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据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县2015年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5年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据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年我县完成连庄、油坊、谢炉3镇4.5万户、24.4万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016年完成葛仙庄、王官庄、桥东3镇处5.4万户、16.9万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把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有效避免因权证不全、归属不清而产生的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要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绘制电子平面图,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薄不健全等问题,做到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四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
在保持镇、村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和现实,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依法规范
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民主协商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
(四)因地制宜
根据镇、村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从镇情村情实际出发,稳步推进。
三、方法步骤
2015年进行连庄、油坊、谢炉3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宣传培训阶段(2015年3月-2015年4月)
由县农办组织各镇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人员、各村支书、会计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各镇处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指导、维稳三个工作组,各村成立议事会和监事会,具体进行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和细则;指导各村填写《发包方调查表》,加强对确权登记村的帮扶和指导。(各有关镇村负责)
(二)调查摸底测绘阶段(2015年5月--7月)
1、收集村民户籍信息。由镇、村结合公安部门户籍情况,摸清二轮延包和目前各承包方家庭成员身份情况,填写《承包方调查表》,汇总形成各农户户籍台账。(有关镇、村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2、摸清土地底数。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档案底册、台账、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对村、组土地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基本情况,将农户承包地逐一填入《承包地块调查表》,汇总形成承包地台账。(有关镇、村负责,国土局配合)
3、核对承包关系。依据二轮承包方案和清查的村、组土地按地宗逐户逐块核对《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档案底册。结合原始材料、档案底册等本村土地二轮延包、期间调整和各农户承包情况的《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等,如实填写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分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变动)表》和以其它承包方式承包的分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变动)表》。发现问题,梳理矛盾,提出处理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有关镇负责,县档案局配合)
4、制作工作底图。由各镇招聘有资质的专业测绘公司,以国土“二调”成果为基础,矢量化处理或现场测量,形成外业调查工作底图。(测绘公司负责,有关镇、村配合)
5、入户调查核实。依据经过核对的承包关系,深入农户,确认户籍信息和承包地台账;结合国土二调资料,采取图上测绘,实地勘察等形式标注各农户承包地块位置、面积等信息,形成公示的地籍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登记薄、农村土地承包台账。(有关镇村、测绘公司负责,县国土局配合)
(三)公示解决问题阶段(2015年8月)
1、公示。分村公示地籍图、承包信息登记薄。由农户在公示图或信息簿上签字或按手印确认。(有关镇、村负责)
2、处理疑议。对存在争议的进行解决,解决的登记,未解决的暂缓登记确权,对确需变更、更正、注销的由村议事会确认处理。(有关镇、村负责)
(四)登记颁证存档阶段(2015年9月--10月)
1、完善承包关系。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合同、证书、经营权登记薄等进行完善。该补发的补发,该备案的备案,该变更的变更。真正做到权属清楚、合同规范、权证齐全、账薄完善、责任明确,并绘制电子平面图。
2、村民申请登记。经农户确认、镇村审核无误后,由村委会与农户重新签订至二轮延包期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向村委会申请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经镇政府登记审核、县农办备案后,打印权证、登记簿,向县政府提交报告,加盖县政府公章后向农户颁发证书。
3、完善各类图表册簿。有关测绘公司在农户确认、县镇登记后,进一步完善相关确权档案资料,移交县农办,按档案管理规定分别交由县、镇、村管理。
(五)总结经验阶段(2015年11月底前)
工作结束前,各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收集资料,汇总调查成果,整理归档立卷,分类交由县、镇、村和县档案局保管,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2016年进行确权的镇村依次顺延一年,2016年11月底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办、国土局、财政局、档案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办。具体负责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镇、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分别下设综合组、指导组、维稳组和村级议事会和监事会。
(二)实行分工负责制
县农办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承担编制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以及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工作经费的落实;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政策法规的指导;县档案局负责二轮承包信息核对、土地承包档案保存;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免费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等相关资料;镇、村具体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安排、调查登记、核实公示、图表证书填发等。
(三)加强督察指导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工作的难度和复杂程度不可低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在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实施和政策的落实过程中,要加强指导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建议,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确保顺利实施
确权登记工作从2015年3月开始,2015年11月底结束。各镇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按规定步骤,全力推进。工作中要认真排查矛盾和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反馈工作进展,有效化解工作中出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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