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办方案】青阳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青阳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注重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育、科技、文化和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改革,推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地生效,推动各项改革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着力优化服务,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加快建设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配合做好“两点两线”优化试点,及时开展“两个清单”动态调整。选择开展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按照“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要求,及时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全面清理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中介服务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研究制定规范县政府部门证照管理工作方案,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加强对取消下放项目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自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做好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的衔接,落实《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池州市地方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池政〔2014〕2号),进一步下放投资项目核准审批权限。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求,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公开办理流程和时限。贯彻国家颁布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完善我县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推进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与省、市平台的纵向贯通和县级各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县有关部门协同放权、就近办理,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督促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要求,做好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衔接,开展职业资格清理规范专项督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防止和杜绝挂证、助考和考培挂钩等现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督查,完善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开展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前期调研,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由行业协会等组织承担工作。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收费基金政策,对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要逐项落实到位。清理规范县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整合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县级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收费监督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三证合一”改革,部署实施“一照一码”工作。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对外公开并严格贯彻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实施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建立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实现商事主体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按照国家“全国一张网”建设的要求,推进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和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
(六)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改革。
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全面梳理教育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按照“省级统筹、整体设计、协同创新、依法实施”的原则,积极做好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权限的落实;贯彻落实省考试招生制度总体改革方案。
(七)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改革。
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等政策文件,降低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贯彻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1+8”配套政策,完善“企业愿意干、政府再支持,乡镇愿意干、县里再支持”的创新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意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创新能力。研究加强科技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跟进、有力有效。
(八)深入推进文化(体育)领域改革。
制定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探索创新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体制机制,建设集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文化综合体,大力建设农民文化乐园。完善市、县、乡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模式,推进农村公共图书总分馆建设,形成全面覆盖、均等便捷、实用高效的公共图书服务体系。出台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放宽游戏游艺娱乐行业准入政策,推出退出机制,取消游戏游艺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规划。运用内容监管、技术监管等手段,推动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监管全覆盖。出台做好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落实意见,制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落实重点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新闻记者证制度管理,建立各级各类新闻出版从业人员数据库及不良从业行为档案库。
着眼于大众健身需求的变化,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丰富全民健身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平台。贯彻实施体育赛事管理改革,推动县足球改革发展。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群众体育消费。深入推进体育社团职能转变改革,积极培育发展体育社团组织。
(九)深入推进卫生计生领域改革。
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管理和服务创新,主动开拓为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开试点工作。推进医生诊疗行为监管信息系统在县级医院的应用,建立全县药品采购使用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出台鼓励社会办医政策及操作办法。落实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
(十)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办法,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进一步完善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将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法律援助+信息化”行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公共招聘信息网,实现供求信息“一点发布、全县共享”,为大学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信息化对接平台。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计划、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加强人才服务工作,实施“外专百人计划”和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程,推进千村引智示范项目,营造引智聚才良好环境。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十一)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总体部署及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抓住关键环节,搞好上下联动。要树立问题导向,明确改革重点,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对县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及时修改或废止。要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要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和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二)注重统筹协调。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举措,深入推进改革。县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问题。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各乡镇、各部门之间要搞好协调配合,加强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改革合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
县协调小组和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平台。要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要建立健全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和奖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改革实际,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作用,努力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