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意见】南昌县2015-度城乡造林绿化建设实施意见

时间:2023-04-30 14:5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南昌县2015-2016年度城乡造林绿化建设实施意见为深入开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全省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和解决落实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有关工作,着力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等指标,不断提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意见】南昌县2015-度城乡造林绿化建设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林业意见】南昌县2015-度城乡造林绿化建设实施意见



南昌县2015-2016年度城乡造林绿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开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全省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和解决落实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有关工作,着力提高我县森林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等指标,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和形象,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2015-2016年度城乡造林绿化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要求

根据《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的要求,延续“构筑城市生态绿景、完善干道绿色长廊”的主旋律,推进城区绿化在点、线、面、块上的提升建设,进一步巩固成果、增大绿量、提升品位、丰富色彩;农村绿化以“休闲农业、秀美乡村”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扩张绿量、提升绿质、丰富色彩,着力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新昌南。

二、建设任务及资金安排

我县2015-2016年度城乡造林绿化建设概算总资金为13865.4万元(省、市财政资金1545.6万元、县财政绿化资金12319.8万元)。其中城区绿化资金概算8410万元、农村绿化资金概算5305.4万元(省、市财政资金1545.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3759.8万元)、其他费用150万元,具体任务及资金概算如下:

(一)城区绿化(资金概算8410万元)

主要包括城区园林绿化续建、新造、提升、改造(社区绿化提升、城区单位庭院绿化提升)和城区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补植补造等工程。

1.2015年度已立项,概算批复,县财政列入预算,正在或即将实施的城区绿化工程

1)银三角立交桥市政景观工程;

2)汇仁大道(金沙三路-抚河故道)绿化工程;

3)汇仁大道(金沙大道-金沙大道)绿化工程;

4)汇仁大道(金沙大道-迎宾大道)绿化工程;

5)金沙三路(小蓝大道-振铃南路)绿化工程;

6)金沙三路(小蓝大道-汇仁大道)绿化工程;

7)小蓝大道(金沙三路-金沙四路)和富山五路道路红线外与企业围墙空地绿化工程;

8)佳辰北路、佳辰南路、金沙一路(迎富大道-汽车南路)绿化工程;

9)金沙大道辅道(富山五路-永琪企业大门)绿化工程;

10)金沙大道辅道(永琪企业大门-雄溪河)绿化工程;

11)迎富大道(金沙大道-雄溪河路)绿化工程;

12)迎富大道(振铃东路-金沙大道)绿化工程;

13)弘腾路、精诚路绿化工程;

14)振铃东路、南路和城区主次干道绿化补植补造提升工程。

2.2015年度县委、县政府已经研究,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城区绿化项目(资金概算5610万元)

1320国道(银三角立交桥-梁家渡)绿化1900万元;

2)富山大道(迎宾大道-沿江南大道)绿化2000万元;

3)金沙三路(东莲路-汇仁大道)绿化110万元;

4)迎富大道(雄溪河路-105国道)绿化900万元;

5)振兴南广场市政工程700万元

3.2015-2016年度拟计划实施的城区绿化项目(资金概算2800万元)

1)城区绿化新造工程(概算1400万元)

①小蓝大道(金沙三路-金沙四路)两侧红线外绿化带200万元;

②工业一路(小蓝大道-汇仁大道)道路绿化550万元;

③定岗大道北延(莲八小-大湖之都)道路绿化200万元;

④翠林南路(320国道-105国道)道路绿化250万元;

⑤连西大道(振兴大道-开发路)道路绿化200万元。

2)社区绿化提升工程(概算500万元)   

重点打造小蓝、莲南、莲武路、定岗、体育馆、手拖、斗柏路、万坊等社区绿化提升工程。

3)城区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补植补造工程(概算900万元)

对城区区域内所有长势不良、缺株死株的绿化树木以及裸露地块进行更换绿化苗木和补植补造。重点对昌南新城区域内八月湖路、抚生西路、东莲路、桃花东路、芳湖路、象湖路、芳草路、芳华路,小蓝经开区区域内金沙二路、工业二路、鑫维大道、富山二路和莲塘城区区域内澄湖北大道、澄湖西路、澄湖东路、振兴大道、迎宾大道、莲塘大道、莲西大道、府前路、五一路、向阳路等城市主次干道以及澄碧湖公园等重要节点补植补造。

(二)农村绿化资金概算(概算:5305.4万元,以市批复为准。其中省、市财政1545.6万元,县财政3759.8万元)

重点推进“千万树木进千村”、“森林十创”、“乡村道路建设”、“森林校园(单位)绿化”、“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森林抚育”、“特色小镇建设”、“房前屋后绿化”、“古树名木保护”“新莲塔线、黄马乡等道路绿化”等十一项工程。

1.“千万树木进千村”工程(概算2220万元)

乡镇提报的111个绿化村庄,每个村栽植1500株φ5cm以上乔木,经费概算25万元/个村庄,经市、县验收合格后由市、县二级财政各奖补1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110万元、县财政安排资金1110万元。

2.“森林十创”绿化(概算400万元)

