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意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时间:2023-04-30 15:0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自2011年全市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以来,根据“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意见(精选文档)



关于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1年全市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以来,根据“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工作思路,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全市各级已经得到初步建立。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更好地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指导和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乡镇农技推广能力,充分满足农民群众对农业公共服务的需求,助力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现对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形势,充分认识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的意义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农业部门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并通过优化推广资源、理顺管理体制、强化财政保障、改善工作条件,推动了全市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全面升级,为保障和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随着全市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已经不能够完全满足农民群众日趋增长的科技需求。农业公共服务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强化服务成为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的当务之急。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认清当前形势,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规范管理和完善制度建设上来,把提升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为农服务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和增强服务功能,为农民群众和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综合性的优质服务。

二、明确目标,全面提升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能力

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务必以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强化服务为目标,立足当地实际和产业特色,结合农业结构调优和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各项工作。一是要巩固成果。要进一步巩固以“综合建站”为模式的改革成果,开展星级服务创建活动,逐步规范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二是要完善标准。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乡镇农技推广系统实现内部管理规范化、技术推广标准化、农情服务信息化。三是要健全队伍。争取培养一批热爱农业、贴近农民、扎根农村、技术精湛、作风优良、业绩突出、农民满意的优秀基层农技员,为农民群众和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的优质服务,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三、规范管理,切实加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制度建设

(一)健全人员聘用制度,逐步实行农技人员从业准入。建立健全农技人员竞争流动机制,农技人员的进、管、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按照公益性农技推广岗位职责的要求,通过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等方式,选拔补充优秀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乡镇农技推广队伍。每个乡镇站要有80%的人员是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新进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可开展农技人员上岗条件试点,对现有农技人员开展“农技指导员”职业资格鉴定,稳步推进实行农技人员从业准入制度,切实解决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挤占农技推广岗位问题。

(二)建立推广责任制度,确保农技推广服务到位。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农技人员,要按照当地农业产业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区域签订责任书,明确标准服务流程,确保农技人员每年下乡时间在100天以上。完善以“专家定点联系到乡、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建立服务对接机制,通过联系村级农技服务点、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试验示范基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信息服务、农民技术培训等农业公益性服务工作。

(三)完善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岗位职责履行。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要全面完善人员定岗定责和落实岗位考核及日常工作考评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推广绩效与农技人员收入待遇挂钩的考评奖惩机制。乡镇农技人员考核由服务对象、县级农业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三方共同考核。以聘任合同、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作为考评依据,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并将考核办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对长期脱离农技推广岗位、不履行推广职责或因农技服务工作不到位而发生农业重大责任事故的农技人员,年度考核应评为不合格,如有必要还应追究其他相应责任。实现推广岗位专业技术化,乡镇农技推广岗位全部设置为专业技术岗位,兑现专业技术岗位工资,鼓励乡镇农技人员晋升职称。

(四)创新多元推广制度,带动各方广泛参与。按照“一主多元”的原则,在发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在农技推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要根据本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要,带动各方广泛参与,为广大农民提供广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满足农民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服务需求。

四、夯实基础,不断提升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能力

(一)完善人才储备,提升农技人员业务能力。根据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人保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整体部署,在有空编的前提下,2015年至2018年每年落实20名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任务,其中,乐平市9名,浮梁县8名,昌江区2名,珠山区1名。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措施,切实落实三定原则(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此外,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现有农技人员的培训工作管理,科学制订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培训台帐。分期分批选送基层骨干农技人员到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专业研修、继续深造,提高专业水平和学历层次,造就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利用农闲时期,聘请专家到当地对农技指导员分专业进行轮训,确保所有农技指导员每年接受5天以上的培训。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技人员全部具有农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对现有人员不足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要及时通过公开招聘进行充实、调整。创新基层农技人员培养机制,尽可能“一专多能”,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切实解决乡镇农技推广服务队伍老化问题。

(二)完善设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装备能力。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配资源,落实和建设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用房,重点配备与农业产业相关的仪器设备、科技资料、信息化工具、培训设施等基本装备。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原则上应当有320平方米以上的工作用房,设立专门的服务咨询大厅、专用检验检测室、培训教室、技术资料室、办公室,能较好发挥“三位一体”公共服务、农业综合服务等功能,更换悬挂全国统一的农技推广标识。逐步加强和改善条件设施,实现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保证基层农技人员能够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统筹整合资金,提升农技推广保障能力。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有效整合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农民培训、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各类农技推广项目和资金。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农技推广事业的支持,全面落实基层农技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每年每个乡镇站不低于5万元的工作经费和推广经费,充分保障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引进、试验、示范的经费,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现代媒体开展农技推广的业务费用,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网络书屋”、“12316”、“农技110”、“农民信箱”、手机短信等信息化服务手段的作用,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五、强化服务,有效提升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服务效能

(一)强化现场服务。在全面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责任制的基础上,创新农技推广模式。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要根据农事季节特点,选定1-2个主导产业,组织农技指导员深入示范户、示范基地等调查农业生产情况,发现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会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至少要遴选2名(种植、养殖各1名)综合素质较高、协调能力较强的农技指导员为责任农技员,根据农事季节特点,原则上每周与示范户讨论一次,每月组织示范户开展一次实训活动,每次活动应突出一个主题,重点解决12个实际问题;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主导产业,开办1期农民田间学校。  

(二)强化窗口服务。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的农技服务大厅要满足咨询服务、产品展示、科技资料查阅、农情信息服务、动物检疫申报等综合功能。通过建立农技人员值班和咨询服务登记制度,对农民咨询的技术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和解答;通过重点展示新技术、新品种,帮助农民识别真假伪劣农资;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咨询,利用农民热线12316”,随时接受群众电话咨询。有条件的乡镇站可安装电子显示屏,根据农事季节向农民发送农情和农业气象信息。

(三)强化信息服务。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方式方法,按照省农业厅的整体部署,有序推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农技宝”的投入使用。各县(市、区)政府要面向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及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补助,用于使用“农技宝”产生的手机话费、短信费、网络流量及相关工作经费等。同时,继续发挥热线电话“12316”、电视以及农业信息网站等现代传媒“三电合一”的作用,逐步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和现代化。各县(市、区)要建立自己的农技服务短信平台,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按要求收集、整理、更新涉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手机号码,及时发送农技和市场信息。短信内容由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组织农技推广人员根据农事季节和农民的不同需求进行编写,乡镇站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四)强化产业服务。各地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加快形成产业示范效应,乡镇站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参考全县制定的农业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明白纸;绘制主导产业区域分布和技术指导员包村服务图,张贴上墙。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示范”的原则,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立标识牌,明确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实行一个基地一套技术方案、一名农技专家挂点、一组农技人员帮扶,真正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

六、完善保障,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要充分吸收在开展基层农业技术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中取得的经验,继续发挥各级相应领导组织机构的指导作用,构建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推动农业基础发展的重中之重,明确分工、各司其责,为上述工作措施的落实,在人员、投入、支持等方面,做好协调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全市各级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作整体要求,对应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费用,予以确保。同时,积极指导相关部门谋划和落实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当中。

(三)有序推动工作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内容、落实责任,尤其是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基础条件优秀的地区,要加快进度,尽早完成,基础条件落后的地区,要查缺补漏,迎头赶上,确保全市整体工作的推进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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