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教育局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宁晋县教育局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宁晋县教育局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经教育局研究,在全县学校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推进学校安全信息化、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学校安全标准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发展“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健全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师生安防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等工作目标。每年创建三级以上标准化学校达35%以上,到2017年底前,全县学校基本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康宝山任组长,田现红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田现红同志兼任。各学校建立相应机构,落实相关人员和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二)严格考评标准
以《宁晋学校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作为开展和考评安全标准化学校建设的重要依据。安全标准化创建采取学校自评申报,教育局评定(平时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和不达标认定,总得分达到600分及以上,且未出现被“一票否决”情况的,可以认定三级以上达标。考评验收工作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每半年组织一次,为期三年。
要求学校自查自评所评定的分数、反映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客观公正、真实可靠。通过自查自评,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并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其中具有下列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安全标准化考评资格:
1.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对各级各类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传达不及时,执行不力的。
2.未及时对公共安全设施和教学设施进行检查的;未将无能力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被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或被群众举报属实的重大安全隐患,受到警告和通报的;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发生治安、安全较大责任事故、案(事)件或较大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发生因学校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使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
3.“平安校园”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及各类综治、安全工作检查中不达标的。
(三)规范考评程序
坚持“统一标准、分级管理、以校为主”的原则,由学校按照《标准》组织创建并自评,自评合格的,向教育局申报。经教育局考评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等级的学校,由教育局授予“安全标准化×级达标学校”牌匾,自2015年起每年创建达标率必须达到35%以上。
(四)要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标准化建设宣传与培训,掀起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热潮
要加强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培育一批安全标准化“达标示范学校”,充分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教育局将每年组织开展总结评比表彰活动,对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记入档案。
(五)强化监督指导
教育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就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学校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推动创建工作按步骤有序开展。
凡未通过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达标的学校,不能参评“5A”学校、标准化学校、示范性学校。对三年后仍然达不到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的,不得参评任何综合性荣誉。
(六)落实经费保障
各单位对安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并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开展情况,动员多方力量,争取帮助支持,确保建设活动保质保量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