由各乡镇提报,计划上报市里森林社区5个、森林校园12个、森林小区1个、森林单位5个。经市、县验收合格后由市、县财政各奖补森林社区和森林校园10万元/个,森林小区和森林单位5万元/个。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提报到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经市、县验收合格后由市、县两级财政各付一半,计划市财政投入200万元、县财政投入200万元。

3.乡村道路绿化建设(概算158.8万元)

各乡镇提报的21条乡村道路绿化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提报到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经市、县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全额投入,计划投入资金126.8万元。泾口乡东岗村1.4公里道路绿化投入32万元,由县财政投入。

4.森林抚育建设(概算40万元)

由各乡镇提报,计划实施森林抚育建设1000亩。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提报到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经市、县验收合格后,计划市财政投入20万元,县财政投入20万元。

5.花卉苗木基地建设(概算108万元)

根据各乡镇任务提报,全县计划发展1800亩花卉苗木基地。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提报到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经市、县验收合格后,由市、县两级财政各付一半,计划市财政投入54万元、县财政投入54万元。

6.速生丰产林建设(概算16万元)

根据各乡镇任务提报,全县计划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400亩。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提报到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经市、县验收合格后,由市、县两级财政各付一半,计划市财政投入8万元、县财政投入8万元。

7.古树名木保护(概算53.6万元)

按照市里要求,对县域古树名木进行修建围栏和支撑加固。经普查,新发现各级古树共计134株。由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提报到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经市、县验收合格后,由市、县两级财政各付一半,计划市财政投入26.8万元、县财政投入26.8万元。

8.向塘镇西洛村、黄马乡罗渡村、塔城乡南洲村、三江镇后万村、塔城乡东游村等重点村庄绿化(概算210万元)

重点对向塘镇西洛村、黄马乡罗渡村、塔城乡南洲村等3个重点村庄进行绿化提升,打造亮点。计划向塘西洛村、黄马罗渡村、塔城乡南洲村各安排50万,三江镇后万村、塔城乡东游村安排30万,由县财政投入210万元。

9.提升打造塔城乡派出所、莲塘镇墨山街小学、塘南镇篁山小学、蒋巷镇五丰小学和东新乡大洲村生态墓园绿化建设。(概算324万)

1)塔城派出所绿化48万元;

2)莲塘镇墨山街小学绿化38万元;

3)塘南镇篁山小学绿化38万元;

4)蒋巷镇五丰小学50万元;

5)东新乡大洲村生态墓园绿化60万;

6)泾口乡北山村委会绿化30万;

7)泾口乡北山村小学绿化10万元。

8)金湖管理处第一小学绿化工程50万元

10.房前屋后绿化项目。(概算975万)

为了改善乡村生态环境,采购紫薇、单干八月桂、杨梅、沙田柚、柑桔、茶花共19.46万株实施房前屋后绿化,苗木资金由县财政投入。

11.新莲塔线、黄马乡等道路绿化项目。(概算800万)

由县财政全额投入对莲塔线进行绿化提升打造,对黄马乡内部分道路进行绿化提升打造。

(三)其它费用(概算150万元)

由县财政安排,2015-2016年度城乡造林绿化建设工作经费150万元。

三、造林绿化实施主体

2015-2016年度城乡造林绿化建设实施主体明确为:

1)城区绿化续建、新造、提升工程中的校区、单位庭院绿化和城区补植补造工程由林业局作为业主负责实施;城区绿化提升工程中的社区绿化提升工程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作为业主实施,采取市场化运作,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实施。

2)农村绿化除新莲塔线、黄马道路绿化提升工程由县林业局作为业主负责实施外,其余绿化工程由所在乡镇作为业主负责实施,采取市场化运作,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实施。县林业局负责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造林绿化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把绿化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通过建立工程建设首长负责制、层级包干制、部门责任制,将绿化工程建设的每一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绿化工程建设走在全市的前列。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要围绕绿化工程建设重点,狠抓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精心打造一批上水平、出风景的精品亮点工程,并将其串成串、连成线,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对照县下达任务,将其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村组(社区),落实到路段、地块。要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尽快完成规划设计,划定绿化用地,落实施工主体等工作,确保在20164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三)科学实施,精心管护。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对列入市级重点工程的项目,要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单位按照建设标准、建设任务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在上报县林业局批复后或县林业局批复报市林业局备案后予以实施;对一般绿化项目,县林业局完成规划设计后要汇总上报市林业局备案。对列入市级重点工程的项目,县林业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实力强、信誉好、技术精的施工主体,并要进一步严格监理制度、落实监理人员,督促、指导施工主体按照建设标准按时、高效、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同时,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各部门要在严把苗木、整地、栽植关口的基础上,将绿化管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要坚持“谁栽植、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强化管护责任、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一方面提高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损毁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绿化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造林绿化建设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的大力宣传,保障2015-2016年度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五)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县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对完成任务的查实效、对正在实施的查进度、对没有到位的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查责任”的“四查”原则,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对绿化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工程建设成效等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造林结束后,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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