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刻汲取天津滨海新区“8.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临西县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临西县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刻汲取天津滨海新区“8.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对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坚决取缔;对许可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关停取缔、停业整顿,彻底整治区域性的违法经营、使用行为,保障全县城镇燃气企业经营秩序,确保全县城镇燃气安全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成立临西县打击非法经营
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杨士朝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兴宏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张玉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张玉勇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及各乡镇(园区)中抽调。
举报电话:0319——8567761。
三、治理时间
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23日。
四、治理范围
全县瓶装燃气经营、充装单位(个人)。
五、治理方法和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建档阶段(8月28日——9月2日)
按照“乡(镇、园区)村(居)抓排查、部门查处违规、县政府集中打击”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各乡镇(园区)、村(居)对本辖区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网格式大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格落实“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和“谁排查、谁负责”的工作要求。9月1日前将排查结果登记建档报属地政府,9月2日前属地政府将排查结果报县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阶段(9月6日——9月12日)
依据排查结果,对列入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县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依法处罚、集中督办,县政府组织实施关停取缔。同时,县公安交警部门在县域内一经发现有非法运输燃气钢瓶行为的单位(个人),应依法予以查扣。
(三)督导检查、重点抽查阶段(9月13日——9月18日)
各乡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领导机构,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随时了解、掌握、跟踪责任范围内的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治理情况。县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将成立督导检查组,适时对各乡镇(园区)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巩固成果阶段(9月19日——9月23日)
各乡镇(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转向治理行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治理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确保瓶装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9月23日前,各乡镇(园区)要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县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园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乡镇(园区)要根据本辖区瓶装燃气非法经营、使用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对瓶装燃气非法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予以取缔;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县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三)严格要求,勤政廉洁。在全县打击非法经营瓶装燃气专项治理行动中,各级检查人员不得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和礼物等,一经发现,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