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2015年度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宣城市2015年度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宣城市2015年度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持续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市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严肃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以下简称15号令)有关规定,对违法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评估各地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等执法监管工作情况;提高日常执法工作水平,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 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调度的基础上,按照部、省、市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整改与成果上报工作
各地要与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同步开展遥感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工作,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的用地图斑,以及矿产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开展实地审核、查处和整改工作,并在3月25日前将相关成果录入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违法违规用地较为严重的县(市、区),在市级审核验收前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整改落实到位,消除违法状态。各地核查、整改查处的结果、相关数据、附表和工作报告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
(二)认真组织市级督查、审核和验收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全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实地督查、数据审核和成果验收。
1.实地督查阶段(3月1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各县(市、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实地督查,重点核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和查处落实情况,并对各县(市、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履职工作进行评估。
2.数据审核上报阶段(3月31日前)。各县(市、区)政府于3月25日前完成卫片数据审查填报和填报审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于3月31日前完成对全市填报的卫片系统数据集中审核和上报工作。
3.成果验收阶段(4月30日前)。市国土资源局要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市级验收工作。验收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依法查处(以处罚是否落实到位为主要标志)到位率低、整改(以是否消除违法违规状态为主要标志)到位率低以及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等问题突出、性质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同时,对发现查处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典型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开展异地查处或者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
对上述督查、审核、验收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整改纠正。
(三)认真履行县级、市级警示约谈和问责工作
市政府根据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整改等情况,召开警示约谈会,警示约谈违法违规用地用矿严重的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问责条件的,对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对县级人民政府应警示约谈但未约谈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直接列入市级警示约谈范围;应问责但未问责的,市将启动问责程序。
市国土资源局适时将警示约谈和问责等工作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
(四)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接省部级验收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各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总结提升,按时上报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数据和总结报告。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各地要认真做好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资料组卷整理归档和迎接省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2015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确定责任人。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土地矿产卫片工作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城市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实施办法通知》(宣政办〔2011〕75号)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肃查处整改
从土地变更调查开始即组织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并认真整改到位。一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难以查处的案件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严重侵害群众权益,严重破坏矿产资源和矿山地质环境等典型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通报或者挂牌督办。二是全力抓好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可以完善用地手续的抓紧时间完善,应拆除复耕复绿的要组织力量拆除、复耕复绿,彻底消除违法状态。
(三)严格规范操作
各地在开展内外业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县(市、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及相关数据、附表,须经同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上报。实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月20日前将本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汇总后报省国土资源厅。
(四)促进方式转变
市政府将结合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成果,分析评估各县(市、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日常执法工作情况和日常执法工作情况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进行分析评估,对工作优秀的通报表扬,问题突出的通报批评。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评估和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努力推动执法监督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各地自评报告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对比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