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县关于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建设意见

时间:2023-04-30 12:1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各学区、学校:为了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功能,督促和引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县关于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建设意见,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县关于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建设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


各学区、学校:

为了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功能,督促和引导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实行挂牌督导等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督学责任区、实行挂牌督导的意义

督学责任区建设是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实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推动“督学”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强化教育督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学校与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既有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中小学校的工作状况,发现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不足,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又有利于指导和帮助学校总结办学成绩与特色,促进学校形成持续改进的机制与文化,推进学校不断规范发展与特色发展,让每一所学校都有进步。同时,通过对责任区内中小学校的督导,及时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教育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督学责任区划分和督学配备

()督学责任区划分

按照我县学校分布实际情况,结合学校布局规划,决定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划分为13个督学责任区:

第一责任区:贾村学区、第一小学;第二责任区:东镇学区;第三责任区:鸭鸽营学区、梁村学区;第四责任区:第二中学、实验小学;第五责任区:石城学区;第六责任区:西竖学区、菅等学区;第七责任区:黑城学区;第八责任区:祁村学区;第九责任区:临城镇学区、城关小学;第十责任区:第二小学、县直幼儿园;第十一责任区:岗西学区;第十二责任区:赵庄学区、双石铺学区;第十三责任区:郝庄学区、石家栏学区。

()督学配备及聘任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聘任。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督学选聘条件及我县督学责任区学校数量和规模大小,县教文广新体局为每个督学责任区配备若干专兼职责任督学。专职责任督学全权负责本责任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包括牵头制定督导计划、督导方案、填写督导意见、撰写督学报告及调研报告、书面向上级督导部门报告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等;兼职责任督学协助和配合专职责任督学开展工作。

三、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和要求

()责任督学工作职责

责任督学主要负责对本责任区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责任督学要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把握“发展性、科学性、差异性、合作性”原则,以“关注责任区内的每一所学校和学校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对责任区学校的全面覆盖和教育教学的全面监控”为标准,在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采取全面督导与随访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责任督学具体工作职责是:1.督导检查中小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发现危及中小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2.跟踪督查学校接受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督导评估提出的整改意见及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及学生发展情况。3.指导帮助中小学校合理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并有效落实,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4.总结与推广责任区内学校先进的办学思想、管理策略及课程改革实验研究成果等;及时向教文广新体局、督导室和中小学校反馈可能影响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5.认真研究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6.准确掌握中小学校的办学现状、发展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向教文广新体局和督导室报告,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7.认真总结和反思督导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向督导室提供优秀的督学工作案例。

()督学工作方式和程序

督学责任区实行挂牌督导制度,督导室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开。督学凭督学证到责任区内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在工作中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常性督导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导任务和督导重点,填写学校督导备案表。

经常性督导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督学出示督学证,说明督导目的和程序,向被督导学校(幼儿园)提出工作要求;2.通过随堂听课、师生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参与活动、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工作;3.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存在严重问题和隐患的单位,应书面报告督导室,提出整改意见,由督导室视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督学工作有关要求

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的各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开展督导。每月至少向督导室提交1篇督导报告。督导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责任督学开展督学活动情况、学校典型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殊情况要随时报告,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每年度12月份向督导室上交责任区年度工作总结。责任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依法积极协助并配合责任督学开展督导活动,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提供相关资料,不隐瞒事实真相。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整改意见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四、责任督学的管理和考核

()实行责任督学聘任制

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室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建立责任督学备案制度

责任督学要根据教文广新体局和督导室年度工作安排,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所负责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教育督导室备案。督导情况记录表和月督导报告等材料也要每月按时上交督导室存档。

()完善责任督学培训制度

教育督导室按照职责负责组织督学的岗前及在岗培训,新聘督学上岗前应接受培训。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督学培训档案,对参加培训的种类、内容和时间等情况进行记录备案。责任督学要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逐步建立一支综合素质过硬、能够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督学队伍。

()严格责任督学工作考核

督导室按照“敬业精神、职业操守、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四个方面对责任督学进行年度考核。对成绩显著的责任督学给予表彰;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群众反映有违规行为的责任督学,一经查实,予以解聘并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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