现象。加强沿线商家的玻璃窗、卷帘门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乱张贴、乱喷涂问题及时敦促商家立即整改。(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

4.杜绝大型户外广告,规范灯箱广告和店牌店招,对不按审批规范建造、悬挂或无审批私自设立的上述广告予以取缔。对珠山中路临街商家新装修的项目严格实行审批制,不得设置一店多招或菜单式店招,达到“正看一个面,侧看一条线”,整齐划一的美化效果。(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

5.杜绝商店门口乱堆放、乱吊、乱挂、乱钉等行为。拖把、垃圾桶等应摆放在店内,不允许店外有乱缠绕树木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

6.杜绝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经营以及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进行售卖货物行为。全街无流动商贩摆摊设点行为,各弄口的摊点距珠山中路人行道至少在10米之外。(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

7.杜绝垃圾小广告(“牛皮癣”)。

1)公共区域的垃圾小广告(包括张贴、印刷和沿途散发),由巡查队员和城管监督员进行拍照取证,统一交由电信、移动、联通等网络营运商处理,实行关闭其接听功能等有效手段,及时切断“垃圾小广告”的通讯渠道,同时予以清除。对内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垃圾小广告由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打击,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市容环卫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公安局)

2)临街单位或商家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负责每天对责任区域内的“垃圾小广告”进行清理。(责任单位:临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

3)电信、电力、公交、邮政等基础设施的业主单位要经常性清理珠山中路所属设施上的“垃圾小广告”。(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

4)在珠山中路不影响市容的位置设置一批橱窗式信息栏,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清理维护。(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

8.杜绝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在珠山中路较宽敞、不影响行人的地段,划定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域,由专人实施管理,做到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方向。珠山中路临街商场和单位自行考虑停放本单位员工交通工具的区域,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交通工具停放在临街划定的区域内。(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临街各单位及商户)

9.杜绝道路乱开挖行为。严厉查处未办理道路开挖审批手续擅自开挖道路行为,对已办理道路开挖手续的施工行为进行规范,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围挡作业,设立警示标志,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余土,并及时按原材质修复破损的路面,尽快恢复交通。(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市市政工程处)

10.杜绝装修垃圾乱倾倒。加强装饰装修行为管理,店面装饰装修实行围挡作业,严禁破坏墙体结构带来安全隐患的装饰装修行为,严禁改变外立面色彩效果,规范装修垃圾倾倒,杜绝乱倾倒装修垃圾污染环境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

11.杜绝沿街乞讨现象。对沿街乞讨、卖艺杂耍人员进行劝离,确保珠山中路区域内无乞讨现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

(三)加强养护管理,保证基础设施完好

1.保持临街建筑物干净整洁。临街建筑物的产权部门,对临街建筑的外立面要及时维护,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玻璃幕墙、瓷砖墙面每半年清洗一次,水刷石、干粘石和其它材质的每年清洗一次,每二年粉饰一次,保证建筑物的原色调造型和建筑风格。外立面景观灯完好率、亮灯率达99%。(责任单位:沿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按照“谁设置、谁管理,谁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道路、绿地、路灯杆、电线杆、护栏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及时补缺刷新。架设的供电、通信、广播电缆线要及时清理,保证完好无损。(责任单位:各产权单位或业主)

3.加强珠山中路地下管网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尽量避免重复开挖,并做好检修工作,确保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直属执法支队、市建设局)

4.加强交通设施维修管理。完善交通标志、信号设施,加强电子监控设备管理,规范车辆及行人交通行为,做到人车各行其道,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5.维护好道路亮化。对珠山中路两侧路灯进行统一的日常管护维修,保证亮灯率达到99%以上。灯杆、灯具、变压器、控制箱、检查井等各项设施完好,合格率达到98%以上。按照规定的时间亮灯和熄灯。(责任单位:市路灯管理所)

6.加强行道树管理。要处理好树的品种、高度、间距的关系。同一品种的树应集中分布,高度和间距应大体一致,并以不遮挡建筑重要部位和店招为宜。树种应逐步优化,并加强对树冠树形的修剪。(责任单位:市园林管理局)

四、辅助方式

以珠山中路为试点,创新管理模式,采取辅导管理与执法模式,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方法。

1.建立市容劝导员志愿者队伍。以珠山中路市容市貌管理为试点,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珠山区人民政府共同组建市容劝导员志愿者队伍。对珠山中路的出店经营、乱摆摊设点、乱贴乱挂、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做好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市容劝导员在做好市容劝导工作的同时,兼顾“数字城管”的信息采集工作,对珠山中路上劝导无效的出店经营、流动摊点等问题进行拍照取证后上传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由城管执法部门统一进行行政执法。对行人乱扔垃圾、烟头等不文明行为按照《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处罚。

2.探索“门前三包”与诚信系统挂钩。待全国单位和个人诚信系统建立完善后,将“门前三包”是否履责与诚信系统进行挂钩。

3.创新考核模式,建立新的考核体系。改变以往由上级检查机构直接打分的模式,建立新的考核体系。新的考核体系共分四块:一是综合检查,由上级单位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由相关纪检监察处室进行监督,该检查项占月度考核得分的60%;在综合检查中,全程监督,由工作人员全程摄像,并及时反馈扣分点及存在的问题。二是专业暗访,由各单位对珠山中路的市容情况和市民重点投诉区域进行暗访,占月度考核得分的20%。三是民意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随机抽样,每区抽取固定电话用户300户进行调查,占月度考核得分的20%。四是特定加减分项目,媒体正面报道加分,12319城管服务热线办理情况扣分、网络舆情办理情况扣分等。

4.对影响市容的个人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采取各种手段对影响市容市貌形象的行为进行曝光。通过市民“随手拍”、“城市天网”工程、志愿者拍摄等多种形式,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在各种公共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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